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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八十四


    【宋紀八十四】 起閼逢閹茂八月,盡柔兆困敦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圣昭孝皇帝紹圣元年(遼大安十年)

  八月,辛未,詔范純粹降一官,為直龍圖閣、知延安府,以元祐間嘗獻議棄地也。

  壬申,三省具呂惠卿、王中正、宋用臣無罪狀進呈,當再敘,章惇曰:“惠卿所坐极無名。”帝曰:“与复舊官并資政殿學士。”

  九月,癸卯,遣御史劉拯按河北水災,賑饑民。

  甲辰,以黃慶基、董敦逸并為監察御史。

  丙午,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极諫科。庚戌,三省同進呈張咸、吳儔、陳暘三人中第五等,推恩,帝曰:“進士策文理有過于此者。”因詔罷制科。

  罷廣惠倉。

  甲寅,知廣州唐義問,坐棄渠陽砦,責授舒州團練副使。

  己未,遼以南院大王特默為南院樞密使。

  庚申,太白晝見。

  甲子,德N勒部長降于遼,遼主命釋其罪。

  丁卯,詔京東、西、河北賑恤流民。

  戊辰,流星出紫微垣。

  是月,遼都統額特勒進討准布,乘天大雪,擊敗瑪古蘇之眾并其四別部,斬首千餘級。

  冬,十月,己巳朔,以知江宁府呂惠卿知大名府。

  三省、樞密院同呈除目,曾布、韓忠彥曰:“若惠卿在朝,善人君子必無以自立。”帝曰:“只令知北京,豈可留也!布又言:“章惇秉政以來,所引皆闒茸小人,專恣弄權,日甚一日。陛下以天下公論召彭汝礪,而沮格不行;呂升卿于罪謫中致仕,而惇不稟旨,召令再任;王欽臣謝表語侵御史,而惇欲削職降官;周秩譏切朝廷,而惇欲多方曲庇其罪;陛下不欲与惠卿复職而終复,不欲除林希經筵而終除。以是上下畏之,獨臣与韓忠彥曾稍開陳,它人有敢言其非者否?”其意蓋欲傾惇。帝曰:“此固當開陳也。”

  丙子,遼主駐藕絲淀。

  丁亥,國子司業龔原奏:“王安石在先朝時,嘗進所撰《字說》二十二卷。乞差人就其家繕寫定本,降付國子監雕印,以便學者傳習。”詔可。學校舉子之文,靡然從之,其弊自原始。

  庚寅,以常安民為監察御史。先是安民因召對言:“元祐中進言者,以熙宁、元丰之政為非而當時為是;今日進言者,以元祐之政為非而熙宁、元丰為是;皆偏論也。愿陛下公听并觀,無問新舊,惟歸于當。”帝謂輔臣曰:“安民議論公正,無所阿附。”

  丁酉,都水使者王宗望言:“北流已閉,全河東還故道,望付史官紀紹圣以來圣明獨斷,致此成績。”詔宗望具析部役官功力等第以聞。然是時東流堤防未及繕固,瀕河多被水患,流民入京師,往往泊御廊及僧舍,詔給券,諭令還本土以就賑濟。

  十一月,己亥朔,复八路差官法。

  壬子,蔡确追复觀文殿大學士。

  甲寅,開封男子呂安斥乘輿,當斬,貸之。

  十二月,辛未,申嚴銅錢出外界法。

  甲戌,遼以參知政事趙廷睦兼同知樞密院事,以樞密副使王師儒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己卯,遼主命錄西北路有功將士及戰歿者贈官。

  乙酉,遼改明年元曰壽昌,減雜犯死罪以下,仍除貧民租賦。

  丙戌,滑州浮橋火。

  己丑,漳河決溢,浸洺、磁等州。令計置堙塞。

  甲午,三省同進呈台諫官前后章疏,言:“實錄院所修先帝《實錄》,類多附會奸言,詆斥熙宁以來政事,乞重行罷黜。”帝曰:“史官敢如此誕謾不恭,須各与安置。”詔:“范祖禹安置永州,趙彥若澧州,黃庭堅黔州。”

  初,章惇、蔡卞与其党論《實錄》多誣,俾前史官分居畿邑以待問,摘千餘條示之,謂為無驗證。既而院吏考閱,悉有据依,所餘才三十二事。庭堅書“用鐵龍爪治河,有同儿戲”,至是首問焉,對曰:“庭堅時官北都,嘗親見之,真儿戲耳。”凡有問,皆直辭以對,聞者壯之。

