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第二卷 歷練人生風波起 第119章 一地雞毛苦度日 文 / 月關
. 張勝回到牢房的時候,已經快到休息時間了,甄哥等人圍了上來:「怎麼樣,都問什麼了,有沒有動刑?」
「沒有,就是問話,訊問了兩個多小時,沒挖到啥有價值的東西,他們就讓我回來了,不過臉色都不好看。」張勝笑笑說,事實上他被燈晃得直到現在眼前還有一片片光影在閃,一個審訊者都沒看清。
強姦犯羨慕地說:「經濟犯就是吃香啊,審我那天可不同,他們揪著我頭髮,跟拽死狗似的,疼的我眼淚都躥出來了。」
「廢話,就你這人渣,還指望警察叔叔對你多溫柔?」彪哥冷笑道。
方奎說:「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勝子家裡畢竟有錢,有錢能使鬼推磨啊,想必是早就上下打點過了。我可不成,審我的那天,剛含糊了幾句,我靠,差點沒讓他們給打死,把我銬桌子腿上,大橡膠棒抽在腿肚子上疼得我直抽抽,緊跟著板王就上了,這傢伙更狠,都不怕留下傷痕。」
強姦犯說:「我聽說,國家正在準備制定沉默權制度,不准拷打犯人,等這制度下來就好了。」
甄哥奇道:「啥沉默權?」
強姦犯忙巴結道:「就是像外國電影裡演的,抓住犯人,告訴他,你可以保持沉默,但是你說的每句話都會成為呈堂證供。不打人了,審訊室也不准掛『抗拒從嚴』的標語了。要改成『有權沉默』。你不想說話了,回他一句找我律師談就行了。」
罪犯懂法律,一點不稀奇,他們學習法律知識地熱忱,絕對讓一個警察都自愧不如,但凡有這方面的新知識,他們都是孜孜不倦刻苦學習的。
方奎一聽,說道:「別他媽扯了,中國人皮實。知道嗎?外國人往獄裡一關,好吃好喝的供著,也沒勞改,沒事打打球聽聽音樂。跟養祖宗似的,除了沒有自由,就這那些犯人都受不了。咱們這兒不行啊,要是那麼搞。犯人豈不更加猖獗?」
張勝一愕:「這番話義正辭嚴憂國憂民的,問題是從一個罪犯嘴裡說出來,怎麼顯得有點滑稽?」
甄哥也連連搖頭:「不可能,不可能。別想了,這條法律肯定通不過,犯罪分子就得打。一打就靈。要不他肯招供?現在打著都死鴨子嘴硬呢。不打啥也別想問出來。咱中國多少人啊?全靠警察自己去找證據,別扯了。那破案率得低到啥程度?」
「就是!」彪哥也「憤怒」了:「像咱這搶劫的、強姦的、盜竊的,經濟犯罪地,你不打都不說,你找出多少證據我認多少罪,多的都一字不吐呢,要是殺了人要以命抵命的更別說了,那是掉腦袋的事,你往死裡折騰保不齊他都一字不說呢,有權保持沉默?破不了案地話,那不是就白白把他放過了?」
眼看著一張張激於義憤,甚至有些脹紅起來的臉,張勝真的是無言以對了。如果不是這幾個傢伙身上那身囚服穿得利利整整,他真要以為這些人是人大代表了。
張勝知道警方的訊問不會就此罷休,今天地審訊,他已經品出了其中的味道,自己被捕的主要原因不是經濟犯罪,而是有人想利用自己這個小卒子搞掉開發區主任牛滿倉,聽說開發區設立之初市政府內部就矛盾重重,那這個問題就不僅僅是搞垮一個牛滿倉那麼簡單了,兵戈所向,自然是他背後的人,甚至是背後之背後。這招「隔山打牛」使得,什麼時候自己這個小人物居然也成了權柄之爭地導火索了?
