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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六十九


    【宋紀六十九】 起玄黓困敦正月,盡昭陽赤奮若十二月,凡二年。

     ○神宗体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圣孝皇帝熙宁五年(遼咸雍八年)

  春,正月,遼北部叛,烏庫德碧趕Ё☆堀O耶律巢率師進討,癸未,遣使奏捷。遼主以戰多殺人,飯僧于南京、中京。

  甲申,遼主如魚儿濼。

  己丑,詔听降羌歸國。

  己亥,置京城邏卒,察謗議時政者,收罪之。

  辛丑,司天監靈台郎亢瑛言:“天久陰,星失度,宜罷免王安石。”帝以瑛狀付中書,安石遂謁告。詔刺配英州牢城,安石翼日乃出。

  遼境自壬寅后,昏霧連日。

  二月,壬子,以兩浙水,賜谷十万石賑之,仍募民興水利。

  丙辰,遼北、南樞密院言無事可陳。時耶律伊遜用事,群臣俱畏之,莫敢言其短,唯后族与之抗。伊遜居常怏怏。

  壬戌,遼主論討北部功,以烏庫德碧趕Ё☆堀O耶律巢知北院大王事,以都監蕭阿嚕岱為烏庫德碧趕Ё☆堀O,加左監門衛上將軍。

  癸亥,太白晝見。

  丙寅,以知鄭州呂公弼為宣徽南院使、判秦州,龍圖閣直學士、知渭州蔡挺為樞密副使。挺在渭州,籍禁兵,悉過府,不使有隱占。建勤武堂,輪諸將五日一教閱,隊伍、金鼓之法甚備。儲勁卒于行間,遇用奇,則別為一隊出戰。甲兵整習,常若寇至。時士兵有闕,詔募三千人。挺秦:“士兵不必補。當以涇、渭、儀、原四州義勇分五番,番三千人,防秋以八月十五日上,九月罷,防春以正月十五日上,三月罷,周而复始。比之募士兵,省費多矣。”從之。歲省粟帛錢緡十三万有奇。

  挺又括并邊生地冒耕田千八百傾,募人佃种。以益邊儲;取邊民闌市蕃部田八千頃,以給弓箭手養馬。鎮戎軍壕外有土山,挺因險筑砦,乘高四望,覘賊往來,開膏腴之地二千頃,募弓箭手三千耕守,賜名熙宁砦。

  諜告夏人數万集胡盧河,挺出奇兵迎擊之,遂潰;遣四將分路追討,破其七族。夏人复犯諸砦,環慶兵不能御,挺遣張玉以万人往解其圍。慶州軍變,關中大扰,挺討平之。帝曰:“慶卒為亂,不至猖獗,涇原之力也。”進龍圖閣直學士。挺自以有勞,久留邊,郁郁不得志,寓意詞曲,有“玉關人老”之句,中使至,使优伶歌之以達于禁掖。帝聞而閔之,故有是拜。

  戊辰,遼以歲饑,免武安州租稅,賑恩、蔚、順、惠等州民。三月,甲午,南平王李日尊卒,子乾德嗣。日尊,公蘊之孫也,既死,乾德幼,母黎氏燕太妃与宦者李若吉同主國事。訃至,遣使吊贈。

  戊戌,判汝州富弼致仕。

  弼至汝兩月,即上言:“新法臣所不曉,不可以治郡,愿歸洛養疾。”許之。弼雖家居,朝廷有大利害,知無不言。帝雖不盡用,而眷禮不衰。王安石嘗有所建明,帝卻之曰:“富弼手疏稱‘老臣無以告訴,但仰屋竊歎’者,即當至矣。”其敬之如此。

  癸卯,遼有司奏:“春、泰、宁江三州三千餘人愿為僧尼,受具足戒。”許之。遼主崇佛教,僧有拜司徒、司空者,故一時習尚如此。

  丙午,行市易法。

  自王韶倡為緣邊市易之說,王安石善之,以為与漢平准法同,可以制物低昂而均通之,遂用草澤魏繼宗議,以內藏庫錢帛置市易務于京師。凡貨之可市及滯于民而不售者,平其价市之,愿以易官物者听。以抵當物力多少均分賒請,相度立限,歲出息二分納還。以戶部判官呂嘉問為提舉。嘉問上建置十三條,其一云:“兼并之家較固取利,令市易務覺察,申三司,按置以法。”帝削去此條。御史劉孝孫言:“于此見陛下寬仁愛民之至。”安石曰:“孝孫稱頌此事,以為圣政,臣愚竊謂此乃圣政之闕也。”自是諸州上供藨席、黃蘆之類,悉令計直,從民愿者市之以給用。尋改在京市易務為都提舉市易司,秦鳳、兩浙、滁州、成都、廣州、鄆州六市易司皆隸焉。