  遼南府宰相王棠卒。棠博古,善屬文,鄉貢、禮部、廷試皆第一。練達朝政,臨事不怠,在政府,修明法度,人許其不愧科名云。

  是歲,京師疫,洛水溢,太原地震;河北水,發京東粟賑之。

     ○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圣昭孝皇帝紹圣二年(遼壽昌元年)

  春,正月,己亥,遼主如混同江。

  丙午,立宏詞科。三省上言:“今進士既純用經術,如詔誥、章表、赦敕、檄書、露布、戒諭之類,皆朝廷官守日用不可缺者,若悉不習試,何以兼收文學博异之士!”于是別置宏詞科,許進士登科者乞試。試者雖多,所取無過五人;詞格超异者,特奏命官。

  以吏部侍郎楊畏知成德軍。畏既叛呂大防,附章惇,及李清臣、安燾与惇异議,复陰附安、李。而惇亦覺其險詐,乃命畏出守。

  乙卯,遼賑奉圣州貧民饑。

  乙丑,殿前司奏獄空,詔賜緡線。

  二月,丁卯朔,日有食之。

  戊辰,遼賜左右二皮室錢。

  癸酉,高麗遣使貢于遼。

  甲戌,以知大名府呂惠卿為資政殿大學士。章惇言惠卿乞留京師,但愿得一宮觀,帝曰:“已除大資政,兼北京亦是重地。”又問:“惠卿已行否?”曾布、韓忠彥皆曰:“惠卿乞留,乃是無恥。君子難進而易退,其人可知矣。”帝哂之。

  初,監察御史常安民面奏:“新除北都留守呂惠卿,賦性深險;王安石援引為執政,及得志,遂攻安石。使移此心以事君,其薄可知。惠卿若見陛下,必言先帝而泣,以感動陛下,希望得留朝廷。”至是惠卿過闕請對,果為帝言先朝事,且泣;帝正色不答,計不得施而去。時論快之。

  乙亥,詔追奪呂大防兩官,徙居安州。先是中丞黃履言趙彥若等修纂先帝《實錄》,厚加誣毀,皆已竄逐,唯監修呂大防幸免,故有是命。

  遼主駐魚儿濼。

  辛巳,出內庫錢帛二十万助河北賑饑。

  乙未,左司諫張商英除左司員外郎。會知開封府王震言商英遣人与蓋漸謀害來之邵,坐謫監江宁府稅。

  三月,己亥,嗣濮王宗晟卒,謚端孝。

  宗晟好古學,藏書數万卷,仁宗嘉之,益以國子監書。治平初,將郊而雨,或議改卜,英宗訪諸宗晟,對曰:“陛下初郊見上帝,盛禮也,豈宜改卜!至誠感神,在陛下精意而已。”帝嘉納。及郊,雨霽。英宗數被疾,密請早建儲貳以系天下之望,世稱其忠。

  甲辰,國子司業龔原等,言王安石嘗進其子雱所撰《論語、孟子義》,乞下本監雕印頒行。

  丙午,遼賜東京貧民絹。

  己未,試宏詞黃府等五人各循一資。

  夏,四月,丁卯,遼都統奏討准布別部之捷。

  戊辰,詔:“職事官罷帶職,朝請大夫以下勿分左右,易集賢院學士為集賢殿修撰,直集賢院為直秘閣,集賢校理為秘閣校理。”

  壬申,封華容郡王宗愈為嗣濮王。

  御史郭知章、董敦逸言:“乞循先帝之法,令兩制及台諫官各舉才行一人。”詔:“許將、蔡京、黃履、蔡卞、錢勰、林希、王震,不拘資序,各舉堪備任使二員以聞。”

  乙亥,女直遣使貢于遼。

  丁亥,詔依元丰條制置律學博士二員。

  庚寅,遼錄西北路有功將士。

  是月,寶文閣待制、知青州邢恕入覲,涕泣曰:“臣不謂今日得复見陛下!”淚濺御袍。帝不樂,遂令赴郡。

  五月,乙未朔,遼以南京宣徽使耶律特默為北院大王。癸卯,贈陣亡者官。

  乙巳,命蔡卞詳定國子監三學及外州州學制。

  乙卯,上皇太妃宮曰圣端。

  丁巳,遼主駐特禮岭。

  六月,己巳,遼以權參知政事趙孝嚴為漢人行宮都部署。圍場都管薩巴,以討准布功加鎮國大將軍。

  乙酉,詔:“元祐初減定除授正在已下奉祿遞損,物數不多,有虧朝廷优异之禮,其見行條令,悉宜罷去,并依元丰舊制。其宗室公使并生日所賜,自依元祐法。”

