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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之先,帝顓頊之苗裔1孫曰女修。女修織,玄鳥隕卵,女修吞之,生子大業。2大業取少典之子,曰女華。女華生大費,3与禹平水土。已成,帝錫玄圭。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費為輔。”帝舜曰:“咨爾費,贊禹功,其賜爾皁游。4爾后嗣將大出。”5乃妻之姚姓之玉女。6大費拜受,佐舜調馴鳥獸,鳥獸多馴服,是為柏翳。舜賜姓嬴氏。 注1正義黃帝之孫,號高陽氏。 注2索隱女修,顓頊之裔女,吞鳦子而生大業。其父不著。而秦、趙以母族而祖顓頊,非生人之義也。按:左傳郯國,少昊之后,而嬴姓蓋其族也,則秦、趙宜祖少昊氏。正義列女傳云:“陶子生五歲而佐禹。”曹大家注云:“陶子者,皋陶之子伯益也。”按此即知大業是皋陶。 注3索隱扶味反,一音秘。尋費后以為氏,則扶味反為得。此則秦、趙之祖,嬴姓之先,一名伯翳,尚書謂之“伯益”,系本、漢書謂之“伯益”是也。尋檢史記上下諸文,伯翳与伯益是一人不疑。而陳□系家即□伯翳与伯益為二,未知太史公疑而未決邪?抑亦謬誤爾? 注4索隱游音旒。謂賜以皁色旌旆之旒,色与玄玉色副,言其大功成也。然其事亦當有所出。 注5索隱出猶生也。言爾后嗣繁昌,將大生出子孫也。故左傳亦云“晉公子姬出也”。 注6集解徐廣曰:“皇甫謐云賜之玄玉,妻以姚姓之女也。” 大費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實鳥俗氏;二曰若木,實費氏。1其玄孫曰費昌,子孫或在中國,或在夷狄。2費昌當夏桀之時,去夏歸商,為湯御,以敗桀于鳴條。大廉玄孫曰孟戲、中衍,3鳥身人言。4帝太戊聞而卜之使御,吉,遂致使御而妻之。自太戊以下,中衍之后,遂世有功,5以佐殷國,故嬴姓多顯,遂為諸侯。 注1索隱以仲衍鳥身人言,故為鳥俗氏。俗,一作“浴”。若木以王父字為費氏也。 注2索隱殷紂時費仲,即昌之后也。 注3索隱舊解以孟戲仲衍是一人,今以孟仲分字,當是二人名也。 注4正義身体是鳥而能人言。又云口及手足似鳥也。 注5正義謂費昌及仲衍。 其玄孫曰中潏,1在西戎,保西垂。生蜚廉。蜚廉生惡來。惡來有力,2蜚廉善走,父子俱以材力事殷紂。周武王之伐紂,并殺惡來。是時蜚廉為紂石北方,3還,無所報,為壇霍太山4而報,得石棺,5銘曰“帝令處父6不与殷亂,賜爾石棺以華氏”。死,遂葬于霍太山。7蜚廉复有子曰季胜。8季胜生孟增。孟增幸于周成王,是為宅皋狼。9皋狼生衡父,衡父生造父。造父以善御幸于周繆王,得驥、溫驪、十驊涅、□騄耳之駟,□西巡狩,樂而忘歸。□徐偃王作亂,□造父為繆王御,長驅歸周,一日千里以救亂。□繆王以趙城封造父,□造父族由此為趙氏。自蜚廉生季胜已下五世至造父,別居趙。趙衰其后也。惡來革者,蜚廉子也,蚤死。有子曰女防。女防生旁皋,旁皋生太几,太几生大駱,大駱生非子。以造父之寵,皆蒙趙城,姓趙氏。 注1集解徐廣曰:“一作‘滑’。”正義中音仲。潏音決。宋衷注世本云仲滑生飛廉。 注2集解晏子春秋曰:“手裂虎兕。” 注3集解徐廣曰:“皇甫謐云作石幟于北方。”索隱“石”下無字,則不成文,意亦無所見,必是史記本脫。皇甫謐尚得其說。徐雖引之,而竟不云是脫何字,專質之甚也。正義為,于偽反。劉伯庄云:“霍太山,紂都之北也。霍太山在晉州霍邑縣。”按:在□州朝歌之西方也。 注4集解地理志霍太山在河東彘縣。 注5正義紂既崩,無所歸報,故為壇就霍太山而祭紂,報云作得石槨。 注6索隱蜚廉別號。 注7集解皇甫謐云:“去彘縣十五里有頤,常祠之。”索隱言處父至忠,國滅君死而不忘臣節,故天賜石棺,以光華其族。事蓋非實,譙周深所不信。 注8正義音升。 注9正義地理志云西河郡皋狼縣也。按:孟增居皋狼而生衡父。 注十集解徐廣曰:“溫,一作‘盜’。”駰案:郭璞云“為馬細頸。驪,黑色”。索隱溫音盜。徐廣亦作“盜”。鄒誕生本作“駣”,音陶。劉氏音義云“盜驪,騧驪也。騧,淺黃色”。八駿既因色為名,騧驪為得之也。 注□集解郭璞曰:“色如華而赤。今名馬驃赤者為棗涅。涅,馬赤也。” 注□集解郭璞曰:“紀年云‘北唐之君來見以一驪馬,是生騄耳’。八駿皆因其毛色以為名號。”駰案:穆天子傳穆王有八駿之乘,此紀不具者也。索隱按:穆王傳曰赤驥、盜驪、白義、渠黃、驊騮、□□、騄耳、山子。正義騄音錄。 注□集解郭璞曰:“紀年云穆王十七年,西征于昆侖丘,見西王母。”正義括地志云:“昆侖山在肅州酒泉縣南八十里。十六國春秋云前涼張駿酒泉守馬岌上言,酒泉南山即昆侖之丘也,周穆王見西王母,樂而忘歸,即謂此山。有石室王母堂,珠璣鏤飾,煥若神宮。”按:肅州在京西北二千九百六十里,即小昆侖也,非河源出處者。 注□集解地理志曰臨淮有徐縣,云故徐國。尸子曰:“徐偃王有筋而無骨。” 駰謂號偃由此。正義括地志云:“大徐城在泗州徐城縣北三十里,古徐國也。博物志云徐君宮人有娠而生卵,以為不祥,□于水濱洲。孤獨母有犬鵠蒼,銜所□卵以歸,覆暖之,乃成小儿。生時正偃,故以為名。宮人聞之,更取養之。 及長,襲為徐君。后鵠蒼臨死,生角而九尾,化為黃龍也。鵠蒼或名后蒼。” 括地志又云:“徐城在越州鄮縣東南入海二百里。夏侯志云翁洲上有徐偃王城。 傳云昔周穆王巡狩,諸侯共尊偃王,穆王聞之,令造父御,乘騕褭之馬,日行千里,自還討之。或云命楚王帥師伐之,偃王乃于此處立城以終。” 注□正義古史考云:“徐偃王与楚文王同時,去周穆王遠矣。且王者行有周□,豈得救亂而獨長驅日行千里乎?”并言此事非實。按:年表穆王元年去楚文王元年三百一十八年矣。 注□集解徐廣曰:“趙城在河東永安縣。”正義括地志云:“趙城,今晉州趙城縣是。本彘縣地,后改曰永安,即造父之邑也。” 非子居犬丘,1好馬及畜,2善養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馬于汧渭之閒,3馬大蕃息。孝王欲以為大駱适嗣。申侯之女為大駱妻,生子成為适。申侯乃言孝王曰:“昔我先酈山之女,4為戎胥軒妻,5生中潏,以親故歸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今我复与大駱妻,生适子成。申駱重婚,西戎皆服,所以為王。6王其圖之。”于是孝王曰:“昔伯翳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賜姓嬴。今其后世亦為朕息馬,朕其分土為附庸。”邑之秦,7使复續嬴氏祀,號曰秦嬴。亦不廢申侯之女子為駱适者,以和西戎。 注1集解徐廣曰:“今槐里也。”正義括地志云:“犬丘故城一名槐里,亦曰廢丘,在雍州始平縣東南十里。地埋志云扶風槐里縣,周曰犬丘,懿王都之,秦更名廢丘,高祖三年更名槐里也。” 注2正義好,火到反。畜,許救反。 注3正義汧音牽。言于二水之閒,在隴州以東。 注4正義申侯之先,娶于酈山。 注5正義胥軒,仲衍曾孫也。 注6正義重,直龍反。言申駱重婚,西戎皆從,所以得為王。王即孝王。 注7集解徐廣曰:“今天水隴西縣秦亭也。”正義括地志云:“秦州清水縣本名秦,嬴姓邑。十三州志云秦亭,秦谷是也。周太史儋云‘始周与秦國合而別’,故天子邑之秦。” 秦嬴生秦侯。秦侯立十年,卒。生公伯。公伯立三年,卒。生秦仲。 秦仲立三年,周厲王無道,諸侯或叛之。西戎反王室,滅犬丘大駱之族。周宣王即位,1乃以秦仲為大夫,誅西戎。西戎殺秦仲。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2有子五人,其長者曰庄公。周宣王乃召庄公昆弟五人,与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于是复予秦仲后,及其先大駱地犬丘并有之,為西垂大夫。3 注1集解徐廣曰:“秦仲之十八年也。” 注2集解毛詩序曰:“秦仲始大,有車馬禮樂侍御之好也。” 注3正義注水經云:“秦庄公伐西戎,破之,周宣王与大駱犬丘之地,為西垂大夫。”