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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爭霸大陸 一百四十九 文 / 永夜

    一百四十九

    在大陸上,有一個計算魔法水晶魔力儲量的標準公式。幾千年以來,人們都用這個標準公式來計算一塊魔法水晶的魔力儲存量。按照標準魔法水晶的體積來計算,一個人高的魔法水晶的魔力容量大概同等於一個大魔法師的魔力。

    那麼換算起來就很簡單了。山洞裡六根巨大的魔法水晶柱初步估計每一個根相當於一百名大魔法師的魔力總和,中間那一根紅色的水晶柱相當於兩百名大魔法師的魔力總和。那麼加在一起,相當於八百名大魔法師在冥想儲存完魔力之後的總和——這個數字絕對是有多無少的。以八百名大魔法師聯手佈置的魔法陣,無論是絕對防禦也好,是敗家囚籠也罷,這裡面關的什麼東西,絕對是跑不出來的。

    囚禁一美女,用得著這麼誇張?御塵風站在魔法鍍膜外面愣頭愣腦地看著裡面囚禁的美女,她抱著膝蓋坐在水晶柱中央,好像天生就是長在裡面一般。由於魔法鍍膜的緣故,她的面容非常模糊,看不清楚到底長什麼樣子,可是可以肯定的是,從她的身材輪廓來看,這必定是個美女無疑。

    只是為什麼會被囚禁在這水晶柱中央,就有點讓人費解了。御塵風左右晃蕩著走了幾圈之後,決定暫時不去管她了——美女自己已經有了不少了。現在最缺的是什麼?錢。

    眼看著不能走近魔法水晶柱子,那麼就只能在旁邊轉悠了。

    不過很可惜,這裡的東西雖然多,但是卻沒有御塵風想像的那種巨大容器。比起巨大容器來,精緻的魔法武器,戒指,鎧甲,卷軸倒是堆得滿地都是。這些東西雖然比金幣更加值錢,可是也拿不走不是?而且即便算是能夠全部拿走,但是拿走了這些東西,放棄了海洋一般波濤洶湧的金幣海洋來說,御塵風絕對會後悔到找個外脖樹掛上死的。

    顯然事實就擺在眼前——要麼就拿金幣,要麼就拿魔法裝備。兩種比起來誰更值錢,怕是豬都知道,可是御塵風抱了一堆魔法武器,就是捨不得那一堆金幣。無論如何,這可是財富的根源。有了金幣就等於有了錢——誰知道這些古怪的寶藏是不是賊贓呢?老子拿出去能不能賣錢呢?如果我正賣東西的時候被人逮了個正著怎麼辦?還是拿金幣吧。拿金幣就方便,不用出去變賣,直接拿出來就能使用——可是,可是,開始……無論力氣再大,始終都只能抱上那麼一小堆而已……怕是把這一堆金幣抱出去了又該後悔了。為什麼,為什麼當初不拿幾件魔法裝備呢?

    抉擇,最痛苦的就是抉擇。御塵風現在就站在抉擇的邊緣上。他後悔當初為什麼不跟老龍學點魔法——聽說有一個偏門的空間魔法,魔法師可以任意製造一個個人空間,這個空間幾乎無限大,真正是打家劫舍殺人放火的必備物品。御塵風現在雖然說是有了威爾一半的魔力,可這個傢伙不學無術之極,誰難道還能指望他會點魔法不成?

    金幣還是裝備?御塵風躺在金幣一般的海洋上想了半天——期間幾次金幣波浪又將他給淹沒了,好不容易爬出來幾次之後這貨終於想通了。

    威爾也不知道把我抓到什麼地方來了,不管這是什麼地方,肯定不是什麼好地方。回不回得去還是兩說呢,一出洞口是一個萬丈深淵也說不一定。如果碰到一條跟他一樣變態的老龍的話,那麼說不定自己還得受一年的痛苦。金幣這東西雖然是好,但是俗話說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只要老子牛逼地出去了,金幣以後還不是一招手就來的事情?好歹我也是埃魯登原野的龍祭祀呀,我們家鄉一個九品縣官都能貪污,老子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官職,難道還發愁找不到撈錢的路子麼?

    嘩啦,又是一陣金幣波浪,又將御塵風埋了下去——當御塵風手忙腳亂地從金幣海洋裡爬起來的時候,手指上已經套上了兩個戒指,右手手腕上一個巨大的水晶手鐲,脖子上還有一根無比粗大的項鏈。顯然御塵風已經想明白了。與其在這裡煩惱,還不如先出去刺探個究竟。這些東西自然是有多少就要帶多少走了。如果遇到了危險,就憑這些小東西,自己活命的機會也很大。

    比如說遇到威爾那種等級的強盜,御塵風還真不相信自己能夠打得過——雖然這僅僅是意『淫』,有跟遠古巨龍相同實力的人,怎麼會去做強盜……

    但是御塵風依然在這個設想之下,開始了他不要臉的強盜行為。反正這個山洞裡的東西屬於無主的——要實在說是有主,那也只能是魔法水晶裡坐著那個美女。御塵風的確是挺想去跟她打個招呼,先把東西借來用一下,可是他跟本沒有辦法靠近魔法鍍膜,而且即便是靠近了,也根本進不去,即便是進去了,那裡面的主人能不能聽到,還是兩碼事……

