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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瑗孫寔* 崔駰字亭伯,涿郡安平人也。高祖父朝,昭帝時為幽州從事,諫刺史無与燕剌王通。及剌王敗,擢為侍御史。[一]生子舒,歷四郡太守,所在有能名。 注[一]燕剌王旦,武帝子,坐与上官桀等謀亂,自殺。剌,力割反。 舒小子篆,王莽時為郡文學,以明經征詣公車。太保甄丰舉為步兵校尉,篆辭曰:“吾聞伐國不問仁人,[一]戰陳不訪儒士。[二]此舉奚為至哉?”遂投劾歸。 [三] 注[一]前書董仲舒曰:“昔*(在)**[者]*魯君問柳下惠曰:‘吾欲伐齊,如何?’柳下惠曰:‘不可。’歸而有憂色,曰:‘吾聞伐國不問仁人,此言何為至于我哉?’”注[二]論語曰:“□靈公問陳于孔子。孔子對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軍旅之事未之學也。’”注[三]投辭自劾有過,不合應舉。 莽嫌諸不附己者,多以法中傷之。時篆兄發以佞巧幸于莽,位至大司空。母師氏能通經學、百家之言,莽寵以殊禮,賜號義成夫人,金印紫綬,文軒丹轂,顯于新世。 后以篆為建新大尹,[一]篆不得已,乃歎曰:“吾生無妄之世,值澆、羿之君,[二]上有老母,下有兄弟,安得獨洁己而危所生哉?”乃遂單車到官,稱疾不視事,三年不行縣。[三]門下掾倪敞諫,篆乃強起班春。[四]所至之縣,獄犴填滿。[五]篆垂涕曰:“嗟乎!刑罰不中,乃陷人于稨。此皆何罪,而至于是!” 遂平理,所出二千余人。掾吏叩頭諫曰:“朝廷初政,州牧峻刻。[六]宥過申枉,誠仁者之心;然獨為君子,將有悔乎!”篆曰:“邾文公不以一人易其身,君子謂之知命。[七]如殺一大尹贖二千人,蓋所愿也。”遂稱疾去。 注[一]莽改千乘郡曰建新,守曰大尹。 注[二]易曰:“無妄之行,窮之災也。”左傳曰:“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遷于窮石,因夏人以代夏政,而淫于原獸。用寒浞,伯明氏之讒子弟也。而虞羿于田,以取其國家。浞因羿室,生澆及□,恃其讒慝詐偽,而不德于人。” 澆音五吊反。□音許既反。 注[三]續漢志曰:“郡國常以春行*(至)**[主]*縣,勸人農桑,振救乏絕。” 注[四]班布春令。 注[五]犴音岸。前書音義曰:“鄉亭之獄曰犴。” 注[六]初政謂莽即位。 注[七]左傳曰“邾文公卜遷于繹。史曰:‘利于人,不利于君。’邾子曰:‘苟利于人,孤之利也。人既利矣,孤必与焉。’遂遷于繹。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也。 建武初,朝廷多荐言之者,幽州刺史又舉篆賢良。篆自以宗門受莽偽寵,籩愧漢朝,遂辭歸不仕。客居滎陽,閉門潛思,著周易林六十四篇,用決吉凶,多所占驗。臨終作賦以自悼,名曰慰志。其辭曰: 嘉昔人之遘辰兮,[一]美伊、傅之□時。[二]應規矩之淑質兮,過班、倕而裁之。[三]協准矱之貞度兮,同斷金之玄策。[四]何天衢于盛世兮,超千載而垂績。[五]豈修德之极致兮,將天祚之攸适? 注[一]遘,遇也。辰,時也。 注[二]伊尹干湯,傅說遇高宗。爾雅曰:“□,遇也。”音五故反。 注[三]公輸班,魯人也。倕,舜時為共工之官。皆巧人也。以喻湯及高宗也。 注[四]准,繩也。矱,尺也。貞,正也。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玄策猶妙策也。 注[五]易大畜卦,干下艮上,其上九曰:“何天之衢,亨。”鄭玄云:“艮為手,手上肩也。干為首。