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卷 219 該隱的末日 文 / 芊芊寶兒
?被刺激得滿臉赤紅的夜十三,不惜暴露自己,以身飼敵,拚死保護身邊的一部分弟兄帶著軍火,在槍林彈雨中殺出一條血路,先一步撤離,再指揮另外一部分弟兄冒死搶了那各方帶來做為誘餌的為數不少的毒品,卻被激戰的各方給困住了。《》.
此時的夜十三,已是變成了一個血人一般,身上沾滿的鮮血,早就分不清哪塊是自己的,哪塊是自己兄弟的,又有哪塊是敵人的了。
他知道自己受傷了,但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挨了幾槍,也不知道自己傷得到底有多重,唯一可以確定的是:目前為止,自己還活著,雖然他的感到自己的呼吸都已經快要停止了。
槍炮的間隙,環顧四周,他的身邊,只有九名兄弟了,而且個個身上有傷。
自口袋中摸出手機來,看到了帶著軍火的兄弟們已經安全到達指定位置的短信,夜十三蒼白而又艱難地笑了:現在,就算是他們全把命交待到這裡,他史三傑的大名,也會在國際軍火界留下最華麗的一筆——更何況,他知道,自己死不了!
因為,他還有一個秘密武器!
算時間,最多再有五分鐘,就應該到了吧?
槍聲,再一次響起,聲音卻是極為遙遠。
身旁那幾個疲憊的兄弟愣了一下,再看向夜十三時,卻見夜十三的臉上出現了極為疲憊卻極為燦爛的笑容來:「哥幾個,我們死不了了,我們的救兵來了。」
說著,他摸出一顆小小的信號彈,燃放開來,一抹絢爛的色彩當空炸開。
繼而,一聲悠長的清嘯,自遠處傳來,距離夜十三他們的藏身之處,越來越近。
夜十三粗重地喘了幾下,一口氣鬆下來,渾身那鑽心的疼痛頓時便襲了上來,差點昏了過去。
倏地,一聲炮響,帶著一陣炮彈出殼的呼嘯,在傍晚的天空響起。
聽著那聲音,夜十三臉色突變,大喊一聲:「小心炮彈!」並提足了渾身的力量想要撲向一邊幾具屍體的旁邊。
然而激戰過後,再加上近乎兩個半小時超越極限的槍炮的追殺,早就已是渾身是傷的他,全靠著那股求生的本能來維持著的最後的力氣,已經在聽到援兵到來的那一瞬間,完全鬆懈了下來。
此時的夜十三,根本就連動一下的力氣都沒有了。
隨著他的喊聲,離他最近的一個黑人青年,突然箭一般地從藏身處飛了起來,閃電般地合身撲向夜十三的前方。
於是,在看到信號彈以後,帶著四個人於第一時間趕到的詹姆斯,就看到了那驚世駭俗到讓他終生難忘的一幕:在夜十三前方的上空,那個奮不顧身地撲上前去的黑人青年,直接撞上了那呼嘯而來的炮彈,繼而毫無懸念地被炸飛,在空中變成片片碎肉和碎布!
而夜十三,也被那飛散開來的彈片擊中,在看到那黑人青年被炸飛的那一瞬間,甚至於連詹姆斯身影都沒有看到,慘叫一聲『南斯,不要』。接著,就在又傷又痛的雙重刺激下,昏死了過去!
那個被炸飛的兄弟叫做南斯·布勞埃,非洲人,年僅二十一歲,是一個農場主的逃奴,被抓回去以後打得半死,適逢夜十三當時在那個農場做客,幫他求情救了他一命,並出錢把他買了下來。
帶他離開那個農場以後,夜十三幫他買了個平民的身份證,然後當著他的面,把他的賣身契撕了個粉碎,告訴他說:你自由了,可以離開這裡,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
南斯顫抖著雙手,接過夜十三遞給他的撕碎了的賣身契,再接過那個代表著新生的新的身份證,跪到夜十三面前,顫抖著親吻夜十三的雙腳,再顫抖著對他說:從此以後,夜十三就是他的主人,他的生命,他的靈魂,他的一切的一切,全都是屬於夜十三的!
