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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三十


    【宋紀一百三十】 起昭陽作噩正月,盡旃蒙大淵獻十二月,凡三年。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二十三年(金貞元元年)

  春,正月,辛卯朔,金主以弟兗歿于除夕,不視朝。

  丙午,金以中京留守高禎為御史大夫。

  己酉,降授平海軍承宣使、提舉台州崇道觀、台州居住李顯忠,复宁國軍節度使,以赦敘也。

  是月,昭信軍節度使士□薨,追封安化郡王,錄其子右宣教郎不言帛三人為直秘閣,它子弟選官改秩除官者七人,恤典如執政。

  二月,庚申朔,詔岳陽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万壽觀使士樽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

  金主自中京如燕京。

  庚午,臠虔州軍賊黃明等八人于市。明等据州城凡百有十二日。

  辛未,改虔州為贛州,改虔化縣為宁都。

  癸未,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忠州團練使、殿前司游奕軍統制、措置盜賊、節制軍馬、知贛州李耕,以功為金州觀察使,于是諸將劉綱等九人各遷二官,將士受賞者万三千百二十有四人。

  三月,丙午,光山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齊安郡王士祇薨于建州,贈太傅,追封循王,六子皆進官二等,女封郡主,諸妾受封者五人。

  辛亥,金主至燕京,備法駕。

  壬子,故武功大夫、貴州刺史楊宗閔,賜謚忠介;故敦武郎、知麟州建宁寨楊震,賜謚恭毅。二人,楊存中祖、父,皆以死事故,用存中請也。

  甲寅,金主親選良家子百三十餘人充后宮。

  乙卯,金以遷都詔中外,改元貞元,內外文武皆進官一等。

  改燕京為大興府,號中都,中京大定府為北京,汴京開封府為南京,而舊遼陽府為東京,大同府為西京如故。削上京之名,止稱會宁府。分蕃、漢地為十四路,置總管府。名都城門十二,命近臣書之。名太廟曰衍慶宮,以奉太祖、太宗、德宗神主;又作原廟于其東,以奉太祖已上。

  舊取士無殿試,金主始复之。凡鄉試三人而取一,府試四人而取一。府試分六路:河北及燕人于大興,遼之東北于會宁,山后及河東人于大同,山東人于東平,河南人于開封,關中人于河中,通以五百人為合格,殿試又黜之,榜首即授奉直大夫、翰林應奉文字。后又罷經義、神童等科,惟以詞賦、法律而已。

  金之用刑,舊有沙袋,熙宗立,始去之,金主立,又去杖脊,凡徒刑,止以荊決臀,為其近人心故也。徒刑五等,自五年至一年,皆使之雜作,滿則釋之。

  金主又定車蓋之式,后妃車飾以金,三品以上飾以銀;自后妃至五品皆硃輪,六品以下,黑、綠而已。舊親王、宰執用紫蓋,金主使削之,惟太子用紅,諸妃用紫,三品以上用青,皆以羅;四品、五品用青,皆以絹;餘不得用。

  丙辰,金以司徒圖克坦恭為太保、領三省事,平章政事蕭裕為尚書右丞相兼中書令,右丞張浩、左丞張通古為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張中孚為左丞,肅玉為右丞,平章政事李德固為司空,左宣徽使劉萼為參知政事,樞密副使昂為樞密使,工部尚書布薩思恭為樞密副使。

  夏,四月,戊寅,金皇太后大氏崩。

  大氏病篤,以不得一見圖克坦太后為恨,臨終,謂金主曰:“汝以我之故,不令永壽宮偕來中都。我死,必迎致之,事永壽宮當如我。”金主不听。

  辛巳,詔:“諸州編管、羈管人,在法止許月赴長吏呈驗。聞比來囚禁鎖閉,甚于配隸,可令遵守成憲。如走失捉獲人,即具名申尚書省別遣。”

  五月,庚子,右朝奉郎、就權利州東路安撫司主管書寫机宜文字楊庭言:“興元府褒斜谷有古六堰,溉民田甚廣。兵火后,修不以時,水至輒坏。若全以食水戶修葺,恐民力重困,請每遇夏月水泛,于見屯將兵內,差不入隊兵卒并手修葺。”

  興元自兵亂以來,城內生荊棘,官民皆茅屋,而帑藏寓僧舍。自太尉楊政再為帥,以次繕治,至是一新,戶口浸盛,如承平時矣。

  政嘗葺學舍,府學教授青神唐迪請增學田以廣養士,政從之。時有欲以學田饋軍,迪言:“大軍歲費四千万,而欲取學田以當賊,何啻九牛一毛,又豈愛禮存羊之意邪?”論者乃止。

  辛亥,金國賀生辰使副中奉大夫、秘書監兼右諫議大夫赫舍哩大雅,廣威將軍、尚書兵部郎中兼四方館副使蕭簡,見于紫宸殿。

  金主以其弟袞名聲彰著,忌之。兗不自安,嘗召日者問休咎;家奴希旨,乃上急變,言袞召日者問天命。金主使高禎等就鞫之,無狀。金主怒,械袞至中都,不复究問,斬于市,牽連者皆陵憭均C

  六月,己卯,潼川大水,涪江漲。

  庚辰,沅江武陵漲水坏城,人爭保城西牛頭山,山趾大溪橋坏,水大至,平地丈五尺,死者甚眾。

  金主以京城多隙地,夏間以賜朝官及衛士等,秋,七月,戊子朔,仍命征錢有差。

  庚寅,右正言兼崇政殿說書史才試右諫議大夫。

  戊申,將作監主簿孫壽祖言:“湖、廣、夔、峽,多殺人以祭鬼,近又浸行于它路,浙路有殺人而祭海神,川路有殺人而祭鹽井者,請飭監司、州縣嚴行禁止,犯者鄉保連坐,仍毀巫鬼淫祠以絕永害。”從之。