  戊申,群牧使李肅之知永興軍。帝戒令撫綏一路,肅之曰:“自是朝廷以常平、助役扰州縣耳。”帝不悅。

  夏,四月,庚戌朔,立殿前馬步軍春秋校試殿最法。

  壬子,遼賑義、饒二州饑民。

  丁巳,遼主駐塔里舍。

  己未,括閒田。

  知定州滕甫言:“河北州縣近山谷處,民間各有弓箭社及獵射人,習慣便利,与蕃人無异。乞下本道逐州縣,并令募諸色公人及城郭鄉村百姓,有武勇愿習弓箭者,自為之社。每歲之春,長吏就閱試之。北人勁悍,緩急可用。”從之。

  丁卯,二股河成,深十丈,廣四百尺。方浚河,則稍障其決水,至是水入于河而決口亦塞。

  己卯,遼主清暑特古里。

  五月,辛巳,以古謂砦為通遠軍。帝志复河隴,會定州都監張守約請以古渭為軍,帝從之,以王韶知軍事,行教閱法。

  詔:“宗室非袒免親者許應舉;初試黜其不成文理者,餘令覆試;累覆試不中者,亦量才擢用。”

  壬午,遼晉王耶律仁先卒,遣命家人薄葬。仁先自受知興宗,即著功績,人望翕然歸之。遼主初以定難故,甚德之;卒為耶律伊遜所間,出之于外,不竟其用,時論惜之。

  庚寅,以青唐大首領包順為西頭供奉官。

  辛卯,王安石以王韶書進呈;韶言已拓地千二百里,招附三十餘万口。帝与安石論人有才不可置之閒處,因言漢武亦能用人。安石曰:“武帝所見下,故所用將帥止衛、霍輩,至天下戶口減半,然亦不能滅匈奴。”帝曰:“武帝自為多欲耳。”安石曰:“欲亦不能害政。如齊桓公亦多欲矣,而注措方略,不失為霸于天下,能用人故也。”帝曰:“漢武至不仁,以一馬之故勞師万里,侯者七十餘人,視人命若草芥,所以戶口減半也。人命至重,天地之大德曰生,豈可如此!”

  壬辰,以趙尚寬等前守唐州辟田疏水有功,增秩,以勸天下。

  丙午,太白晝見。

  行保馬法。

  王安石始建此議,文彥博、吳充以為不便,安石持論益堅。乃詔開封府界諸縣保甲,愿牧馬者听,仍令以陝西所市馬選給之。于是曾布等上其條約,凡陝西五路義勇、保甲、愿養馬者戶一匹,物力高愿養馬二匹者听,皆以監牧見馬給之,或官与其直,令自市。先行于開封府及陝西五路,府界無過三千匹,五路無過五千匹。襲逐盜賊外,乘越三百里者有禁。歲一閱其肥瘠,死病者補償。在府界者,免体量草二百五十束,加給以錢布;在五路者,歲免折變緣納錢。三等以上,十戶為一保,四等以下,十戶為一社,以待病斃補償者。保戶馬死,保戶獨償;社戶馬死,社戶半償之。其后遂遍行于諸路。

  六月,壬子,司空兼侍中、河陽三城節度使、判永興軍曾公亮以太傅致仕。

  甲寅,遼賑易州貧民,以次及于中京及興中府皆賑之。

  癸亥,詔分經義、論、策為四場,以試進士。

  丙寅,作京城門銅魚符。

  甲戌,遼以樞密副使耶律觀參知政事兼知南院樞密使事。時北府宰相楊績累表告歸,遼主不許,封為趙王。

  樞密院言仁宗時嘗建武學,乞复之。乙亥,詔于武成王廟置武學,選文武官知兵者為教授。

  丁丑,高麗遣使貢于遼。

  是月,河溢北京夏津。

  秋,七月,己卯,遼以慶州靳文高八世同居,命賜爵。

  壬午,詔以榷貨務為市易西務下界,市易務為東務上界。

  辛卯,詔“在京商稅院、雜賣場、雜買務,并隸提舉市易務。”

  丙申,遼賑饒州饑民。

  丁酉,遼主如黑岭。

  壬寅,以曾孝寬為史館修撰兼樞密都承旨。都承旨舊用武臣,以文臣兼領自孝寬始。

  是月,編修三司敕條例刪定官郭逢原上疏曰:“陛下固以師臣待王安石矣,而使之自五鼓趨朝,仆仆然亟拜,守君臣之常分,臣之所未喻也。”又曰:“宰相代天理物,無所不統,當廢樞密府,并歸中書。今安石居宰輔之重,朝廷有所建置,特牽于樞密而不預,臣恐陛下所以任安石者蓋不專矣。”疏奏,帝甚不悅。它日,謂安石曰:“逢原必輕俊。”安石問:“何以知之?”帝曰:“見所上書,欲并樞密院。”安石曰:“人才難得,如逢原亦且曉事,可試用也。”