括地志云:“秦州上邽縣西南九十里,漢隴西西縣是也。” 庄公居其故西犬丘,生子三人,其長男世父。世父曰:“戎殺我大父仲,我非殺戎王則不敢入邑。”遂將擊戎,讓其弟襄公。襄公為太子。庄公立四十四年,卒,太子襄公代立。 襄公元年,以女弟繆嬴為丰王妻。襄公二年,1戎圍犬丘,*(世父)*世父擊之,為戎人所虜。歲余,复歸世父。七年春,周幽王用□姒廢太子,立□姒子為适,數欺諸侯,諸侯叛之。西戎犬戎与申侯伐周,殺幽王酈山下。而秦襄公將兵救周,戰甚力,有功。周避犬戎難,東徙雒邑,2襄公以兵送周平王。 平王封襄公為諸侯,賜之岐以西之地。曰:“戎無道,侵奪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与誓,封爵之。襄公于是始國,与諸侯通使聘享之禮,乃用涅駒、3黃牛、羝羊各三,祠上帝西畤。4十二年,伐戎而至岐,卒。 生文公。 注1正義括地志云:“故汧城在隴州汧源縣東南三里。帝王世紀云秦襄公二年徙都汧,即此城。” 注2正義周平王徙居王城,即雒誥云“我卜澗水東,瀍水西”者也。 注3集解徐廣曰:“赤馬黑髦曰涅。” 注4集解徐廣曰:“年表云立西畤,祠白帝。”索隱襄公始列為諸侯,自以居西*(畤)*,西*(畤)*,縣名,故作西畤,祠白帝。畤,止也,言神靈之所依止也。亦音市,謂為壇以祭天也。 文公元年,居西垂宮。1三年,文公以兵七百人東獵。四年,至汧渭之會。 曰:“昔周邑我先秦嬴于此,后卒獲為諸侯。”乃卜居之,占曰吉,2即營邑之。十年,初為鄜畤,3用三牢。十三年,初有史以紀事,民多化者。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敗走。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東獻之周。十九年,得陳寶。4二十年,法初有三族之罪。5二十七年,伐南山大梓,丰大特。6四十八年,文公太子卒,賜謚為竫公。7竫公之長子為太子,是文公孫也。五十年,文公卒,葬西山。8竫公子立,是為宁公。9 注1正義即上西縣是也。 注2正義括地志云:“郿縣故城在岐州郿縣東北十五里。毛萇云郿,地名也。 秦文公東獵汧渭之會,卜居之,乃營邑焉,即此城也。” 注3集解徐廣曰:“鄜縣屬馮翊。”索隱音敷,亦縣名。于鄜地作畤,曰鄜畤。 故封禪書曰“秦文公夢黃蛇自天下屬地,其口止于鄜衍”,史敦以為神,故立畤也。正義括地志云:“三畤原在岐州雍縣南二十里。封禪書云秦文公作鄜畤,襄公作西畤,靈公作吳陽上畤,并此原上,因名也。” 注4索隱按:漢書郊祀志云“文公獲若石云,于陳倉北阪城祠之,其神來,若雄雉,其聲殷殷云,野雞夜鳴,以一牢祠之,號曰陳寶”。又臣瓚云“陳倉縣有寶夫人祠,歲与葉君神會,祭于此者也”。蘇林云“質如石,似肝”。云,語辭。正義括地志云:“寶雞*(神)**[祠]*在岐州陳倉縣東二十里故陳倉城中。晉太康地志云‘秦文公時,陳倉人獵得獸,若彘,不知名,牽以獻之。逢二童子,童子曰:“此名為媦,常在地中,食死人腦。”即欲殺之,拍捶其首。媦亦語曰: “二童子名陳寶,得雄者王,得雌者霸。”陳倉人乃逐二童子,化為雉,雌上陳倉北阪,為石,秦祠之’。搜神記云其雄者飛至南陽,其后光武起于南陽,皆如其言也。” 注5集解張晏曰:“父母、兄弟、妻子也。”如淳曰:“父族、母族、妻族也。” 注6集解徐廣曰:“今武都故道有怒特祠,圖大牛,上生樹本,有牛從木中出,后見丰水之中。”正義括地志云:“大梓樹在岐州陳倉縣南十里倉山上。錄异傳云‘秦文公時,雍南山有大梓樹,文公伐之,輒有大風雨,樹生合不斷。時有一人病,夜往山中,聞有鬼語樹神曰:“秦若使人被發,以朱絲繞樹伐汝,汝得不因耶?”樹神無言。明日,病人語聞,公如其言伐樹,斷,中有一青牛出,走入丰水中。其后牛出丰水中,使騎擊之,不胜。有騎墮地复上,發解,牛畏之,入不出,故置髦頭。漢、魏、晉因之。武都郡立怒特祠,是大梓牛神也’。”按:今俗畫青牛障是。 注7集解徐廣曰:“文公之四十四年,魯隱之元年。” 注8集解徐廣曰:“皇甫謐云葬于西山,在今隴西之西縣。” 注9集解徐廣曰:“一作‘曼’。” 宁公二年,公徙居平陽。1遣兵伐蕩社。2三年,与亳戰,亳王奔戎,遂滅蕩社。3四年,魯公子翬4弒其君隱公。十二年,伐蕩氏,取之。宁公生十歲立,立十二年卒,葬西山。5生子三人,長男武公為太子。武公弟德公,同母魯姬子。6生出子。宁公卒,大庶長弗忌、威壘、7三父廢太子而立出子為君。出子六年,三父等复共令人賊殺出子。出子生五歲立,立六年卒。三父等乃复立故太子武公。 注1集解徐廣曰:“郿之平陽亭。”正義帝王世紀云秦宁公都平陽。按:岐山縣有陽平鄉,鄉內有平陽聚。括地志云:“平陽故城在岐州岐山縣西四十六里,秦宁公徙都之處。” 注2集解徐廣曰:“蕩音湯。社,一作‘杜’。”索隱西戎之君號曰亳王,蓋成湯之胤。其邑曰蕩社。徐廣云一作“湯杜”,言湯邑在杜縣之界,故曰湯杜也。 正義括地志云:“雍州三原縣有湯陵。又有湯台,在始平縣西北八里。”按:其國蓋在三原始平之界矣。 注3集解皇甫謐云:“亳王號湯,西夷之國也。” 注4正義音暉,即羽父也。 注5正義括地志云:“秦宁公墓在岐州陳倉縣西北三十七里秦陵山。帝王世紀云秦宁公葬西山大麓,故號秦陵山也。”按:文公亦葬西山,蓋秦陵山也。 注6正義德公母號魯姬子。 注7正義音力追反。 武公元年,伐彭戲氏,1至于華山下,2居平陽封宮。3三年,誅三父等而夷三族,以其殺出子也。鄭高渠眯殺其君昭公。4十年,伐邽、冀戎,初縣之。5十一年,初縣杜、鄭。6滅小虢。7 注1正義戲音許宜反,戎號也。蓋同州彭衙故城是也。 注2正義即華岳之下也。 注3正義宮名,在岐州平陽城內也。 注4索隱春秋魯桓公十七年左傳作“高渠彌”也。 注5集解地理志隴西有上邽縣。應劭曰:“即邽戎邑也。”冀縣屬天水郡。 注6集解地理志京兆有鄭縣、杜縣也。正義括地志云:“下杜故城在雍州長安縣東南九里,古杜伯國。華州鄭縣也。毛詩譜云鄭國者,周畿內之地。宣王封其弟于咸林之地,是為鄭桓公。”按:秦得皆縣之。 注7集解班固曰西虢在雍州。正義虢音古伯反。括地志云:“故虢城在岐州陳倉縣東四十里。次西十余里又有城,亦名虢城。輿地志云此虢文王母弟虢叔所封,是曰西虢。”按:此虢滅時,陝州之虢猶謂之小虢。又云,小虢,羌之別种。 十三年,齊人管至父、連稱等殺其君襄公而立公孫無知。晉滅霍、魏、耿。1齊雍廩2殺無知、管至父等而立齊桓公。齊、晉為強國。 注1索隱春秋魯閔公元年左傳云“晉滅耿,滅魏,滅霍”此不言魏,史闕文耳。又傳曰:“賜畢万魏,賜趙夙耿。”杜預注曰:“平陽皮氏縣東南有耿鄉,永安縣東北有霍太山。三國皆姬姓。”正義括地志云:“霍,晉州霍邑縣,又春秋時霍伯國。韋昭云霍,姬姓也。”括地志云:“故耿城今名耿倉城,在絳州龍門縣東南十二里,故耿國也。都城記云耿,嬴姓國也。” 注2正義雍,于宮反。廩,力甚反。是雍林邑人姓名也。 十九年,晉曲沃始為晉侯。1齊桓公伯于鄄。2 注1索隱晉穆侯少子成師居曲沃,號曲沃桓叔,至武公稱滅晉侯緡,始為晉君也。 注2正義伯音霸。 二十年,武公卒,葬雍平陽。初以人從死,從死者六十六人。有子一人,名曰白,白不立,封平陽。1立其弟德公。 注1正義即雍平陽也。平陽時屬雍,并在岐州。解在上也。 德公元年,初居雍城1大鄭宮。2以犧三百牢祠鄜畤。卜居雍。后子孫飲馬于河。3梁伯、芮伯來朝。4二年,初伏,5以狗御蠱。6德公生三十三歲而立,立二年卒。生子三人:長子宣公,中子成公,少子穆公。長子宣公立。 注1集解徐廣曰:“今縣在扶風。” 注2正義括地志云:“岐州雍縣南七里故雍城,秦德公大鄭宮城也。” 注3正義卜居雍之后,國益廣大,后代子孫得東飲馬于龍門之河。 注4索隱梁,嬴姓。芮,姬姓。梁國在馮翊夏陽。芮國在馮翊臨晉。正義括地志云:“南芮鄉故城在同州朝邑縣南三十里,又有北芮城,皆古芮伯國。鄭玄云周同姓之國,在畿內,為王卿士者。左傳云桓公三年,芮伯万之母芮姜惡芮伯之多壟人,故逐之,出居魏。”今按:*[陝]*州芮城縣界有芮國城,蓋是殷末虞芮爭田之芮國是也。 注5集解孟康曰:“六月伏日初也。周時無,至此乃有之。”正義六月三伏之節起秦德公為之,故云初伏。伏者,隱伏避盛暑也。