儘管夜十三一再拒絕,甚至於把他趕了出去,這個十五歲的少年,還是固執地在夜十三的門外守了整整一個夜晚。
第二天,夜十三去哪他就去哪,夜十三去見人辦事,他就守在大門口,動也不動。別人說什麼他都不理,給他吃喝他也是冷著一張臉動也不動,直到夜十三親自給他端了一碗飯出來,他才痛快地接了過來,卻並沒有立刻就吃,而是極為無邪地笑看他:「史先生,你同意收下我了嗎?」
夜十三無奈了:「跟著我,隨時都會有生命危險。」
南斯又笑了:「如果沒有你,我已經被打死了,哪還會怕什麼危險?」
夜十三歎了口氣,拍了拍他的肩膀,轉身又走了進去。
看著夜十三的背影,南斯臉上再露出一個純真的笑容,端起碗來,狼吞虎嚥地吃了起來。
從此以後,他就一直跟著夜十三,走南闖北,把保護夜十三當做自己生命中唯一的事情——雖然以夜十三的身手,根本就用不到他保護,更多的時候,是夜十三在保護他。而唯其如此,他更是覺得,自己生存的唯一的目的和意義,就是在需要的時候,為了夜十三,獻出自己年輕的生命。
所以,對於夜十三教給他的武功,生存技能以及槍法等等一切,天賦並不是很高的他,拼了命地學習著,吸收著。
因為他知道,自己只有學好了本事,才能夠真正地保護夜十三!
而現在,他終於以自己的生命為代價,如願以償了!
事後,據其他的兄弟說,在那之前,南斯的身上最少中了十四五槍,如果不是夜十三的幾次救助,他早就已經死過不止一次了。
誰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那麼準確地看到或者說是算到炮彈的落地點的;更沒有人知道,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信念或者是意志,讓早就已經奄奄一息的他,爆發那麼驚人的速度和力度,在那麼短暫的時間內及時以自己的血肉之軀撞上炮彈的。而那種速度和力度,哪怕是全盛時候健康的他,也是絕不可能達到的!
詹姆斯沒有理會已經被炸成碎片的南斯,而是在快速地蹲下身子的同時,閃電般拿出一袋自帶液壓的血漿,在夜十三的手腕處一抹,已是幫他消過了毒,繼而一針刺了進去。
與此同時,他的雙手在夜十三的身上疾速掠過,已是大概確定了夜十三的傷勢。
而就是這個大概,已經讓詹姆斯這個萬年冰山潑然大怒:「子雄,給我通知下去,立刻停止槍戰,剩下的人,有多少算多少,我全要活的!」
身邊的陳子雄,看到詹姆斯的表情,暗自吃驚不小:他和詹姆斯認識已經差不多快七年了,從來沒有看到過他發這麼大的脾氣,可見得眼前這個他從來沒有見過的男人對詹姆斯有多重要!
然而這個『全要活的』的命令,卻讓陳子雄這個嗜血狂魔渾身的血液都沸騰了起來,刺激得他的鼻子也開始抽搐了起來。
全要活的!全要活的!全要活的……
媽的,這就意味著,有好戲可以看了,有好玩的事情可以玩了!
陳子雄愉悅地笑應:「收到,貝爾曼先生!」
『唰』地一聲,陳子雄以著一個人類絕不可能擁有的速度,閃電般在原地消失——是的,你沒有看錯,是『人類絕不可能擁有的速度』!
這個絕不可能,是廣義上的不可能——也就是說,只要你是人,就絕不可能達到這種速度——當然,仙俠小說和玄幻小說中的牛b人物,不包括在這個人類之內!
因為,陳子雄,和被夜十三稱之為『醫療隊』的所有屬於詹姆斯的那三十二個人一樣,全都是變異了的生化人!
而陳子雄,則是詹姆斯所研究出來的生化人中,最成功,也是最變態的一個案例!
他的力量,他的速度,早就已經超越了做為一個『人』的存在的潛能,並且已經無限接近於戰鬥型的機器人;而他的嗜血,他的瘋魔,他的暴虐,則已經跟一個真正的魔鬼沒有什麼區別!
據傳,只要是死在陳子雄手下的人,絕不會有留下全屍的可能!
據傳,此人抓到敵人之後,最喜歡做的事情,是生吞人血,活啖人肉!
據傳,陳子雄是被國際恐怖組織高額懸賞的頭號通緝犯,通緝代號『獵魔行動』!
據傳,不知道是誰,給陳子雄取了個外號,叫做『該隱的末日』——意思是,哪怕是吸血鬼之主該隱遇到陳子雄,那一天也會變成他的末日!
據傳,陳子雄在聽到這個外號以後,桀桀怪笑:「這名字有夠牛x,哥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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