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靈與肉 17 愛情是個難題(2) 文 / 蘇色桃
17愛情是個難題(2)
儘管租金有點貴,在這個消費水平不是很高的城市,屬於偏高,不過蘇小可並不在乎,她並不是租不起,只要喜歡,就ok。
蘇小可沒有暫時沒有買房子的打算。
她始終要嫁人的,是不是?如果嫁的男人沒有房子,那到時候再考慮要不要買一套房子,一個年輕的未婚女子,從牙縫裡擠出錢來供房子,未免是多此一舉。蘇小可的房東,卻沒這麼想,她是一個獨立的女子,近女人三十豆腐渣的年齡了,剛剛把自己嫁出去,這房子,是她以前的閨房。
她笑:「房子雖然不大,可畢竟是自己的私有財產。當年咬緊牙關,省吃省用,也要堅持把房子買下來,這樣自己的腰竿可以直一點,就算以後和老公吵架了,給趕出門,自己也不至於跑回娘家,或睡大街。」
蘇小可汗:「如果婚姻是這樣,那幹嘛要結婚?」
房東理直氣壯:「因為不結婚的女人是不正常的,好歹要嫁一次人,結一次婚,對家人,也對自己的人生,算是有一個交待。」
房東說的,也未必不是道理。
蘇小可問:「你愛他嗎?「
房東說:「我不討厭他。」
蘇小可再問:「他愛你嗎?」
房東再答:「他也不討厭我。」
看,只要對上了眼,雙方互不討厭,便要結為夫妻。這年頭,誰還會把愛情當了飯吃?關於愛情的真諦,只有蠢蛋才會去探究的命題?因為愛情的真諦,太過虛無飄渺,不真不切,不盡不實。梁山泊與祝英台的思想,早落後,早過時了。現在網上,還有人在鼓吹,說白毛女應該嫁給黃世仁。
為什麼要嫁給黃世仁?
有人列出理由:一,黃世仁有錢,家財萬貫;二,黃世仁好色。雖然女人口口聲聲說,不愛色男人,但事實上,色男人對女人而言,有一種生理上的吸引力;三,黃世仁執著,喜歡的女人非要搞到手,如今的女孩子,覺得這樣的男人,其實很酷。
多麼堂而皇之。
「姐姐,你一個人住?」
「嗯。」
「一個人住,你不覺得孤單麼?」
「習慣就好。」
「我喜歡熱鬧,像我住的那個地方,8個人擠一間房子,上下架床,窄小得幾乎連個轉身的空隙都沒有,有時候我們也吵架,甚至還打架,事情過後,大家還是兄弟,有什麼事兒,大家也是互相幫忙。」
「你們還是小孩子。」
「姐姐,你也不老。」
「我比你老,老了三年,好不好?」
「才三年而已。」
許大年跟著蘇小可,從電梯裡走出來,到了門口,蘇小可掏出了鑰匙來開門,進去,開燈。因為平日沒有客人,蘇小可以前也沒想過要把異性帶回家來,因此沒有備有男客拖鞋,她只好把她的一雙花布拖鞋拿出來,嘴裡嘟噥著說:「你將就穿了。」又再說:「進來啊你,愣在門口乾嘛?」
許大年侷促不安,搓著雙手。
他是窮人家的孩子,活了二十一年,第一次親眼見識到,原來房子的佈置會這麼精美講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