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
張恂 鹿生 張應 宋世景 路邕 閻慶胤 明亮 杜纂 裴佗 竇瑗羊敦 蘇淑 罷侯置守,歷年永久,統以方牧,仍世相循,所以寬猛為用,庇民調俗。但廉平常跡,聲問難高;适時應務,招響必速。是故搏擊為侯,起不旋踵;儒弱貽咎,錄用無時。此則已然于前世矣。后之為吏,与世沉浮。季叔澆漓,奸巧多緒,所以蒲、密無為之化,難見其人。有魏初拓中州,兼并疆域,河南、關右,遺黎未純,擁節分符,多出丰水市。政術治風,未能咸允,雖動貽大戮,而貪虐未悛,亦由网漏吞舟,時挂一目。高祖肅明网紀,賞罰必行,肇革舊軌,時多奉法。世宗优游而治,寬政遂往,太和之風,頗以陵替。肅宗馭運,天下淆然,其于移風革俗之美,浮虎還珠之政,九州百郡,無所聞焉。且書其為時所稱者,以著良吏云爾。 張恂,字洪讓,上谷沮陽人也。隨兄兗歸國,參代王軍事。恂言于太祖曰:“金運失御,劉石紛紜,暮容竊號山東,苻姚盜器秦隴,遂使三靈乏響,九域曠君。大王樹基玄朔,重明積圣,自北而南,化被燕趙。今中土遺民,望云冀潤。宜因斯會,以建大業。”太祖深器异,厚加禮焉。皇始初,拜中書侍郎,幃幄密謀,頗預參議。從將軍奚牧略地晉川,拜鎮遠將軍,賜爵平皋子。出為廣平太守。恂招集离散,勸課農桑,民歸之者千戶。遷常山太守。恂開建學校,优顯儒士。吏民歌詠之。于時喪亂之后,罕能克厲,惟恂當官清白,仁恕臨下,百姓親愛之,其治為當時第一。太祖聞而嘉歎。太宗即位,賜帛三百匹,征拜太中大夫。神瑞三年卒,年六十九。恂性清儉,不營產業,身死之日,家無余財。太宗悼惜之,贈征虜將軍、并州刺史、平皋侯,謚曰宣。 子純,字道尚,襲爵。鎮遠將軍、平皋子。坐事爵除。 純弟代,字定燕。陳留、北平二郡太守。卒,贈冠軍將軍、營州刺史,謚曰惠侯。代所歷著清稱,有父之遺風。代子長年,中書博士。出為宁遠將軍、汝南太守。有郡民劉崇之兄弟分析,家貧惟有一牛,爭之不決,訟于郡庭。長年見之,凄然曰:“汝曹當以一牛,故致此競,脫有二牛,各應得一,豈有訟理。”即以家牛一頭賜之。于是郡境之中各相誡約,咸敦敬讓。太和初,卒于家。 子琛,字寶貴,少有孝行。歷武騎常侍、羽林監、太子翊軍校尉。卒。 子略,武定中,左光祿大夫。 鹿生,濟陰乘氏人。父壽興,沮渠牧犍庫部郎。生再為濟南太守,有治稱。顯祖嘉其能,特征赴季秋馬射,賜以聰馬,加以青服,彰其廉洁。前后在任十年。時三齊始附,人怀苟且,,蒲博終朝,頗廢農業。生立制斷之,聞者嗟善。后歷徐州任城王澄、廣陵侯元衍征東、安南二府長史,帶淮陽太守、郯城鎮將。年七十四,正始中卒。追贈龍驤將軍、兗州刺史。 張應,不知何許人。延興中,為魯郡太守。應履行貞素,聲績著聞。妻子樵采以自供。高祖深嘉其能,遷京兆太守。所在清白,得吏民之忻心焉。 宋世景,廣平人,河南尹翻之第三弟也。少自修立,事親以孝聞。与弟道璵下帷誦讀,博覽群言,尤精經義。族兄弁甚重之。舉秀才,對策上第,拜國子助教,遷彭城王勰開府法曹行參軍。勰愛其才學,雅相器敬。