  丁未,遼主以手書《華嚴五頌》出示群臣。

  閏月,庚戌,遣中書檢正官章惇察訪荊湖北路。帝思用兵以威四夷,湖北提點刑獄趙鼎上言峽州峒酋刻剝無度,蠻眾愿內附。辰州布衣張翹亦上書言南北江利害。遂詔惇察訪,經制蠻事。

  時北江則彭氏主之,有州二十,南江則舒氏有四州,田氏有四州,向氏有五州,皆自太祖以來受朝命隸辰州入貢者。及惇往經制,蠻相繼納土,愿為王民,始創城砦,比之內地矣。

  辛亥,帝因河溢,語輔臣曰:“聞京東調夫修河,有坏產者,河北調急夫尤多;若河复決,奈何?且河決不過占一河之地,或西或東,利害無所校,听其所趨如何?”王安石曰:“北流不塞,占公私田至多。又水散漫,久复淀塞。昨修二股,費至少而公私田皆出,向之潟鹵,俱為沃壤,庸非利乎?況急夫已減于去歲,若复葺理堤防,則河北歲夫愈減矣。”帝以為然。

  章惇經制夔夷,狎侮郡縣,吏無敢与共語。知南川縣新津張商英,負气倜儻,豪視一世;部使者念獨商英足抗惇,檄至夔,与惇相見。商英著道士服,長揖就坐。惇肆意大言,商英隨机折之,落落出其上。惇大喜,延為上客,荐諸王安石,得召對,除光祿寺丞,尋加太子中允、權監察御史里行。商英上疏曰:“陛下即位以來,更張改造者數十百事,其最大者三事:一曰免役,二曰保甲,三曰市易。三者,得其人,緩而講之,則為利:非其人,急而成之,則為害。愿陛下与大臣安靜休息,擇人而行之。苟一事未已,一事复興,雖使裨諶适野而謀,墨翟持籌而算,終莫見其成也。”

  壬子,詔:“武學生員以百人為額,遇科場前一年,委樞密院降宣,命武臣路分都監及文臣轉運判官以上,各奏舉堪應武舉者一人,其被舉人遇生員闕,愿入學者,听。”

  丙辰,權監察御史里行張商英言:“判刑部王庭筠立法,凡蝗蝻為害,須捕盡乃得聞奏。今大名府,祁、保、邢、莫州、順安、保定軍所奏,凡四十九狀,而三十九狀除捕未盡,進奏院以不應法,不敢通奏。夫蝗蝻几遍河朔,而邸吏拘文,封還奏牘,必俟其扑盡方許上聞。陛下即欲于此時恐懼修省,以上答天戒而下恤民隱,亦晚矣。”御批:“進奏院遍指揮諸路轉運、安撫司,今后有災傷,令所在畫時奏聞。”王安石曰:“諸路安撫司有無限合經制事,又何暇管句奏災傷狀乎?”帝笑而不答。

  先是內批付安石:“聞市易買賣极苛細,市人籍籍怨謗,以為官司浸淫盡收天下之貨,自作經營,可令但依魏繼宗元擘畫施行。”于是安石留身白帝曰:“必有事實,乞宣示。”帝曰:“聞榷貨賣冰,致民賣雪都不售;又聞買梳朴即梳朴貴,買脂麻即脂麻貴;又聞立賞錢,捕人不來市易司買賣者。”安石曰:“果爾,則是臣欲以聚斂誤陛下也。臣素行陛下所知,何緣有此事?”帝曰:“恐所使令未体朝廷意,更須審察耳。”安石曰:“此事皆有跡,容臣根究勘會,別有聞奏。”

  辛未,遼主射熊于羖羊山。彰國軍節度使耶律普錫謁于行宮。遼主問邊事,普錫曰:“自應州南境至天池,皆我耕牧之地,清宁間,邊將不謹,為宋所侵,烽堠內移,似非所宜。”遼主然之,拜普錫為北面林牙。

  甲戌,徙知青州趙抃為資政殿大學士、知成都府。時成都以戍卒為憂,朝廷選擇大臣為蜀人所信愛者,故以命抃。召見之,抃乞以便宜從事,即日辭去。既至蜀,治益尚寬,密為經略,而燕勞閒暇如它日,兵民晏然。劍州民李孝忠聚眾二百餘人,私造符牒,度民為僧。或以謀逆告,獄具,抃不下法吏,以意決之,但處孝忠以私度罪,餘皆不問。

