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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胡公滿者,虞帝舜之后也。昔舜為庶人時,堯妻之二女,居于媯汭,其后因為氏姓,姓媯氏。舜已崩,傳禹天下,而舜子商均為封國。1夏后之時,或失或續。2至于周武王克殷紂,乃复求舜后,3得媯滿,封之于陳,4以奉帝舜祀,是為胡公。 注1索隱按:商均所封虞,即今之梁國虞城是也。 注2索隱按:夏代猶封虞思、虞遂是也。 注3索隱遏父為周陶正。遏父,遂之后。陶正,官名。生滿。 注4索隱左傳曰:“武王以元女太姬配虞胡公而封之陳,以備三恪。” 胡公卒,子申公犀侯立。申公卒,弟相公皋羊立。相公卒,立申公子突,是為孝公。孝公卒,子慎公圉戎立。慎公當周厲王時。慎公卒,子幽公宁立。 幽公十二年,周厲王奔于彘。 二十三年,幽公卒,子厘公孝立。厘公六年,周宣王即位。三十六年,厘公卒,子武公靈立。武公十五年卒,子夷公說立。是歲,周幽王即位。夷公三年卒,弟平公燮立。1平公七年,周幽王為犬戎所殺,周東徙。秦始列為諸侯。 注1正義燮,先牒反。 二十三年,平公卒,子文公圉立。 文公元年,取蔡女,生子佗。1十年,文公卒,長子桓公鮑立。 注1正義徒何反。 桓公二十三年,魯隱公初立。二十六年,□殺其君州吁。三十三年,魯弒其君隱公。 三十八年正月甲戌己丑,桓公鮑卒。1桓公弟佗,其母蔡女,故蔡人為佗殺五父及桓公太子免而立佗,2是為厲公。桓公病而亂作,國人分散,故再赴。 3 注1索隱陳亂,故再赴其日。正義甲戌、己丑凡十六日。 注2集解譙周曰:“春秋傳謂佗即五父,世家与傳違。”索隱譙周曰“春秋傳謂他即五父,与此違”者,此以他為厲公,太子免弟躍為利公,而左傳以厲公名躍。他立未踰年,無謚,故“蔡人殺陳他”。又庄二十二年傳云“陳厲公,蔡出也,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則他与五父俱為蔡人所殺,其事不异,是一人明矣。史記既以他為厲公,遂以躍為利公。尋厲利聲相近,遂誤以他為厲公,五父為別人,是太史公錯耳。班固又以厲公躍為桓公弟,又誤。 注3集解徐廣曰:“班氏云厲公躍者,桓公之弟也。” 厲公二年,生子敬仲完。周太史過陳,陳厲公使以周易筮之,卦得觀之否:1“是為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2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异國?3非此其身,在其子孫。4若在异國,必姜姓。5姜姓,太岳之后。6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7 注1集解賈逵曰:“坤下巽上觀,坤下干上否,觀爻在六四,變而之否。” 注2集解杜預曰:“此周易觀卦六四爻辭也。易之為書,六爻皆有變象,又有互体,圣人隨其義而論之。” 注3正義六四變,內卦為中國,外卦為异國。 