高祖亦嘉之。遷司徒法曹行參軍。 世景明刑理,著律令,裁決疑獄,剖判如流。轉尚書祠部郎。彭城王勰每稱之曰:“宋世景精識,尚書仆射才也。”台中疑事,右仆射高肇常以委之。世景既才長從政,加之夙勤不怠,兼領數曹,深著稱績。頻為左仆射源怀引為行台郎。巡察州鎮十有余所,黜陟賞罰莫不咸允。遷徒七鎮,別置諸戍,明設亭候,以備北虜。怀大相委重。還而荐之于世宗曰:’宋世景文武才略,當今寡儔,清平忠直,亦少其比。陛下若任之以机要,終不減李沖也。”世宗曰:“朕亦聞之。”尚書令、廣陽王嘉,右仆射高肇,吏部尚書、中山王英共荐世景為國子博士,尋荐為尚書右丞。王顯与宋弁有隙,毀之于世宗,故事寢不報。 尋加伏波將軍。行滎陽太守。鄭氏豪橫,號為難治。濟州刺史鄭尚弟遠慶先為苑陵令,多所受納,百姓患之。世景下車,召而謂之曰:“与卿親,宜假借。吾未至之前,一不相問,今日之后,終不相舍。”而遠慶行意自若。世景繩之以法,遠慶懼,棄官亡走。于是僚屬畏威,莫不改肅。終日坐于膍ヾA未嘗寢息。縣史、三正及諸細民,至即見之,無早晚之節。來者無不盡其情抱,皆假之恩顏,屏人密語。民間之事,巨細必知,發奸摘伏,有若神明。嘗有一吏,休滿還郡,食人雞豚;又有一干,受人一帽,又食二雞。世景叱之曰:汝何敢食甲乙雞豚,取丙丁之帽!吏干叩頭伏罪。于是上下震悚,莫敢犯禁。坐弟道璵事除名。 世景友于之性,過絕于人,及道璵死。哭之哀切,酸感行路,形容毀悴,見者莫不歎愍。歲余,母喪,遂不胜哀而卒。世景嘗撰《晉書》,竟未得就。 子季儒,遺腹生。弱冠,太守崔楷辟為功曹,起家太學博士、明威將軍。曾至譙宋之間,為文吊嵇康,甚有理致。后夜寢,室坏壓殞,年二十五,時人咸傷惜之。 路邕,陽平清淵人。世宗時,積功勞,除齊州東魏郡太守,有惠政。靈太后詔曰:“邕蒞政清勤,善綏民俗。比經年儉,郡內饑饉,群庶嗷嗷,將就溝壑,而邕自出家粟,賑賜貧窘,民以獲濟。雖古之良守,何以尚茲。宜見沾錫,以垂獎勸。可賜龍廄馬一匹、衣一襲、被褥一具。班宣州鎮,咸使聞知。”邕以善治民,稍遷至南青州刺史而卒。 閻慶胤,不知何許人。為東秦州數城太守。在政五年,清勤厲俗。頻年饑饉,慶胤歲常以家粟千石賑恤貧窮,民賴以濟。其部民楊寶龍等一千余人,申訟美政。有司奏曰:“案慶胤自蒞此郡,惠政有聞,又能自以己粟贍恤饑饉,乃有子愛百姓之義。如不少加优賚,無以厲彼貪殘。又案齊州東魏郡太守路邕,在郡治能与之相埒,語其分贍又亦不殊,而圣旨优隆賜以衣馬,求情即理,謂合同賞。”靈太后卒無褒賞焉。 明亮,字文德,平原人。性方厚,有識干,自給事中歷員外常侍,延昌中,世宗臨朝堂,親自黜陟,授亮勇武將軍。亮進曰:“臣本官常侍,是第三清。今授臣勇武,其號至濁。且文武又殊,請更改授。”世宗曰:“今依勞行賞,不論清濁,卿何得乃复以清濁為辭!”亮曰:“圣明在上,清濁故分。臣既屬圣明,是以敢啟。”世宗曰:“九流之內,人咸君子,雖文武號殊,佐治一也。卿何得獨欲乖眾,妄相清濁。所請未可,但依前授。”亮曰:“今江左未賓,書軌宜一。方為陛下授命前驅,拓定吳會。