  壬辰,禁京城士人輿轎。

  秋,七月,己亥,戶部尚書蔡京奏乞檢會熙宁、元丰青苗條約以示天下。

  癸卯,遼主獵于沙岭。

  甲寅,遼都統額特勒奏破瑪古蘇之捷。

  丙辰,詔大理寺复置右治獄,仍依元丰例增置官屬。

  八月,壬申,封彰信軍節度使宗景為濟陰郡王。

  甲申,詔:“呂大防等永不得引用期數及赦恩敘复。”

  時將大饗肆赦,章惇先期言:“此數十人,當終身勿徙。”故有是詔。

  嗣濮王宗愈卒,謚恭憲。

  乙酉,錄趙普后希庄為閤門祗候。

  九月,甲午,以安定郡王宗綽為嗣濮王。

  壬寅,告遷神宗神御于景靈宮顯承殿。

  知陳州范純仁,聞呂大防竄居遠州,終身勿徙,欲齋戒上疏申理之,所親勸其勿為触怒,万一遠斥,非高年所宜,純仁曰:“事至于此,無一人敢言。若上心遂回,所系大矣;如其不然,死亦何憾!”乃上言:“大防等所犯,亦因持心失恕,好惡任情,違老氏好還之戒,忽孟軻反爾之言。然牛、李之禍,數十年淪胥不解,豈可尚遵前軌!大防等年老疾病,不習水土,炎荒非久處之地,又憂虞不測,何以自存!向來章惇、呂惠卿,雖為貶謫,不出里居。陛下以一蔡确之故,常軫圣念。今趙彥若已死貶所,將不止一蔡确矣。愿陛下斷自淵衷,將大防等引赦原放。”癸卯,出御批曰:“范純仁立异邀名,沮抑朝廷已行之命,可落觀文殿大學士、知隨州。”帝始亦有意從所奏,章惇力主前議,且謂純仁同罪未錄,遂并責之。

  戊申,加上神宗謚曰紹天法古運德建功英文烈武欽仁圣孝皇帝。

  辛亥,大饗明堂,赦天下。

  甲寅,遼主祠木葉山。

  丙辰,遼命西京砲人、弩人教西北路漢軍,以准布未平故也。

  章惇專權擅命,監察御史常安民力折其奸。惇遣所親語之曰:“君本以文學聞于時,奈何以言語自任,与人為怨?少安靜,當以左右相處。”安民正色斥之曰:“爾乃為時相游說邪!”林希權禮部尚書,安民言:“希為惇謀客,惇肆橫強很,皆希教之。”又論:“蔡京奸足以惑眾,辨足以飾非,巧足以移動人主之視听,力足以傎倒天下之是非,內結宦寺,外連台諫,合党締交,以圖柄任。陛下不早逐之,它日悔將安及!”是時京之惡尚隱,人多未測,獨安民首發之。又言:“今大臣為紹述之說者,皆借以報复私怨,一時朋附之流,從而和之,遂至已甚。張商英在元祐時,上呂公著詩求進,其言諛佞無恥;及為諫官,則上疏毀司馬光、呂公著神道碑。周秩在元祐間為太常博士,親定司馬光謚文正;為言官,則上疏論司馬光、呂公著,至欲剖棺鞭尸。是豈士君子之所為哉!”章疏前后至數十百上,度終不能回,遂乞外,帝開慰而已。

  及祀明堂,劉美人侍帝于齋宮,又至相國寺,用教坊作樂,安民以為眾所觀瞻,虧損圣德。語直忤旨,章惇從而譖之。曾布在樞府,与惇不協,見安民數論惇,意謂附己,于上前屢稱安民。及安民論布与惇互用親故,于是二人者合力排之。布乘間袖安民舊与呂公著書以進,謂安民乞公著消減先朝奸党,援引其類,百世承續。一日,帝謂安民曰:“卿嘗上呂公著書,以東漢不道之君比朕,可乎?”安民曰:“臣与公著書,勸其博求賢才,嘗引陳蕃、竇武、李膺事,不謂惡臣者指摘臣言,推其世以文致臣,雖辨之何益!”先是安民与國子司業安惇、監察御史董敦逸同在國子監考試所拆號,安民對敦逸稱“二蘇負天下重望,公不當彈擊”,至是敦逸奏訐安民前語,謂安民乃蘇轍之党,平日議論,多主元祐,安民由是得罪。壬戌,謫安民監滁州鹽酒務。帝初命与安民知軍,惇乃進擬送吏部,降監當。明年,敦逸論瑤華事,帝怒,欲貶之,謂執政曰:“依常安民例与知軍。”乃知帝初不知安民降監當也。