歷忌釋云:“伏者何?以金气伏藏之日也。四時代謝,皆以相生:立春,木代水,水生木;立夏,火代木,木生火;立冬,水代金,金生水;立秋,以金代火,故至庚日必伏。庚者金,故曰伏也。” 注6集解徐廣曰:“年表云初作伏,祠社,磔狗邑四門也。”正義蠱者,熱毒惡气為傷害人,故磔狗以御之。年表云“初作伏,祠社,磔狗邑四門”。按:磔,禳也。狗,陽畜也。以狗張磔于郭四門,禳卻熱毒气也。左傳云皿虫為蠱。顧野王云谷久積變為飛蠱也。 宣公元年,□、燕伐周,1出惠王,立王子頹。三年,鄭伯、虢叔2殺子頹而入惠王。四年,作密畤。3与晉戰河陽,胜之。十二年,宣公卒。生子九人,莫立,立其弟成公。 注1正義□惠公都即今□州也。燕,南燕也。周,天王也。括地志云:“滑州故城古南燕國。應劭云南燕,姞姓之國,黃帝之后。” 注2正義括地志云:“洛州泛水縣,古東虢國,亦鄭之制邑,漢之城皋,即周穆王虎牢城。左傳云宮之奇曰‘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 注3正義括地志云:“漢有五畤,在岐州雍縣南,則鄜畤、吳陽上畤、下畤、密畤、北畤。秦文公夢黃蛇自天而下。屬地,其口止于鄜衍,作畤,郊祭白帝,曰鄜畤。秦宣公作密畤于渭南,祭青帝。秦靈公作吳陽上畤,祭黃帝;作下畤,祠炎帝。漢高帝曰‘天有五帝,今四,何也?待我而具五’。遂立黑帝,曰北畤是也。” 成公元年,梁伯、1芮伯來朝。齊桓公伐山戎,次于孤竹。2。 注1正義括地志云:“同州韓城縣南二十二里少梁故城,古少梁國。都城記云梁伯國,嬴姓之后,与秦同祖。秦穆公二十二年滅之。” 注2正義括地志云:“孤竹故城在平州盧龍縣十二里,殷時諸侯竹國也。” 成公立四年卒。子七人,莫立,立其弟繆公。1 注1索隱秦自宣公已上皆史失其名。今按系本、古史考,得繆公名任好。 繆公任好元年,自將伐茅津,1胜之。四年,迎婦于晉,晉太子申生姊也。 其歲,齊桓公伐楚,至邵陵。 注1正義劉伯庄云:“戎號也。”括地志云:“茅津及茅城在陝州河北縣西二十里。注水經云茅亭,茅戎號。” 五年,晉獻公滅虞、虢,虜虞君与其大夫百里傒,以璧馬賂于虞故也。既虜百里傒,以為秦繆公夫人媵于秦。百里傒亡秦走宛,1楚鄙人執之。繆公聞百里傒賢,欲重贖之,恐楚人不与,乃使人謂楚曰:“吾媵臣百里傒在焉,請以五羖羊皮贖之。”。楚人遂許与之。當是時,百里傒年已七十余。繆公釋其囚,与語國事。謝曰:“臣亡國之臣,何足問!”繆公曰:“虞君不用子,故亡,非子罪也。”固問,語三日,繆公大說,授之國政,號曰五羖大夫。百里傒讓曰:“臣不及臣友蹇叔,蹇叔賢而世莫知。臣常游困于齊而乞食秋人,2蹇叔收臣。 臣因而欲事齊君無知,蹇叔止臣,臣得脫齊難,遂之周。周王子頹好牛,臣以養牛干之。及頹欲用臣,蹇叔止臣,臣去,得不誅。事虞君,蹇叔止臣。臣知虞君不用臣,臣誠私利祿爵,且留。再用其言,得脫,一不用,及虞君難:是以知其賢。”于是繆公使人厚幣迎蹇叔,以為上大夫。 注1集解地理志南陽有宛縣。正義宛,于元反,今鄧州縣。 注2集解徐廣曰:“秋,一作‘銍’。”正義銍音珍栗反。銍,地名,在沛縣。 秋,繆公自將伐晉,戰于河曲。1晉驪姬作亂,太子申生死新城,2重耳、夷吾出罐。3 注1集解徐廣曰:“一作‘西’。”駰按:公羊傳曰“河千里而一曲也”。服虔曰“河曲,晉地”。杜預曰“河曲在蒲阪南”。正義按:河曲在華陰縣界也。 注2正義韋昭云:“曲沃新為太子城。”括地志云:“絳州曲沃縣有曲沃故城,土人以為晉曲沃新城。” 注3正義重耳奔翟,夷吾奔少梁也。 九年,齊桓公會諸侯于葵丘。1 注1正義括地志云:“葵丘在曹州考城縣東南一里一百五十步郭內,即桓公會處。又青州臨淄縣有葵丘。即傳連稱,管至父所戍處。” 晉獻公卒。立驪姬子奚齊,其臣里克殺奚齊。荀息立卓子,1克又殺卓子及荀息。夷吾使人請秦,求入晉。于是繆公許之,使百里傒將兵送夷吾。夷吾謂曰:“誠得立,請割晉之河西八城2与秦。”及至,已立,而使丕鄭謝秦,背約不与河西城,而殺里克。丕鄭聞之,恐,因与繆公謀曰:“晉人不欲夷吾,實欲重耳。今背秦約而殺里克,皆呂甥、卻芮之計也。愿君以利急召呂、卻,呂、卻至,則更入重耳便。”繆公許之,使人与丕鄭歸,召呂、卻。呂、卻等疑丕鄭有閒,乃言夷吾殺丕鄭。丕鄭子丕豹奔秦,說繆公曰:“晉君無道,百姓不親,可伐也。”繆公曰:“百姓苟不便,何故能誅其大臣?能誅其大臣,此其調也。” 3不听,而陰用豹。 注1集解徐廣曰:“一作‘倬’。” 注2正義謂同、華等州地。 注3正義調音徒聊反。言能誅大臣丕鄭,云是夷吾于百姓調和也。劉伯庄音徒吊反。按:調,選也。邪臣誅,忠臣用,是夷吾能調選。兩通也。 十二年,齊管仲、隰朋死。 晉旱,來請粟。丕豹說繆公勿与,因其饑而伐之。繆公問公孫支,1支曰:“饑穰更事耳,不可不与。”問百里傒,傒曰:“夷吾得罪于君,其百姓何罪?”于是用百里傒、公孫支言,卒与之粟。以船漕車轉,自雍相望至絳。2 注1集解服虔曰:“秦大夫公孫子桑。” 注2集解賈逵曰:“雍,秦國都;絳,晉國都也。” 十四年,秦饑,請粟于晉。晉君謀之腢臣。虢射曰:1“因其饑伐之,可有大功。”晉君從之。十五年,興兵將攻秦。繆公發兵,使丕豹將,自往擊之。 九月壬戌,与晉惠公夷吾合戰于韓地。2晉君□其軍,与秦爭利,還而馬騺。,3繆公与麾下馳追之,不能得晉君,反為晉軍所圍。晉擊繆公,繆公傷。于是岐下食善馬者三百人馳冒晉軍,晉軍解圍,遂脫繆公而反生得晉君。初,繆公亡善馬,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余人,4吏逐得,欲法之。繆公曰:“君子不以畜產害人。吾聞食善馬肉不飲酒,傷人。”乃皆賜酒而赦之。三百人者聞秦擊晉,皆求從,從而見繆公窘,亦皆推鋒爭死,以報食馬之德。于是繆公虜晉君以歸,令于國,齊宿,吾將以晉君祠上帝。周天子聞之,曰“晉我同姓”,為請晉君。夷吾姊亦為繆公夫人,夫人聞之,乃衰絰跣,曰:“妾兄弟不能相救,以辱君命。”繆公曰:“我得晉君以為功,今天子為請,夫人是憂。”乃与晉君盟,許歸之,更舍上舍,而饋之七牢。5十一月,歸晉君夷吾,夷吾獻其河西地,使太子圉為質于秦。秦妻子圉以宗女。 是時秦地東至河。6 注1正義射音石也。 注2正義左傳云僖公十五年,秦晉戰于韓原,秦獲晉侯以歸。括地志云:“韓原在同州韓城縣西南十八里。十六國春秋云魏顆夢父結草抗秦將杜回,亦在韓原。” 注3正義騺音致,又敕利反。國語云:“晉師潰,戎馬還,泞而止。”韋昭云: “泞,深泥也。” 注4正義括地志云:“野人塢在岐州雍縣東北二十里。”按:野人盜馬食處,因名焉。 注5集解賈逵曰:“諸侯雍餼七牢。牛一羊一豕一為一牢也。” 注6正義晉河西八城入秦,秦東境至河,即龍門河也。 十八年,齊桓公卒。二十年,秦滅梁、芮。1 注1正義梁、芮國皆在同州。秦得其地,故滅二國之君。 二十二年,晉公子圉聞晉君病,曰:“梁,我母家也,1而秦滅之。我兄弟多,即君百歲后,秦必留我,而晉輕,亦更立他子。”子圉乃亡歸晉。二十三年,晉惠公卒,子圉立為君。秦怨圉亡去,乃迎晉公子重耳于楚,而妻以故子圉妻。 重耳初謝,后乃受。繆公益禮厚遇之。二十四年春,秦使人告晉大臣,欲入重耳。晉許之,于是使人送重耳。二月,重耳立為晉君,是為文公。文公使人殺子圉。子圉是為怀公。 注1正義子圉母,梁伯之女也。 其秋,周襄王弟帶以翟伐王,王出居鄭。1二十五年,周王使人告難于晉、秦。秦繆公將兵助晉文公入襄王,殺王弟帶。二十八年,晉文公敗楚于城濮。2三十年,繆公助晉文公圍鄭。3鄭使人言繆公曰:“亡鄭厚晉,于晉而得矣,而秦未有利。晉之強,秦之憂也。”繆公乃罷兵歸。晉亦罷。三十二年冬,晉文公卒。 注1正義王居于泛邑也。 注2正義□地也,今濮州。 注3正義左傳云僖公三十年,晉侯、秦伯圍鄭。杜預云:“文公過鄭,鄭不禮之。” 鄭人有賣鄭于秦曰:“我主其城門,鄭可襲也。”繆公問蹇叔、百里傒,對曰: “徑數國千里而襲人,希有得利者。且人賣鄭,庸知我國人不有以我情告鄭者乎?不可。” 繆公曰:“子不知也,吾已決矣。”遂發兵,使百里傒子孟明視,蹇叔子西乞術及白乙丙將兵。行日,百里傒、蹇叔二人哭之。繆公聞,怒曰:“孤發兵而子沮哭吾軍,何也?”1二老曰:“臣非敢沮君軍。