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之玩轉農村:我是村長 第一百二十九章 文 / 優宮
第一百二十九章
李東還是不說話,卻停下腳步,不向堂屋走了。伸手到牆上,打開了院子裡的電燈,燈光照亮了院子。
我們三人,坐到李東家院子裡的槐樹下的石板前,一個人一個小馬扎。
我們三人坐了一小會,都不知道如何開口了。夏天的夜晚當然不冷,還很熱,有蚊子。
「啪!」李保衛伸手在自己腿上打了一巴掌,罵道:「蚊子真多。」這是為了打破沉默,隨即說:「小東,今天出車,去哪裡了?」
李東沒有說話的心情,卻又不得不答,無精打采的說:「去了趟巨野。」巨野是我們鄰縣。
李保衛說:「近,來回四五個小時吧?」
李東說:「嗯,路上兩三個小時,裝貨卸貨,用的會大。」
李保衛說:「拉的啥貨?」
李東說:「幫批發街上的人,進了點棕刷。」
幾句話說完,又沉默下來。
我一看這樣沉默著也不行呀,以為有李保衛在,不會我動手了,沒想到,他還不如他老爹,開場白說不好,連切入話題都不會。
我掏出香煙,給了李保衛一根,又遞給李東。他們兩人都接過去了。我心中有點不大爽,我到這裡來做中間人,沒有人給我遞煙倒水,倒而要我掏煙給你們,當我的煙不是花錢買來的?
我說:「那個啥,東哥,你和嫂子,把事情都談開了吧?你倆沒啥事了吧?」
李東「嗯哼」一聲,既不說有事,也不說沒事。
我說:「那就是談好了,沒啥事了。我就說嘛,嫂子那就是氣你的,你倆說開了,就沒事了。同哥那邊,我和二爺爺我倆,也去了。同哥說,這事吧,是你誤會了,他和小馬嫂子,沒啥事……」
李東一瞪眼,正要反駁,我連忙又說:「不過呢,同哥也說了,雖說他和嫂子沒啥事,但他也有錯,為了表示他對你的道歉,他答應做出經濟上的賠償。」
李東把瞪起來的眼睛,又恢復了原狀,等著我說下去。
我說:「同哥雖然同意了,但春妮嫂子不同意,說啥也不願意給錢。」
李東著急,怒道:「她懂個屁!把她拉過來,我不給她要錢了。」
我不動聲色的說:「一說到這事,我不得不說你了,東哥,你怎麼偷春妮洗澡?」
李東腰身矮了半截,說:「我就是看看她,黑燈瞎火的,啥也看不到,她又不少啥。再說了,我先去坑裡洗澡的,她是後面來的,我又不是故意去看她洗澡的,她老娘們拉嘰的,有什麼好看的?」
我說:「也是,這是小事,咱就不提了。不過哪,事情是這樣的,同哥答應陪給你錢,春妮不同意,同哥為了這事,還和春妮差點打起來,說是為了你東哥和小馬嫂子以後不再誤會,他願意拿錢,春妮要是不同意,他就要揍春妮。春妮就害怕了。」
李東也知道我的話裡,有很大的水分。我自己當然也知道,不過,在村裡做中間,就是要這樣,有些事要縮小,有些事要誇大。
我接著說:「春妮害怕了,但又一口咬定,你偷看她洗澡,非得再扣下五千,所以說,同哥那邊,只能給你五千塊錢。」
李東又怒了:「隔壁黑乎乎的一片,我連她都沒看到,還給我五千?她一傢伙,也不值五千。」
我說:「你別急,先聽我把話說完。春妮說那話,就是不想給錢,能同意給你五千,就不錯了。你想呀,你是受害者,人家春妮也是受害者,你還能得到錢,春妮得到什麼?出了這事,雖說是個誤會,你丟了人,人家春妮不是一樣跟著丟人?」
李東的語氣軟了下來,說:「她一個老娘們丟啥人?娘們的臉,能跟男人一樣比嗎?」
我說:「那是你的認為,現在男女平等,娘們的臉面,一樣重要。要是按春妮的意思,別說一分錢不給你,還得找小馬嫂子來罵架哩,人家春妮同意給五千,就不錯啦,當時,連二爺爺都誇春妮懂事。三叔,你說春妮做的不錯吧?」
李保衛附合說:「不錯,不錯,春妮做的對。出了這事,誰都不願意,但是已經出了,就都別聲張了,慢慢這事,就過去了。春妮能退一步,小東,你也得退一步,不能再鬥氣了。」
李東不說話了,過了一會,抬起頭來,惡狠狠的說:「行,媽裡隔壁,五千就五千吧,現在就去給他要錢。」