注4正義內卦為身,外卦為子孫。變在外,故知在子孫也。 注5正義六四變,此爻是辛未,觀上体巽,未為羊,巽為女,女乘羊,故為姜。姜,齊姓,故知在齊。 注6集解杜預曰:“姜姓之先為堯四岳。” 注7正義周敬王四十一年,楚惠王殺陳愍公。齊簡公,周敬王三十九年被田常殺之。 厲公取蔡女,蔡女与蔡人亂,厲公數如蔡淫。七年,厲公所殺桓公太子免之三弟,長曰躍,中曰林,少曰杵臼,共令蔡人誘厲公以好女,与蔡人共殺厲公1而立躍,是為利公。利公者,桓公子也。利公立五月卒,立中弟林,是為庄公。 庄公七年卒,少弟杵臼立,是為宣公。 注1集解公羊傳曰:“淫于蔡,蔡人殺之。” 宣公三年,楚武王卒,楚始強。十七年,周惠王娶陳女為后。 二十一年,宣公后有嬖姬生子款,欲立之,乃殺其太子御寇。御寇素愛厲公子完,完懼禍及己,乃奔齊。齊桓公欲使陳完為卿,完曰:“羈旅之臣,1幸得免負檐,君之惠也,不敢當高位。”桓公使為工正。2齊懿仲欲妻陳敬仲,卜之,占曰:“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3有媯之后,將育于姜。4五世其昌,并于正卿。5八世之后,莫之与京。”6 注1集解賈逵曰:“羈,寄;旅,客也。” 注2正義周禮云冬官為考工,主作器械。 注3集解杜預曰:“雄曰鳳,雌曰皇。雄雌俱飛,相和而鳴,鏘鏘然也。猶敬仲夫妻有聲譽。” 注4集解杜預曰:“媯,陳姓。姜,齊姓。” 注5集解服虔曰:“言完后五世与卿并列。” 注6集解賈逵曰:“京,大也。”正義按:陳敬仲八代孫,田常之子襄子盤也。 而杜以常為八代者,以桓子無宇生武子開,与厘子乞皆相繼事齊,故以常為八代。 三十七年,齊桓公伐蔡,蔡敗;南侵楚,至召陵,還過陳。陳大夫轅濤涂惡其過陳,詐齊令出東道。東道惡,桓公怒,執陳轅濤涂。是歲,晉獻公殺其太子申生。 四十五年,宣公卒,子款立,是為穆公。穆公五年,齊桓公卒。十六年,晉文公敗楚師于城濮。是歲,穆公卒,子共公朔立。共公六年,楚太子商臣弒其父成王代立,是為穆王。十一年,秦穆公卒。十八年,共公卒,子靈公平國立。 靈公元年,1楚庄王即位。六年,楚伐陳。十年,陳及楚平。 注1正義謚法云“亂而不損曰靈”。 十四年,靈公与其大夫孔宁、儀行父皆通于夏姬,1衷其衣以戲于朝。2泄冶諫曰:“君臣淫亂,民何效焉?”靈公以告二子,二子請殺泄冶,公弗禁,遂殺泄冶。3十五年,靈公与二子飲于夏氏。公戲二子曰:“征舒似汝。”二子曰:“亦似公。”4征舒怒。靈公罷酒出,征舒伏弩□門射殺靈公。5孔宁、儀行父皆奔楚,靈公太子午奔晉。征舒自立為陳侯。征舒,故陳大夫也。 夏姬,御叔之妻,舒之母也。 注1正義列女傳云:“陳女夏姬者,陳大夫夏征舒之母,御叔之妻也,三為王后,七為夫人,公侯爭之,莫不迷惑失意。”杜預云:“夏姬,鄭穆公女,陳大夫御叔之妻。”左傳云:“殺御叔,弒靈侯,戮夏南,出孔、儀,喪陳國。” 注2集解左傳曰:“衷其衵服。”谷梁傳曰:“或衣其衣,或中其襦。” 注3集解春秋曰:“陳殺其大夫泄冶。” 注4集解杜預曰:“靈公即位十五年,征舒已為卿,年大,無嫌是公子也。