軍行,臣子与往;2臣老,遲還恐不相見,故哭耳。”二老退,謂其子曰:“汝軍即敗,必于殽阨矣。”3三十三年春,秦兵遂東,更晉地,過周北門。周王孫滿曰:“秦師無禮,4不敗何待!”兵至滑,5鄭販賣賈人6弦高,7持十二牛將賣之周,見秦兵,恐死虜,因獻其牛,曰:“聞大國將誅鄭,鄭君謹修守御備,使臣以牛十二勞軍士。”秦三將軍相謂曰:“將襲鄭,鄭今已覺之,往無及已。”滅滑。滑,晉之邊邑也。 注1正義沮,自呂反。沮,毀也。左傳云蹇叔哭之曰:“孟子,吾見師之出,不見其入也。” 注2正義与音預。 注3正義殽音胡交反。阨音厄。春秋云魯僖公三十三年,晉人及姜戎敗秦師于殽。括地志云:“三殽山又名嶔岑山,在洛州永宁縣西北二十里,即古之殽道也。” 注4正義左傳云:“秦師過周北門,左右免冑而下,超乘者三百乘。王孫滿尚幼,觀之,言于王曰:‘秦師輕而無禮,必敗。’”杜預云:“王城北門也。謂過天子門不卷甲束兵。超乘,示勇也。” 注5正義為八反。括地志云:“緱氏故城在洛州緱氏縣東二十五里,滑伯國也。 韋昭云,姬姓小國也。” 注6正義賣,麥卦反。賈音古。左傳作“商人”也。 注7集解人姓名。 當是時,晉文公喪尚未葬。太子襄公怒曰:“秦侮我孤,因喪破我滑。”遂墨衰絰,發兵遮秦兵于殽,擊之,大破秦軍,無一人得脫者。虜秦三將以歸。文公夫人,秦女也,1為秦三囚將請曰:“繆公之怨此三人入于骨髓,愿令此三人歸,令我君得自快烹之。”晉君許之,歸秦三將。三將至,繆公素服郊迎,向三人哭曰:“孤以不用百里傒、蹇叔言以辱三子,三子何罪乎?子其悉心雪恥,毋怠。”遂复三人官秩如故,愈益厚之。 注1集解服虔曰:“繆公女。” 三十四年,楚太子商臣弒其父成王代立。 繆公于是复使孟明視等將兵伐晉,戰于彭衙。1秦不利,引兵歸。 注1集解杜預曰:“馮翊合陽縣西北有衙城。”正義括地志云:“彭衙故城在同州白水縣東北六十里。” 戎王使由余1于秦。由余,其先晉人也,亡入戎,能晉言。聞繆公賢,故使由余觀秦。秦繆公示以宮室、積聚。由余曰:“使鬼為之,則勞神矣。使人為之,亦苦民矣。”繆公怪之,問曰:“中國以詩書禮樂法度為政,然尚時亂,今戎夷無此,何以為治,不亦難乎?”由余笑曰:“此乃中國所以亂也。夫自上圣黃帝作為禮樂法度,身以先之,僅以小治。及其后世,日以驕淫。阻法度之威,以責督于下,下罷极2則以仁義怨望于上,上下交爭怨而相篡弒,至于滅宗,皆以此類也。夫戎夷不然。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怀忠信以事其上,一國之政猶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圣人之治也。”于是繆公退而問內史廖曰:3“孤聞鄰國有圣人,敵國之憂也。今由余賢,寡人之害,將奈之何?”內史廖曰:“戎王處辟匿,未聞中國之聲。君試遺其女樂,以奪其志;4為由余請,以疏其閒;留而莫遣,以失其期。戎王怪之,必疑由余。 君臣有閒,乃可虜也。且戎王好樂,必怠于政。”繆公曰:“善。”因与由余曲席而坐,5傳器而食,問其地形与其兵勢盡縱,而后令內史廖以女樂二八遺戎王。戎王受而說之,終年不還。于是秦乃歸由余。由余數諫不听,繆公又數使人閒要由余,由余遂去降秦。繆公以客禮禮之,問伐戎之形。 注1正義戎人姓名。 注2正義罷音皮。 注3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內史,周官也。” 注4集解徐廣曰:“奪,一作‘徇’。” 注5正義按:默在穆公左右,相連而坐,謂之曲席也。 三十六年,繆公复益厚孟明等,使將兵伐晉,渡河焚船,大敗晉人,取王官及鄗,1以報殽之役。晉人皆城守不敢出。于是繆公乃自茅津2渡河,3封殽中尸,4為發喪,哭之三日。乃誓于軍曰:“嗟士卒!听無嘩,余誓告汝。古之人謀黃發番番,5則無所過。”以申思不用蹇叔、百里傒之謀,故作此誓,令后世以記余過。君子聞之,皆為垂涕,曰:“嗟乎!秦繆公之与人周也,6卒得孟明之慶。” 注1集解徐廣曰:“左傳作‘郊’。”駰案:服虔曰“皆晉地,不能有”。正義鄗音郊。左傳作“郊”。杜預云:“書取,言易也。”括地志云:“王官故城在同州澄城縣西北九十里。又云南郊故城在縣北十七里。又有北郊故城,又有西郊古城。左傳云文公三年,秦伯伐晉,濟河焚舟,取王官及郊也。”括地志云:“蒲州猗氏縣南二里又有王官故城,亦秦伯取者。”上文云“秦地東至河”,蓋猗氏王官是也。 注2集解徐廣曰:“在大陽。”正義括地志云:“茅津在陝州河北縣、大陽縣也。” 注3正義自茅津南渡河也。 注4集解賈逵曰:“封識之。”正義左傳云:“秦伯伐晉,濟河焚舟,晉人不出,遂自茅津濟,封殽尸而還。”杜預云:“封,埋藏也。” 注5正義音婆。字當作“皤”。皤,白頭貌。言發白而更黃,故云黃發番番,*(以申思)*謂蹇叔、百里奚也。 注6集解服虔曰:“周,備也。” 三十七年,秦用由余謀伐戎王,益國十二,開地千里,1遂霸西戎。天子使召公過賀繆公以金鼓。三十九年,繆公卒,葬雍。2從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輿氏三人3名曰奄息、仲行、針虎,亦在從死之中。4秦人哀之,為作歌黃鳥之詩。君子曰:“秦繆公廣地益國,東服強晉,西霸戎夷,然不為諸侯盟主,亦宜哉。死而□民,收其良臣而從死。且先王崩,尚猶遺德垂法,況奪之善人良臣百姓所哀者乎?是以知秦不能复東征也。”繆公子四十人,其太子罃代立,是為康公。 注1正義韓安國云“秦穆公都地方三百里,并國十四,辟地千里”,隴西、北地郡是也。 注2集解皇覽曰:“秦繆公頤在橐泉宮祈年觀下。”正義廟記云:“橐泉宮,秦孝公造。祈年觀,德公起。蓋在雍州城內。”括地志云:“秦穆公頤在岐州雍縣東南二里。” 注3正義毛萇云:“良,善也,三善臣也。”左傳云:“子車氏之三子。”杜預云:“子車,秦大夫也。” 注4正義行音胡郎反。針音其廉反。應劭云:“秦穆公与腢臣飲酒酣,公曰‘生共此樂,死共此哀’。于是奄息、仲行、針虎許諾。及公薨,皆從死。黃鳥詩所為作也。”杜預云:“以人葬為殉也。”括地志云:“三良頤在岐州雍縣一里故城內。” 康公元年。往歲繆公之卒,晉襄公亦卒;襄公之弟名雍,秦出也,1在秦。 晉趙盾欲立之,使隨會2來迎雍,秦以兵送至令狐。3晉立襄公子而反擊秦師,秦師敗,隨會來奔。二年,秦伐晉,取武城,4報令狐之役。四年,晉伐秦,取少梁。5六年,秦伐晉,取羈馬。6戰于河曲,大敗晉軍。晉人患隨會在秦為亂,乃使魏讎余7詳反,8合謀會,詐而得會,會遂歸晉。 康公立十二年卒,子共公立。9 注1正義雍母秦女,故言秦出也。 注2正義韋昭云:“晉正卿士籀之孫,成伯之子季武子也。食采于隨范,故曰隨會,或曰范會。季,范子字也。” 注3集解杜預曰:“在河東。”正義令音零。括地志云:“令狐故城在蒲州猗氏縣界十五里也。” 注4正義括地志云:“故武城一名武平城,在華州鄭縣東北十三里也。” 注5正義前入秦,后歸晉,今秦又取之。 注6集解服虔曰:“晉邑也。” 注7集解服虔曰:“晉之魏邑大夫。”正義讎音受。又作“粲”,音同。 注8正義詳音羊。 注9索隱名貑。十代至靈公,又并失名。 共公二年,晉趙穿弒其君靈公。三年,楚庄王強,北兵至雒,問周鼎。共公立五年卒,子桓公立。 桓公三年,晉敗我一將。十年,楚庄王服鄭,北敗晉兵于河上。當是之時,楚霸,為會盟合諸侯。二十四年,晉厲公初立,与秦桓公夾河而盟。歸而秦倍盟,与翟合謀擊晉。二十六年,晉率諸侯伐秦,秦軍敗走,追至涇而還。桓公立二十七年卒,子景公立。1 注1集解徐廣曰:“世本云景公名后伯車也。”索隱景公已下,名又錯亂,始皇本紀作*(哀)*[僖]公。 景公四年,晉欒書弒其君厲公。十五年,救鄭,敗晉兵于櫟。1是時晉悼公為盟主。 十八年,晉悼公強,數會諸侯,率以伐秦,敗秦軍。秦軍走,晉兵追之,遂渡涇,至棫林而還。2二十七年,景公如晉,与平公盟,已而背之。三十六年,楚公子圍弒其君而自立,是為靈王。景公母弟后子針3有寵,景公母弟富,或譖之,恐誅,乃奔晉,車重千乘。晉平公曰:“后子富如此,何以自亡?”對曰:“秦公無道,畏誅,欲待其后世乃歸。”三十九年,楚靈王強,會諸侯于申,4為盟主,殺齊慶封。