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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靈與肉 38 我是流氓我怕誰(1) 文 / 蘇色桃

    38我是流氓我怕誰(1)

    蘇小可想不到,她會遇到凌志宇?準確地說,是凌志宇來找她。

    時間過得很快,一轉眼,已到了十月。

    十月的天,有點微涼,那陽光看上去格外的清秀,也格外的明媚。蘇小可在咖啡店呆上了一天後,黃昏時刻,覺得肚子有點餓了,便準備回去吃飯。

    此時的許大年,拿了蘇小可給他的錢,去了一家烹飪學校,報名學習一年制烹飪全能,每天,在五點十分下課。那烹飪學校,離蘇小可的住處不遠,只用擠六站的公共汽車。許大年沒有住校,他每天回來後,準時給蘇小可做飯做菜,一般在六點半之前,蘇小可便可以吃飯。

    蘇小可想,和一個小男人在一起也沒什麼不好,把自己侍候得像個女皇。

    雖然這樣的日子,像缺少了什麼。也許,是對未來的憧憬;也許,是生活的激情;又也許,是想像中的那種轟轟烈烈,迴腸蕩氣。但,什麼都無所謂了。日子平淡得像白開水,渾渾噩噩地過,也沒什麼不好,有得總有失。有時候,蘇小可也想,這樣波濤不驚,風平浪靜地生活一輩子,也就算了。

    可是,蘇小可心裡,總是隱隱約約的,有些不甘。

    她現在,快樂嗎?真的是幸福嗎?

    幸福,幸福的定義是什麼?有吃,有穿,有住,有換不完的漂亮衣服,花不完的錢?不不不,好像不是這樣的。幸福,應該是兩個心心相印的人在一起,相親,相愛,一起同甘共苦,同榮華富貴,一起去看日落,日出,一起慢慢的到白頭,走到老。

    亦舒筆下的喜寶說,在生活中最希望得到的,第一是愛,被愛與愛人,很多很多的愛;第二希望得到的是錢,很多很多的錢;第三希望得到的是健康,如果沒有愛和錢,至少還有健康。

    可見,愛還是排在第一位的。

    蘇小可歎了一口氣。

    沒有愛,得到錢,也是好的吧?但錢,要這麼多幹嘛呢?自己有吃,有穿,雖然沒有大富大貴,但可以豐衣足食,蘇小可自認,她也不是個貪心的人,現在除了愛,她什麼也不缺。但愛,蘇小可想,她還有愛嗎?

    沒了。蘇小可的愛,在三年前,已經放到了一個叫凌志宇的男子身上,她忘記拿回來了。如今和許大年在一起,,只不過是她臆想出來的愛,並不真實,彷彿海市蜃樓,有一瞬那的弦暈。

    僅僅如此而已。

    蘇小可又再歎了一口氣,有時候自欺欺人,也沒有什麼不可。她抬頭,看到牆上的掛鐘六點多了,伸了個懶腰,收拾了一下,便拿了手袋走出咖啡店。

    此時,太陽漸漸地往西移去,終於一點一滴的挪到天的那邊去,四周圍的雲霞給染上了顏色,金碧輝煌一片,艷麗無比,大地也在夕陽的照耀下,也變得格外的妖嬈動人,美不勝收,有一種花開到極燦爛時的美麗與絕望,真應了那句「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的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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