    於是,一場浩劫就開始了。御塵風的文化不怎麼樣,但是眼睛很毒——憑著御氏鏢局這麼多年的經驗,分辨珠寶的本領他還是有那麼一點的。他開始拋開了金幣不看,專門翻找那些箱子裡的首飾。漂浮在金幣海洋上的數百個箱子,他每一個都去仔細地幫主人檢查了一次,然後專門騰出了一個箱子來分門別類——將自己看上的東西統統裝了進去。

    半小時之後,浩劫結束了。從總體上來看,黃金海洋並沒有少多少,就連那一個個的箱子都是好好地漂浮在金幣海洋上,隨著魔法水晶柱的共鳴產生的金幣波浪漂浮著,煞是誘人。而御塵風現在已經歇了,他覺得東西已經足夠多了。不僅僅是足夠了,他現在甚至有一種一舉手一投足都重若千斤的感覺!御塵風坐在金幣海洋上手舞足蹈,感覺著那真實的重若千斤,他開心地笑了。

    千萬不要以為他是什麼傳說中的自虐狂——如果這叫做自虐的話,恐怕整個大陸會立刻刮起一股子自虐的流行風,怕是連那些隱居之中的大人物都免不了落俗。因為這種自虐純粹是建立在金錢的基礎之上的,那種已經有些病態的快樂了……

    現在御塵風每一根手指上最起碼戴有三枚戒指——按照款式重量顏色來分辨的話,他現在手上有三十種不同的顏色在一起閃閃發光。這還光是手指上的,手指之手是手套,兩隻黑色的手套猶如黑夜中的繁星,深沉而晦澀,閃著黑色的光芒。這是御塵風的個人愛好,他比較偏愛黑色。

    手腕上自然免不了是手鐲了。現在他完全不管款式的好壞,反正看得上的手鐲統統都朝身上套,兩隻手一直套到了胳膊上,總計四十三個,重量超過三十斤。手鐲上的各色寶石閃閃發光,簡直就將他整個人籠罩在了一層迷霧之中。

    身上則是從水晶柱下的一個箱子裡翻找出來的一套銀色鎧甲。古怪的鎧甲好像是用什麼東西的鱗片鑲嵌而成,每一片鱗片之間用細密的金線連接了起來,這是一套樣式漂亮的輕甲——本來御塵風想找一套黃金製作的重鎧的,可惜翻遍了黃金的海洋之後未遂,只有先把這東西將就湊合著用一下了。在鎧甲的肩膀跟手肘的位置上,還各有一根非常鋒利的尖刺,樣式倒是比較囂張比較招搖,在這一點上,御塵風倒是非常滿意的,他天生就喜歡囂張招搖。

    脖子上,自然是免不了掛上項鏈了——上天左證,現在這個傢伙的掛發絕對是任何一個暴發戶太太都望塵莫及的,撇開了品位不談,從脖子上的項圈開始一直到一串串的相連,耷拉著從小到大這麼一直掛下去,竟然一直垂到了肚臍的位置上!粗略這麼一估算,項鏈好像也有三十多串的樣子。款式材料不一,有的纖細,有的粗獷。就連最爆發的爆發戶太太,最沒有品位最想要炫耀自己家財富的女人都掛不出他這麼囂張的樣式來。御塵風現在純粹將自己當成一個搬運機器。

    腳上也免不了,有一雙銀色的靴子,這靴子倒沒有什麼神奇之處,只不過套上去之後異常溫暖合腳,好像走起路來整個身體都變輕了似的。

    在他的背後背著一柄樣式古怪的長矛,不到兩米長的長矛上生滿了倒刺。加上腰間揣著的小匕首跟胳膊上掛著的短弓,總共禦塵風就發掘出了三件武器,他全部都給人家洗劫了。

    他掛著一身珠光寶氣,肩膀上抗著箱子,手上提著長矛,在確認了自己已經幾乎滿載了之後,才滿意地點了點頭,走出了這個金幣的海洋。這應該是最後一個山洞,因為從山洞頂上的一個窟窿能夠看得到太陽的光芒,而且在洗劫洞穴的過程中出了一身汗,甚至還能夠感覺到微微有些風從外面吹進來。

    掛著這麼多東西肯定是不能去爬山了,御塵風走到了一面石壁面前,準備自己挖出一條通道來。其實只要有趁手的兵器,這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如果在爬山的時候丟了什麼東西,他能夠後悔得一頭撞死。

    在瞄準了一片看上去比較脆弱的石壁之後,御塵風朝起長矛使勁一捅,只覺得猶如刺進了豆腐裡一般。在他感歎這長矛鋒利的同時,忽然一股巨力將他朝外一扯,長矛一下就脫手飛出,連帶著整個身體也被扯出了山洞,然後瞬間眼睛就被陽光照得睜不開了。

    等他適應過來陽光的時候,倒抽了一口冷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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