景公立四十年卒,子哀公立。5后子复來歸秦。 注1集解杜預曰:“晉地也。”正義櫟音歷。括地志云:“洛州陽翟縣,古櫟邑也。” 注2集解徐廣曰:“棫音域。”駰案:杜預曰“秦地也”。 注3正義音鉗。 注4正義在鄧州南陽縣[北]三十里。 注5索隱始皇本紀作“□公”。 哀公八年,楚公子□疾弒靈王而自立,是為平王。十一年,楚平王來求秦女為太子建妻。至國,女好而自娶之。十五年,楚平王欲誅建,建亡;1伍子胥奔吳。晉公室卑而六卿強,欲內相攻,是以久秦晉不相攻。三十一年,吳王闔閭与伍子胥伐楚,楚王亡奔隨,吳遂入郢。楚大夫申包胥來告急,2七日不食,日夜哭泣。3于是秦乃發五百乘救楚,4敗吳師。吳師歸,楚昭王乃得复入郢。哀公立三十六年卒。太子夷公,夷公蚤死,不得立,立夷公子,是為惠公。 注1正義太子建亡之鄭,鄭殺之。 注2正義包胥姓公孫,封于申,故號申包胥。左傳云:“申包胥如秦乞師,曰: ‘吳為封豕長蛇,以荐食上國,虐始于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無厭,若鄰于君,疆埸之患也。逮吳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靈撫之,世以事君。’”注3正義左傳云:“申包胥對秦伯曰‘寡君越在草莽,未獲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于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七日。秦哀公為賦無衣,九頓首而坐。秦師乃出。” 注4正義左傳魯定公五年,秦子蒲、子虎帥車五百乘以救楚,敗吳師于軍祥。 惠公元年,孔子行魯相事。五年,晉卿中行、范氏反晉,晉使智氏、趙簡子攻之,范、中行氏亡奔齊。惠公立十年卒,子悼公立。 悼公二年,齊臣田乞弒其君孺子,立其兄陽生,是為悼公。六年,吳敗齊師。 齊人弒悼公,立其子簡公。九年,晉定公与吳王夫差盟,爭長于黃池,卒先吳。 1吳強,陵中國。十二年,齊田常弒簡公,立其弟平公,常相之。十三年,楚滅陳。秦悼公立十四年卒,子厲共公立。孔子以悼公十二年卒。 注1集解徐廣曰:“外傳云吳王先歃。” 厲共公二年,蜀人來賂。十六年,燎河旁。以兵二万伐大荔,取其王城。1二十一年,初縣頻陽。2晉取武成。二十四年,晉亂,殺智伯,分其國与趙、韓、魏。二十五年,智開与邑人來奔。3三十三年,伐義渠,虜其王。4三十四年,日食。厲共公卒,子躁公立。 注1集解徐廣曰:“今之臨晉也。臨晉有王城。”正義荔音戾。括地志云:“同州東三十里朝邑縣東三十步故王城。大荔近王城邑。” 注2集解地理志馮翊有頻陽縣。正義括地志云:“頻陽故城在雍州同官縣界,古頻陽縣城也。” 注3集解徐廣曰:“一本二十六年城南鄭也。”正義開,智伯子。伯被趙襄子等滅其國,其子与從屬來奔秦。 注4集解應劭曰:“義渠,北地也。”正義括地志云:“宁、慶二州,春秋及戰國時為義渠戎國之地也。” 躁公二年,南鄭反。1十三年,義渠來伐,至渭南。十四年,躁公卒,立其弟怀公。2 注1正義南鄭,今梁州所理縣也。春秋及戰國時,其地屬于楚也。 注2索隱厲共公子也。生昭太子,未立而卒。太子之子,是為靈公。 怀公四年,庶長□1与大臣圍怀公,怀公自殺。怀公太子曰昭子,蚤死,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是為靈公。2靈公,怀公孫也。 注1正義長,丁丈反。□,竹遙反。□,人名也。劉伯庄音潮。 注2索隱生獻公也。 靈公六年,晉城少梁,秦擊之。十三年,城籍姑。1靈公卒,子獻公2不得立,立靈公季父悼子,是為簡公。簡公,昭子之弟而怀公子也。3 注1正義括地志云:“籍姑故城在同州韓城縣北三十五里。” 注2索隱名師隰。 注3索隱簡公,昭之弟而怀公子。簡公,怀公弟,靈公季父也。始皇本紀云靈公生簡公,誤也。又紀年云簡公九年卒,次敬公立,十二年卒,乃立惠公。 正義劉伯庄云簡公是昭子之弟,怀公之子,厲公之孫。今*(史)*[秦]記謂簡公是*(厲)*[靈]公子者抄寫之誤。 簡公六年,令吏初帶劍。1燎洛。城重泉。2十六年卒,3子惠公立。 注1正義春秋官吏各得帶劍。 注2集解地理志重泉縣屬馮翊。正義重,直龍反。括地志云:“重泉故城在同州蒲城縣東南四十五里也。” 注3集解徐廣曰:“表云十五年也。” 惠公十二年,子出子生。十三年,伐蜀,取南鄭。惠公卒,出子立。 出子二年,庶長改迎靈公之子獻公于河西而立之。1殺出子及其母,沉之淵旁。秦以往者數易君,君臣乖亂,故晉复強,奪秦河西地。2 注1正義西者,秦州西縣,秦之舊地,時獻公在西縣,故迎立之。 注2正義奪前所上八城也。 獻公元年,1止從死。二年,城櫟陽。2四年正月庚寅,孝公生。十一年,周太史儋見獻公曰:“周故与秦國合而別,別五百歲复合,合*(七)*十七歲而□王出。”十六年,桃冬花。十八年,雨金櫟陽。3二十一年,与晉戰于石門,4斬首六万,天子賀以□□。5二十三年,与魏晉戰少梁,虜其將公孫痤。 6二十四年,獻公卒,7子孝公立,8年已二十一歲矣。 注1集解徐廣曰:“丁酉。” 注2集解徐廣曰:“徙都之,今万年是也。”正義括地志云:“櫟陽故城一名万年城,在雍州東北百二十里。*(櫟陽)*漢七年,分櫟陽城內為万年縣,隋文帝開皇三年,遷都于龍首川,今京城也。改万年為大興縣。至唐武德元年,又改曰万年,置在州東七里。” 注3正義言雨金于秦國都,明金瑞見也。 注4正義括地志云:“堯門山俗名石門,在雍州三原縣西北三十三里。上有路,其狀若門。故老云堯鑿山為門,因名之。武德年中于此山南置石門縣,貞觀年中改為云陽縣。” 注5集解周禮曰:“白与黑謂之黼,黑与青謂之黻。” 注6正義在戈反。 注7集解徐廣曰:“表云二十三年。” 注8索隱名渠梁。 孝公元年,1河山以東強國六,与齊威、楚宣、魏惠、燕悼、韓哀、趙成侯并。淮泗之閒2小國十余。楚、魏与秦接界。3魏筑長城,自鄭濱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漢中,南有巴、黔中。周室微,諸侯力政,爭相并。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遇之。孝公于是布惠,振孤寡,招戰士,明功賞。 下令國中曰:“昔我繆公自岐雍之閒,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為界,4西霸戎翟,廣地千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為后世開業,甚光美。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宁,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諸侯卑秦、丑莫大焉。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复繆公之故地,修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賓客腢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于是乃出兵東圍陝城,西斬戎之獂王。5 注1集解徐廣曰:“庚申也。” 注2正義并,白浪反。謂淮泗二水。 注3正義楚北及魏西与秦相接,北自梁州漢中郡,南有巴、渝,過江南有黔中、巫郡也。魏西界与秦相接,南自華州鄭縣,西北過渭水,濱洛水東岸,向北有上郡鄜州之地,皆筑長城以界秦境。洛即漆沮水也。 注4正義即龍門河也。 注5集解地理志天水有獂道縣。應劭曰:“獂,戎邑,音桓。” □鞅聞是令下,西入秦,因景監1求見孝公。 注1正義監,甲暫反,閹人也。 二年,天子致胙。 三年,□鞅說孝公變法修刑,內務耕稼,外勸戰死之賞罰,孝公善之。甘龍、杜摯等弗然,相与爭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為左庶長。