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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婚外有情 第六十六章都市麗人 文 / 醉我

    第六十六章都市麗人

    宋藝已經到了蘇總那邊上班,這邊的工資也給他結了,雖說以後是一個老闆了,可這邊到目前為止,還是不同的兩個法人,知道他是去給新老闆開車,這邊也沒人敢為難他。

    在這裡做了不少日子,也攢了一些,除去花掉的,總共攢了五千塊,錢都在姐姐那裡放著,他自己存不住錢。

    這可是他的第一筆存款,想想,前幾年,要是能夠好好工作,說不定,現在也攢了不少錢了,不說別的,娶媳婦的錢應該有了。現在後悔也沒有用了,只能以後少些吃喝的開銷,盡力攢錢了。

    宋藝比誰都清楚,他結婚的事情,爸媽是拿不出錢來了,彩禮錢、聘金這些,都得他自己出,雖然姐姐說這些他不用操心,有她在,這都不是問題。宋馨經歷過沒錢的日子,所以她很清楚,沒錢是個什麼滋味,她自己吃過的苦,過的苦日子,不想弟弟過。

    可她卻不知道,自己的這個弟弟,心比天高,怎麼可能用她的錢呢?

    他得靠自己的雙手,打造屬於自己的一片天空。

    不過,區區五千塊,說起來,真的有些少,這最主要是跟鍾麗比,不要說買她身上那些穿戴的東西,恐怕,就連她汽車的一個車轱轆都買不起,這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差距。

    他現在才覺得,自己跟鍾麗的相識,只不過是自己生命長河裡做的一個美夢而已,現實中的他,歸宿還是在文秀這裡,他跟文秀才是現現實實的一對。

    想通這些,宋藝用了不少時間,腦袋也轉了不少彎,加上宋馨的拚命開導,他總算想通了,不是認命,而是認清了現實。

    跟文秀在一起,他還能覺得自己像個男人,一個頂天立地的男人,因為,他還能用自己不多的錢,為自己這位未來的老婆買些稱心的禮物。

    吃飯的時候,宋藝提出從姐姐這裡拿個幾百塊他的存款,要給文秀買身衣服,這傢伙,就是個葛朗台,進城這麼久了,也捨不得給自己買身衣服,都是穿袁潔借給她的衣服,她已經發了一個月的工資,不過,給自己留了一百元,剩下的全都寄回去了,她覺得自己吃飯,不用花錢。

    宋馨一聽,笑了,用家鄉話跟弟弟說:「知道心疼女朋友了,這女娃,確實是個好女娃!行,我等下就給你取五百元,給她好好買身衣服!」

    宋藝到了城裡之後,為了照顧姐夫陳宇,很少跟姐姐說方言,這是對人家的最起碼的一個尊重,現在陳宇不在了,他們也沒有什麼顧忌的了。

    「媽,女娃是什麼?」亦可突然插嘴道。

    宋藝跟宋馨相視一笑,宋藝用手捏捏外甥的小臉:「女娃就是女孩子。姐,我們還是不要說家鄉話了,免得亦可跟我們學,普通話就不標準了。」

    宋馨點頭,覺得宋藝說的對。

    吃完飯,宋馨取了五百元給宋藝,宋藝盤算著,五百元,應該夠買一身衣服了。

    宋馨第二天下午沒課,就陪宋藝一起去買了,宋藝的眼光挑自己的衣服還行,給女人挑衣服,他就不行了。

    本來錢足夠了,宋馨看中了一雙鞋,加起來就超支了,全身衣服加上鞋,一共七百多,宋馨贊助了二百多,說就算是她送文秀的。

    宋藝是在文秀快下班的時候,出現在文秀的跟前的,手裡大包小包的拎了很多,文秀睜大了眼睛看著宋藝:「宋藝哥,你發財了?」

    文秀是個乖巧的女孩,跟宋藝熟絡了以後,就開始叫宋藝哥,這一聲哥叫的宋藝心裡說不出來的舒服。跟鍾麗在一起的時候,他總覺得自己像個小男人,可是跟文秀在一起,完全不一樣,他覺得文秀就好像自己的妹妹一般,他很享受這種感覺。

    男人就是這樣,有些男人喜歡姐姐一般的女人做老婆,而有些男人,卻喜歡妹妹一般的女人做老婆,宋藝就屬於後者,當然,他也不抗拒前者,只不過比較偏向後者而已。

    袁潔跟文秀一起出來的,看到那些衣服,嘖嘖稱讚:「你這小伙子不錯嘛!對我們文秀這麼好?文秀,這就是你說的你的女婿?」袁潔學著文秀說話的樣子笑著問道。

    文秀害羞的點頭了。

    袁潔上下打量著宋藝,這是一個很大方的女人,跟那些各種各樣的男人打慣了交道,看人的時候,毫不避忌:「小伙子長得不錯,做什麼工作的!」

    「給一個老闆開車的!」宋藝對自己這份工作非常滿意,畢竟,不用穿髒衣服了,也算是體面工作了。

    「嗯,不錯!那你們先聊,我走了!」袁潔拿出車鑰匙,對著不遠處一輛紅色的汽車按了下,那汽車跟著叫了幾聲,她拉開車門上車,開車到他們跟前的時候,還搖下車窗:「對了,文秀,記得週末到我家吃飯的時候,把你男朋友也帶上!」