  八月,甲申,觀文殿學士、太子少師致仕歐陽修卒。太常初謚曰文,以配韓愈。常秩方兼太常,与修相失,乃言修有定策之功,請加以“忠”字,實抑之也。修天資剛勁,見義勇為,放逐至于再三,志气自若。治郡簡而不扰,所至民便之。或問:“為政寬簡而事不弛廢,何也??曰:“以縱為寬,以略為簡,則政事弛廢而民受其弊。吾所謂寬者,不為苛急;簡者,不為繁碎耳。”獎引后進,如恐不及。曾鞏、王安石、蘇洵、洵之子軾、轍,布衣屏處,未為人知,修即游其聲譽,謂必顯于世。為文丰約中度,其言簡而明,信而通,五代以來,文体卑弱,至是一變而复于古。修歿后數日,詔求其所撰《五代史記》,后与官修《五代史》并行。

  秦鳳路沿邊安撫使王韶引兵城渭源堡,破蒙羅角,遂城乞神平,破抹耳水巴族。初,羌各保險,諸將謀置陣平地,韶曰:“賊不舍險來斗,則我師必徒歸。今已入險地,當使險為吾有。”乃徑趨抹邦山,逾竹牛岭,壓賊軍而陣,令曰:“敢言退者斬!”使皆下馬少息。賊乘高下斗,軍小卻。韶麾帳下兵擊之,羌潰走,焚其廬帳,洮西大震。會瑪爾戩渡洮來援,餘党复集。韶命別將由竹牛岭路張軍聲,而潛師越武胜,遇瑪爾戩首領瞎藥等,与戰,破之,遂城武胜。韶言:“措置洮河,只用回易息錢,未嘗輒費官本。”文彥博曰:“工師造屋,初必小計,冀人易于動工。及既興作,知不可已,乃始增多。”帝曰:“屋坏豈可不修!”王安石曰:“主者善計,自有忖度,豈為工師所欺也!”彥博不复敢言。自是韶進討,輒肆欺誕,朝廷不与計財。

  壬辰,以武胜軍為鎮洮軍。

  乙未,詔侍從及諸路監司各舉有才行者一人。

  己亥,詔:“京西分南、北兩路,襄、鄧、隨、房、金、均、郢、唐八州為南路,西京、許、孟、陳、汝、蔡、穎七州、信陽軍為北路。”

  癸卯,貶太子中允、同知諫院唐坰為潮州別駕。初,王安石喜坰,令鄧綰舉為御史。數月,將用為諫官,安石疑其輕脫,將背己立名,不除職,以本官同知諫院,非故事也。坰果怒安石易己,凡奏二十疏論時事;皆留中不出。坰乃因百官起居日叩陛請對,帝令諭以它日,坰伏地不起,遂召升殿。坰至御座前,進曰:“臣所言皆大臣不法,請對陛下一一陳之。”乃搢笏展疏,目安石曰:“王安石近御座前听答刀子!”安石遲遲,坰訶曰:“陛下前猶敢如此,在外可知!”安石辣然而進。坰大聲宣讀,凡六十條,大抵言“安石專作威福,曾布表里擅權,天下但知憚安石,不复知有陛下。文彥博、馮京知而不敢言,王珪曲事安石,無异廝仆。”且讀且目珪,珪慚懼俯首。又言:“元絳、薛向、陳繹,安石頤指气使,無异家奴;張璪、李定為安石爪牙,張商英乃安石鷹犬。逆意者雖賢為不肖,附己者雖不肖為賢。”至詆安石為李林甫、盧杞。帝屢止之,坰慷慨自若。讀已,再拜而退。閤門糾其瀆亂朝儀,貶潮州別駕。鄧綰申救之,且自劾繆舉。安石曰:“此素狂,不足責。”改監廣州軍資庫。

  甲辰,王韶破瑪爾晉于鞏令城,降其部落二万餘人。

  帝患田賦不均,詔司農重定方田及均稅法,頒之天下。

  方田之法,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當四十一頃六十六畝一百六十步為一方。歲以九月,縣委令佐分地計量,隨陂原、平澤而定其地,因赤淤、黑壚而辨其色。方量畢,以地及色參定肥瘠,而分五等以定其稅則。至明年三月畢,揭以示民,一季無訟,即書戶帖,連庄帳付之,以為地符。均稅之法,縣各以其租額稅數為限。嘗收蹙奇零,如米不及十合而收為升,絹不滿十分而收為寸之類,今不得用其數均攤增展,致溢舊額,凡越額增數皆禁。若瘠鹵不毛及眾所食利山林、陂塘、溝路、墳墓,皆不立稅。凡田方之角,立土為峰,植其野之所宜木以封表之,有方帳,有庄帳,有甲帖,有戶帖,有分煙析產、典賣割移,官給契,縣置簿,皆以今所方之田為正。令既具,乃以巨野尉王曼為指教官,先自京東路行之,諸路仿焉。

  九月,癸丑,許宗室試換文資。

  癸亥,始御便殿句校諸軍武技。

  甲子,遼主如藕絲淀。

  丁卯,詔:“淮南分東、西兩路,揚、亳、宿、楚、海、泰、泗、滁、真、通十州為東路,壽、廬、蘄、和、舒、濠、光、黃八州、無為軍為西路。”