張勝理清了這前因後果之後,心裡五味雜陳。很多時候,歷史是由小人物來推動的,但真要輪到他頭上時,他才發現自己一點也慶幸不起來。
他等待著,一方面等待著警方的消息,一方面等待著公司地消息,他相信,鍾情和郭胖子他們一定也在為他上下奔走,鍾情上周來過一次,此後沒有再露面,張勝想像得出自己被抓後公司裡群龍無首,會是何等難熬地局面,鍾情一直沒再露面,他知道鍾情一定非常忙碌,可是也因此愈加地擔心。
情緒方面,他已經穩定下來,摸準了對方的目地,他已經知道自己不會那麼快離開這裡了,最起碼,也得等到上面的鬥爭漸趨明朗、等到勝負之勢已分。可是又是五天過去了,他等待的兩方面的人還是一個也沒有出現,他的心裡有點惶惑起來。
現在張勝在號裡過得還不錯,摸清了這裡的情況,加上管教那裡替他寄存著大筆的代金券,他的生活還不錯。號子裡有小食堂,不想吃大鍋飯的,可以用代金券去那裡吃小灶。價錢方面,帶點葷腥的菜一件十塊,麻油豆腐一件也要五塊。
這個「件」不是論盤,也不是論碗,而是指的盒飯裡擠在米飯邊上的那點菜,不過這在裡面已經是極好的伙食了。這裡的犯人家庭經濟條件好的不多,所以吃得上好東西的犯人也就不多,文先生是個神秘的存在,他是犯人,但是在犯人們眼裡,沒人把他當犯人,所以也沒人去跟他比較,他們只能跟張勝攀比一下。
張勝雖說有意收斂,一周起碼也會有兩次改善伙食的機會,同一號子裡的幾個大哥自然也就跟著享點口福。
在押人員除了少數人家裡按時給他存錢外,一部分是家裡確實困難顧及不到的,一部分屢教不改家裡寒了心乾脆撒手不管的,這些人如果再沒有適應環境絕處求生的「過人之處」,一般過得都很淒慘。
文先生在他們心裡那是神一般的存在,他們連想著去沾點好處地念頭都不敢有。所以就巴不得能搭上張勝這個「大款」,所以張勝很快成了其他幾個號房羨慕的對象,人氣指數直線上升,現在在號子裡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了。
這天,號房裡分到的是做燈泡的任務,每人20掛燈泡,.|:不少,時間一長,大家就總結出了一些工作經驗。不再自行其事,而是分工合作,按前後步驟來做,也
水作業。張勝現在是不用做事的。他大可與甄哥、坐在那兒當監工,不過張勝覺得過意不去,也要做些工作,甄哥無奈。便把接線的活分給了他。
接線是最輕鬆的,就是把串起來的燈泡都接上插頭線然後整理好。強姦犯劉巍則坐在他旁邊地地上插燈泡,就是把燈泡的兩個小銅芯插進一個小小的塑料罩子裡去,技術倒沒什麼。只是得細膩耐心的活。劉巍眼神不好,又沒配鏡子,得貼著小燈泡才看得清。速度總不上去。
上次做燈泡因為沒有按時完工。他已經被頭鋪甄哥給收拾過一回。被人摁在地上,用鞋底狠抽手指。把他雙手十指抽得像胡羅卜似地,所以這次十分的認真,緊緊抿著嘴巴,手下一刻不停。
可是他想專心幹活,彪哥偏不讓他如意,彪哥背著手監工,時不時的還跟他說話:「巍子,你媳婦兒多久沒給你來信了?」
劉巍臉色有點發苦,囁嚅道:「彪哥,我……自打進來,她就沒給我寫過信啊。」
屋子裡便一片幸災樂禍的哄笑。
「巍子,你媳婦兒是幹什麼地?」同樣是小弟身份的阿三問道。
劉巍歎了口氣,說:「是護士,水靈著呢,唉!我真是犯混,自己老婆那麼漂亮,強姦那女病人幹啥?細想想,她還真沒我媳婦漂亮,而且因為老生病,活動少,大腿啊、『臀』部啊,肌肉鬆馳,我當初是豬油蒙了心還是怎麼著?」
方奎嘿嘿笑著對張勝說:「沒看出來吧?巍子原來正經不錯呢,是個體面人,醫生,還是科主任呢,他給女病人治病時用乙把人弄暈了,然後在病房裡就上了,可惜善後工作沒做好,那女病人剛醒的時候還真沒懷疑,讓他給忽悠過去了。可是緊接著上廁所,下邊流出精液了,那女的結過婚,孩子都兩歲了,一聞就曉得咋回事了,這不……他老哥就顛兒顛兒地趕這兒報到了。」
說到這兒,他對劉巍嘿嘿地笑:「我說你也特摳門了,一個套子才幾毛錢啊,都不捨得用?」
劉巍訕訕地笑:「奎哥,我不是不捨得用套子,那女人結紮過地,我想著挺安全的,不穿雨衣不是更爽嗎?嘿嘿……」
彪哥陰陽怪氣地說:「可不爽咋的,這不爽進來了嗎?你這罪坐實了,怎麼也得蹲幾年大獄,你媳婦能等你嗎?」
劉巍手下停了停,歎了口氣說:「如果是別地罪吧,也許能吧。可這罪……唉!」