  是月,少保、昭化軍節度使、醴泉觀使、駙馬都尉、和國公潘正夫薨于婺州,贈太傅,官給葬事。

  八月,壬戌,金司空李德固卒。

  金禁中都路捕射獐、兔。

  乙丑,岳陽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士樽薨,贈太傅,追封韶王。其弟降授郢州防御使士嶔,特复潭州觀察使;諸子遷官除職者九人。后謚恭靖。

  丙寅,左宣教郎王孝廉,謀据成都以叛,伏誅。

  初,孝廉之父輔,以左朝請大夫守合州,所為不法,左朝奉大夫史聿,時為潼川府路轉運判官,置獄遂宁府,窮治之,孝廉与其兄弟忠俱就逮,輔憂懼死,聿移夔州路轉運判官,獄遂不竟。孝廉兄弟知不免,陰怀异志,即歸所寓成都府,破產招集亡命,多市弓劍,离軍使臣之無賴者,靡然從之。會敷文閣待制、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曹筠,當以是夕詣府學齋宿,孝忠与其徒謀夜襲殺筠,然后舉事。忠訓郎王立知其謀,与孝忠家婢潛以告本路兵馬鈐轄、左武大夫、英州刺史柳佾,佾率兵,以素隊往捕,孝忠与其徒相拒敵,官軍死者三人,佾走趨府治。筠臥閣不出,都鈐轄司干辦公事張行成排闥入告,始授甲討之。孝忠等徐步至府門縱火,人皆惊散。孝忠等馳出衙西門,官軍躡其后,孝忠、孝廉登樓自刎死。孝忠子大正与其党樊常等五人為官軍所殺,餘党二十八人走郫縣,后四日,皆伏誅。詔劾孝忠反狀,餘者悉原之。官軍以次受賞,凡為錢万七千餘緡。

  戊寅,金賜營建宮室工匠及役夫帛。

  己卯,侍衛親軍步軍副都指揮使、武安軍承宣使、充福建路馬步軍副都總管王貴卒。

  甲申,武功大夫、吉州團練使、新江南西路馬步軍副總管丁祀,移江南東路副總管,建康府駐答刀。

  九月,甲午,帝謂大臣曰:“聞潼川路水災,可令轉運、常平司將被災州縣檢放賑濟。”

  冬,十月,丁巳,金主獵于良鄉,封料石岡神為靈應王。金主自言曩時嘗過此祠,持杯珓禱曰:“使吾有天命,當得吉卜。”投之。吉。又褥曰:“果如所卜,它日當有報,否則毀爾祠。”投之,又吉,故封之。金主托言神道,欲掩其弒逆也。戊午,還京。

  以御史施鉅為大金賀正旦使,帶御器械冀彥明副之。行尚書左司郎中吳漎偉P生辰使,閤門宣贊舍人張彥攸副之。

  壬戌,金有司言太后園陵未畢,合停冬享及袷祭,從之。

  戊辰,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宋朴罷。

  右諫議大夫史才,論朴執政無狀,朴聞,求去;章四上,詔以本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才言:“朴為士而不自愛,乃從道罔俗,与丐者為伍,其欺誕罔俗,罪不在少正卯之下,請重行竄逐。”詔朴落職。

  壬申,右諫議大夫兼侍講史才充端明殿學士兼簽書樞密院事。

  安遠軍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街,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

  丙子,金詔:“內外官聞大功以上喪,止給當日假;若父母喪,听給假三月。著為令。”

  丁丑,侍御史兼崇政殿說書魏師遜試御史中丞。

  十一月,丙戌朔,定州獻嘉禾,金主命自今不得复進。

  己丑,金瑤池殿成。

  戊戌,金左丞相溫都思忠致仕。

  壬寅,詔為張叔夜立廟于信州永丰縣墓側,賜名旌忠。叔夜之死也,其家葬衣冠于縣境,至是乃請建詞焉。

  乙巳,以經筵徹章,賜宰執、講讀、說書、修注官御筵于秘書省,自是以為故事。

  庚戌,金以樞密使昂為左丞相,以樞密副使布薩思恭為樞密使。

  十二月,戊午,金主特賜貴妃唐古鼎格家奴孫梅進士及第。

  壬戌,金以簽書樞密院事宁薩為樞密副使。

  癸亥,太傅、昭慶軍節度使、万壽觀使、平樂郡王韋淵薨,贈太師,命睿思殿祗候王晉行護喪事。

  辛未,金主封所納皇叔曹國王宗敏之妃阿蘭為昭妃。既而大臣奏宗敏屬近行尊,不可,乃令出宮。

  丙子,金貴妃唐古鼎格坐与舊奴奸,賜死。

  癸未,禁民車服逾制。

  閏月,癸巳,金定社稷制度。

  丙申,命檢正都司官詳定郡守所上利病以聞。

  癸卯,金以太保、領三省事圖克坦恭為太師,領三省如故。命西京路統軍達蘭、西北路招討使蕭怀忠等巡邊。

  庚戌,金使宣奉大夫、尚書左丞蔡松年等來賀正旦。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二十四年(金貞元二年)

  春,正月,甲寅朔,金主不豫,不視朝。

  庚申,金尚書右丞相蕭裕,以謀反誅。

  金主待裕甚厚,而裕自以專擅權勢,慮金主疑己,又以金主嗜殺,恐及禍,乃与前真定尹蕭馮嘉努、博州同知約索謀立亡遼豫王延禧之孫。遣人結西北路招討使蕭怀忠。怀忠依違其間,既而上變,金主使宰相問裕,裕即款伏。金主甚惊愕,猶未盡信,自引問之,裕曰:“大丈夫為事至此,又豈可諱!”金主曰:“汝何怨于朕而作此事?”裕曰:“陛下与唐古辨及臣約同生死,辨以強忍果敢致之死,臣皆知之,恐不得死,所以謀反,幸求苟免耳。太宗子孫無罪,皆死臣手,臣之死亦晚矣。”金主曰:“殺太宗諸子,豈獨在汝,朕為國家計也。”又曰:“自來与汝相好,今令汝守祖墓。”裕固請死,金主遂以刀割左臂,取血涂裕面,謂之曰:“汝死之后,當知朕本無疑汝心。”裕曰:“久蒙陛下非常眷遇,自知錯謬,雖悔何及?”金主哭送裕出門,殺之,并誅約索等。