官爵陛下之所輕,賤命微臣之所重,陛下方收所重,何惜所輕。”世宗笑曰:“卿欲為朕拓定江表,揃平蕭衍,揃平拓定,非勇武莫可。今之所授,是副卿言。辭勇及武,自相矛盾。”亮曰:“臣欲仰稟圣規,運籌而定,何假勇武,方乃成功。”世宗曰:“謀勇二事,体本相須。若勇而無謀,則勇不獨舉;若謀而無勇,則謀不孤行。必須兼兩,乃能制胜,何得云偏須運籌而不复假勇乎?”亮曰:“請改授平遠將軍。”世宗曰:“運籌用武,然后遠人始平,卿但用武平之,何患不行平遠也。”亮乃陳謝而退。 后除陽平太守,清白愛民,甚有惠政,聲績之美,顯著當時。朝廷嘉其風化。轉汲郡太守,為治如前,譽宣遠近。二郡民吏,迄今追思之。卒孝昌初,贈左將軍、南青州刺史。 初,亮之在陽平,屬相州刺史、中山王熙起兵討元叉。時并州刺史城陽王徽亦遣使詣亮,密同熙謀。熙敗,亮詭其使辭,由是徽音獲免。二年,詔追前效,重贈平東將軍、濟州刺史,拜其子希遠奉朝請。 亮從弟遠,儀同開府從事中郎。 杜纂,字榮孫,常山九門人也。少以清苦自立。時縣令齊羅喪亡,無親屬收痤,纂以私財殯葬。由是郡縣標其門閭,后居父喪盡禮。郡舉孝廉,補豫州司士。 稍除積弩將軍。領眾詣淮,迎降民楊箱等。修立楚鎮,招納山巒李天保等五百戶。從征新野,除騎都尉。又從駕壽春,敕纂緣淮慰勞。豫州刺史田益宗率戶歸國,使纂詣廣陵安尉初附,賑給田廩。從征新野,及南陽平,以功賜爵井陘男,賞帛五百匹。數日之中,散之知友。時人稱之。又詣赭陽、武陰二郡,課种公田,隨供軍費。除南秦州武都太守。正始中,遷漢陽太守,并以清白為名。又隨都督楊椿等詣南秦軍前,招慰逆氏。還,除虎賁中郎將,領太倉令。遭母憂去職。久之,除伏波將軍,复為太倉令。尋除宁遠將軍、陰陵戍主。延昌中,京師儉,敕纂監京倉賑給民廩。肅宗初,拜征虜將軍、清河內史。性儉約,尤愛貧老,至能問民疾苦,對之泣涕。勸督農桑,親自檢視,勤者賞以物帛,惰者加以罪譴。吊死問生,甚有恩紀。還,以本將軍除東益州刺史。無御邊威略,群氏反叛。以失民和征還。遷太府少卿,除平陽太守、后將軍、太中大夫。 正光末,清河入房通等三百人頌纂德政,乞重臨郡。詔許之。孝昌中,為葛榮圍逼,纂以郡降榮。榮令纂入信都慰喻,都督李瑾欲斬,刺史元孚德纂,還。出,又勸榮以水灌城,榮遂以纂為常山太守。至郡未几,榮滅。定州刺史薛曇尚以纂老舊,令護博陵、鉅鹿二郡,纂以疾辭。少時卒于家。 纂所歷任,好行小惠,蔬食弊衣,多涉誣矯,而輕財洁己,終無受納,為百姓所思,號為良守。永熙中,贈平北將軍、殷州刺史。天平四年,重贈本將軍、定州刺史。 裴佗,字元化,河東聞喜人。其先因晉亂避地涼州。苻堅平河西,東歸桑梓,因居解縣焉。父景,惠州別駕。 佗容貌魁偉,隤然有器望。少治《春秋杜氏》、《毛詩》、《周易》,并舉其宗致。舉秀才,以高第除中書博士,轉司徒參軍、司空記室、揚州任城王澄開府倉曹參軍。入為尚書倉部郎中,行河東郡事。所在有稱績。還,拜尚書考功郎中、河東邑中正。世宗親臨朝堂,拜員外散騎常侍,中正如故。轉司州治中,以風聞為御史所彈,尋會赦免。轉征虜將軍、中散大夫。為趙郡太守,為治有方,威惠甚著,猾吏奸民莫不改肅。