我慢吞吞的說:「東哥,你買車的時候,不是借同哥了五千塊錢嗎?那錢,他說了,就抵這個了。」
李東蹭的一聲,從馬扎上跳起來:「那不行!那錢是那錢,另外還得再拿五千!」
李東這個反應,也早就在我意料之中,所以我不慌不忙,仍然坐在馬扎上,只是微微一擺手,說:「你坐下,慢慢說。」
李東的反應,沒有得到想要的效果,愣了一愣,乖乖的又坐下了,還是強硬的說:「不拿錢不行,少一分,我就弄死他。」
我抽了一口香煙,瞇著眼睛瞅著李東,說:「東哥,這事,你是不是真的準備向大裡捅?越大越好?你是想玩大的,那就去弄死他吧。現在,李同,春妮,都同意那五千錢不要了,他們已經做出了讓步,你還想怎麼樣?你再去要錢,他們肯定不會給你,你一鬧,別人就會把這事當成真的了,李同和小馬嫂子的誤會,就成真的了,別人都以為他倆真事哪。現在,咱們是把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這件事,不聲不響的過去,都不丟人,就行了,何必鬧大哪?鬧大了,對誰都沒好處,只會拆散你們雙家的家庭,影響的是你們雙方的孩子。你好好想想吧。」
李東沒勁頭了,垂頭喪氣的想了一會,低聲說:「那他一分錢不拿,也太便宜李同了。」
我說:「一分錢不拿?那五千錢,不是錢嗎?當初他借給錢,那是多大的面子呀,就是為了這份面子,你也不能把事鬧大了。噢,五千錢在你腰包裡了,你就不當是李同的錢啦?同哥說了,這錢,就當是消除你倆兩人誤會的賠償費,以後,他不會再給要了,你也不用還了,從此之後,你兩人誰也不能再找誰的麻煩,兩清了。你要是同意,由我和三叔給你倆做個證明,寫分合約,要是不同意,那你自己看著辦吧。」
我說了這些話,心中罵了一句李保衛,本來這個黑臉應該是他來唱,現在竟然由我來唱。我唱黑臉也罷了,他連紅臉都不會,不會配戲呀,我的演技再精彩,也是一個人的獨角戲。要是李長貴在這裡,這個黑臉不用我唱,李保衛,比他爹差多了,虎父犬子呀!
李東的頭又低下去了,在腦子中計算著得失功過。
我知道李東翻不了天,他沒有膽子去找李同拚命,那五千錢,可以堵上他的嘴,買下他的尊嚴和臉面了。
我忽然感到自己有些卑鄙,竟然打擊一個戴綠帽子的男人的自信和自尊,讓他收下錢閉上嘴。
但是,我又怎麼樣哪?總不能給他一把菜刀,對他說:「同志,去吧,為了你男人的尊嚴,去把那個日了你媳婦的男人砍了,為了正義,為了榮耀,沖吧」如果是這樣,我就成了殺人教唆犯了,李東蹲牢獄的時候,也有我的份。
李東咬著牙,沉默著,腮幫子抽動著,眼睛在夜色中映照著燈光,發出可憐而可怕的光芒,閃閃爍爍的,經過幾番激烈的思想鬥爭,理智戰勝了衝動。
「那好,這個錢,我就不還給他了,大眾,三叔,你倆說,要是以後,他再來找俺媳婦,怎麼辦?」
我沒說話,望了李保衛一眼,也該他說句話了。
李保衛說:「小同要是再來找小虛家娘的事,不和你動手,我來揍他。你可不能沒事找事,故意找小同的麻煩。」
李東說:「行,我不先他麻煩,他要是敢先我的麻煩,我可不饒他。還有,他跟俺媳婦的那事,不能對別人瞎嚷嚷,不能瞎胡說,他要是無中生有亂編亂造,敗壞我的名謄,我可不同意。」
李保衛說:「都沒有那事,他能編個什麼?當然啦,這事,我會對小同說,不能亂說。」
李東說:「那好吧,就立個字據吧,上面寫上,不能向我要錢,不能造謠敗壞我的名謄。」
李保衛說:「中,你也得保證,不能找小同的事,要是再為這事再找他麻煩,我可不願意你的。也不能記恨在心故意用別的事找小同的麻煩。」
李東說:「只要他不來找我的事,我就不去找他的麻煩。」
李保衛說:「行了。小李,你去拿紙,拿筆來,先寫上合同,讓你倆看看沒問題,你倆就簽上字,我和大眾,給你們做見證人。」
李東回到屋子裡,找來紙筆,拿到院子裡來,說:「你倆誰寫?」
我推辭說:「當然是三叔寫,三叔是長輩,又是你們李家的人,我是外人,就不寫了,一會我簽字就行。」