  癸酉,初詔郡國同以中秋日試舉人。舊諸州皆自選日舉士,故士子或有就數州取解者,至是禁之。

  丙子,封婉容劉氏為貴妃。

  二月,甲申朔,金以平章政事張浩為尚書右丞相。甲午,以尚書右丞蕭玉為平章政事,前河南路統軍使張暉為尚書右丞,西北路招討使蕭怀忠為樞密副使。

  三月,己未,詔:“太尉、御前諸軍都統制吳璘、楊政郊恩廕補,特依楊存中例于文資內安排。”

  辛酉,帝御射殿,策試正奏名進士,策問諸生以師友之淵源,志所欣慕,行何修而無偽,心何治而克誠。進張孝祥為第一,以下三百五十六人及第至同出身。

  壬申,鄂州駐答刀御前諸軍都統制田師中奏武岡軍猺人楊再興已就擒。

  劉旦之帥潭也,再興既還建炎初所侵省地,至是八年,猶抄掠不已,師中遣前軍統制李道討之。帝覽奏曰:“方國家閒暇之時,寇盜竊發,擒之足以靖民。可如所請,令檻赴行在。”時再興已老,諸子惟正修聚人最多,頗奸猾,而正拱者最凶悍。于是再興与正拱兄弟皆得,正修繼就擒。

  先是吉州盜胡邦宁攻劫郴、桂二州之間,破安仁縣,提刑司遣士兵射士捕之,為所敗,未敢進。

  丙子,特奏名進士呂克成以下四百三十四人,武舉進士鄭矼等十六人,特奏名二人,授官有差。

  丙戌,金主幸大興府及都轉運使司,荐含桃于衍慶宮。

  夏,四月,己丑,帝詣景靈宮朝獻。

  乙巳,進士孔搢為右丞奉郎,襲封衍圣公。先是搢之父右宣教郎衍圣公玠卒,衢州守臣以聞,故有是命。

  五月,癸丑朔,日有食之。

  丁卯,金始置交鈔庫。

  戊辰,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施鉅權尚書吏部侍郎。

  辛未,金主遣金吾衛上將軍、工部尚書耶律安禮,正議大夫、尚書吏部侍郎許霏,來賀天申節。

  金太原尹圖克坦額埒楚克,自謂有佐命功,受鐵券,凶很益甚,奴視僚屬,動加箠楚。嘗問休咎于人,譽者言其當有天命,額埒楚克喜,以語卜者王鼎。鼎上變,額埒楚克伏誅。金主复命其子乘傳焚其骨,擲水中。

  六月,癸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史才罷。

  御史中丞魏師遜,劾才“受李光荐得改秩,迨今陰相交通,謀為國害,屢遺書問,不憚數千里之遠,凡光所厚者悉与結托,包藏禍心,自為不靖。”右正言鄭仲熊亦言:“李光曩知溫州,孫仲鰲掌其表章,才用其荐書以改秩。及今得路,遂与仲鰲及光所厚者互相交結,密通光書于万里之外,蓋欲陰連死党以搖國是,請亟行竄除。”才聞,乃再章求去。初命以舊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師遜等再論,遂落職。

  甲午,御史中丞兼侍講魏師遜充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尋兼權參知政事。

  甲辰,保宁軍承宣使、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成閔為慶遠軍節度使,以積閥遷也。

  秋,七月,癸丑,安民靖難功臣、太師、靖江、宁武、靖海軍節度使、醴泉觀使、清河郡王張俊薨于行在,年六十九。帝曰:“張俊遽亡。曩者張通古來,俊极宣力,与韓世忠等不同,恩數宜從优厚。”遂賜貂冠、朝服、刀劍,命內侍省押班張去為護葬事。

  俊晚年主和議,与秦檜意合,帝厚眷之。其麾下將佐,若楊存中、田師中、王德、趙密、劉寶,皆建節鉞,或至公師,幕府諸僚為侍從、帥守者甚眾。

  庚申,金初設鹽鈔香茶文引印造庫使副。

  乙亥,帝謂大臣曰:“莫公晟以丹州歸順及進馬,可檢擬取旨施行。”

  先是公晟自宣和以來,屢為邊患,歲調官軍防守。至是直秘閣、知靖江府兼主管廣西經略司公事呂愿中言:“公晟獻馬三十匹,且遣其部落七百餘人至靖江府,与經略司屬官歃血而盟,諸蠻愿以二十七州、一百三十五縣為本路羈縻,實為熙朝盛事。”丙子,帝謂大臣曰:“得丹州,非以廣地,但徭人不作過,百姓安業可喜。”乃詔公晟以南丹州防御使致仕,其子延沈為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太子賓客、使持節南丹州諸軍事、南丹州刺史、知南丹州公事、武騎尉、其餘首領并推恩。愿中又畫圖進呈,帝曰:“且喜一方宁靜。”秦檜曰:“陛下兼怀南北,定計休兵,小寇豈敢不服!”帝曰:“若非休兵,安能致此!”于是鑄羈縻州縣印一百六十二,給之。

  先是賀金國正旦使施鉅將歸,金主使左宣徽使敬嗣暉問之曰:“宋國几科取士?”對曰:“詩賦、經義、策論兼行。”又曰:“秦檜作何官?年几何?”對曰:“檜為尚書左仆射、中書門下平章事,年六十五矣。”金主复使人謂之曰:“我聞秦檜賢,故問之。”檜陰挾金人為重,帝墮其術中,終不悟。

  丙子,金參知政事耶律恕罷。

  戊寅,帝幸張俊第臨奠。詔:“俊侄右宣教郎子安第五人,各進一官,諸婿直徽猷閣韓彥朴、直秘閣劉堯勳、楊人与,并進一官,升一職。”

