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初出茅廬 第七章 舒縣尋魚 文 / 草牛
第七章舒縣尋魚()
周瑜施施然拎著那一籃的蘑菇,舉步走到隔壁的鄧宅門口。
鄧宅家主鄧恩,在舒縣縣令劉駿帳下做佐吏,主管文書,在這個崗位上兢兢業業十餘年,辛苦操持,小有積蓄,也建了前後三進的宅子,正廂房共十間,還有五十畝良田,放給佃戶去種,每年收個二百石糧食,算是小康之家。
「篤、篤!」周瑜敲門後,鄧家的管事老鄧頭打開了宅門。
「原來是周公子,呵呵。」老鄧頭彎了彎腰,滄桑的臉上一片笑意,他看著周瑜自小長大,亦是挺喜歡這個出落得一表人才的少年的。
「鄧伯,小魚兒可回來了?」
「小姐?她出門去散心,說是採些蘑菇回來燒湯喝,還未歸呢。」
「嗯……?」周瑜有些意外,說道:「那可能是小魚兒邊走邊玩走得慢了吧,我且去尋尋她。」
說著周瑜轉身就往外走,出了這條街巷,往右一拐就是東城門,出了東門不遠有一條曲曲折折的小河遠遠地繞著城牆流淌,名為舒渠,舒渠之上的小木橋就是方才周瑜戲弄小魚兒的地方。
周瑜遠遠望到小木橋時,橋上一個人也沒有。於是周瑜折轉身又回城,想到小魚兒喜歡看戲,此刻恐怕是在鬧市街頭閒逛吧。
漢承秦制,地方行政區劃分為郡、縣兩級。漢武帝分天下為十三州(司隸、豫州、兗州、青州、徐州、冀州、荊州、揚州、益州、涼州、并州、幽州、交州),各遣刺史一人以六條察事。
漢朝規定,刺史只能糾察秩比(俸祿/工資)六百石以上的官員,不允許刺史問難下級官吏。刺史所糾察的範圍,也只能以六條詔書為限。如果刺史糾劾超出詔書範圍,不但不能糾劾成功,自己還要以越職的罪名被罷免。可見此時的州還只是行政監察區域,不是一級行政地方。
漢末,因黃巾軍暴動席捲全國,不得已之下,朝廷方才給各州設立州牧,授以實權,統一軍政,以便於打擊黃巾軍,從而養虎為患,各地州牧已逐漸地成為一方軍閥,對中央皇權形成了嚴重的威脅,也導致了這亂世群雄並起的局面。
舒縣,歸廬江郡管轄,是廬江郡的郡治所在地。
而廬江郡,屬於揚州區域,區域內的郡還有九江郡、丹陽郡、吳郡、會稽郡、豫章郡。
夷洲(今台灣)孤懸海外,當時也應屬於揚州區域內。
此時的揚州州牧為劉繇。
舒縣鬧市街頭。
熙熙攘攘的人群,川流不息,今天是趕集的日子,好不熱鬧。
漁夫拎著早上打上來的鮮魚,樵夫擔著昨天在山上砍的木柴,農婦擺弄著籃子裡新鮮的蔬菜,算命的把白底黑字的招牌迎風舉起;鐵匠鋪裡爐火正旺,叮叮噹噹;茶肆內茶客滿座,口沫橫飛
「李老四,好久不來趕集了,想不到這麼多人!」一個獵戶打扮的人對著一個正坐在街邊喝茶的閒漢道。
「可不是嘛,自從張角那老道伏誅後,黃巾賊消聲匿跡,這市面上已逐漸恢復往日的熱鬧了哦。」李老四有點興奮,繼續道:「田老七,你今兒怎麼是兩手空空就來了?」
田老七送出一個笑臉,道:「哪裡哪裡,我前幾日打了幾隻大雁,已經出手了,得了500文錢,打了壺酒,買了塊肉,待會再去給俺那婆娘扯塊藍布,做身衣裳去!」
李老四喝了一大口茶,有點羨慕地說道:「看來你的小日子過得還不錯,改天我也跟你進山去混點野味!」
「進山?就你那身板?」田老七挺直了自己的腰板,眼睛斜了李老四一下,「最近山上盤踞著一隻吊睛白額猛虎,小心他吃了你去!」
周瑜在舒縣的鬧事街頭尋了半天,確仍是沒有看到小魚兒的半點身影。
「小魚兒,你可真夠能瘋的啊,四處尋你不著……你可別出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