  權發遣延州趙离奏:根括地万五千九百餘頃,招漢、蕃弓箭手四千九百餘人騎,團作八指揮。壬申,詔以离為吏部員外郎,錫銀、絹三百匹、兩。

  冬,十月,戊寅,知華州呂大防言:“九月,丙寅,少華山前阜頭谷山岭摧陷,陷居民六社,凡數百戶。”詔賜陷沒之家錢有差。

  己丑,遼參知政事耶律觀坐矯制營私第,降為庶人。

  癸巳,回鶻貢于遼。

  戊戌,升鎮洮軍州以為熙、河、洮、岷四州及通遠軍,置熙河路,除王韶龍圖閣直學士,為經略安撫使、知熙州。然河、洮、岷猶未能复也。減秦、鳳囚罪一等。

  十一月,庚戌,遼免祖州賦稅。

  癸丑,河州首領瞎藥等來降,以為內殿崇班,賜姓名包約。

  丙辰,遼地大雪,許民樵采禁地。

  丁卯,貶權監察御史里行張商英監荊南稅。時台勘劫盜李則,從輕定罪,樞密檢詳官劉奉世駁之;詔糾察司劾治。商英言:“此出大臣私忿。愿陛下收還主柄,自持威福,使耳目之官無為兩府所脅。”帝為停其獄。商英遂言樞密庇博州親戚,失入死罪,及縱院吏任遠犯法十二事,于是文彥博、吳充、蔡挺并上印求去。帝難之,為謫商英。

  壬申,分陝西為永興、秦鳳兩路,仍置六路經略司。

  章惇招降梅山峒峒蠻。蠻姓蘇氏,舊不通中國,其地東接潭,南接邵,西接辰,北接鼎、澧,惇招降之,籍其民万四千八百餘戶,田二十六万四百餘畝,均定其稅,使歲一輸。筑武陽、開陝二城,置新化縣,隸邵州。

  十二月,戊辰,遼以漢人行宮都部署耶律仲禧為樞密副使,封韓國公;以樞密副使柴德滋參知政事。出參知政事趙徽為武定軍節度使;擢漢人行宮副部署大悲努為都部署;以同知南院樞密使事蕭罕嘉努知左伊勒希巴事。以參知政事、同知樞密院事張孝杰為北府宰相,封陳國公。遼主稱孝杰勤干,數問以事,漢人中貴幸無与比者。

  丙子,赦亡命荊湖谿峒者。

  丁丑,詔太原置弓箭手。

  遼以清宁節大赦。

  戊寅,改溫成廟為祠。

  壬午,陳升之起复為檢校太傅、行禮部尚書、同平章事、樞密使。

  癸未,雨土。

  乙未,筑熙州南北關及諸堡砦。

  是歲,河北大蝗。

  帝嘗言:“祖宗皆愛惜天地,不肯橫費,漢文帝云:‘朕為天下守財耳。’”王安石曰:“人主能以堯、舜之政澤其民,雖竭天下之力以奉乘輿,不為過當。守財之言,非天下正理。然安于儉節,自是盛德,足以率厲風俗。”

     ○神宗体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圣孝皇帝熙宁六年(遼咸雍九年)

  春,正月,丁未,遼主如鴛鴦濼。

  辛亥,詔奉僖祖為太廟始祖,遷順祖神主藏夾室。孟夏祀感生帝,以僖祖配。

  先是,中書奏請議僖祖神主祧遷,下兩制詳議。元絳等言:“自古受命之主,既以功德享有天下,皆推其本,統其尊,事其祖。商、周以契、稷有功于唐、虞之際,故謂之祖有功。若祖必有功,則夏后氏何以郊鯀乎?今太祖受命之初,立親廟自僖祖始,僖祖以上,世數既不可复得而知,則僖祖之為始祖無疑矣。儻謂僖祖不當比契、稷為始祖,是使天下之人不复知尊祖,而子孫得以有功加其祖考也。請以始祖為僖祖之廟,庶合先王禮意。”翰林學士韓維言:“太祖皇帝睿智神武,兵不血刃,坐靖大亂,子孫遵業,万世蒙澤,功德卓然,為宋太祖,無可議者。僖祖雖為高祖,然仰跡功業,未見所因,上尋世系,又不知其所始。若以所事稷、契奉之,竊恐于古無考,而于今有所未安也。”天章閣待制孫固請特為僖祖立室,禘祫之日,以僖祖權居東向之位,以伸其尊;由太祖而下,親近迭毀之主,皆藏諸僖祖室。禮官章衡等請以僖祖為別廟。蘇梲請以僖祖祔景靈宮。

