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烈火青春 第二十章 家人和睦 文 / 南海十三郎
金烏市的這次嚴打聲勢浩大,出了本地媒體,省電視台等各家媒體也都進行了跟蹤採訪,甚至行動直播,那晃動的黑白畫面頗有後來引進大片的效果,為春節前的全省人民增添了點『好看的』節目。這也同時看得出當時領導幹部的胸懷和辦事方法了,正是所謂的哪兒丟的哪兒撿起來,在媒體上被捅了漏子,同樣也用媒體來彌補,而且該做的事也會做一些,不想後來某些地方,事情不做,倒找些專家來胡勒勒糊弄人,結果不但弄的民憤願騰,還把專家的名聲也弄壞了。
嚴打後的第四天,省裡的記者紛紛返回省城,吳放歌的免費豪華酒店也住到了頭兒。臨分手前,鄭雪雯不知道通過了什麼手段給吳放歌弄了一個特約記者證,並對他說:《明日先鋒》準備在金烏建一個記者站,編輯部會派一個人來,剩下的人員由金烏本地新聞界或者文聯解決,只可惜你太年輕,又沒有媒體從業經驗,不然這到是個好機會。
其實吳放歌已經對這個結果十分的滿意了,其實就算他從這次嚴打中得不到任何實惠,但是作為一個初出茅廬的人,能夠引發一場如此大的官方行動,已經足夠他興奮半年的了。而且他通過此次事件又增加了信心和經驗,這可是多少金錢也換不回來的。同時他也知道,這次他能成功,鄭雪雯扮演了最為關鍵的角色,可以說如果媒體這一點不能突破,後面的一切都是空談,這也算是一個教訓了--不能把所有的寶都押在一個點上。現在回想一下,這事辦的還是有點懸的。
鄭雪雯對吳放歌所表示的感謝不太滿意,笑著打趣說:「怎麼?姐姐幫了你這麼大一個忙,你輕描淡寫的一聲謝謝就完了?」
吳放歌也笑著說:「姐呀,你知道我現在無錢無勢,地無一壟,怎麼感謝呀。」
鄭雪雯說:「關鍵是心要誠。」
吳放歌說:「還要怎麼心誠啊,其實這事大家都得利了啊,你看啊姐,你們媒體擴大的影響,zf顯示了雷厲風行和為人民服務的工作風氣,社會治安得到了整治,皆大歡喜啊。」
鄭雪雯眼睛一翻說:「那和我個人有什麼關係?」
吳放歌知道這女人沒安什麼好心眼兒,就笑著說:「那你說我怎麼樣才叫心誠啊。」
鄭雪雯把左面的臉頰一側說:「你說呢?」
吳放歌見她眼睛已經發亮了,再看周圍,幾個同來的小記者都挺識趣地站的遠遠的,也就笑著湊上去在她的臉頰上輕輕的吻了一下,鄭雪雯咯咯笑著把吳放歌使勁抱了一下,頭臉都埋進她的胸前去了,然後撫著被他吻過的臉頰,笑著轉身走了,走的很瀟灑,一直沒有回頭。她當時穿了一件米黃色的風衣,走起路來衣襟迎風搖擺,頗有韻味。
送走了鄭雪雯,吳放歌也準備打道回府了,無端的失蹤了這麼多天,家裡是要回去一下的,畢竟是親生的爹媽,這些天肯定也為他擔驚受怕不少,阿梅那邊兒也得去招呼一聲,這次回來和阿梅走的算是最近了,還有醫院,湯霞這個人脈資源也不能放棄,然後還要收拾燒烤爐子,去菜場重新聯繫工作,細細一算要做的事情還真是多的不得了。
吳放歌深知母親是個刀子嘴豆腐心的女人,所以決定先回金烏大學的家。隔了這麼久,又發生了這麼多的事情,母親的火估計已經消的差不多了,而且在這個世界上最關心自己的人,恐怕就是她了,而自己畢竟是隔世為人,對於這個母親,雖然也是親生的,但是在思想上總是覺得隔了一層。
回到家敲開門,開門的是父親,見到是他,欣喜地喊了一聲:「兒子!」然後扭頭對著屋裡喊:「秀娟,你看誰回來了?」
母親從廚房探出一個頭來,看了吳放歌一眼,頓時眼睛一亮,但:「回球來幹啥?死在外頭嘛。」說完又進廚房忙去了。
父親則趕緊領了他進來。
才一進門,沙發上就有一個人欠起了身子打招呼,吳放歌一看正是大腦袋雞脖子的竇偉龍,看來這個傢伙又來獻慇勤拍馬屁了,同來的還有一個女人,重生前吳放歌也見過的,是竇偉龍的第二任老婆,一年四季無論走哪兒都帶著棒針毛線,一副賢惠的樣子。
壓制住心中的厭惡,吳放歌熱情地喊了聲「竇叔叔」讓竇偉龍很受用。
幾人又閒聊了一陣,就快到了中午,竇偉龍夫婦起身告辭,父親挽留道:「吃了飯再走嘛。」
竇偉龍面向著吳放歌笑著說:「就不影響你們家人團聚啦。」
