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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九十七章 需要證據 文 / 衣山盡

    第九十七章需要證據

    聽知縣張端問起,孫淡略一思索,整理了一下腦袋中前孫淡的記憶,將事情的原委一一同他說了。

    當然,孫淡與枝娘的這場婚事中有許多地方值得推敲,就連他也不知道究竟。可這事的關鍵那間店舖,只需一口咬定當初父親為他訂下這門親事的時候,並沒有把那間店舖當做彩禮贈於萬屠夫。

    於是孫淡就從父親去世的那夜說起,說他當時正跪在父親靈前答謝前來弔唁的親友,然後萬屠夫父子便帶著地保和媒人衝了進來,手中揮舞著那張契約,強行收走了孫家的鋪面,並將枝娘留在了孫家。

    張知縣靜靜聽孫淡說完這一切,摸了摸鬍鬚,道:「這事有契約,有媒妁之言,有地保的人證,為師代天子牧民,行的聖人正道,自然要秉公執法。這事不太好辦,道理可全在你岳父那邊啊。你我雖有師生情分,可也不能徇私枉法。」

    「恩師是正人君子,學生佩服。」孫淡恭維了他一句,又道:「可這事疑點頗多,學生有幾點疑問還想給恩師說說。」

    「好,你說,若此事有可疑之處,為師自然要查個水落石出,給你一個公道。」

    聽張知縣這麼說,孫淡心中安穩下來,清了清嗓子,娓娓道來:「恩師想過沒有,家父目不識丁,有如何看得懂那張契約。上面雖然有花押,有指印。可花押那種東西左右不過是一個圈,任何人都能胡亂畫上。至於指印,家父已去世多年,也沒辦法對照。」提起去世的父親,又想起另外一個世界的父母,孫淡不覺有些難過,他沉默了片刻,壓低著嗓音,說道:「家父在世的時候最疼學生了,那間店舖是我子生計所繫,怎麼可能給他人做彩禮。」

    知縣張端猛然醒悟,以手扶額:「對啊,的確是這個道理。如今的鄒平,娶一個好人家的女子,所需彩禮也不過二三兩銀子,就算是高門大戶,家境富裕的,左右也不過三四十。你家那間店舖若變賣了價值一千多兩,你父親怎麼可能為一個普通女子花這麼大代價。正如你所說,隨便找個人畫個押,看起來也像模像樣,分辨不出究竟是誰的手筆。至於指紋……」

    張知縣又問:「你父親什麼時候安葬的?」

    「稟恩師大人,第二日就下葬了。」

    「哎,靜遠你好糊塗,那日你若心存疑問,就應該找官府找我來給你做主。只要對一對指紋就知道那張契約是真是假了。」張知縣不住頓腳。

    孫淡歎息一聲,摸了摸下巴,道:「死者為大,孫淡當時一心讓父親入土為安,怎麼可能在鬧到官府,驚動了父親在天之靈?」他心中也很鬱悶,當初我還沒有穿越到明朝呢。那時的孫淡本就是一個腦筋不夠用的笨蛋,遇到那種情商智商低下到一塌糊塗的傢伙,我能有什麼法子?

    張知縣也歎息一聲:「靜遠你至誠至孝,為師非常欣慰。可事情到了這一步……這叫人不知說什麼才好。」

    孫淡又流著眼淚,故意裝出一副悲痛得不能自己的模樣:「學生這不也是被逼得沒辦法了嗎,到了京城,進了國子監,實在不行,學生就借宿在國子監的校舍裡。至於家眷,且放在老家,只等學生中了舉人,中了進士,做了官,才來接她。」

    「不妥。」張知縣擺擺頭:「你以後真做了官,按照官場慣例要外放到地方做一任七品縣令。國家自有法令,地方官是不能帶家眷一起上任的。一任地方官就是好幾年,你現在已經十七了吧,兩年以後十九歲,再放到地方當幾年官,就二十好幾了。一直未能同家眷在一起,還談何生兒育女?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我當初也是在中進士前做了父親的,到山東做官後,好幾年了,一直沒機會回浙江同家人團聚。所以,為師提醒你一句,得抓緊機會,在這兩年之內把這件大事給了啦,也好告慰你父在天之靈。」

    他和孫淡本有師生情分,覺得有必要提醒一下這個門生。

    孫淡聽到他說出這種貼心話來,心中也是感動,裝出一副苦惱模樣:「恩師說得正是這個道理,可不如此又能怎麼樣呢?可恨我家店舖這事明明有許多疑點,學生偏偏沒辦法解決。」

    張知縣也狠狠地一拍桌,怒道:「好一個卑賤的萬屠夫,打主意竟然打到我們讀書人頭上來了。如此刁民,不好生懲戒,不足以平吾心頭之恨。」明朝與鄉紳共治天下,而鄉紳則主要由有功名在身的讀書人組成。