  八月,丙午,禮部擬定故太師、清河郡王張俊贈典,乞依韓世忠例。

  先是帝諭秦檜曰:“武臣中無如張俊者,比韓世忠相去万万,贈典宜令有司檢討祖宗故事,務從优厚。”及是進呈,帝曰:“俊在明受間有兵八千,屯吳江,硃胜非降授指揮,与秦州差遣,俊不受。進兵破賊,實為有功,可与贈小國一字王。”于是封循王。自淳化以后,异姓不封真王,其追封自俊始。俊葬無錫縣,比葬,自行朝至無錫,將相、州郡祭之者接跡,江左以為榮。后謚忠烈。

  戊申,金以御史大夫高楨為司空,御史大夫如故。

  九月,己未,金主擊鞠于常武殿,令百姓縱觀。

  辛酉,金以吏部尚書蕭賾為參知政事。

  癸亥,金主獵于近郊。

  乙丑,大理寺丞環周言:“臨安、平江、湖、秀四州,低下之田多為積水浸灌。蓋緣溪山諸水,接連并歸太湖,自太湖水分為二派,由松江入海,東北由諸浦注之江。其松江泄水,諸浦中惟白茅一浦最大,今為泥沙淤塞,每歲遇暑雨稍多,則東北一派,水必壅溢,遂至積浸,有傷農田。請令有司相視,于農隙開決白茅浦水道,俾水勢分派流暢,實四州無窮之利。”詔轉運司措置。

  丁卯,金太師、領三省事圖克坦恭卒。

  乙亥,詔建天章等六閣。

  冬,十月,庚辰朔,金廣宁尹韓王亨見殺。

  亨之赴廣宁也,金主使羅卜藏為同知,使伺動靜,且构成其罪。亨待之厚,羅卜藏不忍發,金主使人促之,羅卜藏乃誘亨之家奴言亨怨望,且欲刺金主,鞫之,不服。羅卜藏夜至囚所,使人蹴其陰,殺之。

  亨材武似其父宗弼,擊鞠為天下第一,馬無良惡皆如意,持鐵錘擊野獸,洞中其腹,積為金主所忌,故不免。

  國子司業沈虛中為賀金國正旦使,敦武郎張掄副之;尚書左司郎中張士襄為賀生辰使,閤門宣贊舍人張說副之。

  庚子,金左丞相致仁溫都思忠起為太傅,領三省事。

  十一月,甲寅,權尚書刑部侍郎韓仲通權刑部尚書,權戶部侍郎徐宗說試兵部侍郎,左正言兼崇政殿說書鄭仲熊權吏部侍郎,直顯謨閣、知臨安府曹泳權戶部侍郎兼權知臨安府。時徐宗說久病,故以泳代之。

  乙丑,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魏師遜仍舊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殿中侍御史董德元劾師遜嗜利怀奸,不恤國事,師遜乃抗章求去,遂罷之。

  丁卯,權尚書吏部侍郎施鉅參知政事,權尚書吏部侍郎鄭仲熊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自秦檜專國,士大夫之有名望者,悉屏之遠方。凡齷齪委靡不振之徒,一言契合,率由庶僚一二年即登政府,仍止除一廳,謂之伴拜。稍出一語,斥而去之,不异奴隸,皆褫其職名,閣其恩數,猶庶官云。故万俟离罷至此十年,參預政事之臣才四人而已。

  戊辰,少保、觀文殿大學士、充万壽觀使兼侍讀、提舉秘書省秦熹,加恩遷少傅,封嘉國公。

  辛未,敷文閣待制、提舉佑神觀兼實錄院修撰秦塤試尚書工部侍郎。

  是月,金初置惠民局。

  十二月,己卯朔,清遠軍節度使、侍衛親軍馬軍都虞候、荊湖北路馬步軍副都總管王德薨于荊南府,贈檢校少保。后謚威定。

  乙酉,金以太傅溫都思忠為太師,領三省事如故;平章政事張通古為司徒,平章政事如故。

  丁亥,降授右朝奉郎勒停人王趯,追三官,依舊勒停,特除名,送辰州編管,以趯前知雷州与李光通書及差兵級應副使喚也。

  鄭仲熊之為諫官也,論光海外罪人,擅离受責之地,逃匿趯家。時趯坐与光通書,停官未敘。乃詔湖南、廣西憲臣親往捕光,押還地分,仍逮趯赴大理獄。既而究治,事皆虛,特有是命。

  乙巳,金主使驃騎上將軍、簽書樞密院事白彥恭、中散大夫、守右諫議大夫、充翰林待制、同知制誥胡勵,來賀來年正旦。

  是歲,金主命諸從姊妹皆分屬妃位。宗本之女出入貴妃位,宗望之女、宗磐之女孫出入昭妃位,宗弼、宗雋之女出入淑妃位。臥內遍設地衣,裸逐為戲。嘗對其嬖幸張仲軻与妃嬪褻瀆,仲軻但稱死罪,不敢仰視。又嘗令仲軻裸形以觀之,侍臣往往令裸褫,雖圖克坦貞亦不免。故事,凡宮人在外有夫者,皆听其出入,金主欲率意幸之,盡遣其夫往上京,婦人皆不听出。

  又雜置伶人及唐古辨、烏達等之家奴,皆列宿衛,有僥幸至一品者。左右或無官職人,或以名呼之,即授以顯職,金主謂其人曰:“爾复能名之乎?”嘗置黃金示因褥間,喜之者令自取之,其濫賜如此。

  金濟南君葛王褒妃烏凌阿氏,事舅姑孝謹,治家有敘,甚得婦道,金主使人召赴中都。妃念若身死濟南,金主必殺葛王,或奉詔去濟南而死,王可以免,謂王曰:“我當自勉,不可累大王也。”妃既离濟南,從行者皆知妃必不肯見金主,防護甚謹。行至良鄉,去中都七十里,防者稍緩,妃得間即自殺。金主猶疑褒教之,旋改褒為西京留守。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二十五年(金貞元三年)

  春,正月,辛酉,金以判東京留守大托卜嘉為太傅、領三省事。

  辛未,中侍大夫、保宁軍承宣使、鄂州駐答刀御前軍統制李道,落階官,加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將士遷官者五千七百七十有二人,以收捕猺人楊再興之勞也。

