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第十六章 、美女巫師(下) 文 / 鋼筋
「汶神告訴我,我將成為汶部落的王。」任建文信口開始胡編,「而你將是我的王后,協助我統治部落的助手。」要想使得汶部落盡快變得強大,他需要權利,絕對的權利。只有絕對的權利,才能夠讓這個原始部落按照自己設計好的未來前進。
「是的,建文哥哥,你已經是部落的王。汶部落的每一個男人女人,都將徹底地向你效忠!」巫師少女毫不猶豫地說道。她全然沒有想到,就是因為自己的一句話,還處於母系氏族社會階段的汶部落,逐漸開始走向父系氏族社會的新階段。
在從前的汶部落裡,部落的統治權掌握在女人手裡。因為女人不僅負擔著繁衍生息,傳承種族的神聖職責,而且在這個處處充滿危機的森林內,女人所採集的果實、植物塊莖等等,是部落食物的主要來源。總而言之,在部落內,女人解決了主要生存問題,而由於武器製作水平的低下,使得男人面對森林內強大的各種野獸無法發揮出太大的戰鬥力,只能偶爾狩狩獵,客串一下保鏢,在女人的指揮之下做點食物採集工作。平時只是充當種馬的角色。所以,女人處於統治地位,也是一種必然。
在這個部落裡,女人可以同時擁有三五**個男人,而男人則只能被動地受女人們的挑選。孩子們的眼裡,只有母親的存在,從來沒有「父親」這個概念。
當然,任建文是不可能也像部落內其他男人那樣接受女人的挑選。而且他更以汶神使者的身份確定,金弦終身只能夠侍奉他一人。
當然,僅僅只是如此,還不足以改變男人的弱勢地位。只有男人的存在,在部落的生存中佔據主導地位,男人的地位才能夠真正發生改變。所以,他將部落內所有男人都聚集起來。將那些從刀具店買回的武器分發給他們進行搏擊訓練。
這些刀具,以及鋸子斧頭之類,相對於叢林人自己製造的那些,用墨尖樹枝做成的武器鋒利若干倍。對於這些還處於原始階段的人們來說,簡直就是神器!對能夠將神器無私地交給他們的任建文,這些叢林人對他的好感簡直與日俱增。
經過數十日的相處,以及通過會說國語的金弦的教授,任建文很快地就掌握了汶部落所使用的語言。能夠很好地與所有人交流。
出於男人的天性,以及原始人類骨子裡的野性,搏擊訓練在很短時間裡就取得了成果。可惜的是,除了少數幾個人之外,大多數男人都已經習慣了被女人養著的生活。當任建文告訴他們,男人要有血性,不能老想著吃軟飯被女人養活,應該是部落的生存的主要力量時,幾乎所有男人們都不太理解。
「什麼是吃軟飯呢?」一個叢林人問。
「男子漢大丈夫,不自食其力,只靠女人養著,就是吃軟飯。」任建文用鄙視的語氣道。
「可是我們本來就應該由女人養著啊。既然有女人養著,我們為什麼要自食其力呢?吃軟飯沒什麼不好的呀!」這基本上是所有叢林男人的意見。
任建文望著這群力大無窮的軟蛋男人,忽然發現自己居然不知道該怎麼鼓動他們才好。身為文明人,卻身處於原始部落內,任建文為自己難以改變這種現狀而憂心。他忽然記起從前在報紙上曾看到過的一則報道。有一個文明世界的人,不慎落到一個非洲土著部落內。在很多年後被人發現,他已經喪失了在文明世界生活的能力,拒絕回家。幸虧,這種原始生活對於他來說只是一場「遊戲」。每隔一段時間,他都可以回到文明世界,及時調整心態。
原始人的很多生活細節,都是他極其反感的。譬如說,他們一旦有了生理需要,絕對不會忌憚身邊有多少旁觀者,常常會按倒在地上就開始進行活塞運動。甚至有幾次,金弦也在眾目睽睽之下要與任建文發生關係。針對這種原始人覺得自然,任建文卻感覺噁心的現象,他不得不強行作出規定,以後交配這種事情,必須只能夠在自己的「鳥巢」內進行。
給叢林人穿上衣服,也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雖然,任建文打出無所不能的汶神的旗號,規定必須穿好衣服,但是這些習慣了光著身子的傢伙們,一個個穿上衣服後,都表現出萬分難受的樣子,似乎他們穿上的不是衣服,而是一套套枷鎖!
