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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烈火青春 第二十九章 抓捕 文 / 南海十三郎

.    其實像湯霞這種中年往上的女人,就算是看起來傻兮兮,其實人生閱歷之豐富,遠超出二十郎當歲年輕人的想像,又如何看不出來誰和誰是什麼關係呢?向她這般的亂點鴛鴦譜,多少有些惡作劇的意思,主要是看看這些年輕人的反應,反正斷了腿,整天躺在床上無事可做,就是圖個樂兒唄。

    看著湯霞樂夠了,吳放歌見好就收,趁著這股熱乎氣兒告辭,順便對阿梅說:「我又找到住的地方了,等會兒去你家拿行李。」

    出來的時候路過護士站,正好看見何海珍正在那兒訓弟弟呢,想來是她讓弟弟早點來伺候著,而何海豹來晚了。

    何海珍見到自己訓人的樣子被吳放歌看見了,有點不好意思,語氣也柔和了不少,吳放歌卻只是付之一笑,就這麼走了。

    出了醫院,吳放歌直接去了阿梅的家取了行李,然後坐車到了老城區。

    老城區有一片老房區,叫紅軍院,都是獨門獨院的小套間。從歷史上看,金烏縣也算是革命老區,只因為是紅四方面軍的地盤兒,所以受了牽連,一直得不到正名,前些年隨著改革的春風,這些曾經為共和國浴血奮戰的老戰士也得到了部分補償,其中一部分孤寡的幸運者被部隊和地方聯手從民間又找了回來,這些小套間也是福利之一。只可惜這份榮譽來的太晚,不少老紅軍因為年歲太高,戰傷滿身,沒享幾年福就駕鶴西去了,而那院子也空下了不少。

    小蟑螂在這兒有一套房子裡的一間,因為上高中的時候曾經有個老紅軍見他孤苦伶仃的可憐,曾經收養過他一段時間,並且以遺囑的方式給他留了一間房,當初想的是怕他流落街頭,卻不成想最終成了小蟑螂的避難地,因為這個地方至今還住了很多共和國的前輩,所以警察怕打擾了老紅軍的清淨,也很少來這個地方騷擾。可後來小蟑螂鬧的事情越來越大,這個地方也保不住他了,所以也多時不曾來住過,現在吳放歌無處落腳,這裡正好暫時容身。

    背提著行李,吳放歌穿過兩條胡同,走進一個小套院,覺得有些不對頭,雖說這院子裡的人白天都要出去工作,可也不至於如此的安靜啊?他這麼想著又暗笑自己太神經質,這裡既不是戰場,和自己有仇的混混這幾天也被抓的差不多了,還能有什麼不安定因素?可在開門的時候又發現了問題,那門原本是外掛鎖,可現在那鎖不見了,而門也虛掩著。

    不對勁!真的不對勁!吳放歌的直覺再一次救了他自己,他下意識地鬆手讓行李成了自由落體,然後身體微側,順手一帶,把一個潛行到他身後的小伙子順勢扔進了屋裡,屋裡隨即就傳出了激烈的打鬥聲,其中一人喊道:「別打了,是我!弄錯了!」

    吳放歌顧不得他們鬼打鬼,也顧不得行李,扭頭就跑,而院子門口又有兩個人凶神惡煞地迎了上來。敵眾我寡,吳放歌可不敢纏鬥,對方可至少有五六個人呢。

    順手從牆邊抄起一根竹槓,門口那兩人還以為他要拿竹槓子打人,伸手就去腰裡摸,吳放歌趁著這個檔口,把竹槓橫過來,帶著自己的體重直撞過去,這一招還是周海當初教他的,沒想到還真管用,堵住門口的兩個小子被竹槓壓的仰面朝天,而吳放歌卻一點兒也沒停下,以竹槓為支點,一個跟頭翻了過去,然後就是一路狂奔,整個過程電光火石,還不到二十秒。

    眼睜睜看著吳放歌奪門而出,一夥人才掙扎著,跌跌撞撞的追了出來,還拔出了槍,可是吳放歌腿腳快,轉眼間就穿過胡同,前面就是馬路,那裡行人不少,這夥人怕誤傷,有槍也不敢用,而吳放歌跑到馬路邊的時候,恰巧一輛大卡車飛快地開了過來,他箭步擰腰,嗖的一下子就從車頭前竄了過去,而當卡車開過去了之後,吳放歌卻沒有像眾人想像的一樣出現在馬路對面,而是像空氣一樣的蒸發了。

