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第一百章 你們真是大爺啊! 文 / wsw1985jx
(各位書友,今天是wsw985jx寫到一百章的日子了。大家是不是該給點賞賜哈!我強烈地要求收藏!收藏!收藏!投票!投票!投票!哈哈!
「錢副省長,什麼?我不明白你的意思。」黃立成頓時就懵了。他真的是不知道錢家明說的膽子夠大的是指哪方面的。不過能當上東湖區的區長,其能力和智慧自然也是差不到哪裡去的,就好比是沒用金剛鑽,別攬瓷器活。
就隨著眼珠這麼一轉,黃立春就有點頭緒了,於是就在心裡嘀咕嘀咕:「難不成那件事上面已經知道了?不可能啊,知情的人就那麼幾個人。梁正文跟自己的舅舅肯定是不會說出去的。難不成是那幾個嘍囉?」
一想到這,黃立成的心裡才開始感到不安了,也後悔自己的一時心軟。看來自己還是沒能考慮清楚啊,早知道會這樣,當初就應該讓梁正文將他們拘留的,省得再出來亂咬人了。
「哼。不明白?我也不明白。我都來你們這裡了,你為什麼不出來迎接我。」錢家明副省長故意很生氣地說。省長很生氣,後果很嚴重的。
「啊!」黃立春沒想到錢家明說自己膽子的只是因為自己沒去迎接。看來自己還真的是想多了。這時的黃立春的心才放下來,卻不知這是錢家明故意而為之的。
「啊什麼啊。」看著眼前的黃立春如此的不知趣,錢家明也懶得再理他了,直接就說:「黃立春,跟我回一趟吧。」
「去哪裡?」
「哪來的那麼多廢話啊。跟我走不就得了。真是囉嗦。」說完後,也不管黃立春是不是跟上來了,錢家明直接走出了辦公室。一看到錢家明已經出去了,黃立春可是還沒那個膽子敢想錢家明親自等待自己,這不,黃立春已經屁顛屁顛地跟了上去。
兼任政法委工作的張浩博也是不甘落人後,在急急忙忙地趕到東湖區分局局長辦公室時,他倒是沒有直接用腳踢開門,連手和腳都懶得用,直接用身體撞開的(門沒鎖的哦!哈哈!)。
正在喝茶的梁正文,頓時就被這撞門的聲音給嚇了一跳,杯子中的茶水也濺了不少。褲襠處也濕掉了。所以火大的梁正文一邊擦拭,一邊開口大罵著:「你tmd活膩了,居然敢嚇著你大爺我啊。」
「喲,我們的梁局長看來脾氣還蠻大的嘛。」臉色都已經變青的張浩博狠狠地說道,那語氣的狠勁頓時將梁正文打了個冷顫。抬頭一看,梁正文馬上就傻了眼了,原來來到人居然是自己的上司的上司----副省長兼任省政法委書記的張浩博。
這下,梁正文可是手忙腳亂了,連忙站了起來。正準備向張浩博道歉的,只是張浩博不給梁正文機會了。
「梁局長,看來你還真的是個大爺啊。梁大爺,跟我走一趟吧。」說完後就走了出去。而梁正文也跟了上去。沒辦法,他要是不跟上去的話,那自己的烏紗帽肯定是百分之百要丟的。誰叫自己充大爺的。你說充就充唄,卻好死不死地充了上司的上司的大爺,也怪梁正文人品實在是太好了,這兩天儘是大爆發。
看著張浩博那鐵青的臉,梁正文一直都是欲言又止的。就這樣,車子已經到了省政府大院了。
黃立春和梁正文以及其他的相關人等都被副省長給帶到了省政府大樓了。在省政府大樓裡,黃立春看到了梁正文的時候,梁正文也看到了黃立春,兩人彼此都感到很驚訝,為什麼他也來了?等黃立春和梁正文看到陳生根還有其他幾個警察的時候,心裡頓時就感到有點不對勁。難不成他們真的知道了那件事?完了完了。這次真的是完了。
不管黃立春和梁正文心裡怎麼想的,幾個副省長直接把他們都帶到了毛志勇書記的辦公室了。
就在吳關政剛向毛書記匯報完惠寧電器的事情後,黃立春等人就到了省委書記的辦公室了。
在聽到敲門聲時,毛志勇說了聲進來後,就看到了黃立春等人了。頓時,毛志勇的脾氣就上來了,一開口就是大罵:「媽的,你們真夠混蛋。給老子爭氣的一個都沒有,還不如一個婦道人家。給老子添麻煩的本事倒是通天了。
惹了事,還知道隱瞞不報,本事還不少啊,看來我這個書記的位置得讓賢啊。nnd,知不知道,就是因為你們的隱瞞不報,給我們的工作造成了多大的被動啊;就是因為你們的隱瞞不報,害的吳省長帶著幾位副省長親自去調查,就是因為你們的隱瞞不報,還害的吳省長他們一直向人家道歉。這事情的後果,你們必須要承擔。
黃立春,別說我故意針對你,你tmd到底怎麼回事?車子都被人砸了。真夠給老子爭氣的,二三十萬就這樣沒了。當時忘了跟你說,這車子的所有權還是省裡的,你只有使用權的。所以你媽的必須賠償公物。不管咋地,也得按規定辦事吧。」
聽到桑塔納的所有權不是在自己手裡,而自己只有使用權時,黃立春立馬頭就大了。聽毛書記的意思,看來自己這事情得嚴重處理。看來自己不僅僅要賠償二三十萬,還得吃幾年的牢飯了。想到這,黃立春想死的心都有了。自此,陳生根這個舅舅,就被黃立春惦記上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話,犯罪目的不是非法獲取財物而是將財物毀壞。這就是屬於侵犯財產罪中毀財型犯罪。
犯罪動機可以是各種各樣,一般是出於個人報復或妒嫉等心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特別規定的失火、過失決水、過失爆炸以及過失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等犯罪都需按有關條文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構成了故意破壞財物罪,嚴重點的話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那可不是平常小吵小鬧的小罪了,而是要吃牢飯的大罪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黃立春可能會吃上五六年年的牢飯了。
雖然說車子不是黃立春自己砸的,但是誰叫黃立春的舅舅撞人在先。當然毛志勇知道那車子是程蘭母子倆砸的,但是自己也不能對他們興師問罪的,畢竟是他們也是受害者。
而且他們也是因為這樣才在警局的審問室裡受了很多的委屈。更何況自己等人現在忙成這個樣子,就是為了留住惠寧電器,哪還能找他們的麻煩。同時還無奈於惠寧電器的特別要求,為了南昌的臉面,為了江西的臉面,只好犧牲黃立春這個肥水不流外人田的sb了。
當然,黃立春那「精彩」的表情盡收在毛志勇的眼底,只是毛志勇有心無力啊,誰叫他作繭自縛呢。既然如此,有這樣的下場,那只好算他活該了。看了一眼黃立春後,毛志勇接著就對上了梁正文了。
「還有你,梁正文。你tm的一樣也是個垃圾。都年底了,還給老子惹麻煩。你們惹出來的『好事』,還得老子跟吳省長等人忙著幫你們善後。你們真是大爺啊。」毛志勇大聲地罵著,還不忘用手指指著梁正文的頭腦。而梁正文有不敢晃動,只好忍下來了。誰叫自己是人家的「大爺」。
趁著毛志勇罵累的時候,梁正文馬上就說:「毛書記,你聽我解釋。」
「聽你媽的解釋,老子要看的是結果,不是你的狗屁解釋。」梁正文不說話還好,一說話,毛志勇頓時氣不打一處來,來到梁正文面前,隨手就是一個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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