由於考慮到原始人生活習慣,對衣服磨損比較大的因素,所以任建文采購的衣服,幾乎都是牛仔衣褲。於是,在這個異空間的叢林裡,就這樣出現了一群,綠皮膚的外星牛仔!只有給金弦採購的衣服中,包括了幾條顏色鮮艷的裙子。這些裙子引起了所有叢林女人的羨慕和驚歎。在她們簡單的思維看來,這些裙子簡直就是神的作品!
的確,穿上裙子的金弦,除了皮膚頭髮是綠色,略感異樣外,簡直就是一位極有教養,充滿高貴賢淑氣質,美麗無比的大家閨秀!這樣美麗的女人,讓任建文看得血脈噴張,當夜歡愛,也分外下足了力氣,直將個金弦做得欲仙欲死,死去活來。
這一次,任建文在異空間呆的時間頗長。因為他已經知道,無論自己在這個空間呆多久時間,回到地球也只是睡了一覺,過了一夜而已。天寶似乎不僅能夠掌握空間,而且能夠掌握時間!神仙的手段,端得是匪夷所思至極。
他決定進行一次狩獵活動。狩獵的對象就是森林內的雷暴龍。無論如何,如意百變甲和尋寶鈴這兩件法器都是必須找回來的。第二個理由是,借助狩獵活動,使得部落食物結構由果實和植物塊莖為主,改為以肉食為主。慢慢讓男人扮演的角色發生轉變。
當然,任建文宣傳的理由則是:「我的子民們,無所不能的汶神給了我啟示,雷暴龍是邪惡的,它破壞我們的生活,時刻想著將我們的孩子吞到肚子裡。汶神要求我們拿起自己的武器,去將雷暴龍統統消滅!」
叢林人們「哇嗚哇嗚」地怪叫著,拍打胸脯表示自己對雷暴龍的憤怒和對汶神的忠誠。
「我們要取出所有雷暴龍的心臟作為戰利品!」任建文的這句話讓所有叢林人的臉上都露出了微笑。這些猛獸的心臟,味道是最為鮮美的。特別是那些會異能的猛獸心臟,裡面還有一顆被他們稱之為「神珠」的東西。就是這玩意兒,吃下去能夠讓人獲得異能,或者增強異能。上次那顆雷暴龍心臟內的神珠,就是由金弦吃下去的。讓她的火系異能威力強了一些。
在初升的朝陽下,大約四十來人左右的狩獵隊伍出發了。多數壯年男人都參與了這次狩獵活動。另一部分則留守在部落裡做守衛。
可以說,這些力大無窮的軟蛋男人們,其實都是狩獵的好手,在叢林裡的智慧是無與倫比的。他們可以通過氣味和腳印、野獸糞便等等,辨別出在附近都有那些野獸。尤其是,上次任建文遇到的那幾個狩獵雷暴龍的叢林人,更是好手中的好手。想當初,他們只是七個人而已,就差點幹掉了一頭雷暴龍!
其中尤其是,以一個身體看上去極為剽悍的傢伙,狩獵技術最好,身手最為敏捷。此人被部落人稱為「蠻子」。這傢伙雖然名為蠻子,其實腦子也特別好使。所以任建文一直有心,將他培養成為部落的首領。他不可能在這個空間呆一世。總有一天會離開的。
以雷暴龍那樣龐大的個頭,搜尋起來其實非常容易。
不到中午時候,眾人就發現了一群雷暴龍,有九頭之多。它們大約是已經享受過充足的食物,正躺在一片開闊的草地上休息。雷暴龍是叢林中的王者,哪怕就是叢林內個體實力最強大的霸殺獸,也不敢招惹它們。因為雷暴龍是群居動物。一頭霸殺獸最多能夠對付兩頭雷暴龍,若是三頭的話,它們就只得落荒而逃。更何況雷暴龍常常都是整群出動!
上次能夠擊殺一頭雷暴龍,只能怪那傢伙倒霉,偶爾落了單,恰好又碰到這群叢林人。
很顯然,這群雷暴龍根本沒想到居然還有哪種生物居然敢於侵犯它們的領地。它們愜意地躺著,就像九座小山,發出像打雷一樣的鼾聲,此起彼伏。連放哨的都沒安排一個。
任建文帶領叢林人們躲藏在樹林裡偷偷地觀察著這群雷暴龍。有幾名叢林人看到如此多的雷暴龍,嚇呆了,小聲提議著是否離開。
「你們這些膽小鬼!」蠻子火大地道,「雷暴龍,雖然厲害,但我們的王,更厲害。我們的王,是無所不能的汶神的使者,一舉手就能消滅一頭雷暴龍,我親眼看見的。所以,只要有王在,無所不能的汶神會保佑我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