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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博覽 序章 血梟 文 / 三天兩覺

.    我很討厭眼前這個女人。

    並不是因為她的性格。

    當然了,我也不瞭解她的性格。

    我只是討厭她那張臉。

    這張臉很美,大眼睛,高鼻樑,沒有皺紋,皮膚十分光滑,還用了不少聞起來就很名貴的化妝品,電影明星的臉也不過如此了。

    但有一個問題。

    她的表情。

    這個女人的表情太不自然了。

    「啊!!!!!」

    她又在尖叫了,都一整天了,完全沒有喉嚨嘶啞的徵兆。我倒是有點佩服她了,要知道在她之前那幾十個實驗品,不管男女老少,能夠每一聲都這麼鬼哭狼嚎的還真沒有。

    但她那臉上的表情依然很違和。

    我判斷,她整過容,而且很多次。

    做解剖的時候,我驗證了這件事,天知道她動了幾次整容手術,我要是對自己的臉也狠狠心,沒準能整成和她一樣。

    **實驗是個非常累的活兒,但這是我的愛好,我的事業,我的生命。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八歲那年,我用一份兒三明治把鄰居家那只總愛叫喚的老狗騙到了我爸的車庫裡,然後用一把管鉗和一把小鋼鋸讓它永遠閉了嘴。

    那是我邁出的第一步,就像莫扎特三歲摸琴的那一刻般,我知道,這就是我的天賦所在,人生嚮往。

    不過後來的事情並沒有那麼順利,當我渾身是血回到家裡時,我父母的表現令我十分不安。

    好在我幾周後解決了這件事,也同時完成了兩例以人類為標本的實驗。

    處理屍體沒有花費太多力氣,我從小就是個十分強壯的男孩兒,不過說起來,直到最近我才聽說有個很好的辦法,就是切碎了餵豬。

    這算什麼?這消息太傷人了,我這挖了幾十年墳的人到底算什麼?

    記得有一次,我在邁阿密的沙灘上刨坑,當時是凌晨兩點,我有兩個滿滿的行李箱要處理,血都已經開始往外滲了,誰知道剛開挖不久,我竟然挖到了東西,猜猜是什麼?

    沒錯,是該死的屍體,是的,我去棄屍,卻在他娘的幾英里長的沙灘上,一個隨機的地點,幾鏟子下去,挖到了屍體。

    這就好像你在荒山野嶺裡突然肚子疼,剛找了個草叢蹲下來,卻發現這兒已經埋了一大坨屎,還是形狀非常獵奇的一坨稀屎。

    我得告訴你們,邁阿密那地方的黑手黨,穿著可笑的花襯衫,個個兒以為自己是老電影裡的冷血硬漢,但事實上,這幫混蛋最多算是半職業流氓,他們用幾個愚蠢的蛇皮袋把死人一裹就埋沙地裡了。你們以為自己在火車站鼓搗黃片兒呢?有種你乾脆用草蓆啊?看看哪個先臭出來。

    我只能把那個坑填上,另外換個地方,猜猜怎麼著?我剛拖著箱子跑了不出二百米,就看到兩個穿著花襯衫的傻x正在一棵椰樹下挖坑。

    那天晚上,我多埋了兩個人,對,這就是我要說的,隨地大小便的人,我就把他們推進糞坑裡,蓋上蓋子。

    言歸正傳,剛才的故事只是想說明,這個星球上的空間實在是太珍貴了,我們要善加利用,到處亂扔東西是不文明的行為。

    反正如今我也不得不承認,餵豬確實是個不錯的方法,至少比自己吃掉好很多,有段日子裡,我也試過那麼幾回,真是非常糟糕的回憶。

    等等,那是什麼聲音,有人進屋了……這腳步聲……一個、兩個、三個……一共有五個人,是警察嗎……果然這地下室的隔音還是太差,也不知是被誰給發現的。

    屋外估計還有後援部隊,殺光他們以後,在這城市裡也待不下去了吧。

    其實首爾的氣候還是不錯的……算了,去歐洲吧,十年沒到過那兒了,風頭總該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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