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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婚外有情 第六十章勤快的文秀 文 / 醉我

    第六十章勤快的文秀

    文秀是個勤快的姑娘,來酒店沒幾天,領班袁潔就喜歡上了這個女孩子,更有很多男服務員,對文秀示好,文秀都是害羞的拒絕了,她不能胡來,她是有了婆家的人了,更何況,宋藝是她一見面就喜歡上了的。換上了工作制服的的文秀,好像變了一個人一樣,有些美麗,是如何也掩飾不住的,白皙的臉龐,長長的睫毛,袁潔半開玩笑的說,換上時裝,一點也不比城裡的白領差。文秀性格好,脾氣好,人又漂亮,還勤快,自然招惹了不少的狂蜂浪蝶,這些,指的當然不是那些男服務員們,他們是真喜歡文秀,而所說的那些狂蜂浪蝶的是幾個好色高管,還有,一些這裡的常客,要不是領班護著,他們老早對文秀動手動腳了,袁潔是個三十多歲的厲害女人,他老公在市政府上班,有點權利,也正是因為這樣,她在領班的位子上才會屹立不倒,相比其他的領班,就連幾位高管,都要讓著她幾分,有人說,袁潔可能很快就要提副經理了。袁潔喜歡文秀,把文秀當成小妹妹一樣,她實在是眼看著太多的女孩被那些禽獸欺負了,無論如何,她也要好好的保護這朵嫩花,誰叫她看到文秀的第一眼,就一見如故呢?

    文秀從張文浩那裡知道了宋藝在什麼地方幹活,這天,她休班,特意帶了一些吃的過來看宋藝。

    她來的時候,宋藝正窩在牆根下,一邊抽著煙,一邊瞇著眼睛看搬運工們幹活。對於宋藝來說,他一天當中最愜意的就是這個時候,看著別人幹活,自己不用干,還能抽煙,這是怎樣的一種自在。

    突然,搬運工都停下了,朝著宋藝看了過來,宋藝用手指指他們:「小的們,怎麼停下來了?大爺一分鐘不盯著你們都不行!」宋藝跟這些搬運工,平時習慣了開這種玩笑。

    搬運工還是不幹活,朝著他這邊眼睛直勾勾的看著。

    宋藝覺察出了異樣,趕忙回頭看了過來,只見自己的身後,正站著一個大眼睛的女孩子,上身穿一件白色女式襯衫,下身套一條黑色短裙,一雙肉色的絲襪,腳上是一雙黑色的高跟鞋。

    這女孩,看著眼熟,宋藝正在辨認,只聽著那女孩甜甜的叫了聲:「宋藝哥!」

    宋藝一拍腦袋,記起來了,文秀,她果真是文秀。

    這個女孩子,確實是文秀,今天出來之前,跟袁潔打了招呼,袁潔知道她去見男朋友,上下打量了一下文秀,直搖頭:「你這個樣子不行,這樣吧!我的衣櫃裡,正好有一套衣服,你穿穿看,你的尺碼,應該跟我差不多!」

    在更衣室裡,袁潔驚歎的看著這個來自鄉下的姑娘,三圍是那種讓人嫉妒艷羨,尤其是胸圍和『臀』圍,前凸後翹的,袁潔嘖嘖:「我要是個男人,我肯定愛死你!」

    這個鄉下女孩,還不明白什麼叫做性感,可袁潔卻很懂得欣賞她的美麗,想想這樣的好身材,一直躲在嚴實的畫布衣服下面,實在是太可惜了。

    本來想給她還一套性感一點的,想想文秀可能一下子接受不了,以後再說吧!

    這才給她配了一套還算保守的襯衫,短裙,她還刻意把文秀扣得嚴實的上面幾個扣子解開了,不得不解開,文秀的胸部太豐滿,袁潔的衣服都有些穿不下了,本來是要解開三個扣子的,這樣,她那傲人乳溝都能露出來,文秀害羞得不得了,後來,只解開了兩個扣子,袁潔讚歎:「年輕就是好呀!你男人,真是好福氣!」

    這才幾天沒見,文秀從那個鄉下姑娘,活脫脫的變了一個人一樣,宋藝能形容她的,只有兩個字:漂亮!

    難怪那幫傢伙看得目不轉睛!

    都在說,宋藝這小子,走的什麼桃花運,先前那個女人不說,那是一等一的漂亮,後來來的這兩個,各有各的風韻,尤其是現在這個,給人說不出來的順眼,清麗脫俗不敢說,用清純形容一點也不為過,有個傢伙還斷言,這一個,百分之百還是處女!