所得俸祿,分恤貧窮。轉前將軍、東荊州刺史,郡民戀仰,傾境餞送,至今追思之。尋加平南將軍。蠻酋田盤石、田敬宗等部落万余家,恃眾阻險,不賓王命,前后牧守雖屢征討,未能降款。佗至州,單使宣慰,示以禍福。敬宗等聞佗宿德,相率歸附。于是闔境清晏,寇盜寢息,邊民怀之,襁負而至者千余家。尋加撫軍將軍,又遷中軍將軍。在州數載,以疾乞還。永安二年卒。遺令不听請贈,不受賻襚。諸子皆遵行之。 佗性剛直,不好俗人交游,其投分者必當時名胜。清白任真,不事家產,宅不過三十步,又無田園。暑不張蓋,寒不衣裘,其貞儉若此。六子。 讓之,字士禮。武定末,中書侍郎。讓之弟諏之,字士正,早有才學。司徒記室參軍。天平末,入于關西。 竇瑗,字世珍,遼西遼陽人。自言本扶風平陵人,漢大將軍竇武之曾孫崇為遼西太守,子孫遂家焉。曾祖堪,暮容氏漁陽太守。祖表,馮文通成周太守,入國。父冏,舉秀才,早卒。普泰初,瑗啟以身階級為父請贈,詔贈征虜將軍、平州刺史。 瑗年十七,便荷帙從師。游學十載,始為御史。轉奉朝請、兼太常博士,拜大將軍、太原王爾朱榮官,因是為榮所知,遂表留瑗為北道大行台左丞。以軍功賜爵陽洛男,除員外散騎常侍。瑗以拜榮官,賞新昌男。因從榮東討葛榮,事平,封容城縣開國伯,食邑五百戶。后除征虜將軍、通直散騎常侍,仍左丞。瑗乞以容城伯讓兄叔珍,詔听以新昌男轉授之,叔珍由是位至太山太守。 爾朱世隆等立長廣王曄為主,南赴洛陽。至東郭外,世隆等遣瑗奏廢之。璦執鞭獨人禁內,奏曰:“天人之望,皆在廣陵,愿行堯舜之事。”曄遂禪焉。由是除征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敷奏侃然,前廢帝甚重之。出帝時,為廷尉卿。及釋奠開講,瑗与散騎常侍溫子升、給事黃門侍郎魏季景、通直散騎常侍李業興,并為摘句。天平中,除鎮東將軍、金紫光祿大夫。尋除廣宗太守,治有清白之稱。廣宗民情凶戾,前后累政咸見告訟。惟瑗一人,終始全洁。轉中山太守,加征東將軍。聲譽甚美,為吏民所怀。及齊獻武王班書州郡,誡約牧守令長,稱瑗政績,以為勸厲焉。后授使持節、本將軍、平州刺史。在州政如治郡。又為齊獻武王丞相府右長史。瑗無軍府斷割之才,不甚稱職。又行晉州事。 既還京師,上表曰: 臣在平州之日,蒙班《麟趾新制》,即依朝命宣示,所部士庶忻仰有若三章。臣聞法象巍巍,乃大舜之事;政道郁郁,亦隆周之軌。故元道股肱,可否相濟。聲教之聞,于此為證。伏惟陛下應圖臨宇,握紀承天,克构洪基,會昌寶歷,式張琴瑟,且調宮羽,去甚刪泰,革弊遷澆,俾高祖之德不墜于地。畫一既歌,万國歡躍。 臣伏讀至三公曹第六十六條,母殺其父,子不得告,告者死。再三返覆之,未得其門。何者?案律,子孫告父母、祖父母者死。又漢宣云“子匿父母,孫匿大父母,皆勿論。蓋謂父母、祖父母,小者攘羊,甚者殺害之類,恩須相隱,律抑不言。法理如是,足見其直。未必指母殺父止子不言也。若父殺母,乃是夫殺妻,母卑于父,此子不告是也。而母殺父,不听子告,臣誠下愚,輒以為惑。