  二月,壬午,金以左丞相昂為太尉、樞密使,以右丞相張浩為左丞相兼侍中,樞密使布薩思恭為右丞相兼中書令。尚書左丞張中孚罷,以右丞張暉為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劉萼為左丞,參知政事蕭賾為右丞,吏部尚書蔡松年為參知政事。

  乙未,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鎮江府駐答刀御前諸軍都統制劉寶為安慶軍節度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建康府駐答刀御前諸軍都統制王權為清遠軍節度使,皆以總戎十年故也。

  金主御下嚴厲,親王大臣,未嘗假以顏色。會磁州僧法寶欲去,張浩、張暉欲留之,金主聞其事。三月,壬子,詔三品以上官上殿,責之曰:“聞卿等到寺,僧法寶正坐,卿等皆坐其側,殊失大臣禮。”召法寶詰之,法寶戰懼不知所為,金主曰:“長老當有定力,乃畏死耶?”杖法寶二百,浩、暉各二十。

  乙卯,金以大房山云峰寺為山陵,建行宮其簏。

  夏,四月,丁丑朔,金境昏霧四塞,日天光,凡十有七日。

  甲申,安南入貢,詔廣西帥臣差熟事近上使臣伴送赴行在。

  乙未,參知政事施鉅罷。

  先是侍御史董德元,右正言王鈱,共劾鉅罷。德元言:“臣聞國朝趙普有佐命之功,而盧多遜陰陷之;寇准有澶淵之功,而丁謂陰陷之。后來事体雖終歸于正,當時不能無傷于國体。鉅頃為小官,常与李光游,后為何鑄引用,鑄既被斥,鉅嘗心央心央。鉅嘗与一猾僧往還,及居府第,頻以書簡傳人,不知所謀何事,深恐傾陷君子有如盧多遜、丁謂之所為。”鈱劾鉅慢易宗廟,与僧宗喜往來,共為奸謀,有不可測。鉅再章求去,初罷為資政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章再上,遂奪職。

  丁亥,鄂州駐答刀御前諸軍都統制田師中等言武岡軍徭人已平,請于其所侵省地置一縣,以新宁為名,從之。

  己丑,右通直郎、通判廣州劉景知台州。景,旦弟也。

  時台州闕守,州人詣御史台舉右朝請大夫、通判州事管鎬。鎬,師仁兄孫也。侍御史董德元奏:“罪人李光之子名孟津者,其繼母乃鎬之妹,故鼓率士民,舉鎬為知州,鎬縱而不禁。請將鎬先次放罷,以破其奸計,并議孟津鼓煽之罪。”辛卯,詔鎬放罷,孟津紹興府羈管。

  李光之得罪也,其弟寬亦被羅織,除名勒停。長子孟傳、中子孟醇皆侍行,死貶所。仲子孟堅以私史事對獄,掠治百餘日,除名,編管。孟津,其季也,至是亦抵罪,田園居第悉籍沒,一家殘破矣。

  辛丑,敷文閣直學士王會复為尚書兵部侍郎。

  五月,丁未朔,日有食之。

  癸丑,金南京大內火。

  乙卯,金主命判大宗正事如上京,奉遷太祖、太宗梓宮。

  乙丑,金主使正議大夫、守秘書監兼右諫議大夫李通、廣威將軍、充群牧副使耶律隆,來賀天申節。

  丙寅,金主如大房山,營山陵。

  六月,庚辰,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兼權參知政事鄭仲熊罷。

  侍御史董德元言:“仲熊素行貪穢,眾所共聞。舊在李光門下,贓污狼籍,密令侄時中与背馳之党日夕相通,招權納貨,几天虛日。近者沈長卿以謗訕被鄉人訟送棘寺,而陳祖安最為長卿密交,仲熊令時中營救祖安,故言語文字,州縣并為隱匿,及至棘寺,得以脫免。”右正言王鈱言:“李光,誤國之大奸也,仲熊未第時,嘗托其門,光与之定交,沈長卿与光庶婢之子陳祖安為狎邪之友。如謗訕之事,仲熊特為救免,深恐啟后來狂言妄語之弊。”德元等又言:“近日大金遣使慶賀生辰,南北敦好已久,陛下屢降詔旨,館遇使客,務加周旋。仲熊既被旨押宴,對客蹇傲,略無和顏,酒行匆遽,頃刻而罷。誤國之深,莫甚于此,請即行罷黜,屏之遠方。”疏六上,仲熊亦求去,乃詔仲熊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職名依舊。

  辛巳,尚書禮部侍郎兼權直學士院湯思退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丁亥,侍御史兼侍講董德元試尚書吏部侍郎,右正言兼侍講王鈱試禮部侍郎。

  丙戌,金主登寶昌門觀角牴,百姓縱觀。

  乙未,金主命右丞相布薩思恭等奉遷山陵及迎永壽宮太后。

  癸卯,詔改岳州為純州,岳陽軍為華容軍。

  先是左朝散郎姚岳言:“亂臣賊子侵叛,州郡不幸污染其間,則當与之惟新。今岳飛躬為叛亂以干天誅,湖、湘、漢、沔,皆其生時提封之地,而巴陵郡獨為岳州,以叛臣故地,又与姓同,顧莫之或改。”事下本路諸司。于是直秘閣、知荊南府孫汝翼等言:“按《水經》,汨水西徑羅縣,与純水合。羅縣,即今巴陵郡是也。純之為字,有純臣之義焉,其言純粹、純白、純常,皆靜一不雜之義,足以洗叛臣之污。”故有是命。

  岳嘗為飛幕屬,至是自謂非飛之客,且乞改州名,士論鄙之。

  秋,七月,戊申,宰執進吳疏決文字。帝曰:“行在刑獄,皆已蕃充,外路須令憲臣躬詣州縣,庶無冤濫。”