  是月,詳定重修敕令所言:“府界諸路常平斂散等事,除今來申請外,并依元丰七年見行條制;其給納常平錢,有所抑勒,令提舉司覺察奏劾。”從之。

  冬,十月,甲子,尚書右丞鄭雍罷為資政殿學士、知陳州。

  章惇貶斥元祐舊臣,皆以白帖行遣。安燾等爭論不已,帝疑之,惇甚恐。雍欲為自安計,私語惇曰:“用白帖有王安石故事。”惇大喜,取其案牘,怀之以白帝,惇得遂其奸。雍雖以此結惇,然卒罷政。

  遼主駐藕絲淀。

  己巳,翰林學士錢勰落職知池州,仍放辭謝,坐批答鄭雍詔書有“群邪共攻”等語也。

  元祐初,章惇罷樞密,出知汝州,勰草制詞,有云“怏怏非少主之臣,幸幸無大臣之節”。及惇入相,勰知開封府,殊懼;已而擢翰林學士,乃安。曾布數毀勰于帝前,帝未听也。于是蔡卞与黃履同在經筵,為履誦“弗容群枉,規欲動搖”等語。履問:“如何?”卞曰:“似近時答詔,不知誰為之。”亟令學士院檢呈,乃知勰所為。履与翟思、劉拯相繼論列,言:“臣等忝任風憲,而勰指為群邪,意在朋比,妄假陛下之詔以扇惑朝廷。”故雍既罷而勰亦貶。

  勰在熙宁時為流內銓主簿,判銓陳襄嘗登進班簿,神宗稱之,襄曰:“此非臣所能,主簿錢勰為之耳。”明日,召對,將任以清要官。王安石使弟安禮來見,許用為御史,勰謝曰:“家貧母老,不能為万里行。”再知開封府,臨事精敏。蘇軾乘其据案時,遺之詩,勰操筆立就以報,軾曰:“電掃庭訟,響答詩筒,近所未見也。”

  癸酉,告遷宣仁皇后神御于景靈宮徽音殿。

  甲戌,以吏部尚書許將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蔡卞為尚書右丞。

  遼以北面林牙耶律大悲努為右伊勒希巴。大悲努舉止馴雅,好禮儀,為時人所稱。

  丙子,以戶部尚書蔡京為翰林學士兼侍讀、修國史。

  辛巳,進封冀王顥為楚王。

  癸未,遼以參知政事王師儒為樞密副使,以漢人行宮都部署趙孝嚴參知政事。

  辛卯,河南府地震。

  壬辰,遼錄討准布有功將士。

  十一月,乙未,安燾罷知河南府。燾舊与章惇善,及同省執政,惇憚燾,且惡之,所以排陷者無不至,遂有是命。

  丙申,太白晝見。

  女直遣使進馬于遼。

  戊戌,范諤以轉運使入對,自言有捕盜功,乞賜章服。帝曰:“捕盜,常職也,何足言功!”黜知壽州。

  己亥,遼以都統額特勒為西北路招討使,封漆水郡王。

  甲寅,內侍梁惟簡除名,全州安置。惟簡坐党附,与張士良、梁知新皆得罪,已又編管白州,徙配硃崖,以為宣仁后親信故也。

  黃履、來之邵、張商英、劉拯言:“蔡确先朝顧命大臣,宜盡复官爵恤數。”丙辰,贈确為太師,謚忠怀,遣中使護其葬。

  戊午,知大名府呂惠卿入對。引進副使宋球謂曾布曰:“惠卿語良久,上有倦色。既而再出一札子,不知上有何語,遂不進呈,出笏而退。”布奏事畢,言及惠卿,帝曰:“惠卿极凶橫,升卿亦然。”布曰:“陛下睿明洞見,實天下之福!”惠卿留數月,乃辭去。

  庚申,遼以高麗王昱有疾,命其子顓權知國事。

  先是遼欲過鴨綠江為界,高麗上表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王臣;尺地之餘,何必我疆我理!”又云:“歸汶陽之舊田,撫綏敝邑;回長沙之拙袖,忭舞昌辰。”其參知政事朴寅亮之詞也,遼主善之,遂寢其議。