昔楚康王欲殺令尹子南,其子棄疾為王御士而上告焉。對曰:“泄命重刑,臣不為也。”王遂殺子南,其徒曰:“行乎?”“吾与殺吾父,行將焉入!”曰:“臣乎?”曰:“殺父事仇,吾不忍。”乃縊而死。注云:“棄疾自謂不告父為与殺,謂王為仇,皆非禮,《春秋》譏焉。斯蓋門外之治,以義斷恩,知君殺父而子不告,是也。母之于父,同在門內,恩無可掩,義無斷割。知母將殺理應告父;如其已殺,宜听告官。今母殺父而子不告,便是知母而不知父。識比野人,義近禽獸。且母之于父,作合移天,既殺己之天,复殺子之天,二天頓毀,豈容頓默!此母之罪,義在不赦,下手之日,母恩即离,仍以母道不告,鄙臣所以致惑。 今圣化淳洽,穆如韶夏,食椹怀音,梟鏡猶變,況承風稟教,識善知惡之民哉。脫下愚不移,事在言外,如或有之,可臨時議罪,何用豫制斯條,用為訓誡。誠恐千載之下,談者喧嘩,以明明大朝,有尊母卑父之論。以臣管見,實所不取。如在淳風厚俗必欲行之。且君、父一也。父者子之天,被殺事重,宜附“父謀反大逆子得告”之條。父一而已,至情可見。竊惟圣主有作,明賢贊成,光國宁民,厥用為大,非下走頑蔽所能上測。但受恩深重,輒獻瞽言,儻蒙收察,乞付評議。 詔付尚書,三公郎封君義立判云:“身体發膚,受之父母,生我勞悴,續莫大焉。子于父母,同气异息,終天靡報,在情一也。今忽欲論其尊卑,辨其优劣,推心未忍,訪古無据。母殺其父,子复告母,母由告死,便是子殺。天下未有無母之國,不知此子將欲何之!案《春秋》,庄公元年,不稱即位,文姜出故。服虔注云:‘文姜通兄齊襄,与殺公而不反。父殺母出,隱痛深諱。期而中練,思慕少殺,念至于母。故《經》書:三月夫人遜于齊。’既有念母深諱之文,明無仇疾告列之理。且圣人設法,所以防淫禁暴,极言善惡,使知而避之。若臨事議刑,則陷罪多矣。惡之甚者,殺父害君,著之律令,百王罔革。此制何嫌,獨求削去。既于法無違,于事非害,宣布有年,謂不宜改。”瑗复難云: 尋局判云:“子于父母,同气异息,終天靡報,在情一也。今欲論其尊卑,辨其优劣,推心未忍,訪古無据。”瑗以為《易》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又曰:“乾天也,故稱父;坤地也,故稱母。”又曰:乾為天,為父;坤為地,為母。《禮喪服經》曰“為父斬衰三年,為母齊衰期。尊卑优劣,顯在典章,何言訪古無据? 局判云:“母殺其父,子复告母,母由告死,便是子殺。天下未有無母之國,不知此子將欲何之!”瑗案典律,未聞母殺其父而子有隱母之義。既不告母,便是与殺父,天下豈有無父之國,此子獨得有所之乎! 局判又云:“案《春秋》,庄公元年,不稱即位,文姜出故。服虔注云:‘文姜通于兄齊襄,与殺公而不反。父殺母出,隱痛深諱,期而中練,思慕少殺,念至于母。故《經》書:三月夫人遜乎齊。’既有念母深諱之文,明無仇疾告列之理。”瑗尋注義。隱痛深諱者,以父為齊所殺,而母与之。隱痛父死,深諱母出,故不稱即位,非為諱母与殺也。是以下文以義絕,其罪不為与殺明矣。《公羊傳》曰:“君殺,子不言即位,隱之也。”