其事在商君語中。 七年,与魏惠王會杜平。1八年,与魏戰元里,2有功。十年,□鞅為大良造,將兵圍魏安邑,降之。3十二年,作為咸陽,4筑冀闕,5秦徙都之。并諸小鄉聚,6集為大縣,縣一令,7四十一縣。為田開阡陌。8東地渡洛。十四年,初為賦。9十九年,天子致伯。十二十年,諸侯畢賀。秦使公子少官率師會諸侯逢澤,□朝天子。 注1正義在同州澄城縣界也。 注2正義祁城在同州澄城縣界。 注3集解地理志曰河東有安邑縣。正義括地志云:“安邑故城在絳州夏縣東北十五里,本夏之都。” 注4正義括地志云:“咸陽故城亦名渭城,在雍州咸陽縣東十五里,京城北四十五里,即秦孝公徙都之者。今咸陽縣,古之杜郵,白起死處。” 注5正義劉伯庄云:“冀猶記事,闕即象魏也。” 注6正義万二千五百家為鄉。聚猶村落之類也。 注7集解漢書百官表曰:“縣令長皆秦官。万戶以上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 減万戶為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 注8索隱風俗通曰:“南北曰阡,東西曰陌。河東以東西為阡,南北為陌。” 注9集解徐廣曰:“制貢賦之法也。”索隱譙周云:“初為軍賦也。” 注十正義伯音霸,又如字。孝公十九年,天子始封爵為霸,即太史儋云“合*(七)*十七歲而霸王出”之年,故天子致伯。桓譚新論云:“夫上古稱三皇、五帝,而次有三王、五伯,此天下君之冠首也。故言三皇以道理,而五帝用德化; 三王由仁義,五伯以權智。其說之曰,無制令刑罰謂之皇;有制令而無刑罰謂之帝;賞善誅惡,諸侯朝事謂之王;興兵約盟,以信義矯世謂之伯。” 注□集解徐廣曰:“開封東北有逢澤。”正義括地志云:“逢澤亦名逢池,在汴州浚儀縣東南十四里。” 二十一年,齊敗魏馬陵。1 注1正義虞喜志林云:“濮州甄城縣東北六十余里有馬陵,澗谷深峻,可以置伏。”按:龐涓敗即此也。 二十二年,□鞅擊魏,虜魏公子卬。封鞅為列侯,號商君。1 注1正義商州商洛縣在州東八十九里,鞅所封也。契所封地。 二十四年,与晉戰鴈門,1虜其將魏錯。2 注1索隱紀年云“与魏戰岸門”,此云“鴈門”,恐聲誤也。又下云“敗韓岸門”,蓋一地也。尋秦与韓、魏戰,不當遠至鴈門也。正義括地志云:“岸門在許州長社縣西北二十八里,今名西武亭。” 注2正義七故反。 孝公卒,子惠文君立。1是歲,誅□鞅。鞅之初為秦施法,2法不行,太子犯禁。鞅曰:“法之不行,自于貴戚。君必欲行法,先于太子。太子不可黥,黥其傅師。”于是法大用,秦人治。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以為反,而卒車裂以徇秦國。3 注1索隱名駟。 注2正義為,于偽反。 注3集解漢書曰:“商君為法于秦,戰斬一首賜爵一級,欲為官者五十石。其爵名:一為公士,二上造,三簪褭,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 惠文君元年,楚、韓、趙、蜀人來朝。二年,天子賀。三年,王冠。1四年,天子致文武胙。齊、魏為王。2 注1正義冠音館。禮記云年二十行冠禮也。 注2索隱齊威王、魏惠王。 五年,陰晉人犀首1為大良造。六年,魏納陰晉,陰晉更名宁秦。2七年,公子卬与魏戰,虜其將龍賈,斬首八万。八年,魏納河西地。九年,渡河,取汾陰、皮氏。3与魏王會應。4圍焦,降之。5十年,張儀相秦。魏納上郡十五縣。6十一年,縣義渠。7歸魏焦、曲沃。8義渠君為臣。更名少梁曰夏陽。十二年,初腊。9十三年四月戊午,魏君為王,韓亦為王。十使張儀伐取陝,出其人与魏。 注1集解犀首,官名。姓公孫,名衍。索隱官名,若虎牙之類。姓公孫,名衍,魏人也。正義犀音西。地理志云華陰縣,故陰晉,秦惠王五年,更名宁秦,高祖八年更名華陰。 注2集解徐廣曰:“今之華陰也。” 注3集解地理志二縣屬河東。正義渡河東取之。括地志云:“汾陰故城俗名殷湯城,在蒲州汾陰縣北也。皮氏在絳州龍門縣西一里八十步,即古皮氏城也。” 注4正義應,乙陵反。括地志云:“故應城因應山為名,古之應國,在汝州魯山縣東三十里。左傳云‘邘、晉、應、韓,武之穆也’。” 注5正義括地志云:“焦城在陝州城內東北百步,因焦水為名。周同姓所封,左傳云虞、虢、焦、滑、霍、陽、韓、魏皆姬姓也。”杜預云八國皆為晉所滅。 按:武王克商,封神農之后于焦,而后封姬姓也。 注6正義今鄜、綏等州也。魏前納陰晉,次納同、丹二州,今納上郡,而盡河西濱洛之地矣。 注7正義地理志云北地郡義渠道,秦縣也。括地志云:“宁、原、慶三州,秦北地郡,戰國及春秋時為義渠戎國之地,周先公劉、不窋居之,古西戎也。” 注8正義括地志云:“曲沃在陝州*[陝]*縣西南三十二里,因曲沃水為名。” 按:焦、曲沃二城相近,本魏地,适屬秦,今還魏,故言歸也。 注9正義腊,盧盍反,十二月腊日也。秦惠文王始效中國為之,故云初腊。 獵禽獸以歲終祭先祖,因立此日也。風俗通云:“禮傳云‘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蜡,漢改曰腊’。禮曰‘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為蜡’。蜡者,索也。歲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饗之。” 注十正義魏襄王、韓宣惠王也。 十四年,更為元年。二年,張儀与齊、楚大臣會嚙桑。三年,韓、魏太子來朝。 張儀相魏。五年,王游至北河。1七年,樂池2相秦。韓、趙、魏、燕、齊帥匈奴共攻秦。秦使庶長疾与戰修魚,虜其將申差,3敗趙公子渴、韓太子奐,斬首八万二千。八年,張儀复相秦。九年,司馬錯伐蜀,滅之。4伐取趙中都、西陽5十年,韓太子蒼來質。伐取韓石章。6伐敗趙將泥。7伐取義渠二十五城。十一年,火里疾攻魏焦,降之。敗韓岸門,斬首万,其將犀首走。公子通封于蜀。8燕君讓其臣子之。十二年,王与梁王會臨晉。庶長疾攻趙,虜趙將庄。張儀相楚。十三年,庶長章擊楚于丹陽,虜其將屈□,斬首八万;又攻楚漢中,取地六百里,置漢中郡。楚圍雍氏,秦使庶長疾助韓而東攻齊,到滿9助魏攻燕。十四年,伐楚,取召陵。丹、廣臣,蜀十相壯□殺蜀侯來降。 注1集解徐廣曰:“戎地,在河上。”正義按:王游觀北河,至靈、夏州之黃河也。 注2正義樂音岳。池,徒何反。裴氏音池也。 注3正義修魚,韓邑也。年表云秦敗我修魚,得韓將軍申差。 注4索隱蜀西南夷舊有君長,故昌意娶蜀山氏女也。其后有杜宇,自立為王,號曰望帝。蜀王本紀曰:“張儀伐蜀,蜀王開戰不胜,為儀所滅也。” 注5集解地理志太原有中都縣。正義括地志云:“中都故縣在汾州平遙縣西十二里,即西都也。西陽即中陽也,在汾州隰城縣東十里。地理志云西都、中陽屬西河郡。”此云“伐取趙中都西陽”。趙世家云“秦即取我西都及中陽”。年表云“秦惠文王后元九年,取趙中都、西陽、安邑。趙武靈王十年,秦取中都安陽”。本紀、世家、年表其縣名异,年歲實同,所伐唯一處,故具錄之,以示后學。 注6正義韓地名也。 注7集解徐廣曰:“將,一作‘庄’。”正義趙將名也。 注8集解徐廣曰:“是歲王赧元年。”索隱華陽國志曰:“赧王元年,秦惠王封子通國為蜀侯,以陳庄為相。”徐廣所云,亦据國志而言之。 注9正義滿,或作“蒲”。秦將姓名也。 注十正義二戎號也,臣伏于蜀。蜀相殺蜀侯,并丹、廣二國降秦。在蜀西南姚府管內,本西南夷,戰國時蜀、滇國,唐初置廣州、丹州也。 注□集解徐廣曰:“一作‘狀’。” 惠王卒,子武王立。1韓、魏、齊、楚、越2皆賓從。 注1索隱名蕩。 注2集解徐廣曰:“一作‘趙’。” 武王元年,与魏惠王會臨晉。1誅蜀相壯。張儀、魏章皆東出之魏。伐義渠、丹、廣。二年,初置丞相,2火里疾、甘茂為左右丞相。張儀死于魏。三年,与韓襄王會臨晉外。3南公揭卒,火里疾相韓。武王謂甘茂曰:“寡人欲容車通三川,窺周室,死不恨矣。”其秋,使甘茂、庶長封伐宜陽。4四年,拔宜陽,斬首六万。涉河,城武遂。5魏太子來朝。武王有力好戲,力士任鄙、烏獲、孟說皆至大官。王与孟說舉鼎,絕臏。6八月,武王死。