    只要讀了書,有了功名,就已擠身於統治階級。

    如今孫淡被一個普通屠夫使用欺騙手段奪去了家產,不要說張端與孫淡有師生之誼,就算換成任何一個讀書人,也感同身受。

    明朝官場的人際關係盤根錯節,師生、同年、親友是維繫其人際關係的重要紐帶。孫淡遲早是要做官的,將來無論有何成就,同張端的師生關係將維持一生。

    而且,這件事情已經上升到一個普通市民對統治階級權威的挑戰的層面上了。

    見張端發怒,孫淡已知道這事有眉目了。

    他站起身來,長長一揖:「恩師大人,學生如今也是彷徨無計,倒不是想來給老師找麻煩,實在是心中悲傷,不吐不快。」

    張端忙一伸手將孫淡扶住,憤憤道:「就這件事情而言,左右不過是萬屠戶、媒人和那個地保的一面之辭,那等卑賤刁民的話是做不得準的。這樣,你再去訪訪,看能不能找出其中的破綻。只要有人證有物證,本師當還你一個公道。為師的話也只能說到這一步了,就看你怎麼做。對了,若做事有不方便之處,可找水捕頭他們從旁協助,我會吩咐下去的。」

    張知縣的話已經說得再明白不過,孫淡又不是笨蛋,如何聽不明白。

    張端的意思很簡單,就是讓孫淡去找一個物證,再找一個人證,只要有這兩樣東西,這件案子就可以判了。

    孫淡心中一喜,又一施禮:「學生這就去辦。」

    「等等。」張知縣讓孫淡在大堂裡又坐了片刻,便從內室去了二十兩銀子出來遞到孫淡手中,溫言道:「靜遠你馬上就要去國子監讀書了,京城雖好,居之卻大不易。為師本是浙江大族,家中頗有資產。這二十兩銀子就當是為師給你餞行吧,好好讀書,別給我丟臉。」

    孫淡忙道:「多謝恩師,學生定不負先生期望。」

    從張知縣那裡告辭出來,孫淡想了想。

    這事張端說得在理,要想從萬屠夫手中把那間店舖拿回來,還得走一道程序,就是把這件事情做成一樁民事糾紛的案子。要有苦主,要有被告,要有狀子,也要有證據。

    證據這種東西是必要,剛張知縣的話都遞到自己耳邊了:只要有一個人證,再有一個物證。也不管這個證據是否經得起推敲,他就會給孫淡一個滿意的結果。

    且不說孫淡和張端的座師和門生的關係,就算換成另外一個人做這個知縣,也會如此判決。畢竟,在一個讀過聖賢書,明白做人道理的讀書人和一個粗魯不文的小商人之間,任何人都知道如何選擇。

    這也是古代社會的人治和現代社會法治的區別,在科學不發達且缺少必要的鑒證手段的明朝,地方官判案,尤其是這種民事糾紛,很多時候都是從道德和社會影響面上做出必要的抉擇。

    物證這種東西不好弄,也沒辦法弄。不過,人證倒好辦。

    當初王屠夫不是找地保和媒人來做他的人證,才順利把孫家店舖奪了過去的嗎?

    看來這事的突破口當在這兩人身上,只要找到這兩人,讓他們反口說當初是被萬屠夫哄騙,或者得了他的好處,這才一口咬頂孫淡父親以店舖做聘禮,就能讓孫淡順利拿回那間店舖。

    可這裡面有一個問題,地保雖然不是官身,可也是幫助政府維持地方的管理人員。按照現代社會的說法,屬於事業單位外聘人員,若對他使用一些非常規手段,只怕張知縣面子上也不好看。

    那麼,只能從那個媒人身上打開缺口了。

    媒人、龜公、衙役、仵作、婊子在封建社會是下九流的中的下九流,只需要稍微逼她一下,就能讓她開口,且不會有什麼後患。

    而且,這事疑點很多。有很大可能是那個媒人當初貪圖萬屠夫的銀子,這才與枝娘的父兄串通一氣來謀孫家財產,這事道理站在孫淡這邊,就算到時候有什麼事,鄒平人也會拍手稱快。

    據孫淡所知,那個叫龔媒婆的老女人在縣城裡口碑非常糟糕,是個人錢不認人的骯髒貨。不少好人家的女兒被她的三寸不爛之舌騙了,嫁得極差。不但如此,這個媒婆還幹買賣人口的勾當。前一段時間就從邊遠山區的窮困人家買不少女孩兒,賣到窯子裡去。

    一提起這個女人,鄒平人都大搖其頭。

    這個龔婆子也是前一段時間為枝娘大哥和素芬說合的那個媒人。

    孫淡想了想,就舉步朝北門湯婆子的甜酒攤走去,準備讓湯婆子去把龔媒婆給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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