  辛酉,金主如大房山,杖提舉營造官吏部尚書耶律安禮等。

  甲戌,靜海軍節度使、安南都護交趾郡王李天祚,進封南平王。

  乙亥,金主還京。八月,壬午,复之大房山。甲申,啟土,賜役夫人絹一匹;是日,還宮。

  國子司業兼權直學士院沈虛中權兵部侍郎。

  大理卿張柄權刑部侍郎。

  丙戌,尚書吏部侍郎兼侍講董德元參知政事。德元登第七年而執政,自呂蒙正以后所未有。

  壬辰,權尚書刑部侍郎張柄充敷文閣待制、知潭州。柄,秦檜死党也。時張浚謫居永州,檜猶忌浚,故俾柄与王召錫共察之。

  甲午,金遣平章政事蕭玉迎祭祖宗梓宮于廣宁。

  乙未,金增置教坊人數。

  庚子,金主杖左宣徽使敬嗣暉、同知宣徽事烏居仁及尚食官。

  九月,戊申,金平章政事張暉迎祭梓宮于宗州。

  乙卯,金主謂宰臣及左司官曰:“朝廷之事,尤在慎密。昨授張中孚、趙慶襲官,除書未到,先已知之,皆汝等泄之也。敢复爾者,殺無赦。”

  己未,金主如大房山;庚申,還宮。

  丁卯,敷文閣直學士、提舉佑神觀秦塤試尚書禮部侍郎。

  金主親迎梓宮及皇太后于沙流河,命左右持杖二束,跽太后前曰:“亮不孝,久失溫清,愿痛笞之,不然,不自安。”太后掖起之,曰:“凡民間有子克家猶愛之,況我有子如此。”叱持杖者退。

  庚午,金主獵,親射獐以荐梓宮。壬申,金主至自沙流河。

  冬,十月,金太后至中都,居壽康宮。

  己卯,金以梓宮至中都,以大安殿為丕承殿安置。

  壬午,以禮部侍郎王鈱為賀大金正旦使,閤門宣贊舍人王漢臣副之;宗正丞鄭楠為賀生辰使,閤門宣贊舍人李大授副之。

  金主命省部諸司便服治事,不奏死刑一月。

  辛卯,尚書左仆射秦檜言:“衰老交侵,日就危心綴,望許臣同男熹致仕,二孫塤、堪改差在外宮觀。”帝賜詔曰:“卿比失調護,日冀勿藥之喜,遽覽封奏,深駭听聞。加意保攝,以遂平复,副朕所望。”

  檜久擅大權,富貴已极,老病日侵,將除异己者,故使徐仿、張扶論趙汾、張祁交結,先捕汾下大理寺,拷掠無全膚,令汾自誣与特進永州居住張浚、責授建宁軍節度副使、昌化軍安置李光、責授果州團練副使致仕、新州安置胡寅謀大逆。凡一時賢士五十三人,檜所惡者皆与。獄方欲上,而檜已病不能書矣。

  壬辰,少傅、觀文殿大學士秦熹言:“父久病未安,乞謝事納祿,望許臣守本官致仕,庶几父子俱退,追跡二疏。”帝賜詔曰:“朕方賴卿父子同心合謀,共安天下,豈可遽欲舍朕而去,效漢二疏哉!”癸巳,檜再請,詔答曰:“卿獨運廟堂,再安社稷,朝廷恃以為輕重,天下賴以為安危。勿藥之喜,中外所期;納祿有陳,豈朕所望!”甲午,熹再奏:“臣已与臣父議定,蓋是索志,乞同降處分。”詔曰:“宗社再安,卿与有力,方將同德之求,遽有納祿之請,非朕所望,勿复有陳。”是時檜病已篤,而熹秘不以聞,但以滿盈求退為請而已。

  乙未,帝幸秦檜第問病。檜朝服拖紳,無一語,惟流涕淋浪,帝亦為之揮涕,就解紅帕賜檜拭淚。熹奏請代居宰相為誰,帝曰:“此事卿不當与。”是夕,召權兵部侍郎兼權直學士院沈虛中草檜父子致仕制。

  夜,熹遣其子禮部侍郎塤,与其党右司員外郎林一飛、宗正丞鄭楠等見殿中侍御史徐仿、右正言張扶謀奏請除熹為宰相。

  左朝奉郎、主管台州崇道觀洪皓卒于南雄州,年六十八。

  丙申,太師、尚書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院使益國公秦檜,進封建康郡王,少傅、觀文殿大學士、充万壽觀使兼侍讀、提舉秘書省秦熹為少師,并致仕。詔:“秦熹已降制,其孫試尚書禮部侍郎兼實錄院修撰塤,敷文閣待制、提舉佑神觀堪,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塤仍充敷文閣直學士。”

  初,檜病篤,招參知政事董德元、簽書充樞密院事湯思退至臥內,以后事囑之,且贈黃金各千兩。德元以為若不受,則它時病愈,疑我二心,乃受之。思退以為檜多疑,它時病愈,必曰:“我以金試之,便待我以必死邪?”乃不敢受。帝聞之,以思退為非,檜党乃以思退兼權參知政事。

  是夜,檜死,年六十六,遺表略曰:“愿陛下益固鄰國之歡盟,深思宗社之大計,謹國是之搖動,杜邪党之窺覦。”