7族孟說。 武王取魏女為后,無子。立异母弟,是為昭襄王。8昭襄母楚人,姓岩氏,號宣太后。武王死時,昭襄王為質于燕,燕人送歸,得立。 注1集解徐廣曰:“表云哀王。”正義按:魏惠王卒已二十五年矣。 注2集解應劭曰:“丞者,承也。相,助也。” 注3正義外謂臨晉城外。“外”字一作“水”。 注4正義在河南府福昌縣東十四里,故韓城是也。此韓之大郡,伐取之,三川路乃通也。 注5集解徐廣曰:“韓邑也。”正義按:此邑本屬韓,近平陽。韓世家云“貞子居平陽,九世至哀侯,徙鄭”。楚世家云“而韓猶服事秦者,以先王墓在平陽”。而秦之武遂去之七十里,故知近平陽。 注6集解徐廣曰:“一作‘樁’。”正義臏音頻忍反。絕,斷也。臏,脛骨也。 注7集解皇覽曰:“秦武王頤在扶風安陵縣西北,畢陌中大頤是也。人以為周文王頤,非也。周文王頤在杜中。”正義括地志云:“秦悼武王陵在雍州咸陽縣西北十五里也。” 注8索隱名則,一名稷。 昭襄王元年,嚴君疾為相。1甘茂出之魏。二年,彗星見。2庶長壯与大臣、諸侯、公子為逆,皆誅,及惠文后皆不得良死。3悼武王后出歸魏。三年,王冠。与楚王會黃棘,4与楚上庸。5四年,取蒲阪。6彗星見。 五年,魏王來朝應亭,7复与魏蒲阪。六年,蜀侯輝反,8司馬錯定蜀。 庶長奐伐楚,斬首二万。涇陽君9質于齊。日食,晝晦。七年,拔新城。[一0]火里子卒。八年,使將軍羋戎攻楚,取新市。□齊使章子,魏使公孫喜,韓使暴鳶□共攻楚方城,取唐眛。趙破中山,其君亡,竟死齊。魏公子勁、韓公子長為諸侯。□九年,孟嘗君薛文來相秦。奐攻楚,取八城,殺其將景快。十年,楚怀王入朝秦,秦留之。薛文以金受免。□樓緩為丞相。十一年,齊、韓、魏、趙、宋、中山五國共攻秦,□至鹽氏而還。□秦与韓、魏河北及封陵以和。□彗星見。楚怀王走之趙,趙不受,還之秦,即死,歸葬。十二年,樓緩免,穰侯□魏□為相。予楚粟五万石。 注1正義蓋封蜀郡嚴道縣,因號嚴君。疾,名也。 注2正義彗,似歲反,又先到反。 注3集解徐廣曰:“迎婦于楚者。” 注4正義棘,紀力反。蓋在房、襄二州也。 注5集解地理志漢中有上庸縣。正義括地志云:“上庸,今房州竹山縣及金州是也。” 注6正義括地志云:“蒲阪故城在蒲州河東縣南二里,即堯舜所都也。” 注7集解徐廣曰:“魏世家云會臨晉。”正義應音乙陵反。 注8索隱輝音暉。華陽國志曰:“秦封王子輝為蜀侯。蜀侯祭,歸胙于王,后母疾之,加毒以進,王大怒,使司馬錯賜輝劍。”此輝不同也。 注9索隱名市。 注十正義楚世家云:“怀王二十九年,秦复伐楚,大破楚軍,楚軍死二万,殺我將軍景缺。”年表云:“秦敗我襄城,殺景缺。”括地志云:“許州襄城縣即古新城縣也。”按世家、年表,則“新”字誤作“襄”字。 注□集解晉地記曰:“江夏有新市縣。” 注□索隱韓將姓名。 注□索隱別封之邑,比之諸侯,猶商君、趙長安君然。 注□正義金受,秦丞相姓名。免,奪其丞相。 注□正義蓋中山此時屬趙,故云五國也。 注□集解徐廣曰:“鹽,一作‘監’。”正義括地志云:“鹽故城一名司鹽城,在蒲州安邑縣。”按:掌鹽池之官,因稱氏。 注□正義年表云:“秦与魏封陵,与韓武遂以和。”按:河外陝、虢、曲沃等地。封陵在古蒲阪縣西南河曲之中。武遂,近平陽地也。 注□正義括地志云:“穰,鄧州所理縣,□古穰侯國。” 十三年,向壽伐韓,取武始。1左更白起攻新城。2五大夫禮出亡奔魏。 任鄙為漢中守。3十四年,左更白起攻韓、魏于伊闕,4斬首二十四万,虜公孫喜,拔五城。十五年,大良造白起攻魏,取垣,5复予之。攻楚,取宛。十六年,左更錯取軹及鄧。6□免,封公子市宛,公子悝鄧,7魏□陶,為諸侯。十七年,城陽君8入朝,及東周君來朝。秦以垣為蒲阪、皮氏。 9王之宜陽。十八年,錯攻垣、十河雍,決橋取之。□十九年,王為西帝,齊為東帝,皆复去之。呂禮來自歸。齊破宋,宋王在魏,死溫。任鄙卒。二十年,□王之漢中,又之上郡、北河。二十一年,□錯攻魏河內。魏獻安邑,秦出其人,募徙河東賜爵,赦罪人遷之。涇陽君封宛。二十二年,蒙武伐齊。河東為九縣。与楚王會宛。与趙王會中陽。□二十三年,尉斯离□与三晉、燕伐齊,破之濟西。王与魏王會宜陽,与韓王會新城。 二十四年,与楚王會鄢,□又會穰。秦取魏安城,□至大梁,燕、趙救之,秦軍去。魏□免相。二十五年,拔趙二城。与韓王會新城,与魏王會新明邑。二十六年,赦罪人遷之穰。侯□复相。二十七年,錯攻楚。赦罪人遷之南陽。□白起攻趙,取代光狼城。□又使司馬錯發隴西,因蜀攻楚黔中,[二0]拔之。 二十八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鄢、鄧,[二一]赦罪人遷之。二十九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郢為南郡,[二二]楚王走。周君來。王与楚王會襄陵。[二三]白起為武安君。[二四]三十年,蜀守若伐楚,取巫郡,[二五]及江南為黔中郡。 [二六]三十一年,白起伐魏,取兩城。楚人反我江南。[二七]三十二年,相穰侯攻魏,至大梁,破暴鳶,斬首四万,鳶走,魏入三縣請和。三十三年,客卿胡*(傷)**[陽]*攻魏卷、[二八]蔡陽、長社,取之。[二九]擊芒卯華陽,破之,[三0]斬首十五万。魏入南陽以和。[三一]三十四年,秦与魏、韓上庸地為一郡,南陽免臣遷居之。三十五年,佐韓、魏、楚伐燕。初置南陽郡。[三二]三十六年,客卿醋攻齊,取剛、壽,[三三]予穰侯。三十八年,中更胡*(傷)**[陽]*攻趙閼与,[三四]不能取。四十年,悼太子死魏,歸葬芷陽。[三五]四十一年夏,攻魏,取邢丘、怀。[三六]四十二年,安國君為太子。十月,宣太后薨,[三七]葬芷陽酈山。[三八]九月,穰侯出之陶。四十三年,武安君白起攻韓,拔九城,斬首五万。四十四年,攻韓南*(郡)**[陽]*,取之。四十五年,五大夫賁[三九]攻韓,取十城。葉陽君[四0]悝出之國,未至而死。四十七年,秦攻韓上党,上党降趙,秦因攻趙,趙發兵擊秦,相距。秦使武安君白起擊,大破趙于長平,四十余万盡殺之。四十八年十月,韓獻垣雍。[四一]秦軍分為三軍。武安君歸。王齕將伐趙*(武安)*皮牢,拔之。司馬梗北定太原,盡有韓上党。正月,兵罷,复守上党。其十月,五大夫陵攻趙邯鄲。四十九年正月,益發卒佐陵。陵戰不善,免,王齕代將。其十月,將軍張唐攻魏,為蔡尉[四二]捐弗守,還斬之。五十年十月,武安君白起有罪,為士伍,遷陰密。[四三]張唐攻鄭,拔之。十二月,益發卒軍汾城旁。[四四]武安君白起有罪,死。齕攻邯鄲,不拔,去,還奔汾軍。二月余攻晉軍,斬首六千,晉楚流死河二万人。[四五]攻汾城,□從唐拔宁[四六]新中,[四七]宁新中更名安陽。[四八]初作河橋。 [四九] 注1集解地理志魏郡有武始縣。正義括地志云:“武始故城在洛州武始縣西南十里。” 注2正義白起傳云:“白起為左庶長,將而擊韓之新城。”括地志云:“洛州伊闕縣本是漢新城縣,隋文帝改為伊闕,在洛州南七十里。” 注3集解漢書百官表曰:“郡守,秦官。” 注4正義括地志云:“伊闕在洛州南十九里。注水經云‘昔大禹疏龍門以通水,兩山相對,望之若闕,伊水歷其閒,故謂之伊闕’。”按:今洛南猶謂之龍門也。 注5正義垣音袁。前秦取蒲阪,复以蒲阪与魏,魏以為垣。今又取魏垣,复与之,后秦以為蒲阪皮氏。 注6集解地理志河內有軹縣,南陽有鄧縣。正義括地志云:“故軹城在怀州濟源縣東南十三里,故鄧城在怀州河陽縣西三十一里,并六國時魏邑也。”按: 二城相連,故云及也。 注7索隱悝號高陵君,初封于彭,昭襄王弟也。 注8正義括地志云:“濮州雷澤縣本漢郕陽縣,古郕伯姬姓之國,周武王封弟季載于郕,其后遷城之陽也。” 注9索隱“為”當為“易”,蓋字訛也。正義蒲阪,今河東縣也。皮氏故城在絳州龍門縣西一里八十步。 注十正義蓋蒲阪、皮氏又歸魏,魏复以為垣,今重攻取之也。 注□集解徐廣曰:“汲頤紀年云魏哀王二十四年,改宜陽曰河雍,改向曰高平。向在軹之西。” 注□集解徐廣曰:“秦地有父馬生駒。” 注□集解徐廣曰:“有牡馬生牛而死。” 注□集解地理志西河有中陽縣。 注□索隱尉,秦官。斯离,其姓名。正義尉,都尉。斯离,名也。 注□正義鄢,于建反,又音偃。括地志云:“故偃城在襄州安養縣北三里,古郾子之國也。” 