  十二月,癸亥朔,遼以知北院樞密使事耶律阿蘇為北院樞密使。

  乙丑,复置監察御史三人,分領六察,不言事。

  令翰林學士蔡京、御史中丞黃履各舉御史二人。

  壬申,白虹貫日。

  乙酉,曾布言文彥博、劉摯、王存、王岩叟輩皆詆訾先朝,去年施行元祐之人多漏网者,惇曰:“三省已得旨,編類元祐以來臣僚章疏及申請文字,密院亦合編類。”帝以為然。許將再奏曰:“密院已得指揮,編修文字,乞便施行。”從之。

  戊子,詔如元丰例,孟月朝獻景靈宮。

  是歲,蘇州地震。

  遼放進士陳衡有等百三十人。

     ○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圣昭孝皇帝紹圣三年(遼壽昌二年)

  春,正月,甲午,遼主如春水。

  庚子,知樞密事韓忠彥罷。忠彥屢請外,帝問曾布曰:“忠彥別無事,亦不至奸險。”對曰:“然。”已而章惇言忠彥處置邊事多失宜,帝甚駭之。忠彥請不已,乃除觀文殿學士、知真定府,尋移定州。

  甲辰,酌獻景靈宮,遍詣諸殿,如元丰禮。

  戊申,殿中侍御史陳次升言:“紹圣元年敕榜,除已行責降人外,一切不問,議者亦不复言。近者竊見汪浹、李仲等送吏部,与合入差遣,錄黃行下,以元祐所獻文字得罪。則敕榜所云,殆成虛語,將何以取信天下!伏望宣諭大臣,自今以始,同共遵守。若人才委不可用,所見背理,以今日之罪罪之;既往之咎,置而不問,以彰朝廷忠厚之德。”又言:“臣聞差官編排元祐間臣僚章疏,仍厚賞以購藏匿,采之輿議,實有未安。恭惟陛下即政之初,詔令天下言事,親政以來,揭榜許其自新,是亦光武安反側之意。今又考其一言之失,置于有過之地,是前之詔令,适所以誤天下也,后之敕榜,又所以誑天下也。命令如此,何以示信于人乎?所有編排章疏指揮,乞行寢罷。”

  庚戌,引見蕃官包順、包誠等,賜賚有差。

  詔:“鞫獄非本意所指而蔓求它罪者,論如律。”

  壬子,知熙州范純粹改知鄧州。

  乙卯,詔戶部尚書勿領右曹。

  元祐初,司馬光乞尚書兼領左、右曹,使周知其數,則利權歸一,從之。至是复使侍郎專領,尚書不得与焉。

  右正言孫諤言:“知河中府楊畏,在元丰時,其議論皆与朝廷合;及元祐之末,呂大防、蘇轍等用事,則盡變其趨而從之。紹圣之初,陛下躬親總攬,則又欲變其趨而偷合苟容。天下謂之‘楊三變’。”詔落畏職,依舊知河中。后以中書舍人盛陶言,移知虢州。

  戊午,詔罷合祭,間因大禮之歲,夏至日躬祭地祗于北郊。

  辛酉,遼市牛以給烏古德N勒部之貧民。

  二月,癸亥,出元丰庫緡錢四百万于陝西、河東糴邊儲。

  癸酉,罷富弼配饗神宗廟庭。

  癸未,詔封濮安懿王子未王者三人,宗楚為南陽郡王,宗祐為景城郡王,宗漢為東陽郡王。

  乙酉,嗣濮王宗綽卒,謚孝靖。

  丙戌,詔:“三歲一取旨,遣郎官、御史按察監司職事。”

  丁亥,夏人寇義合砦。

  是月,詔:“三路保甲依義勇法教試。”

  三月,辛卯朔,尚書省火。壬辰,詔以禁中屢火,罷春宴及幸池苑,不御垂拱殿三日。

  癸巳,夏人圍塞門砦。

  丁酉,尚書省火。

  戊戌,劍南東川地震。

  己亥,封南陽郡王宗楚為嗣濮王。

  辛亥,封大宁郡王佖為申王,遂宁郡王佶為端正。

  壬子,帝諭二府,以元祐減賞功格不當,令修定,何未上。眾皆曰:“諸路相度未到。”曾布曰:“元丰中方有邊事,欲激厲人用命。不若一用元丰賞格,候邊事息,別議增損。”帝曰:“當如此。”遂降旨諸路,令告諭將士知悉。