  帝以固議問王安石,安石曰:“為祖立別廟,自古無此禮。姜嫄所以有別廟者,蓋姜嫄禖神也,以先妣故,盛其禮与歌舞,皆序于先祖之上。不然,則周不為嚳廟而立姜嫄者,何也?”帝以安石論為然,詔依絳等議。

  二月,辛卯,夏人寇秦州,都巡檢使劉維吉敗之。

  丙申,永昌陵上宮東門火。

  王韶复河州,獲瑪爾戩妻子。

  壬寅,韓絳自許州徙知大名府。

  三月,己酉,詔贈熙河死事將田瓊禮賓使,錄其子三人,孫一人。

  庚戌,置經義局,修《詩》、《書》、《周禮》三經義,命王安石提舉,呂惠卿、王雱同修撰。帝欲召程顥預其事,安石不可,乃止。

  辛亥,試明經諸科。

  丙辰,司天監言四月朔,日當食九分。詔自丁巳避殿減膳,降天下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己未,詔:“諸路學官,并委中書選京朝官、選人或舉人充。”又詔:“諸路擇舉人最多州軍,依五路法,各置教授一員。”

  壬戌,御集英殿,賜奏名進士、明經諸科余中以下及第、出身、同出身、同學究出身,總五百九十六人。賜及第進士錢三千緡,諸科七百緡,為期集費。中,常州人也。

  丁卯,宰相上表請复膳,不許。

  詔進士、諸科并試明法注官。

  戊辰,置諸路提點刑獄司檢法官各一員,從呂惠卿請也。

  庚午,封李乾德為交趾郡王。

  夏,四月,甲戌朔,日當食,云陰不見。宰臣進賀,以為圣德所感,乞御殿复膳;從之。

  乙亥,以朝集院為律學,置教授四員。公試習律令生員義三道,習斷案生員一道,刑名五事至七事;私試義二道,案一道,刑名三事至五事。命官舉人皆得入學習律令。

  戊寅,知桂州沈起乞自今本路有邊事,止申經略司專委處置及具以聞,從之。

  自王安石用事,銳意開邊,知邕州蕭注,喜言兵,羡王韶等獲高位,乃上疏言:“交趾雖奉朝貢,實包禍心久矣,今不取,必為后憂。”會交人為占城所敗,或言其餘眾不滿万,可計日以取,詔以注知桂州,經略之。注入朝,帝問攻取之策,注复以為難。時起為度支判官,言南交小丑,無不可取之理;乃以起代注。起迎合安石,遂一意事攻擊,交趾始貳。

  乙酉,熙河經略司上河州得功將卒,王安石白帝:“士气自此益振。”帝曰:“古人謂舉事則才自練,此言是也。”安石曰:“舉事則才者出,不才者困,此不才者所以不樂舉事也。”

  壬辰,遼主如旺國崖。

  甲午,定齊、徐等州保甲。

  戊戌,裁定在京吏祿。

  己亥,文彥博罷。

  市易司既立,至果實亦官監賣,彥博以為損國体,斂民怨,致華岳山崩,為帝极言之,且曰:“衣冠之家罔利于市,搢紳清議尚所不容。豈有堂堂大國,皇皇求利,而天意有不示警者乎?”王安石曰:“華山之變,殆天意為小人發。市易之起,自為細民久困,以抑兼并爾,于官何利焉!”先是韓絳与安石協力排彥博,每議事,絳多面沮之,又置審官四院以奪其權。彥博內不平,堅求補外,帝遣中使召入,押赴樞密院者數矣。至是求去益力,遂以守司徒兼侍中、河東節度使、判陽河。

  是月,始置疏浚黃河司。

  先是有選人李公義者,獻鐵龍爪揚泥車法以浚河。其法,用鐵數斤為爪形,以繩系舟尾而沉之水,篙工急棹,乘流相繼而下,一再過,水已深數尺。宦官黃怀信以為可用,而患其太輕。王安石請令怀信、公義同議增損,乃別置浚川杷。其法,以巨木長八尺,齒長二尺,列于木下如杷狀,以石壓之;兩旁系大繩,兩端碇大船,相距八十步,各用滑車絞之,去來撓蕩泥沙,已又移船而浚。或謂水深則杷不能及底,雖數往來無益,淺則齒礙泥沙,曳之不動,卒乃反齒向上而曳之。人皆知不可用,惟安石善其法,使怀信先試之以浚二股,又謀鑿直河數里以觀其效,且言于帝曰:“開直河則水勢分,其不可開者,以近河每開數尺即見水,不容施功耳。今第見水師即以杷浚之,水當隨杷改趨。直河苟置數千杷,則諸河淺淀,皆非所患,歲可省開浚之費几百千万。”帝曰:“果爾,甚善。聞河北小軍壘當起夫五千,計合境之丁,僅及此數,一夫至用八緡。故歐陽修嘗謂開河如放火,与其勞人,不如勿開。”安石曰:“勞人以除害,所謂毒天下而民從之者。”帝乃許春首興工,而償怀信以度僧牒十五道,公義与堂除。以杷法下北京,令都大提舉大名府界金堤范子淵与通判、知縣共試驗之,皆言不可用。會子淵以事至京師,安石問其故,子淵意附會,遽曰:“法誠可善,第同官議不合耳。”安石大悅。至是乃置浚河司,將自衛州浚至海口,以子淵為都大提舉,公義為之屬。