蓋以夏姬淫放,故謂其子多似以為戲也。” 注5集解左傳曰:“公出自其□。” 成公元年冬,楚庄王為夏征舒殺靈公,率諸侯伐陳。謂陳曰:“無惊,吾誅征舒而已。”已誅征舒,因縣陳而有之,腢臣畢賀。申叔時使于齊來還,獨不賀。1庄王問其故,對曰:“鄙語有之,牽牛徑人田,田主奪之牛。徑則有罪矣,奪之牛,不亦甚乎?今王以征舒為賊弒君,故征兵諸侯,以義伐之,已而取之,以利其地,則后何以令于天下!是以不賀。”庄王曰:“善。”乃迎陳靈公太子午于晉而立之,复君陳如故,是為成公。孔子讀史記至楚复陳,曰:“賢哉楚庄王! 輕千乘之國而重一言。”2 注1集解賈逵曰:“叔時,楚大夫。” 注2索隱謂申叔時之語。正義家語云:“孔子讀史記至楚复陳,喟然曰:‘賢哉楚庄王!輕千乘之國而重一言之信。非申叔時之忠,弗能建其義;非楚庄王之賢,不能受其訓也。’”*(二十)*八年,楚庄王卒。二十九年,陳倍楚盟。三十年,楚共王伐陳。是歲,成公卒,子哀公弱立。楚以陳喪,罷兵去。 哀公三年,楚圍陳,复釋之。二十八年,楚公子圍弒其君郟敖自立,為靈王。 三十四年,初,哀公娶鄭,長姬生悼太子師,少姬生偃。1二嬖妾,長妾生留,少妾生胜。留有寵哀公,哀公屬之其弟司徒招。哀公病,三月,招殺悼太子,立留為太子。哀公怒,欲誅招,招發兵圍守哀公,哀公自經殺。2招卒立留為陳君。四月,陳使使赴楚。楚靈王聞陳亂,乃殺陳使者,3使公子□疾發兵伐陳,陳君留奔鄭。 九月,楚圍陳。十一月,滅陳。使□疾為陳公。 注1索隱按:昭八年經云“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左傳“陳哀公元妃鄭姬生悼太子偃師”。今此云兩姬,又分偃師為二人,亦恐此非。 注2集解徐廣曰:“三十五年時。” 注3索隱即司徒招也。一作“苕”也。 招之殺悼太子也,太子之子名吳,出奔晉。晉平公問太史趙曰:“陳遂亡乎?” 對曰:“陳,顓頊之族。1陳氏得政于齊,乃卒亡。2自幕至于瞽瞍,無違命。3舜重之以明德。至于遂,4世世守之。及胡公,周賜之姓,5使祀虞帝。且盛德之后,必百世祀。虞之世未也,其在齊乎?” 注1集解服虔曰:“陳祖虞舜,舜出顓頊,故為顓頊之族。” 注2集解賈逵曰:“物莫能兩盛。” 注3集解賈逵曰:“幕,舜后虞思也。至于瞽瞍,無聞違天命以廢絕者。”鄭觿曰:“幕,舜之先也。”駰案國語,賈義為長。索隱按:賈逵以幕為虞思,非也。左傳言自幕至瞽瞍,知幕在瞽瞍之前,必非虞思明矣。 注4集解杜預曰:“遂,舜后。蓋殷之興,存舜之后而封遂,言舜德乃至于遂也。”索隱重音持用反。按:杜預以為舜有明德,乃至遂有國,義亦然也。且文云“自幕至瞽瞍,無違命,舜重之以明德”,是言舜有明德為天子也。乃云殷封遂,代守之,亦舜德也。按:系本云“陳,舜后”。宋忠云“虞思之后,箕伯、直柄中衰,殷湯封遂于陳以祀舜”。 注5集解杜預曰:“胡公滿,遂之后也。事周武王,賜姓曰媯,封之陳。” 楚靈王滅陳五歲,楚公子□疾弒靈王代立,是為平王。平王初立,欲得和諸侯,乃求故陳悼太子師之子吳,立為陳侯,是為惠公。惠公立,探續哀公卒時年而為元,空籍五歲矣。