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三十一章 我們辦事您放心 文 / 光速旅者
第三十一章我們辦事您放心
蕭玫道:「昨晚上做賊去了?」
林閒道:「你才做賊呢。」
「沒做賊,那是和狐朋狗友去玩了通宵麻將?」
林閒道:「我長這麼大,還沒摸過麻將。」
蕭玫道:「那只有一種可能,你交了女朋友,昨晚上被你哄騙上床了?」
林閒道:「單身二十幾年,至今不知女朋友為何物,你別煩我了,該幹嘛幹嘛去。」
蕭玫今天難得早來偵探社,等了一個多小時,林閒才晃悠過來。他眼睛發紅,眼圈發黑,哈氣連天,一看就知道一夜沒睡,蕭玫便盤問了一下。左右問不出,蕭玫來氣了,道:「你看看你,二十郎當歲的人了,事業無成,女朋友都沒有,昨晚上是不是跑哪兒喝悶酒去了?」
林閒道:「蕭大小姐,你那麼關心我幹什麼,實話和你說,昨晚上我調查一個人去了。」
蕭玫道:「咦,小王不是說,這些天公司沒攬到生意,你去調查誰?」
林閒道:「我一個朋友拜託我去調查他男朋友,昨晚上就是幹這個的。」
「有什麼發現沒?」
林閒道:「人啊,真是不可貌相,表面斯斯文文一個人,背後裡卻是個同性戀。我那朋友得知真相後,差點沒尋死去,也害得我一晚上沒睡成。」
不知道為什麼,蕭玫竟然嚷嚷起來,對林閒發起脾氣,「同性戀,同性戀怎麼了?每個人都有自己選擇戀人的權利,都有權利選擇自己的生活,你們為什麼把自己的想法強加到別人頭上?」
看不出,蕭玫竟然那麼開明,林閒道:「同性戀沒什麼,可是他為什麼還要交女朋友,這是不害了我朋友。那個傢伙浪費我朋友好那麼多的青春,你說可恨不可恨!」
蕭玫道:「這倒也是,既然自己不喜歡女人,還耽誤人家女人的青春,真是可恨。林閒,看不出來,你還有點本事,這種事情你都能調查到。」
林閒自吹自擂道:「多謝誇獎,查這種事情,對我來說不費吹灰之力。」
「可惜呀,我們公司現在還沒多少人瞭解,沒生意上門。」蕭玫若有所思道:「也奇怪了,我印了那麼多傳單,怎麼沒一個人上門呢?」
一提傳單,林閒就心虛了,道:「誰知道呢,興許昨天拿到傳單的人沒這方面的需要。」
蕭玫道:「有可能,那我等下再去印一千張,比昨天多一倍,總該有一個客人上門來。」
「別,我看還是別印了。」林閒趕緊阻止蕭玫,有錢也不是這樣花,雖說她把傳單印來,銀子也落他腰包裡,但這種錢他不稀罕。
「為什麼啊?」
『為什麼,還不是為了給你父母省幾個錢。』林閒道:「你看,我們前前後後發了幾千張傳單了,可是呢,電話都沒幾通,可見發傳單根本沒什麼用。夢想廣告公司不是在給我們設計廣告,等他們做好,在媒體上推廣開,那時候還怕沒生意?」
蕭玫道:「也好,省得我還要跑印刷公司。這些天我們先養精蓄銳,等公司知名度一上去,有得忙呢。到時候你可得給我好好幹,不能掉了我蕭玫的面子。」
林閒琢磨了一下,蕭玫的話很不對味兒,道:「唉,唉,唉,我說,這家店你是老闆,還是我是老闆?」
「小王,過來。」蕭玫招呼正在打掃衛生的保姆,小王立馬兒跑了過來,蕭玫道:「小王,你說這家店哪個大?」
給小王工錢的是蕭玫,林閒和蕭玫孰輕孰重,不言而喻,小王道:「您是董事長,他是總經理,當然您大了。」
蕭玫得意道:「林閒,明白了?」
林閒道:「行,董事長,你大,行了吧。」
兩人正聊著,門口進來一人,手拿著昨天林閒派發的傳單,看了看傳單,又看了看屋內,像是在猶豫什麼。
林閒見客人上門了,迎過去,「您好,我是這家店的老闆林閒,請問有什麼可以為你效勞的?」
來人是一個年級三十五往上,四十以下的中年男子,道:「老闆,你這裡是三隻眼偵探社嗎?」
林閒道:「是啊。」
男子目光在店內掃了一圈,道:「好傢伙,我還以為進了土豪家呢,您這店面,裝潢得夠可以的。」
「瞎裝修的,就圖個看著舒坦,來,這邊坐。小王,泡壺茶來。」林閒把男子招呼到沙發處坐下,問道:「客人你貴姓,有什麼我能幫你的?」
男子道:「免貴姓余,叫餘存鑫,聽說你們這裡能查到男女偷奸的確鑿證據?」
「原來是余先生,幸會。」林閒聽餘存鑫的聲音有點耳熟,回想一下,給他想了起來,這個人不就是前些天和自己老婆在大街上打架那個,硬是把他老婆打掉了幾顆牙。林閒不動聲色,裝著沒發現,道:「你算找對地方了,我們這裡確實有這樣的調查項目,只要男女偷情,我們就能拿到關鍵性的證據,如床照。余先生,你是不是想請我們調查什麼人?」