  丁巳,幸申王、端王府。

  夏,四月,辛酉,罷宣徽使。

  己卯,遼賑西北邊饑。

  乙酉,戶部侍郎吳居厚言:“請諸路課利場務及三万貫以上者,并依元丰條舉官監當,仍各委本路轉動使奏舉。”從之。

  丙戌,三省同奏事,曾布曰:“司馬光之內怀怨望,每事志于必改,背負先帝,情最可誅。”李清臣、許將曰:“文彥博教光云:‘須盡易人,乃可舉事。’”布曰:“臣元丰末在朝廷,見光進用,自六月秉政至歲終,一無所為。及陰引蘇軾、蘇轍、硃光庭、王岩叟輩,布滿要路,至元祐元年二月,乃奏罷役法,盡逐舊人,然后于先朝政事無所不改。以此知大臣陰引党類,置之言路,蔽塞人主耳目,則所為無不如欲,此最為大患。”又曰:“譽光者乃閭巷小人耳。如王安石、臣兄鞏,皆有學識之士,臣自少時,已聞兩人者議論,以為光不通經術,迂僻不知義理,其它士大夫有識者,亦皆知之。”帝忻然听納。

  五月,壬子,太白晝見。

  丙辰,錄囚。

  是月,左正言孫諤言:“免役者,一代之大法。夫在官之數,元丰多,元祐省,雖省,未嘗廢事也,則多不若省;散役之直,元丰重,元祐輕,雖輕,未嘗廢役也,則重不若輕。數省而直輕,則民之出錢者易;民之出錢者易,故法可久也。愿陛下博采群言,無以元丰、元祐為間,要以便百姓,無不均平之患而止。”蔡京言:“諤論役法,欲伸元祐之奸,惑天下之听。”詔諤罷言職,知廣德軍。

  給事中蹇序辰言:“先帝在位十九年,其應世之跡,未易周覽。請選儒臣著為《神宗寶訓》一書,授之讀官,以備勸講之闕。”詔俟《正史》成書,令史官編修。序辰,周輔之子也。

  六月,辛酉,遼主駐薩里納。

  癸亥,令真定立趙普廟。

  癸未,詔常立罷諸王府侍講,差監永州酒稅,奉議郎趙沖監道州茶鹽酒稅。沖,立門人也。

  初,蔡卞請以立為崇政殿說書,既賜對,又請除諫官,帝未許。卞方与章惇比,曾布欲傾之,乘間為帝言立附兩人,乃于史院儒所撰立父秩行事以進,有云“自荊公去位,天下官吏陰變新法,民受涂炭;公獨見几,知其必敗。”帝駭曰:“何謂必敗?”布言:“立狂悖不遜,自當行法。”及三省對,帝語蔡卞曰:“常立詆神考而卿荐之,何也?”又顧章惇曰:“卿不見其語乎?”惇謝不知,帝怒曰:“語在《常秩行狀》,其語云:‘自安石罷相以來,民在涂炭。’又云:‘自秩与安石去位,而識者知其必敗。’其諂厚安石而詆薄神考如此,卞何為荐之?”惇、卞皆錯愕謝罪。帝即命中使就史院取《秩行狀》,親指“涂炭”“必敗”四字以示惇、卞,惇由是始悟為卞所賣。后一日,三省進呈。帝令与立宮觀,沖別取旨,中書舍人葉祖洽繳錄黃,謂立貶太輕。李清臣具以報布,是日,布對,言:“立諂王安石而毀先帝,情更可誅。乃欲擢之言路,此臣所以不能自己也。”帝亦切齒,故特与遠小處監當。殿中侍御史陳次升因言:“常立希合權臣,詆誣先帝,而大臣援進唯恐不速,豈非負先帝、欺陛下乎?為臣之罪,莫大于是,伏望特行黜責,以警官邪!”不報。

  乙酉,立北郊齋宮于瑞圣園。

  秋,七月,壬辰,以蔡京為翰林學士承旨。

  癸巳,樞密院言:“据知邢州張赴稱,体究得民間愿得牧地養馬,但与蠲其租課,仍不責以蕃息,養馬人戶,無追呼勞扰之患,其不愿養馬之家,不得抑勒。今相度欲具為條畫榜示。”從之。

  己亥,詔知渭州、寶文閣待制呂大忠特除寶文閣直學士、知秦州,以元祐中堅持邊議,又領帥日久故也。

  大忠因言:“臣弟大防,自罹謫籍,流落累年,恐一旦不虞,倏先朝露,死生隔絕,銜恨無窮。伏乞寢臣已除職名,只量移大防陝西州郡居住。”不听。

  始,大忠自涇原入對,帝問:“大防安否?”且曰:“大臣初議令過海,朕獨處之安州,卿有書,當令且將息忍耐。大防朴直,為人所賣,候三二年,可复相見也。”大忠泄其語于章惇,惇懼,繩之愈力,元祐党人由是再行貶黜。