母親也從廚房出來挽留,可是留不住,這兩口子還是堅持著走了。
送走了竇偉龍,母親開始上菜,吳放歌是自己當兵前愛吃的。這次退伍回來基本沒在家住,母親對他口味的記憶也僅僅局限於四年前,其實幾年兵當下來,吳放歌幾乎沒了挑食的毛病,更何況這個吳放歌已經和原來的那個大不相同。可不管怎麼說,母親的一片心意,而一家人總算又吃上了一頓團圓飯。
「他(指竇偉龍)又來做啥子嘛。」吃著飯,母親問。
父親這時對竇偉龍這個人還是蠻有好感的,畢竟大部分的馬屁都拍在了他的身上,與之相比,沒讀過什麼書的母親反倒清醒地認識到這個人不可深交,只是理由比較牽強:這個人面相不好就是愛打翻天印的。
父親很溫和地說:「他也是關心咱們放歌,來和我通報點情況。」說著語氣黯然地又說:「知人知面不知心吶,真沒想到我居然還交了那麼個不要臉的朋友……」
吳放歌知道父親口裡的『不要臉的朋友』指的是文化局的何副局長。這個何副局長在吳放歌找工作的事情上狠狠的擺了父親一道,這還不算,這次在救湯霞的事情上,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默許自己的兒子也攙了一腳。雖說在救湯霞時,他的女兒何海珍確實也出了力,可女兒是女兒,兒子是兒子,這種事情又怎麼能互換的?只是何家搶先了一步,儘管吳放歌自己也以一個過路人的身份把這件事情寫了一個宣傳報道送到了報社,可是人家幾乎同時也做了這個工作,而且根基深,結果報社沒用他的稿子。不過這也算是件好事,因為這直接促使了吳放歌徹底放棄了金烏市媒體,而直接尋求到了《明日先鋒》報的幫助。至於那個何海豹,吳放歌在醫院也見過的,還和他套近乎,當吳放歌對何海豹當時是否在場提出質疑的時候,何海豹聯合了姐姐何海珍一起反擊,語氣很客氣,態度很強硬,總的意思是,當時情況很緊急,現場很混亂,誰要是忽視到某個人的存在也很正常。對此吳放歌到也沒爭一時之短長,因為他那是已經有了更大的計劃,所以只是暗地冷笑:再亂的環境我也不會忽視一個大活人的存在,不然早就在戰場被打死了。
一家人吃過了午飯,吳放歌見下午還有點時間,自己還是出去落實一下今晚的住宿才好,就要走。母親倒也沒留,只是不說話進了臥室,父親送了他出來樓梯口對他說:「你媽的意思是你還是回來住吧,你現在住的那個地方我見過,實在沒辦法住人。」
吳放歌對父親說:「條件再差還能有前線的貓耳洞差?再說了,家裡就那麼大點房子,實在不是很方便。」
父親說:「學校的宿舍樓春節後又要開工了,到時候就有大房子住了。」
吳放歌笑著說:「那到時候再說吧。」
父親見他都這麼說了,知道強留不住,只好由他去。回家後向妻子匯報了情況,母親喃喃地說:「看我們咋個不老嘛,兒子都長大了。」言語中頗為傷感。
離開家,吳放歌又回到住處,恰好遇到房東正帶了一幫民工在修房子。原來吳放歌早先租的偏房被混混們推倒了一面牆,房東怕混混再回來搗亂,也不敢修復,可這幾天地界上的混混被警察攆了個雞飛狗跳,抓了個七七八八,他這才請了人來修房,而且又比原來的大了幾平米,甚至還挖了一個淺淺的地基,這幾乎是推倒重修了,而且還有點非法佔地。
既然有點非法佔地,鄰居們自然不肯能沒有意見,可是房東狐假虎威地找了個理由說:「你們知道這房子修好了事給誰住的不?就是那個臥底的英雄!人家立過軍功,又和省上有關係,能住這兒事你們的光榮!」
鄰居們也都老實,反正他佔地也不多,被他這麼一咋呼,也就不說什麼了。其實吳放歌開始住這兒的時候,他是一百個看不起他。雖說知道吳放歌有軍工,可是住這樣的房子,幹那樣的活兒,能是個有本事的嗎?再加上他經常來往的朋友,不是醜女就是倒閉公司的員工,能有什麼出息!可是現在人家不同了,都上了省裡的報紙了,名人了,作為名人的房東的他在牌桌酒席上也多了不少話資,又藉機佔了一點地,如果再拉拉關係,這說不定還是個靠山哩。
房東的如意算盤正打的辟里啪啦響的時候,就聽見身後吳放歌說:「喲,都這樣了,晚上我住哪兒啊。」
b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