    處女,多麼稀罕的物種……

    文秀身上,確實給人一種說不出來的美好感覺,就好像一個渴極的人,喝到了一口清涼的甘泉一般那麼舒服。

    文秀把自己帶的吃的,分給了宋藝的這些朋友吃。

    這些搬運工,大多都是來自農村,知道文秀也是農村來的之後,大家的關係,一下子拉近了很多。

    宋藝也非常滿意文秀的表現,一個大家都喜歡女孩子,宋藝沒有理由不喜歡。

    本來,宋藝對這段婚事挺抗拒的,這些天,心裡一直不痛快,可是,靜下心來想想,還能怎麼樣?自己是什麼?一個地地道道的到城裡打工的農民工,自己有什麼資格嫌棄人家文秀,從某種意義上說,他跟文秀是站在同一個水平線上的,他們才是同一類人。

    想通了這些,宋藝慢慢不再對文秀抗拒了,更何況,固執的爸已經跟老張叔把事情敲定了,如果自己拒絕,老人以後在村人面前就抬不起頭了。

    現在雖然崇尚自由戀愛,可很多老人家,還是覺得,婚姻這回事,必須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由戀愛,太兒戲,今天結婚,明天離婚,這叫什麼事?把結婚當過家家嗎?尤其是女兒的事情發生之後,他們更加堅信這一點了。一向吝惜電話費的爸媽,回家沒幾天,就打電話給宋藝,專門過問了這件事情。話說的沒有那麼強硬,卻讓宋藝無從拒絕了,先處著,過年回來的時候,把婚定了,等年歲大一點,再辦事情,現在農村,二十四五歲結婚的多的是,他們不勉強,但是有一點,一定要對人家文秀好,這女娃娃,可是十里八鄉,他們精挑細選過的。

    宋藝當時就想,離過年,還有些日子,這事情,姑且先這麼應承著,到了過年,再想辦法。

    不過這次見過文秀之後,宋藝的想法有些改變了,爸媽的眼光沒錯,文秀確實是個好女孩。

    雖然宋藝去了姐姐那裡住,可宿舍,在公司這邊還是有的,有時候要出長途,回來了,澡都不想洗,就去宿舍睡覺了。本來不打算把文秀帶到宿舍去,可能文秀早就料到了他的宿舍一團糟,逼著他去了宿舍。

    農村的孩子就是勤快,一番收拾,宋藝的宿舍煥然一新,同宿舍的傢伙,一進門,還以為自己走錯地方了,說了對不起,就出去了,走到門口,回過身來,宋藝在,怎麼可能走錯地方,看著自己整潔的床鋪,這傢伙,拉著文秀的手,連聲說著謝謝,宋藝過去,就拉開了那傢伙的手:「感謝歸感謝,別佔便宜!」

    那傢伙笑了,文秀也跟著笑了。

    「宋藝,你好福氣,我也跟著沾光,所以說,還是我們農村的姑娘好!」那傢伙說著,朝宋藝眨巴眼睛,宋藝跟鍾麗的事情,那傢伙知道,他說這話,就是想告訴宋藝,知足吧,小子,有這麼好的媳婦還不要?

    宋藝當然明白他的意思,趕忙岔開話題:「你在這裡呆著,我帶文秀出去吃東西!」

    「知道,不去當電燈泡!文秀,常來呀!」

    文秀走到哪裡,都很受大家的歡迎,這讓宋藝很開心。

    兩個人走在馬路上,保持著兩步的橫向距離,文秀從來沒有談過戀愛,有些害羞,宋藝不知道為什麼,也有些拘束,如果放在以前,那溫軟的小手,老早被他握住了,可能他也覺得,文秀是那種容易害羞的女孩子,更何況,他現在只是覺得對文秀有好感,覺得她適合做老婆,沒有到那種愛的程度,在確定他對文秀的真實感覺之前,他不想招惹這個女孩子。

    「我知道有個地方面片做的很好吃,要不,一起去吃吧!」文秀突然開口了,說完,紅著臉低了頭:「聽老宋叔說,你最喜歡吃麵片,到了城裡,這吃食,成了稀罕,我已經去吃過了,真的跟老家的味道一模一樣,開那家麵館的老闆,就是我們老鄉!」

    宋藝點頭,本來他想請文秀吃頓好的,沒想到,這女孩子的心中,只有別人,他怎麼好意思拒絕文秀的好意呢?

    這地方,著實不近,早知道,就打的去了。

    宋藝走的腿都一點酸痛了,這才到了地方。

    果然,一進門,就聽到了鄉音,麵館老闆一看是文秀,熱情的不得了,用家鄉話,跟文秀打著招呼,知道宋藝也是同鄉之後,滿面笑容的請宋藝進去。

    兩碗熱氣騰騰的面片端上來的時候,宋藝看著上面漂著的辣子油花,那香香的熟悉的味道,他的口水直流。

    文秀看著宋藝,甜蜜的笑著。

    不一會兒的功夫,宋藝就幹掉了五碗麵,看得旁邊的那些吃客們一愣一愣的,其實宋藝還沒有干飽,這裡的碗小,再大一點的碗,他十六歲的時候,創下的紀錄是十碗,半大小子,吃窮老子。

    文秀含情脈脈的看著宋藝,那些吃客說宋藝能吃,好像在誇她一樣,在農村,能吃的人,一定能幹活,她本家一個哥哥,就像宋藝這麼能吃,百十來斤的糧袋子,他一貓腰,起,就上了肩膀,騰騰的朝前背去了,乖乖,那麼重的東西,少說也得二人抬。看著宋藝的飯量,她不由得不想到本家的那個哥哥,想必宋藝也很有力氣。

    在農村,男人有力氣,那是一種「美」的象徵,沒有農村姑娘,不喜歡自己的男人有力氣的,那寬大有力的胸膛,永遠是女人溫暖的港灣。

    宋藝不敢看文秀,因為,他從文秀眼中看到的只有愛,這種眼神,跟鍾麗太相似了,他在不能確定自己對文秀的感情之前,還不想傷害這個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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