  初,靖康末,檜在中司,以抗議請存趙氏,為金所執而去,天下高之。及歸,驟用為相,力引一時仁賢如胡安國、程瑀、張燾之徒,布在台省,士大夫亟稱之。未几,為呂頤浩、硃胜非所排,遂不复用。檜以張浚与趙鼎有隙,因荐樞密使使浚,浚罷,鼎复相,諸執政盡逐而檜獨留。既而与鼎并居宰相,卒傾鼎去之。金人渝盟,軍民皆歸咎于檜,檜傲然不肯退,又使王次翁奏留之。韓世忠、張俊、岳飛方持兵權,檜与張俊密約和議,而以兵權歸張俊。飛既誅,世忠亦罷,俊居位不去,檜乃使江邈論罷之。由是中外大權盡歸于檜,非檜親党及昏庸諛佞者,則不得仕宦,忠正之士,多避山林間。紹興十二年科舉,諭考試官以其子熹為狀元,二十四年科舉,又令考試官以其孫塤為狀元。彗星見,檜不退,頻使臣寮州縣奏祥瑞,以為檜秉政所致。帝見江左小安為檜力,任之不疑。檜因結內侍及醫師王繼先希微旨,動靜必具知之,日進珍寶、珠玉、書畫、奇玩、羡餘,帝寵眷無比,命中使陳腆、續瑾賜珍玩、酒食無虛日。兩居相位,凡十九年,荐執政,必選無名譽柔佞易制者,不使預事,備員書姓名而已;其任將帥,必選駑才。初見財用不足,密諭江、浙監司暗增民稅七八,故民力重困,饑死者眾。又命察事卒數百游市間,聞言其奸惡者,即捕送大理獄殺之;上書言朝政者,例貶万里外。日使士人歌誦太平中興圣治之美,士人稍有政聲名譽者,必斥逐之,固寵市權,諫官略無敢言其非者。自劉光世薨,其健康園第并以賜檜,及張俊歿。其房地宅緡日二百千,其家獻于國,檜盡得之。性陰險如崖阱,深阻不可測,喜贓吏,惡廉士,略不用祖宗法。每入省,已漏即出,文案壅滯皆不省。貪墨無厭,監司、帥守到闕,例要珍寶,必數万頃乃得差遣,及其贓污不法為民所訟,檜复力保之,故贓吏恣橫,百姓愈困。腊月生日,州縣獻香送物為壽,歲數十万,其家富于左藏數倍。士大夫投書啟者,皋、夔、稷、契以為不足比擬,必曰元圣,或曰圣相,至有請加檜九錫及置益國官屬者。至于忘仇逆理,陷害忠良,陰沮宗資之議,其罪尤大。帝漸知檜跋扈,憚之,不敢發,至是首勒熹致仕,欲以次斥逐其党,而國熱已不振矣。

  丁酉,金大房山行宮成,名曰磐宁。

  庚子,殿中侍御史兼崇政殿說書徐仿權尚書吏部侍郎。

  十一月,己巳朔,金奉梓宮發丕承殿。

  戊申,右承事郎趙汾,特降二官,制曰:“汝大臣子,不自愛重,言者謂交通宗室,窺伺机事。朕于汝究其始末,亦既有狀。從有司議,姑削二官,尚体寬恩,毋重后戾。”

  金山陵禮成。

  壬子,敷文閣直學士魏良臣參知政事。

  甲寅,金詔:“內外大小官覃遷一重;貞元四年租稅并与放免;軍士久于屯戍不經替換者,人賜絹三匹,銀三兩。”群臣稱賀。

  乙卯,賜秦檜謚忠獻。

  丙辰,金燕百官于泰和殿。

  丁巳,占城進奉使薩達麻等入見,貢沈箋等香万餘斤,烏里香五万五千餘斤,犀角、象牙、翠羽、玳瑁等,賜酒食殿門外。后三日,即怀遠驛燕之。其后交趾,三佛齊使人,率如此例。時占城國王陽卜麻薨,其子鄒時蘭已嗣立,故遣人貢。

  乙未,宗正丞、充金賀生辰使鄭柟罷,權尚書吏部侍郎徐仿充金賀生辰使。

  癸亥,冬至日,合祀天地于南郊,赦天下。

  乙丑,左朝奉郎、主管台州崇道觀、袁州居住洪皓,复敷文閣直學士。

  皓謫英州九年,至是已卒。魏良臣等言皓在貶所病甚,欲复舊職宮觀,任便居住,帝曰:“皓頃在敵中,屢有文字到朝廷,甚忠于國。中間以言語得罪,事理暖昧,可依所奏。”

  丁卯,詔曰:“廷尉為天下平,而年來法寺惟探大臣旨意,輕重其罪,致民無所措手足,舞文弄法,莫此為甚。所冀端方之士,詳核審复,一切以法而不以心,俾無冤濫,副朕丁宁之諭。”

  庚午,詔:“近歲以來,士風澆薄,恃告訐為進取之計,致莫敢耳語族談,深害風教。可戒飭在位及內外之臣,咸悉此意。有不悛者,令御史台彈奏,當置于法。”

  右監門衛大將軍、和州防御使士俴,和僖穆王宗朴孫,榮國公仲閔之子也。自秦檜當國,二王不襲封者十餘年,至是始命之。時令衿當封,而方坐累拘管,乃封令□。安懿王曾孫五百五十有三人,得紹封者自士俴始。

  直秘閣、兩浙轉運副使鐘世明,守尚書右司員外郎兼權戶部侍郎。

  辛未,三省樞密院言:“士大夫當修行義以敦風俗。傾者輕儇之子,輒發親戚箱篋私書,訟于朝廷,遂興大獄,因得美官。緣是相習成風,雖朋舊骨肉,亦相傾陷,取書牘于往來之間,錄戲語于醉飽之后,況其間固有暖昧而傅致其罪者,薄惡之風,莫此為甚!愿令刑部開具其后告訐姓名,議加黜罰。庶几士風丕變,人知循省。”詔刑部開具,申省取旨。

  十二月,甲戌朔,右正言張修言:“資政殿大學士鄭億年,以宰相子,身為近臣,不能捐軀報國,乃甘事逆臣劉豫。既還朝,大臣力為之地,高爵重祿,坐享累年。端明殿學士鄭仲熊,与大臣連姻,不一二年致身右府,賄賂狼籍。”詔并落職,億年南安軍安置,仲熊依舊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特進、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永州居住張浚,降授左朝請大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彬州居住。折彥質,降授左中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沅州居住。万俟离,左中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南康軍居住。段拂,并令任便居住。建宁軍節度副使、昌化軍安置李光,移郴州安置,光年八十矣。

  庚辰,安丰軍進惚w鮓、白魚,詔以“朕不欲以口腹勞人,可下本軍,自今免進。”翼日,帝曰:“溫州柑橘,福建荔枝,去年皆令罷進,獨惚w鮓、淮白,皆祖宗歲進之物,朕恐勞百姓,所以再降指揮住罷。”