「你唉個屁啊,你是花罪進來地,人家沒馬上跟你離婚就不錯了,你還唉聲歎氣?」
方奎一副過來人地模樣指點道:「要我說,你不如主動聯繫她一下,協議離婚得了。光棍點,人家還能念你的好,不然……你就是不是這罪,時間一長,人家也得離,現在這世道,誰等誰呀?」
坐在炕上擺撲克,一直沒說話地甄哥這時嘿嘿一笑道:「就算房門等著你,水門也不一定等著你,等你出了獄,滿屋都是綠帽子,不是更噁心?離了吧離了吧,早離早利索。」
張勝聽得哭笑不得,說:「你們呀,俗話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門親,哪有你們這樣勸離不勸和的?別缺德了。」
彪哥笑道:「這不是缺德,本來就是那麼回事兒嘛。對了,勝子啊,你女朋友咋樣?能等你出去嗎?」
「女朋友?」聽到這個稱呼,張勝腦海裡最先閃過的就是相處兩年的小璐,然後悄然映起的就是秦若蘭。一個,與他一街之隔,在花店裡忙碌著,卻不肯走過來與他一見;另一個,已在地球的另一端,她們都是那麼遙遠……
看到張勝的臉色陰沉下來,方奎咳了一聲,說:「行了。一會兒再聊,先幹活,幹活……」
大家都悶頭幹起活來,一個小時之後,到了放風時間,張勝放下手裡的一掛燈泡,走出去在院子裡閒逛起來,各號裡地犯人地位比他低的,見了他恭恭敬敬叫聲勝哥。地位差不多的大哥級人物,大多也很客氣,點頭示意一下,或者叫一聲:「勝子」。不過也有一些看不起他這種小白臉的真正靠拳頭吃飯的江湖大哥,一臉舛傲不馴地瞟著他,大有挑釁之意。
張勝也不在乎,他走到牆角里去。蹲下來,蹲在陽光裡,瞇著眼看著眼前一株青青的小草,從口袋裡摸出一根皺巴巴的香煙。然後四下看看,摸出一盒火柴,裡邊只剩兩根了。他攏起手。迅速點燃香煙。深深地吸了一口。
「勝哥,借個火兒」。說話的是個胖子,身上穿件類似交通指揮的黃馬甲,這是勞動號,也就是行動相對隨便地自由犯。這些人替管教們做著許多事,犯人們就算是大哥級的人物一般也不會得罪他們的,張勝忙站起來,遞過了火柴。
那個勞動號掏出根煙點上,胖臉上一雙小眼睛飛快地四下一溜,然後藉著身子的遮擋,讓張勝看清了一個小紙團落進火柴盒裡,然後把火柴盒合上,笑瞇瞇地遞還給了張勝。
張勝目光一閃,不動聲色地接了過來,他使勁地吸了兩口煙,微低地頭看看四下沒人注意,便閃進了茅廁。
蹲在茅坑上打開火柴盒,裡面是一個小紙卷,上邊寫著一行娟秀的小字:已聘律師,近期將至,諸罪勿認,議後再決。家裡尚不知情,公司一切安好,勿念。
短短一句話,張勝反覆看了三遍,整句話都能背了下來,才把紙條撕成碎片,撒進了茅坑。做著繫褲子的動作走出茅房,正好一分鐘。
外面一個盯著茅房的管教見他準時出來,輕哼了一聲,目光又轉向別處。
張勝嘴角一翹,心中暗暗冷笑:「媽地,拉屎撒尿管的這麼嚴,單間裡供著一尊佛,你還不是視而不見?只要給你好處,事情再大一點,你一樣難得糊塗。」他整理著衣服,故意從那個管教身旁慢慢悠悠地踱了過去。
對於不正之風和職場**,張勝和每一個普通公民一樣,感到氣憤
但是現在恰恰他的困難需要這種不正之風才能得心裡實際是是便因成為看守所存在這種不正之風而有些慶幸和歡迎的,因為他是這種風氣地受益者。
不過在態度上,對這種風氣他還是該批判就批判的,這就跟奎哥他們一面罵著警察濫用刑罰,可是一聽說法律上要出台「沉默權」便義憤填膺強烈反對一樣,只不過是把自己當成局內人還是局外人的問題。
「鍾情,其實比我更有魄力和辦法,幸好公司有她在,如果是我,恐怕招架不住那些個體戶地輪番轟炸,那裡面多地是亡命之徒,能說服他們不鬧事還真是難為了她。公司尚能穩定就好,家裡怕是瞞不了多久,如果說我工作忙或者出差談生意,也沒有幾個星期不往家裡打個電話地,唉……能撐多久撐多久吧。
只是……,鍾情一直跟著我做事,單獨的人脈關係很少,她想救我出去談何容易?我這可不是簡單地經濟案件啊,要不要通過那個勞動號再給她傳條口訊出去,讓她去找哨子、李爾他們呢?他們能力有限,不過他們的父輩……」
張勝剛一想到這個念頭自己又做了否定:「算了,因為若蘭的事,李浩升對我頗有怨恚。他和哨子、李爾是摯交好友,這事他們想必也已知道了。論起交情來,他們跟蘭子的交情可比和我深多了,我何必去強人所難?鍾情替我維持著公司已屬不易,如果再受他們冷落……」