  五月,癸卯朔,湖北蠻向永晤、舒光銀以其地來降。

  戊申,詔興水利,凡創水磑碾碓有妨灌溉民田者,以違制論。

  乙丑,詔京東路察士人有行義者以聞。

  以瀘夷叛,詔遣中書檢正官熊本為梓夔察訪司,得以便宜措置諸夷事。

  六月,丁丑,提舉在京市易務奏三班借職張吉甫為上界句當公事。吉甫辭以見為李璋指使,方在降謫,一旦舍去,義所不安。帝歎曰:“吉甫雖小人,陳義甚高,賢于李清臣遠矣,可遂其志。”初,韓絳宣撫,清臣從辟,會絳被貶,清臣圖自全,多毀絳,故帝薄之。

  辛巳,提舉司天監陳繹等言《崇天厲》气后天,《明天歷》朔后天,浮漏、渾儀亦各有舛戾。詔衛朴別造歷,与舊歷比校疏密。其浮漏、渾儀,今依新樣制造,司天別測驗以聞。

  己丑,中書以勸課栽桑之法奏御,帝曰:“農桑,衣食之本,宜以勸民。然民不敢自力者,正為州縣約此以為資,升其戶等耳。舊有條禁,可申明之。”遂以其法下諸路,每歲二月終點檢,栽及十分者有賞,不及七分者有罰。

  王雱言:“今天下甲胄弓弩以千万計,而無一堅利者,莫若更制。其法,斂數州之所作而聚以為一,若今錢監之比,擇知工事之臣,使典其職,且募良工為匠師。”從之。己亥,置軍器監,以呂惠卿判監事。

  是月,知南康軍周敦頤卒。敦頤初因舅鄭向任,為分宁主簿,有獄久不決,敦頤至,一訊立辨。調南安司理,有囚,法不當死,轉運使王逵欲深治之。敦頤力与辨,逵不听,敦頤委手板,將棄官去,曰:“如此,尚可仕乎!殺人以媚人,吾不為也。”逵悟,囚得釋。調桂陽令,改知南昌,富家、大姓、黠吏、惡少,不獨以得罪為憂,而且以污穢善政為恥。累遷至廣東轉運判官,病作,遂求知南康以舊,至是卒。

  敦頤信古好義,以名節自砥礪。黃庭堅稱其胸怀洒落,如光風霽月。為南安司理時,通判程□以其學為知道,使二子顥、頤往与之游。敦頤每令尋孔、顏樂處,所樂何事。顥嘗曰:“自再見周茂叔后,吟風弄月以歸,有吾与點也之意。”學者稱為濂溪先生。

  秋,七月,甲辰,遼主獵于大熊山。

  乙巳,詔:“京西、淮南、兩浙、江西、荊湖六路各置一鑄錢監,江南、荊湖南路以十五万緡,餘以十万緡為額。”

  戊申,遼烏庫德碧趕Е峟x言部人殺其節度使以叛。己酉,遼主命分部諸軍討之。

  甲寅,以旱錄在京囚,死罪以下降一等,杖罪釋之。

  丁巳,詔:“沿邊吏殺熟戶以邀賞者,戮之。”

  乙丑,分河北為東、西路。大名、開德、河間三府,滄、冀、博、棣、莫、雄、霸、德、濱、清、恩十一州,德清、保順、永靜、信安、保定五軍為東路;真定、中山、信德、慶源四府,相、浚、怀、衛、洺、深、磁、祁、保九州,天威、北平、安肅、永宁、廣信、順安六軍為西路。

  丙寅夜,西北有聲如磑。

  遼南京奏歸義、淶水兩縣蝗飛入宋境,餘為蜂所食。

  八月,命檢正中書刑房公事沈括辟官相度兩浙水利。帝謂王安石等曰:“此事必可行否?”安石曰:“括乃士人,習知其利害,性亦謹密,宜不妄舉。”帝曰:“事當審計,無如郟亶妄作,中道而止,為害不細也。”丁丑,括奏言:“浙西諸州水患,久不疏障,堤防川瀆,多皆堙廢,今若一出民力,必難成功,乞下司農貸官錢,募民興利。”從之。