李保衛為難的說:「我不會寫這東西,大眾,還是你來吧,你是村長,會寫合同,又有文化……」
「啥文化?我初中都沒畢業。三叔,你就別謙虛了。」我可不想寫這份荒唐的合約,做中間人就讓我冒汗了。
李保衛說:「大眾,我是真不會寫這東西。你也別謙虛了,還是你來寫吧。啥外人不外人,咱們都鄰里鄰居的,跟一個姓都一樣,你也別見外了。再說了,你是村長,村裡的大事小情,你都能管,你來寫這合同,最合適,誰也不能說啥。」
我見李保衛不是不願意寫,是真不會措辭,只好轉頭對李東說:「東哥,還是你來寫吧,由當事人來寫,也行。」
李東說:「我更不會,貨車填個保單都是別人幫我填的。大眾,你寫吧,沒事。」
我無奈,只好說:「那我先打份草稿,咱們都看看,再正式寫兩份吧。」
我接過紙和筆,說:「這裡太暗了,看不清寫字。」
李東說:「那就去屋裡。屋裡亮堂。」
我和李保衛跟著李東進了屋子。李東打開堂屋裡的大風扇,收拾了一下凌亂的沙發,讓我坐在沙發上寫,他去抱了一個西瓜,切開了,放在我和李保衛面前。
我謙讓了一下,就接過來李東遞過來的西瓜,一邊吃著,一邊在腦子中想著,寫了三分鐘,就開始寫,寫了一份草稿,讓李東看。
李東看了看,說:「這裡是不是再加上一條,如果李同再找李東的老婆,李東有權要求李東賠償精神損失費一萬元以上。」
我在心中暗笑了一下,正色說:「這一條最好不要加,一加上,就顯得李同和嫂子真有這事了,如果這份合同讓別人看到了,他們會笑話的。」
李東想了想,說:「那行,你看著辦吧。三叔,你看還有啥不合適的不?」
李保衛對合同的事,根本不懂,卻假裝很內行的審視了一遍,挑了幾個小問題,我都一一反駁。你自己不寫,就別那麼多毛病了。
李保衛只好說:「那行,就按這樣,再寫兩份正式的吧。」
我開始寫正式合同,合同如下:
甲方:李東。
乙方:李同。
經甲乙雙方共同研究決定,李同因事造成了李東的精神損失,所賠償損失費五千元正,茲次以後,雙方互不相欠,不得再有糾纏,如有任何一方不遵守條約,無故生事,或者惡意中傷另一方,將由此方承擔一切後果和責任,特立字為證。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遺失不補。
立字人:李東。李同。
見證人:李保衛。梁大眾。
我寫好了兩張紙,再讓李東和李保衛看了一遍,兩人都沒有意見。
「那好,簽字吧。」我指著甲方簽字處,對李東說。
李東很謹重的拿起筆來,在上面簽了字,看出來,他很緊張,就像在簽生死狀。
李東簽好之後,我對李保衛說:「三叔,你在見證人這裡,也簽上你的名子吧。」
李保衛也慎而重之的簽上了自己的名子,對我說:「大眾,你也簽上吧。」
我心不甘情不願,也只好簽上了我的名子。
誰知,李東竟然跑到裡屋去了,回來之後,手中多了一盒色泥。
「三叔,大眾,你倆都按個手印吧。」李東遞過來色泥,眼睛中閃動著狡猾的光。
我望著李保衛,苦笑道:「好人做到底,按吧。」
李保衛倒是很爽快的按了,我卻不爽快,用大姆指在色泥上一按,又向合同紙上按去,就像自己是被套了進去,以後李東和李同真出了什麼事,我是抖落不掉了。操!
李東自己也在自己的名子上,按了手印。
我拿起兩張紙,對李保衛說:「三叔,走吧,去同哥家,讓他也簽上字。」
李東把色泥遞過來,說:「叫他也按上手印,不按不行。」
我接過色泥,和李保衛到李同家去了。
李同看了看合同,沒什麼問題,也簽了字,按了手印。整個過程,還算挺快的,就是閆春妮在一旁小聲的咒罵著,一會罵李同,一會兒罵小馬,一會兒又罵李東。沒誰理她,任她罵,只要不來撕合同就行。
李同簽好字之後,我給他留了一張,叫他保管好,就和李保衛走出了李同的家門,李同把我倆送到大門口。
我把另一張合同紙,交給李保衛,讓他轉交給李東,我就不去李東家了,現在事辦好了,我要回家睡覺了。
李保衛接過紙,和我說了些客氣話,就一個人去找李東了。
我回到家裡,還在肚子裡暗笑:這叫一出什麼事呀?