    文秀點頭,兩個人看著那輛紅色的車子消失在眼前。

    宋藝看得出來,文秀對袁潔是艷羨的:「文秀,你等著,總有一天,我也能買這麼一輛車子!」

    文秀知道,宋藝這是說笑,她一個農村來的女孩子,怎麼可能有這麼大的福氣。

    對於宋藝給自己買衣服,文秀心中是開心的,可是看到他花了這麼多錢,心裡又有些過意不去了。

    宋藝畢竟在外面多年了,看出文秀的小心思:「我也不想你跟我一起去逛街,老借你們領導的衣服穿,去,換上吧!讓我看看怎麼樣?好了之後,我們一起去逛街!「

    文秀心中開心,喜沖沖的回到了更衣室,把衣服跟鞋子都換上。

    人靠衣裝,馬靠鞍裝,之前穿的都是袁潔的衣服,雖然好看,可畢竟那不是同一個年齡的人穿的衣服,宋馨的眼光不錯,挑的這身衣服,正好配文秀。

    文秀從裡面走出來的時候,宋藝眼睛一亮,太美了!

    宋藝沒想到,自己這個鄉下未來老婆,居然如此之漂亮,穿上這身衣服,你根本就看不出來她是從農村來的,除了她說話的時候,濃重的口音之外,活脫脫的一個城市麗人。

    宋藝看到,文秀臉紅紅的,用手捂著胸口走到了跟前:「宋藝哥,這衣服不好!」

    「啊!你不喜歡?」

    「不是,只是,這胸口沒弄好,你看,這麼一道口子!」

    宋藝笑了,那是一件低胸的衣服,宋藝拉開了文秀的手,拉開後,他更加的驚訝了,這豐滿的胸部至少在36d以上。

    天呀!男人通常對女人的胸部都比較迷戀,這是男人的天性,天然的戀母行為。

    看到宋藝盯著自己的胸部看,文秀臉緋紅,趕忙用手堵住,被宋藝拉住了:「不要用手遮住,這衣服,就是這樣,這個樣子才好看!」

    「可這樣,人家都看到我在那裡了,你不會怪我吧!」

    宋藝笑了:「怎麼會?你這樣,我才高興!」

    宋藝伸手,拉過了文秀的手,兩個人朝著外面走去。

    那些文秀一起上班的男人們,看到如此文秀,一個個驚得,這女人,太美了!一個個都後悔自己下手遲了。

    到了街上,儘管美女如雲,可文秀的回頭還是比較高的,畢竟,大家在街上見慣了那種塗滿脂粉的女人,這麼清麗脫俗的女孩子,他們還是頭一遭看到。

    宋藝心中那個得意呀!都有些後悔現在才買衣服給文秀了。

    媽的,有個年輕小伙,還一路想跟著看文秀,直到在文秀面前拍了一張照片之後,才過來解釋:「我是個攝影記者,看到美的,就會撲捉下來!」

    攝影記者跟宋藝相互留了聯繫方式,還答應洗好照片,會寄給宋藝他們一張。

    宋藝也是頭一次遇到這種事情,心中挺興奮的。

    兩個人一起去吃了中式快餐,吃過之後,文秀說下次再也不來了,兩個人,就吃了三十八塊,太費錢了,要知道,她一個月生活費才一百元,酒店裡都是管吃的,住的地方,張文浩安排的,也不花錢,所以這一百元對於一個不出門,沒有多少花銷的女孩子來說,足夠了。可著一頓飯,就吃掉了這麼多,她心疼。

    宋藝也不好說什麼,兩個人就到了商場裡,說只是去看看不花錢。

    文秀雖然是個很節省的姑娘,可是對於美的追求,卻跟其他女孩子是一樣的。

    來到了一個買鞋子的專櫃錢,正好看到了跟自己鞋子一樣的一個鞋子,雖然是打折的,可算下來,也要二百多。

    老天,這個宋藝,真的是太能花錢了。

    宋藝剛想上前說什麼,看到一男一女兩個人,走到了專櫃前,女的抓起了一個一千多的鞋子,對這售貨員:「這個,拿雙三十六碼的,我試試!」

    文秀離的近,一眼就看到了那鞋子的價錢,驚得眼睛瞪得老大,剛剛那雙鞋子,她很喜歡,拿起來看了看,不過一看價錢,五百多,嚇了一跳,結果還是因為標籤牌的一部分被擋住了少看了個一,這是金鞋還是銀鞋呀!居然要一千五百多!

    文秀走到宋藝的跟前:「宋藝哥,這鞋子怎麼這麼貴呀!」

    宋藝沒說話,眼睛看著那個試鞋子的女人,她旁邊的男人,正冷冷的看著宋藝跟文秀。

    女人試了試,搖搖頭:「這鞋子,不合腳,那雙,那雙!拿給我試試!」她隨便用手指了兩雙,文秀視力好,一眼就看到標籤,媽呀!都在兩千以上。

    文秀拉著宋藝就想走,宋藝也不想呆在這裡了。

    「宋藝哥,這麼著急走呀!」女人把試到一半的鞋子,扔在了一邊,站了起來,走到宋藝的跟前,圍著宋藝跟文秀轉了兩圈。

    「鍾麗,別這樣!」鍾偉從旁邊走過來,要拉鍾麗的手。

    「你走開!」鍾麗用力的甩開了鍾偉的手:「這不關你的事!」

    文秀瞪大了雙眼,看著面前的這個漂亮女人,她從來沒見過女人長這麼高的,這麼洋氣漂亮的女人,就好像電影明星一樣,只在電視上看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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