1 注1索隱惠公探取哀公死楚,陳滅之后年為元年,故今空籍五歲矣。一云籍,借也,謂借失國之后年為五年。 十年,陳火。十五年,吳王僚使公子光伐陳,取胡、沉而去。1二十八年,吳王闔閭与子胥敗楚入郢。是年,惠公卒,子怀公柳立。 注1索隱系本云“胡,歸姓;沈,姬姓”。沈國在汝南平輿,胡亦在汝南。 怀公元年,吳破楚,在郢,召陳侯。陳侯欲往,大夫曰:“吳新得意;楚王雖亡,与陳有故,不可倍。”怀公乃以疾謝吳。四年,吳复召怀公。怀公恐,如吳。 吳怒其前不往,留之,因卒吳。陳乃立怀公之子越,是為愍公。1 注1索隱按左傳,愍公名周,是史官記不同。 愍公六年,孔子适陳。吳王夫差伐陳,取三邑而去。十三年,吳复來伐陳,陳告急楚,楚昭王來救,軍于城父,吳師去。是年,楚昭王卒于城父。時孔子在陳。1十五年,宋滅曹。十六年,吳王夫差伐齊,敗之艾陵,使人召陳侯。 陳侯恐,如吳。楚伐陳。二十一年,齊田常弒其君簡公。二十三年,楚之白公胜殺令尹子西、子綦,襲惠王。葉公攻敗白公,白公自殺。 注1索隱按:孔子以魯定公十四年适陳,當陳愍公之六年,上文說是。此十三年,孔子仍在陳,凡經八年,何其久也? 二十四年,楚惠王复國,以兵北伐,殺陳愍公,遂滅陳而有之。是歲,孔子卒。 □東樓公者,夏后禹之后苗裔也。1殷時或封或絕。周武王克殷紂,求禹之后,得東樓公,封之于□,2以奉夏后氏祀。 注1索隱□,國名也,東樓公號謚也。不名者,史先失耳。宋忠曰“□,今陳留雍丘縣”。故地理志云雍丘縣,故□國,周武王封禹后為東樓公是也。蓋周封□而居雍丘,至春秋時□已遷東國,故左氏隱四年傳云“莒人伐□,取牟婁”。 牟婁,曹東邑也。僖十四年傳云“□遷緣陵”。地理志北海有營陵,淳于公之縣。 臣瓚云“即春秋緣陵,淳于公所都之邑”。又州,國名,□后改國曰州而稱淳于公,故春秋桓五年經云“州公如曹”,傳曰“淳于公如曹”是也。然□后代又稱子者,以微小又僻居東夷,故襄二十九年經稱“□子來盟”,傳曰“書曰子,賤之”是也。 注2集解宋忠曰:“□,今陳留雍丘縣也。” 東樓公生西樓公,西樓公生題公,題公生謀1娶公。2謀娶公當周厲王時。 謀娶公生武公。武公立四十七年卒,子靖公立。靖公二十三年卒,子共公立。 共公八年卒,子德公立。3德公十八年卒,弟桓公姑容立。4桓公十七年卒,子孝公□5立。孝公十七年卒,弟文公益姑立。文公十四年卒,弟平公郁6立。平公十八年卒,子悼公成立。悼公十二年卒,子隱公乞立。七月,隱公弟遂弒隱公自立,是為厘公。厘公十九年卒,子愍公維立。愍公十五年,楚惠王滅陳。十六年,愍公弟閼路弒愍公代立,是為哀公。7哀公立十年卒,愍公子敕立,8是為出公。出公十二年卒,子簡公春立。立一年,楚惠王之四十四年,滅□。□后陳亡三十四年。 注1集解徐廣曰:“謀,一作‘謨’。”索隱注一作“諜”,音牒。 注2索隱娶音子臾反。 注3集解徐廣曰:“世本曰惠公。”索隱系本及譙周并作“惠公”,又云惠公生成公及桓公,是此系家脫成公一代,故云“弟桓公姑容立”,非也。且成公又見春秋經傳,故左傳庄二十五年云□成公娶魯女,有婚姻之好。至僖二十二年卒,始赴而書,左傳云成公也,未同盟,故不書名。