  丙午,遼主獵于赤山。

  庚戌,依元丰職事官以行、守、試三等定祿秩。

  甲寅,令熙河立王韶廟。

  乙卯,國子司業龔原言:“將來科場止令依舊專治一經。”從之。

  八月,辛酉,夏人寇宁順砦。

  丙子,詔:“王岩叟遺表并呂大防等所得恩例及舉官并罷,更不施行。提舉舒州靈仙觀、鄂州居住梁燾,主管洪州玉龍觀、南安軍居住劉安世,并分司南京,仍各于本處居住。”

  己卯,复置檢法官。

  帝嘗語章惇曰:“元祐初,太皇太后遣宮嬪在朕左右者凡二十人,皆年長。一日,覺十人者非素使令。頃之,十人至。十人還,复易十人去。其去而還者皆色慘沮,若嘗涕泣者。朕甚駭,不敢問。后乃知因劉安世等上疏,太皇太后詰之也。”惇与蔡卞方謀誣元祐大臣嘗有廢立議,聞帝語,遂指劉安世、范祖禹言禁中覓乳母事為根,二人重得罪。庚辰,責授祖禹昭州別駕,賀州安置,安世新州別駕,英州安置。

  九月,曾布言:“蔡卞最陰巧,而章惇輕率,以相媚說,故多為其所誤。凡惇所主張人物,多出于卞。至議論之際,惇毅然如自己出,而卞噤不啟口,外議皆云:‘蔡卞心,章惇口。’如此,實于圣政有害。政府虛位甚多,愿早擇人,以助正論。”

  己亥,邈川首領檢校太保阿里骨卒。

  庚子,詔姚勉永不磨勘,以給事中蹇序辰言其詆訕先帝,務欲遏絕紹述之意故也。

  丙午,遼徙烏爾古德N勒部于烏納水,以扼北邊之沖。

  己酉,滁、沂二州地震。

  壬子,太師、淮南、荊南節度使楚王顥卒。

  顥天姿穎异,尤嗜學,始就外傅,每一經終,即遺講讀官以器幣服馬。工飛白,善射,好圖書,博求善本。神宗嘉其志尚,每得异書,亟馳使以示。帝即位,尊禮尤隆,詔書不名。及卒,謚曰榮,陪葬永厚陵。

  婕妤劉氏,明艷冠後庭,且多才藝,有盛寵,見皇后不循列妾禮。嘗同后朝景靈宮,訖事,就坐,嬪御皆立侍,婕妤獨背立檐下。后閤中陳迎儿呵之,婕妤背立如故,閤中皆忿。冬至,會朝隆祐宮,俟見于它所。后坐硃髹金飾,婕妤在它座,意象頗慍,其從行者知之,為易座与后等。眾弗能平,因傳唱曰:“皇太后出。”后起立,婕妤亦起。尋各复其所,或已撤婕妤座,遂頓于地,懟,不复朝,泣訴于帝。內侍郝隨方用事,謂婕妤曰:“毋以此戚戚!愿早為大家生子,此座終當為婕妤有耳。”

  會后女福慶公主疾,后有姊頗知醫,嘗醫后危疾,以故出入掖庭,公主藥弗效,乃持道家治病符水以入,后惊曰:“姊宁不知宮中禁嚴,与外舍异邪?”令左右藏之。俟帝至,具言其故,帝曰:“此人之常情耳。”后即焚符于帝前。宮禁相傳厭魅之端作矣。

  方公主病革,忽有紙錢在旁,后顧視,頗惡忌之,意自婕妤所遣人持來,益有疑心。未几,后養母听宣夫人燕氏、尼法端与供奉官王堅為后禱祠事聞,詔入內押班梁從政、句當御藥院蘇珪即皇城司鞫之,捕逮宦官、宮妾几三十人,搒掠備至,肢体毀折,至有斷舌者。獄成,命侍御史董敦逸覆錄,罪人過庭下,气息僅屬,無一人能出聲者。敦逸秉筆疑未下,郝隨等以言脅之,敦逸畏禍及己,乃以奏牘上。乙卯,詔以皇后孟氏旁惑邪言,陰挾媚道,廢居瑤華宮,號華陽教主、玉清妙靜仙師,法名沖真。

  初,章惇誣宣仁有廢立計,以后為宣仁所立,欲廢之,又陰附劉婕妤,欲請建為后,与郝隨构成是獄,莫有敢异議者。既降案付三省。樞密院約法,惇會李清臣、渣布、許將、蔡卞及刑部官徐鐸等議。或謂不可處极典,曾布諭法官但當守法,且曰:“驢媚蛇霧,是未成否?”眾皆瞿然。法官遂執議堅等三人皆處死。