  壬午,刑部開具到前后告訐人:“右朝奉郎張常先任江西運判,告訐知洪州張宗元与張浚書并壽詩;右通直郎、直秘閣汪召錫,左從政郎莫汲,并告訐衢州寄居官趙令衿有謗訕言語;右朝散郎范洵,告訐和州教授盧傅霖作雪詩,稱是怨望;左朝奉郎、提舉兩浙路市舶陸升之,告訐親戚李孟堅將父光所作文籍告人及有譏謗語言;左從政郎、福建路安撫司干辦公事王洧,任兩浙轉運使催綱日,告訐知常州黃敏行不法等事;追官勒停人前右通直郎、明州鄞縣丞王肇,誣告程緯慢上無人臣之禮等語言;降授承信郎雍端行,任監潭州湘潭縣酒稅,告訐本縣丞鄭□、主簿賈子展,因筵會酒后有嘲汕語言;福建進士鄭煒,告吳元美譏謗等事。”帝曰:“此等須重与懲艾,近日如此行遣,相見人情歡悅,感召和气。”于是并除名勒停,常先送循州,召錫容州,汲化州,洵梅州,升之、煒雷州,洧南恩州,肇高州,端行賓州,并編管。洧,鐵子。端行,蜀人,祖孝聞,崇宁舉進士南省第一,坐上書詆斥廢死。父子純,建炎間為右職,隸趙哲軍,哲誅,子純亦編置,張俊怜之,复授端行一官,至是抵罪,后不知所終。

  詔:“除名勒停前左朝請郎、荊門軍編管人范彥揮,前左朝奉大夫、辰州編管人王趯,前右朝散大夫、夔州編管人元不伐,特勒停前右承議郎、徽州編管人蘇思德,除名勒停前右承務郎、峽州編管人李孟堅,右承務郎、紹興府羈管人李孟津,除名勒停前右承務郎、峽州編管人王之奇,前右承務郎、容州編管人王之旬,特勒停前右朝散大夫、鼎州編管人閻大鈞,并放令逐便。”

  甲申,右朝散郎周葵复直秘閣、知紹興府。

  詔:“除名勒停前左朝請郎、處州編管人郎大受,前左從政郎、武岡軍編管人芮曄,前右從政郎、万安軍編管人楊煒,前左迪功郎、橫州編管人鄭□,前右迪功郎、肇慶府編管人賈子展,并放令逐便,仍与复原官。”煒度海而卒。

  乙酉,參知政事董德元罷,為資政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先是殿中侍御史湯鵬舉言:“德元器能淺陋,徒以巧言令色取媚權貴,叨竊進取;既參大政,又以承乏得權宰執。興利除害,豈能任其責乎?進賢退不肖,豈能任其怨乎?是真伴食備員者也。請將德元罷黜,以為貪進無恥之戒。”右正言張修言:“參知政事董德元,以猥瑣之才,偶中巍科,大臣當軸,欲其附會,遂啖以要官。至如台諫,人主耳目之寄,尤非它官比,而德元為侍御史,与之交通,令憸人往來,傳道密意,所喜者即驟進之,所怒者即擠排之,群小得計,相為党与,善類惴心栗,若無所容,此實台諫附會,以至此极。近者圣詔初頒,在位之臣,敢不精白一心,仰承休德!如德元自宜告退,猶洋洋然不以為恥,處廟堂,舉机政,士論切齒。若不急行罷斥,深慮有誤國事。”鵬舉又言:“去歲省闈,德元為參詳官,于謄錄處取號得秦塤卷子,對眾曰:‘吾曹可以富貴矣!’今房中以得塤之試卷更自相慶,而德元對眾又曰:‘此卷之高妙,魁等有餘。’近日又接引鄉人之浮浪者,公然鼓噪于市肆中,乞朝廷除德元為相。宜早賜罷斥,以為諂奉權貴妄意進用之戒。”詔德元落職。

  癸巳,責授果州團練副使、致仕胡寅為徽猷閣直學士,致仕。

  甲午,以敷文閣待制沈該參知政事。

  該自蜀召還,入見。帝曰:“秦檜何忌卿之深?”該曰:“臣始用檜荐;及登從列,圣知益深,檜稍相猜。”帝笑曰:“然。”遂有是命。該首進曰:“朝廷机務至煩,所賴以同力協濟者,惟二三執政。比歲大臣怙權,參、樞皆取充位,政事例不關決。宜特詔三省,務各盡誠以贊國事。”時上复親庶政,躬攬權綱,首詔該及万俟离還朝。已而二人共政,無所建明,益不厭人望云。

  乙未,金主朝太后于壽宁宮。

  丙申,吉陽軍編管人胡銓,量移衡州。

  丁酉,特進、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和國公張浚复觀文殿大學士。

  己亥,金國賀正旦使、奉國上將軍、太子詹事耶律歸一,副使左中大夫、行大理少卿馬楓,見于紫宸殿。

  特進、觀文殿大學士、和國公張浚判洪州,寶文閣學士張燾知建康府。浚以母憂不赴。

  金太傅、領三省事大托卜嘉卒。

  托卜嘉先世仕遼,代膺顯秩。托卜嘉既降金,金人使伺察反側,有聞必達,太祖以為忠。嘗從棟摩取中、西兩京,遼軍二十万來戰,棟摩使托卜嘉守營,托卡嘉堅請出戰。或止之,托卜嘉曰:“丈夫不得一決胜負,尚何為!苟臨陳不捷,雖死猶生也。”及戰,棟摩軍少卻,托卜嘉率本部兵橫擊之,殺遼軍數百人,由是顯名。屢從南伐,累功至行台右丞相。构陷完顏杲,遂得金主意,胡金主擢用之。及卒。金主親臨哭之,命有司廢務及禁樂三日。后贈太師、晉國王,謚杰忠。

  是歲,金以西京留守葛王褒為東京留守。金主猜忌宗室,以褒恭慎畏己,忌刻之心頗懈,進封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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