是□有成公,必當如譙周所說。 注4集解徐廣曰:“世本曰惠公立十八年,生成公及桓公;成公立十八年,桓公立十七年。” 注5索隱音蓋。□,名。 注6索隱一作“郁厘”,譙周云名郁來,蓋“郁”“郁”“厘”“來”并聲相近,遂不同耳。 注7索隱閼音遏。哀公殺兄愍公而立,謚哀。譙周云謚懿也。 注8集解徐廣曰:“敕,一作‘遫’。” 杞小微,其事不足稱述。 舜之后,周武王封之陳,至楚惠王滅之,有世家言。禹之后,周武王封之□,楚惠王滅之,有世家言。契之后為殷,殷有本紀言。殷破,周封其后于宋,齊愍王滅之,有世家言。后稷之后為周,秦昭王滅之,有本紀言。皋陶之后,或封英、六,1楚穆王滅之,無譜。伯夷之后,至周武王复封于齊,曰太公望,陳氏滅之,有世家言。伯翳之后,至周平王時封為秦,項羽滅之,有本紀言。2垂、益、夔、龍,其后不知所封,不見也。右十一人者,皆唐虞之際名有功德臣也;其五人之后皆至帝王,3余乃為顯諸侯。滕、薛、騶,夏、殷、周之閒封也,小,不足齒列,弗論也。4 注1索隱蓼、六,本或作英、六,皆通。然蓼、六皆咎繇之后也。据系本,二國皆偃姓,故春秋文五年左傳云楚人滅六,臧文仲聞六与蓼滅,曰“皋陶、庭堅不祀忽諸”。杜預曰“蓼与六皆咎繇后”。地理志云六,故國,皋陶后,偃姓,為楚所滅。又僖十七年“齊人徐人伐英氏”。杜預又曰“英、六皆皋陶后,國名”。是有英、蓼,實未能詳。或者英后改號曰蓼也。 注2索隱秦祖伯翳,解者以翳益,則一人,今言十一人,□伯翳而又別言垂、益,則是二人也。且按舜本紀□十人,無翳而有彭祖,彭祖亦墳典不載,未知太史公意如何,恐多是誤。然据秦本紀□翳之功,云“佐舜馴調鳥獸”,与舜典“命益作虞,若予上下草木鳥獸”文同,則為一人必矣,今未詳其所由也。 注3索隱舜、禹身為帝王,其稷、契及翳則后代皆為帝王也。 注4索隱滕不知本封,蓋軒轅氏子有滕姓,是其祖也。后周封文王子錯叔繡于滕,故宋忠云“今沛國公丘是滕國也”。薛,奚仲之后,任姓,蓋夏、殷所封,故春秋有滕侯、薛侯。邾,曹姓之國,陸終氏之子會人之后。邾國,今魯國騶縣是也。然三國微小,春秋時亦預會盟,蓋史缺無可□列也。 周武王時,侯伯尚千余人。及幽、厲之后,諸侯力攻相并。江、黃、1胡、沉之屬,不可胜數,故弗采著于傳*(上)**[云]*。 注1索隱按系本,江、黃二國并嬴姓。又地理志江國在汝南安陽縣。 太史公曰:舜之德可謂至矣!禪位于夏,而后世血食者歷三代。及楚滅陳,而田常得政于齊,卒為建國,百世不絕,苗裔茲茲,有土者不乏焉。至禹,于周則□,微甚,不足數也。楚惠王滅□,其后越王句踐興。 【索隱述贊】盛德之祀,必及百世。舜、禹余烈,陳、□是繼。媯滿受封,東樓纂系。閼路篡逆,夏姬淫嬖。二國衰微,或興或替。前并后虜,皆亡楚惠。 句踐勃興,田和吞噬。蟬聯血食,豈其苗裔? ------------------ YOUTH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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