期而中練,父憂少衰,始念于母,略書“夫人遜乎齊”。是內諱出奔,猶為罪文。傳曰:“不稱姜氏,絕不為親,禮也。”注云:“夫人有与殺桓之罪,絕不為親,得尊父子義。善庄公思大義,絕有罪,故曰禮也。”以大義絕有罪,得禮之衷,明有仇疾告列之理。但《春秋桓》、庄之際,齊為大國,通于文姜,魯公謫之。文姜以告齊襄,使公子彭生殺之。魯既弱小而懼于齊。是時天子衰微,又無賢霸,故不敢仇之,又不敢告列,惟得告于齊曰:“無所歸咎,惡于諸侯,講以公子彭生除之。”齊人殺公子彭生。案郎此斷,雖有援引,即以情推理,尚未遣惑。 事遂停寢。 除大宗正卿,尋加衛將軍。宗室以其寒士,相与輕之。瑗案法推治,無所顧避,甚見仇疾。官雖通顯,貧窘如初,清尚之操,為時所重。領本州大中正,以本官兼廷尉卿,卒官。贈本將軍、太仆卿、濟州刺史,謚曰明。 羊敦,字元禮,太山鉅平人,梁州刺史祉弟子也。性尚閒素,學涉書史,以父靈引死王事,除給事中。出為本州別駕。公平正直,見有非法,敦終不判署。后為尚書左侍郎、徐州扶軍長史。永安中,轉廷尉司直,不拜。拜洛陽令。后為鎮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遷太府少卿,轉衛將軍、廣平太守。治有能名,奸吏跼蹐,秋毫無犯。雅性清儉,屬歲饑饉,家饋未至,使人外尋陂澤,采藕根而食之。遇有疾苦,家人解衣質米以供之。然其為治,亦尚威嚴。朝廷以其清白,賜谷一千斛、絹一百匹。興和初卒,年五十二。吏民奔哭,莫不悲慟。贈都督徐兗二州諸軍事、衛大將軍、吏部尚書、兗州刺史,謚曰貞。 武定初,齊獻武王以敦及中山太守蘇淑在官奉法,清約自居,宜見追褒,以厲天下,乃上言請加旌錄。詔曰:“昔五褲興謠,兩歧致詠,皆由仁覃千里,化洽一邦。故廣平太守羊敦、故中山太守蘇淑,并器業和隱,干用貞濟,善政聞國,清譽在民。方藉良才,遂登高秩,先后凋亡,朝野傷悼。追旌清德,蓋惟舊章,可各賞帛一百匹、谷五百斛,班下郡國,咸使聞知。” 子隱,武定末,開府行參軍。 蘇淑,字仲和,武邑人也。立性敦謹,頗涉經傳。兄壽興,坐事為閹官。壽興后為河間太守。賜爵晉陽男。及壽興將卒,遂冒養淑為子。淑,熙平中襲其爵,除司空士曹參軍。尋轉太學博士、厲威將軍、員外散騎侍郎。轉奉車都尉,領殿中侍御史。因使于冀州,會高干邕執刺史元嶷据城起義,淑贊成其事。干邕以淑行武邑郡。未几,爾朱汝歸疑率兵將至,淑于郡逃還京師。后除左將軍、太中大夫、行河陰令。出除樂陵內史。淑在郡綏撫,其有民譽。始逕二周,謝病乞解,有詔听之,民吏老幼訴乞淑者甚眾。后歷滎陽太守,亦有能名。加中軍將軍、司徒從事中郎。興和二年,拜中山太守。三年,卒于郡。淑清心愛下,所歷三郡,皆為吏民所思,當時稱為良二千石。武定初,贈衛大將軍、都官尚書、瀛州刺史,謚曰懿。齊獻武王追美清操,与羊敦同見优賞。 子子且,襲。武定中,齊獻武王廟丞。 史臣曰闕 。 ------------------ 國學网站推出 |
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