「是有事情想請你們辦,只是,唉!」餘存鑫張口又閉上了,某些事情從一個老爺麼嘴裡說出來丟人啊。
林閒道:「余先生,我們這裡不是尋常地方,你到我們這是要解決問題的。你在我們這裡所說,所調查的事情,不會有別人知道,一切都在暗中進行。你有什麼需要,想調查什麼人,儘管說。」
餘存鑫下定了決心,從兜裡掏出一疊東西來遞給林閒,「林老闆,你看看這個。」
林閒接過東西打開看了一下,裡面是餘存鑫老婆和人出入賓館的相片,林閒道:「余先生,這位女士,該不會是你的太太?」
餘存鑫歎道:「就是我老婆,丟人啊!」
林閒道:「余先生,你別覺得難為情,丟人的是她,做出這種傷風敗俗的事情。看這些照片,角度很刁鑽,不像是尋常人拍攝的,應該是我們同行拍的。既然你有證據了,怎麼還來我們三隻眼?」
餘存鑫道:「林老闆,你真好眼力,這些照片確實是私家偵探拍的。我拿到這些照片的時候,也和你一樣認為,可是她一口咬定是和姦夫進賓館談事情。你說一個女人,和男人談事情去哪不好,偏偏去賓館,進去出入還勾肩搭背,這種事情說出來誰信?前些天我拿著這些照片和她攤牌,誰知道她竟然一點悔改沒有,咬死了去賓館只是談事情,還對我破口大罵,我一時忍不住就把她給打了。
都說惡人先告狀,她勾男人不說,我把她打了,竟然上法院告了我,一個月後就開庭了。我找律師問過,律師說,如果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她偷奸,我的勝率在九城以上,到時候和她離婚,家產大半也都是我的。可是我手上的照片只能證明她有偷情的嫌疑,卻不能將事情做實了,現在這種情況,我輸的可能性很大。到時候不僅給她分去一半家產,我還得給她大筆賠償,還有可能坐牢。」
餘存鑫越說越激動,林閒倒了杯茶遞過去,「余先生,有話慢慢說,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想請我找到決定性的證據,對不對?」
接過茶,也不管燙不燙,餘存鑫一口喝下,拿出傳單放在茶几上,道:「林老闆,我來這就是衝著這張傳單。上面寫著,你們能調查到最關鍵的證據,我現在缺的就是這個東西。」
林閒道:「找到證據不難,可是聽你說,你把她給打了,好像傷得還不清,近段時間,她還會偷奸嗎?要是她因傷收斂起來,這就不好辦了。」
餘存鑫道:「她那種人,比條母狗都不如,我請的上一個偵探盯了她三天,三天裡,她哪天都沒落下,每天都跟野漢子去開房。就這樣的女人,別說掉幾顆牙,手斷了也忍不住。這幾天她從家裡搬出去了,不知道去哪了,我估計,可能就跟野漢子混在一起。」
林閒道:「那個姦夫住址或工作單位你知不知道?」
餘存鑫道:「知道,他是一個貿易公司的副經理。」
林閒想了一下,如果真的照餘存鑫所說,這件案子應該很好調查,他決定接下來,向餘存鑫伸出手,「余先生,這個案子,我接下了,只要她們繼續偷情,我一定會給出決定性的證據。」
餘存鑫雙手握住林閒的手,感激道:「林老闆,太謝謝你了,有你這句話,我就安心了。不知道費用怎麼算,什麼時候我來拿東西?」
上次調查丁倩倩,林閒只收了丁太太三千塊,後來在調查中用了一半還多,看來三千塊太少。餘存鑫能一個人在外面工作就養活一家人,收入一定不錯,林閒決定黑心一把,道:「你把你老婆和姦夫,包括你的一些資料給我,如果順利,十天之內一定有結果。至於費用,我們按規矩來,先收你八千塊,事成之後再收你兩千塊,調查不出結果,兩千塊免收。在調查中難免產生一些費用,這些費用也需要你來負責。」
餘存鑫道:「要花一萬塊,那麼貴?」
林閒拿起一張照片,道:「余先生,一萬塊錢,我們可以給你確鑿證據。如果你嫌貴,我們也有低價套餐,提供的東西和這些照片差不多。」
「好,一萬就一萬,只要能拿到確鑿的證據,花十萬也值!」
林閒和餘存鑫談生意的時候,蕭玫瞅見餘存鑫帶進來那張傳單,很不屑的嘀咕了餘存鑫一句:「窮鬼就是窮鬼,傳單上的銀子都撕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