  殿中侍御史陳次升言:“所治之獄,不經有司,雖聞追驗證佐,而事跡秘密,朝廷之臣,猶不預聞,士庶惶惑,固無足怪。臣竊謂自古推鞫獄訟,皆付外庭,未有宮禁自治,高下付閹宦之手。陛下但見案牘之具耳,安知情罪之虛實!万一冤濫,為天下后世譏笑。欲乞陛下親選在庭侍從或台諫官公正無所阿附之人,專置制院,別行推勘,庶得實情。”不報。

  其后董敦逸亦言:“中宮之廢,事有所因,情有可察。詔下之日,天為之陰翳,是天不欲廢之也;人為之流涕,是人不欲廢之也。臣嘗覆錄獄事,恐得罪天下后世。”帝怒。蔡卞欲加重貶,章惇、曾布曰:“陛下本以皇城獄出于近習推治,故命敦逸錄問;今乃貶錄問官,何以取信中外!”乃止。帝久亦悔之,曰:“章惇坏我名節。”

  冬,十月,丁巳朔,以楚榮王喪未成服,罷文德殿視朝。

  以監江宁府稅張商英權知洪州。

  以正字鄧洵武為《神宗正史》編修官。洵武,綰之子也。

  壬戌,夏人大入鄜延。戊辰,詔被邊諸路相度城砦要害,增嚴守備。

  遼主駐藕絲淀。

  辛未,西南方有雷聲,次大雨雹。

  癸酉,鐘傳言筑汝遮,詔以為安西城。

  庚辰,高麗遣使貢于遼。

  甲申,以知大名府呂惠卿知延安府。

  是月,夏兵自長城一日馳至金明砦,列營環城,國主乾順与其母親督枹鼓,縱騎四掠。知麟州有備,复還金明,而后騎之精銳者留龍安。邊將悉兵掩擊,不退,金明乃破。守兵二千八百人,惟五人得脫,城中糧草皆盡,將官皇城使張俞死之。既還,留一書置漢人頸上曰:“貸汝命,為我投經略使處。”其言曰:“夏國昨与朝廷疆場小有不同,方行理究;不意朝廷改悔,卻与坐團舖處立界,本國以恭順之故,亦黽勉听從,遂于境內立數堡以護耕;而鄜延出兵悉行平蕩,又數數入界殺掠。國人共憤,欲取延州,終以恭順,止取金明一砦以示兵鋒,亦不失臣子之節也。”延帥呂惠卿上樞密院而不以聞。

  知延安府呂惠卿奏乞依呂大忠例,暫赴闕奏事,章惇謂曾布曰:“邊事方爾,可謂不識緊慢也。”李清臣曰:“此必有挹魁柄之意,或恐有引以為代者,吾屬危矣。”布曰:“此無慮,魁柄豈易挹邪!”十一月,癸巳,進呈,帝曰:“惠卿何可來?”眾皆言無來理。遂詔止之曰:“如有所陳,條畫聞奏。”

  丁未,章惇上重修《神宗實錄》。

  十二月,己未,遼招討使額特勒討准布別部,破之。

  辛酉,濟陽郡王宗景,坐以立妾罔上,罷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宗正司事。

  壬戌,遼南府宰相圖嚕干致仕。癸亥,以蕭托卜嘉為北府宰相,以耶律大悲努為殿前都點檢。

  甲戌,蔡京上新修《太學敕令式》。

  乙亥,夏國遣使獻金明之俘于遼。

  遼生女直節度使英格,節度使頗拉淑之母弟也。頗拉淑沒,英格嗣,以兄和哩卓子薩哈為國相。是歲,赫舍哩部阿蘇、穆都哩阻兵為難,英格自往伐之。阿蘇訴于遼,遼遣使止英格勿攻,英格留薩哈守阿蘇城而還。會阿閤版等阻五國鷹路,執殺遼捕鷹使者,遼詔英格討之。阿閤版等据險立柵,方大寒,乃募善射者,揉勁弓利矢攻之,數日,入其城,出遼使者數人,歸之。英格兄子阿古達,善射,有大志。遼大國舅帳蕭諧里嘯聚為盜,有眾數千,奔女直,結英格為亂,因命英格圖之。英格斬諧里,遣阿古達獻首級于遼,餘悉留不遣。遼人無如何,乃進英格及阿古達官以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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