  甲申,罷簡州歲貢綿~。

  甲午,賜熙河、涇原軍士特支錢。

  丙申,遼以樞密副使耶律仲禧為南院樞密使。

  戊戌,复比閭族党之法。

  九月,壬寅,置兩浙和糴倉,立斂散法。

  癸卯,遼主駐獨盧金。

  戊申,詔興水利。

  辛亥,御崇政殿,策武舉。初,樞密院修武舉法,不能答策者,答兵書墨義。王安石曰:“武舉而試墨義,何异學究!誦書不曉理者,無補于事。先王收勇力之士皆屬于軍右者,欲以備御侮之用,則記誦何所施!”帝從之。至是始策試焉。

  戊午,岷州首領摩琳沁以其城降。

  初,王韶既复河州,會降羌叛,韶回軍擊之。吐蕃瑪爾戩以其間据河州,韶進破訶諾木藏城,穿露骨山,南入洮州境,道狹隘,釋馬徒行,或日至六七。瑪爾戩留其党守河州,自將尾官軍。韶力戰,破走之,河州复平。進攻宕州,拔之,通洮州路。摩琳沁聞先聲,遂以城降。韶入岷州,于是疊、洮二州羌酋,皆相繼詣軍中,以城听命。軍行凡五十四日,涉千八百里,得州五,斬首數千級,獲牛羊馬以万計。是役也,人皆傳韶已全師覆沒,及奏捷,帝大喜,進韶左諫議大夫、端明殿學士。

  戊辰,收免行錢。

  先是京師万物有行,官司所須,俱以責辦,下逮貧民負販,數有賠折。呂嘉問請約諸行利入厚薄,令納錢以賦吏祿,与免行戶祗應。而禁中賣買百貨,并下雜買場務,仍置市司估物低昂,凡內外官司欲占物价,則取辦焉。至是遂行之。

  冬,十月,遼主如陰山,遂如西京,旋命行幸之地免其租稅。

  辛未,章惇擊南江蠻,平之。初,湖北蠻向永晤、舒光銀等各以其地歸順,獨田氏有元猛者,頗桀驁難制。惇遣左侍禁李資招諭之。資褊宕無謀,褻慢夷僚,為懿州蠻所殺。惇遂進兵破懿州,南江州峒遂平。

  駙馬都尉張敦禮乞立《春秋》學官,不許。帝謂王安石曰:“卿嘗以《春秋》自魯史亡,其義不可考,故未置學官。敦禮好學不倦,第未知此意耳。彼但讀《春秋》而不讀《傳》,《春秋》未易通也。”

  辛巳,以复熙、河、洮、岷、疊、宕等州,御紫宸殿受群臣賀,解所服玉帶賜王安石。安石固辭,曰:“陛下拔王韶于疏遠之中,恢复一方,臣与二三執政奉承旨而已,不敢獨當此賜。”帝又諭曰:“群疑方作,朕亦欲中止,非卿助朕,此功不成。”安石乃受賜。

  甲申,朝獻景靈宮。

  丙戌,賑兩浙、江、淮饑。

  壬辰,行折二錢。

  丁酉,遣使瘞熙、河戰骨。

  是月,開直河。時北流閉已數年,水或橫決散漫,常虞壅遏。外都水監丞王令圖獻議,于大名第四、第五埽等處開修直河,使大河還二股故道,乃命范子淵及硃仲立領其事。開直河,深八尺,又用杷疏浚二股及清水鎮河,凡退背、魚肋河則塞之。王安石乃盛言用杷之功,若不輟工,雖二股河上流,可使行地中也。

  知定州滕甫入覲,言新法之害曰:“臣始以意度其不可耳。今為郡守,親見其害于民者。”具道所以之狀。甫在定州,以上巳宴郊外,有報遼師入寇、邊民有逃者,將吏大駭,請即治兵。甫笑曰:“非爾所知也。”益置酒作樂,遣人喻逃者曰:“吾在此,彼不敢動。”使各歸業。明日,問之,果妄,諸將以是愧服。

  韓忠彥使于遼,楊興公勞迎,問甫所在,且曰:“滕公可謂開口見心矣!”忠彥歸奏,帝喜,進甫禮部侍郎,使再任。甫著書五篇:一曰《尊主勢》,二曰《本圣心》,三曰《校人品》,四曰《破朋党》,五曰《贊治道》,上之。其略曰:“陛下神圣文武,自足斡運六合。譬之青天白日,不必點綴,自然清明。”識者韙其言。

  十一月,癸丑,中太一宮成。乙卯,親祀中太一宮。

  甲子,遼南院大王耶律哈哩濟致仕。哈哩濟嘗為遼興軍節度使、東北路詳袞、明達勤恪,怀柔有道。置諸賓館及西邊營田,皆自哈哩濟發之。未几卒。

  丙寅,詔京畿收養老弱凍餒者。

  十二月,辛未,遼以知北院樞密使事耶律宜新為中京留守,以南院宣徽使耶律薩喇為南院大王。

  壬辰,高麗、夏并遣使貢于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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