他苦苦一笑:「何況……寶元集團案通天徹地,牽連甚廣,就算哨子、李爾他們的父輩,又哪有膽量往這旋風窩裡面闖?」
第二天,兩輛警用麵包車開進看守所,市局刑警大隊經偵支隊的人又來提審他了。這一次,他們搜集了更多的證據,重點就在當初建立公司時有張勝簽字的一些文件,他們希望先攻一點,藉此迫使張勝認罪,然後再趁勝追擊,擴大戰果。
但是遺憾的是,有些人天生就能很快適應某些場面。已經經歷過一次審訊的張勝,對於審訊室的氣氛已駕輕就熟。
「張勝,你老實交待,是不是曾給牛滿倉送過禮物?」
「警官,您說的是行賄是吧?如果是普通的禮性節往來,我也不會被你們帶到這了,那您問的一定是我是否行賄?如果是問的這個,那麼您不應該說禮物,而應該問我是否曾對牛主任行賄,並點明時間、地點、次數、行賄的禮品內容。
行賄罪,是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含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費、手續費)的行為。
首先,我沒有因為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與牛主任有過接觸;其次,我沒有收買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企圖和具體行為;第三,我沒有給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費、手續費;第四,我贈送的小禮品價值數額不大大。因此,我認為,我沒有行賄行為。
「你老實點!」
「警官,我是非常合作的,我分析陳述的都是事實,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
警察一個個聽得眉頭直跳,張勝能用最平和的心態,最機敏的反應,像商場上輜銖必較一樣,一分一毫地和你摳、和你辯,只要你一句話說得有欠思量,他就抓住不放,像商措外交辭令一樣和你不厭其煩地反覆推敲。
弄得一幫審訊者滿腹火氣,卻又發作不得。因為這次陪同他們來審訊的有某位市裡領導的秘書,這個人是迫切希望從張勝嘴裡撬到第一手資料的,但他畢竟是政府官員,審訊者心裡有點忌憚,不好當著他的面做些違反規定的行為。
那位秘書坐在那兒十分焦燥,可他卻沒意識到弄巧成拙的正是他自己,正因為他在,警察反而縛手縛腳,不好施展了。
劉隊見張勝如此難啃,便和老薑、老曹等幾個資歷較老的辦事員低語幾句,決定按照他們的既定方案開始審訊。
他們成立了以劉隊為負責人的專案攻堅小組,專案組下設三個審訊小組,每組三人。並制定了每天24小時三個小組輪流連續審訊計劃,不允許張勝睡覺,如此週而復始地審下去,直到他開口承認罪行的那一刻。現在看來,必須使用這一方案了。
軟刀子割肉更疼,幾人互相打個眼色,「必殺技」上場了!
ps:諸位兄弟,昨夜關關出去應酬,喝到八點半回來,碼到凌晨一點,總算碼出九千字,但是現在只能發六千,原因無他,今晚還有個不能不去的應酬,怕回來的晚,如果回來早,那碼多少都和明天的一塊發,放心吧,一字不留。下一章很有趣喔,嘿嘿。克服一切困難,保證每日更新,且不發豆腐塊,請大家多多投票支持。
另:關於昨天秦若男與張勝初遇,為什麼沒有從對方聲音聽出他是自己的電話聊友問題,這個是有生活基礎的,並不是故弄玄虛。電話對聲音的傳播與直接對面交談不同,因此聲音是有著差異的,大家熟識的人一打電話就能迅速聽出他是誰,是因為知道對方是誰,在電話中大腦會自動濾清彼此聲音與日常的不同處,我本人與家母一起生活二十多年,第一次在電話裡聽她聲音,都反覆問了兩遍才確認她的身份,平時根本聽不出來的殘留的方言味道及生疏語氣在電話裡聽的非常清晰,以致以為自己打錯了電話。一些朋友在生活中也是這樣,已經很熟悉的人,打電話時都會聽錯認錯人,,因此無法從一個從未謀面,只在電話中交談過的人的聲音,認出突然遇到且仍不知對方身份的事,我覺得不算離奇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