注□集解地理志汝南有安城縣。正義括地志云:“安城在豫州汝陽縣東南十七里。” 注□正義南陽及上遷之穰,皆今鄧州也。 注□正義括地志云:“光狼故城在今澤州高平縣西二十里。” 注[二0]正義今黔府也。 注[二一]正義鄢鄧二城并在襄州。 注[二二]正義括地志云:“郢城在荊州江陵縣東北六里,楚平王筑都之地也。” 注[二三]集解地理志河東有襄陵縣。正義括地志云:“襄陵在晉州臨汾縣東南三十五里。闞駰十三州志云襄陵,晉大夫犨邑也。” 注[二四]正義言能撫養軍士,戰必克,得百姓安集,故號武安。故城在*(潞)**[洛]*州武安縣西南五十里。七國時趙邑,□趙奢救閼与處也。 注[二五]正義華陽國志張若為蜀中郡守。括地志云:“巫郡在夔州東百里。” 注[二六]正義括地志云:“黔中故城在辰州沅陵縣西二十里。江南,今黔府亦其地也。” 注[二七]正義黔中郡反歸楚。 注[二八]集解地理志河南有卷縣。正義卷音丘袁反。括地志云:“故卷城在鄭州原武縣西北七里,即衡雍也。” 注[二九]集解地理志穎川有長社縣。正義括地志云:“蔡陽,今豫州上蔡水之陽,古城在豫州北七十里。長社故城在許州長社縣西一里。皆魏邑也。” 注[三0]集解司馬彪曰:“華陽,亭名,在密縣。”索隱芒卯,魏將。譙周云孟卯也。正義括地志云:“故華城在鄭州管城縣南三十里。國語云史伯對鄭桓公,虢、鄶十邑,華其一也。華陽□此城也。”按:是時韓、趙聚兵于華陽攻秦,□此矣。 注[三一]集解徐廣曰:“河內修武,古曰南陽,秦始皇更名河內,屬魏地。荊州之南陽郡,本屬韓地。”正義括地志云:“怀獲嘉縣□古之南陽。杜預云在晉州山南河北,故曰南陽。秦破芒卯軍,斬首十五万,魏入南陽以和。” 注[三二]正義今鄧州也。前已屬秦,秦置南陽郡,在漢水之北。釋名云:“在中國之南而居陽地,故以為名焉。”張衡南都賦云:“陪京之南,居漢之陽。” 注[三三]正義括地志云:“故剛城在兗州龔丘縣界。壽,鄆州之縣。” 注[三四]集解孟康曰:“音焉与,邑名,在上党□縣西。”正義閼,于達反。与音預。閼与聚城一名烏蘇城,在潞州銅鞮縣西北二十里,趙奢破秦軍處。又儀州和順縣□古閼与城,亦云趙奢破秦軍處。然儀州与潞州相近,二所未詳。又閼与山在洺州武安縣西南五十里,趙奢拒秦軍于閼与,□山北也。按:閼与山在武安故城西南,又近武安故城,蓋儀州是所封故地。 注[三五]集解徐廣曰:“今霸陵。”正義括地志云:“芷陽在雍州藍田縣西六里。 三秦記云*[白]*鹿原東有霸川之西阪,故芷陽也。” 注[三六]集解徐廣曰:“邢丘在平皋。”駰案:韓詩外傳武王伐紂,到于邢丘,勒兵于宁,更名邢丘曰怀,宁曰修武。正義括地志云:“平皋故城本邢丘邑,漢置平皋縣,在怀州武德縣東南二十里。故怀城,周之怀邑,在怀州武陟縣西十一里。” 注[三七]集解徐廣曰:“羋氏。” 注[三八]正義酈,力知反,在雍州新丰縣南十四里也。 注[三九]正義音奔。五大夫,官。疑賁,名也。 注[四0]集解一云“華陽”。正義葉,書涉反。 注[四一]集解司馬彪曰:“河南卷縣有垣雍城。” 注[四二]正義為,于偽反。蔡,姓;尉,名。 注[四三]集解如淳曰;“嘗有爵而以罪奪爵,皆稱士伍。”正義括地志云:“陰密故城在涇州鶉觚縣西,□古密須國也。” 注[四四]正義括地志云:“臨汾故城在絳州正平縣東北二十五里,□古臨汾縣城也。”按:汾城□此城是也。 注[四五]集解徐廣曰:“楚,一作‘走’。”正義按:此時無楚軍,“走”字是也。 注[四六]集解徐廣曰:“一作‘曼’。此趙邑也。” 注[四七]正義唐,今晉州平陽,堯都也。括地志云:“宁新中,七國時魏邑,秦昭襄王拔魏宁新中,更名安陽城,□今相州外城是也。” 注[四八]集解徐廣曰:“魏郡有安陽縣。”正義今相州外城古安陽城。 注[四九]正義此橋在同州臨晉縣東,渡河至蒲州,今蒲津橋也。 五十一年,將軍摎攻韓,取陽城、負黍,1斬首四万。攻趙,取二十余縣,首虜九万。西周君2背秦,与諸侯約從,將天下銳兵出伊闕攻秦,令秦毋得通陽城。于是秦使將軍摎攻西周。西周君走來自歸,頓首受罪,盡獻其邑三十六城,口三万。秦王受獻,歸其君于周。五十二年,周民東亡,其器九鼎入秦。 3周初亡。 注1正義今河南府縣也。負黍亭在陽城縣西南三十五里,本周邑,亦時屬韓也。 注2正義武公。 注3正義器謂寶器。禹貢金九牧,鑄鼎于荊山下,各象九州之物,故言九鼎。 歷殷至周赧王十九年,秦昭王取九鼎,其一飛入泗水,余八入于秦中。 五十三年,天下來賓。魏后,秦使摎伐魏,取吳城。1韓王入朝,魏委國听令。五十四年,王郊見上帝于雍。五十六年秋,昭襄王卒,子孝文王立。2尊唐八子為唐太后,3而合其葬于先王。4韓王衰絰入吊祠,諸侯皆使其將相來吊祠,視喪事。 注1集解徐廣曰:“在大陽。”正義括地志云:“虞城故城在陝州河北縣東北五十里虞山之上,亦名吳山,周武王封弟虞仲于周之北故夏墟吳城,□此城也。” 注2索隱名柱,五十三而立,立一年卒,葬壽陵。子庄襄王。 注3集解徐廣曰:“八子者,妾媵之號,姓唐。”正義孝文王之母也。先死,故尊之。晉灼云:“除皇后,自昭儀以下,秩至百石,凡十四等。”漢書外戚傳云:“八子視千石,比中更。” 注4正義以其母唐太后与昭王合葬。 孝文王元年,赦罪人,修先王功臣,□厚親戚,弛苑囿。孝文王除喪,十月己亥□位,三日辛丑卒,子庄襄王立。1 注1索隱名子楚。三十二而立,立三年卒,葬陽陵。紀作“四年”。 庄襄王元年,大赦罪人,修先王功臣,施德厚骨肉而布惠于民。東周君与諸侯謀秦,秦使相國呂不韋誅之,盡入其國。秦不絕其祀,以陽人地1賜周君,奉其祭祀。使蒙驁伐韓,韓獻成皋、鞏。2秦界至大梁,初置三川郡。3二年,使蒙驁攻趙,定太原。三年,蒙驁攻魏高都、汲,4拔之。攻趙榆次、新城、狼孟,5取三十七城。6四月日食。*(四年)*王齕攻上党。7初置太原郡。8魏將無忌率五國兵擊秦,9秦卻于河外。十蒙驁敗,解而去。五月丙午,庄襄王卒,子政立,是為秦始皇帝。 注1集解地理志河南梁縣有陽人聚。 注2正義括地志云:“洛州泛水縣古*(之)**[東]*虢國,亦鄭之制邑,又名虎牢,漢之成皋。”鞏,恭勇反,今洛州鞏縣。爾時秦滅東周,韓亦得其地,又獻于秦。 注3集解韋昭曰:“有河、洛、伊,故曰三川。”駰案:地理志漢高祖更名河南郡。 注4集解徐廣曰:“一作‘波’。波縣亦在河內。”正義汲音急。括地志云:“高都故城今澤州是。汲故城在□州所理汲縣西南二十五里。孟康云漢波縣,今郗城是也。”括地志云:“故郗城在怀州河內縣西三十二里。左傳云蘇忿生十二邑,郗其一也。” 注5正義括地志云:“榆次,并州縣,□古榆次地也。新城一名小平城,在朔州善陽縣西南四十七里。狼孟故城在并州陽曲縣東北二十六里。” 注6正義案:取三十七城,并代、朔三州之地矣。 注7正義上党又反秦,故攻之。 注8正義上党以北皆太原地,□上三十七城也。 注9正義信陵君也。率燕、趙、韓、楚、魏之兵擊秦也。 注十正義蒙驁被五國兵敗,遂解而卻至于河外。河外,陝、華二州也。 秦王政立二十六年,初并天下為三十六郡,號為始皇帝。1始皇帝五十一年而崩,子胡亥立,是為二世皇帝。2三年,諸侯并起叛秦,趙高殺二世,立子嬰。子嬰立月余,諸侯誅之,遂滅秦。其語在始皇本紀中。 注1索隱十三而立,立三十七年崩,葬酈山。 注2索隱十二年立。紀云二十一。立三年,葬宜春。秦自襄公至二世,凡六百一十七歲。此實本紀而注別舉之,以非本文耳。 太史公曰:秦之先為嬴姓。其后分封,以國為姓,有徐氏、郯氏、莒氏、終黎氏、1運奄氏、菟裘氏、將梁氏、黃氏、江氏、修魚氏、白冥氏、蜚廉氏、秦氏。然秦以其先造父封趙城,為趙氏。 注1集解徐廣曰:“世本作‘鐘离’。”應劭曰:“氏姓注云有姓終黎者是。” 【索隱述贊】柏翳佐舜,皁斿是旌。蜚廉事紂,石幟斯營。造父善馭,封之趙城。非子息馬,厥號秦嬴。禮樂射御,西垂有聲。襄公救周,始命列國。金祠白帝,龍祚水德。祥應陳寶,妖除丰特。里奚致霸,□鞅任刻。厥后吞并,卒成凶慝。 ------------------ YOUTH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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