第二天吃過早飯,等小嫣走了之後,我拿出銀行卡,準備取出錢來,去買電腦。
騎上摩托車,我先來到環城路,去那修車鋪,準備收拾朱玲的電動車。見到老闆,我遞了一根香煙,交談了一會。老闆老李告訴我,離這裡兩里路的轉彎處,有一家專修電動車的修車鋪。
我沒辦法,只好先把我的摩托車寄放到老李這裡,半推半抬,把朱玲的電動車弄到修車鋪裡。走了兩里路,累得我全身大汗,幸好只不過是早上八點多鐘,太陽還不毒,這可是在大晌午,會把我累死曬焦。
到了修車鋪之後,老闆是個年輕的小伙子,看了看朱玲的電動車,說:得換前輪,別的毛病沒有。現在還沒有前輪了,要明天才有貨。
我說:那就把電動車先放在這裡,等明天來了貨,幫我直接換上,我明天來取。
小伙子說:行,你先推到後院吧。
我把電動車推進後院,後院裡堆放著一些舊電坪,還有幾輛電動車。我把電動車鑰匙交給小伙子,讓他方便修理,又說:換上前輪之後再檢查一下電路,保證沒有別的問題。小伙子說:中,明天你來吧。
我來時是半推半抬,走路過來的,回去的時候,可就輕鬆了很多,不用抬著自行車了,只是步行。
走到路邊,在樹蔭下步行,還真是一件愉快的事,望著旁邊的車水馬龍,人來人往,彷彿自己是個置身世外的高人,笑看人間風雲。
剛走了不到半里路,我的手機就響了,掏出來一看,是信息,劉鎮長發過來的。
「大眾,你現在在幹什麼?」
我發過去信息:「我今天準備去買台電腦,可能不來鎮上了,你不要等我了。」
「買電腦?你也想網戀呀,是不是還想找個網上情人?」
我看出來劉鎮長這句話,是半真半假,有股酸溜溜的味道,笑了笑,發過去信息:「有了你這個情人和愛人,我對什麼樣的女人,都看不上眼了,放心吧,親愛的瑰玫。」
「呵呵,開個玩笑的,其實,有台電腦真的不錯,可以瞭解很多東西。那好吧,你忙吧,我也要忙了。」
「好的,有空我就給你發信息。」我把手機又裝回腰間的手機包裡。
剛裝上,手機就響了,拿過來一看,是朱玲打過來的。我笑了笑:我的業務還挺忙的。
「大哥,我等了你半天了,你怎麼還不來電話,是不是今天不去買電腦了?」
我笑瞇瞇的說:「去呀,怎麼會不去哪?」
「那你怎麼還不門,是不是還在家裡睡懶覺?這都幾點了,快十點啦。」
我笑著說:「妹妹呀,先不要罵哥,哥現在正累著哪。我八點不到,就早早到了環城路,把你的電動車,又推又抬又拉,翻山越嶺,跋山涉水,好不容易弄到了電動車修理鋪,你不但不謝我,還要罵我?」
「……」朱玲好一會兒不說話了。
我笑道:「現在是不是心裡特感動?感動是可以的,但不可有以身相許的心情,那樣,我可受不起。」
「大哥,我都不知道怎麼謝你了。」朱玲並沒有笑,而是很認真的說。
我連忙說:「不用謝,一會去買電腦的時候,讓你同學多優惠我點錢,就行了。」
「那好,他要是不優惠,我就把他的電腦店咂了。大哥,你要多久到電腦店?我現在就出發吧?」朱玲這才笑了。
我說:「我還得再過二十多分鐘,才能到電腦店。我現在還在走路,摩托車放在昨天你出事的那裡了,我是先推電動車去修的,現在是向回來的路上走哪。」
「那我知道了,你直接來電腦店就行,我在店裡等你。」
關上手機之後,我還是不緊不慢的走著,我的眉頭皺下來了。
我感到,自己好像在若有意若無意的勾引朱玲,一方面,我拒絕她對我進一步好感,一方面,我又想讓她喜歡上我,甚至愛上我。這兩種茅盾的心情,都是淡淡的,深藏在潛意識之中,但卻交纏在一起,讓我自己也難以分清,到底我是想讓朱玲遠離我,還是讓她愛上我。如果讓朱玲遠離我,我有很多方法,甚至是一個「不作為」,朱玲就會淡遠我。如果讓朱玲愛上我,我相信自己還是有這個能力的,不過,我雖然喜歡她,但不愛她,讓她愛上我,我就會傷害到她,她對於我來說,只不過是我收集的一張郵票,在我人生當中,是眾多被我上過的女人郵票當中的一枚,這對她,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