    「……」一夥人喘著氣,愣住了。

    「他扒車跑了!」其中一個人反應比較快,大聲喊著。

    於是這群小伙子們亂糟糟的去開車,追了上去。

    等這夥人都走了,吳放歌才慢悠悠地從對面街上一家小賣部的櫃檯後面站了起來,長出了一口氣,然後對看守小賣部的那個五十來歲的小老頭說:「幫我打個電話報警啊。」

    老頭一愣:「報警?剛才那幾個好像就是警察啊,不是還開了一輛警車嗎?」

    吳放歌說:「警察?警察掏槍不先通報身份的嗎?誤傷了人怎麼辦?」

    老頭笑著說:「你看他們年紀輕輕,做事思前不顧後,一猜就是新警察啦。」

    吳放歌說:「那就更得報警了,不把這事兒讓督查知道,等會兒他們回來還不得一槍崩了我呀,我剛才可是把他們揍的夠嗆。」

    老頭也為難地說:「說的是啊,不過咱們金烏市公安局的督查室好像還沒建立呢。」

    吳放歌說:「那可就麻煩了……算了,我先去把行李拿了,快跑路是正經。」

    老頭笑道:「也用不著啊,俗話說不做虧心事,不怕鬼叫門,你又沒做虧心事,你怕什麼怕呀。」

    吳放歌說:「這世道誰說得清啊,你不怕鬼叫門,可就怕門叫鬼啊。要不你陪我去派出所做個證?」

    老頭說:「那可不成,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壞人吶,不然剛才那些警察抓你幹嘛?」

    吳放歌說:「大叔你要覺得我是壞人,那麼剛才警察抓我的時候,你悶著不吭聲,任由我躲著?」

    老頭笑了:「我一個老頭子,要是胡亂喊叫,你狗急跳牆收拾我怎麼辦?我這老胳膊老腿兒的可禁不住你這小伙子招呼啊。」

    吳放歌呵呵一樂,然後說:「我要是真招呼了你,可就真的死無葬身之地啦,誰不知道孫叔叔你是全省聞名的警界英雄啊。」

    老頭一愣,然後笑著說:「小伙子你認錯啦,我就是個開小賣部的。」

    吳放歌說:「孫叔你別逗了,我回來這幾天把半年的金烏日報都看了,上面全是你的照片兒。而且……」他說著指了指老頭的腰間,老頭回頭一看,可不,槍綱都露出來了。趕緊往回一塞說:「距離的小年輕早就說換一批挎式的槍套,可是經費太緊張了,呵呵。」

    這個老頭確實不是一般人物,是金烏縣的老警察,目前任金烏市公安局的副局長,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刑偵,只可惜命不長了,四年後此人就要死於癌症。這可是個嫉惡如仇清正廉潔的好警官,多年以後甚至有人這麼評價他:孫局長一死,金烏市再無廉吏。

    剛才吳放歌一躲進櫃檯後面的時候,覺得這老頭膽子也太大了,櫃檯裡跑進一個大活人來,居然還能四平八穩地坐著,再一看就認了出來,心說完蛋的,只要他一個眼神,外面那群凶神惡煞的小警察就能撲進來把自己給吞了?要說動手,在院子裡開始那是不知道來者的身份,後來知道了也來不及解釋,現在算是讓人家給關到甕裡了。

    正在吳放歌自認為死定了的時候,老警察孫紅兵朝著卡車開走的方向使了一個眼色,把那群小警察給支走了。

    孫紅兵哈哈大笑:「你小子,比剛才那群笨蛋強多了。不過你跑這地方來幹什麼?我沒認錯的話,你就是吳放歌吧。」

    吳放歌問道:「孫叔你怎麼知道我名字?」

    孫紅兵笑道:「興你在報紙上看我照片,不興我看你呀。」

    吳放歌蔫頭說:「看來上報紙也不是什麼好事。」

    孫紅兵說:「就是就是,特別是咱們當警察的,還是讓大家都認不出來的好,工作方便……對了,你還沒回答我,你跑這兒來幹什麼。」

    吳放歌說:「我才回來沒地方住,我的一個同學在這兒有一間空房。」

    孫紅兵問:「你同學是小蟑螂?」

    吳放歌有點裝13地說:「是啊,哦……我明白了,剛才那些警察是抓他的吧,他犯什麼事兒了,惹出這麼大場面來?」

    孫紅兵滿不在乎地說:「沒啥事,可抓可不抓的,那是群新招的小子,我帶他們出來練練……」

    吳放歌說:「我怎麼這麼倒霉,租個房子住都惹著警察來抓。」

    孫紅兵笑道:「你倒霉,我的那群小子曹倒霉呢」說著上下打量了一下吳放歌說:「不愧是偵察兵下來的,不錯不錯。」

    吳放歌被他看的渾身發毛,案子嘀咕道:「不好,被這老頭看上了,說不定這輩子要去當警察了。」

    「行了,你先把行李放屋裡去,跟我走一趟。」孫紅兵親暱地在吳放歌的後腦勺上拍了一下。

    吳放歌故意裝傻說:「孫叔,你既然知道沒我事了,幹嘛還要抓我?」

    孫紅兵笑著說:「臭小子,還給我裝!跟我回去和大家認識一下,把例行公事的東西辦一下,做個筆錄啥的,程序還是要走的嘛。」

    吳放歌這才應了一聲,又回道剛才的院子裡,把行李都扔進黑糊糊的屋裡。又出來和孫紅兵會合。

    這時小賣部裡又換了一個老頭,正和孫紅兵相互敬煙說話,這想來才是真正的店主。見到吳放歌出來,孫紅兵扔掉半截煙屁股,說了聲「走吧。」然後就道馬路邊上的一個巷子裡,開出一輛除了喇叭不響渾身上下哪裡都響的爛吉普車來,招呼吳放歌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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