首肩之閒荷物處。干為天,艮為徑路,天衢象也。” 愍余生之不造兮,[一]丁漢氏之中微。[二]氛霓郁以橫厲兮,羲和忽以潛暉。[三] 六柄制于家門兮,王綱漼以陵□。[四]黎、共奮以跋扈兮,羿、浞狂以恣睢。[五] 睹嫚臧而乘釁兮,竊神器之万机。[六]思輔弼以偷存兮,亦號咷以詶咨。[七]嗟三事之我負兮,乃迫余以天威。[八]豈無熊僚之微介兮?悼我生之殲夷。[九]庶明哲之末風兮,懼大雅之所譏。[一0]遂翕翼以委命兮,受符守乎艮維。[一一] 恨遭閉而不隱兮,違石門之高蹤。[一二]揚蛾眉于复關兮,犯孔戒之冶容。[一三]懿氓蚩之悟悔兮,慕白駒之所從。[一四]乃稱疾而屢复兮,歷三祀而見許。 [一五]悠輕舉以遠遁兮,托峻峗以幽處。[一六]竫潛思于至賾兮,騁六經之奧府。[一七]皇再命而紹恤兮,乃云眷乎建武。[一八]運欃槍以電埽兮,清六合之土宇。[一九]圣德滂以橫被兮,黎庶愷以鼓舞。辟四門以博延兮,彼幽牧之我舉。[二0]分畫定而計決兮,豈云賁乎鄙耇,[二一]遂懸車以縶馬兮,絕時俗之進取。歎暮春之成服兮,闔衡門以埽軌。[二二]聊优游以永日兮,守性命以盡齒。[二三]貴啟体之歸全兮,庶不忝乎先子。[二四] 注[一]造,成也。 注[二]丁,當也。 注[三]氛,祲也。霓,日傍之气。橫厲謂气盛而陵于天也。羲和,日也。气盛而日光微,諭王莽篡漢。 注[四]國語管仲對齊桓公曰:“昔者圣人之理天下也,而慎用其六柄焉。”韋昭注云:“六柄,生、殺、貧、賤、富、貴也。”漼猶摧落也,音千隗反。 注[五]國語曰:“昔少□之衰,九黎亂德,人神雜揉,不可方物。”淮南子曰: “昔者共工与顓頊爭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維絕。”跋扈,強梁也。恣睢,自用之貌也。恣音訾。睢音許維反。羿、浞已見上。 注[六]易曰:“嫚藏誨盜。”釁,隙也。神器,帝王之位。老子曰:“天下神器,不可為也。”書云:“兢兢業業,一日二日万机。” 注[七]輔弼謂王莽輔政也。偷,苟且也。號咷,哀呼也。前書王莽策孺子嬰為定安公,莽親執孺子手,流涕歔欷也。 注[八]三事謂三公也。負謂太保甄丰舉也。 注[九]左傳曰:“楚白公胜為亂。石乞曰:‘市南有熊相宜僚者,若得之,可以當五百人矣。’從白公而見之。与之言,說;告之故,辭;承之以□,不動。 胜曰:‘不為利*(□)**[諂]*,不為威惕,不泄人言以求媚者。’去之。”介,耿介也。我生謂母也。殲,滅也。夷,傷也。言其母老,恐禍及也。 注[一0]詩大雅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 注[一一]艮,東北之位。謂篆為千乘太守也。 注[一二]易曰:“天地閉而賢人隱。”論語曰:“子路宿于石門。晨門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為之者歟?’”注[一三]楚詞曰:“觿女皆妒余之蛾眉。”詩國風序曰:“氓,刺時也。淫風大行,男女無別,故序其事以風焉。”其詩曰:“乘彼垝垣,以望复關。”毛萇注云:“垝,毀也。复關,君子所近之處也。”易系辭曰:“冶容誨淫。”鄭玄云: “謂飾其容而見于外曰冶。” 注[一四]詩曰“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注云:“氓,人也。蚩蚩,殷厚之貌。布,幣也。即,就也。言此之人,非買絲來,就我為室家也。”又曰:“及爾偕老,老使我怨。”注云: “我欲与汝俱至老,汝反薄我使怨也。”又曰:“皎皎白駒。”諭賢人也。 注[一五]复猶白也。 注[一六]峻峗謂山也。峗音魚委反。 注[一七]賾,深也。 注[一八]皇,天也。紹,繼也。恤,憂也。言天憂恤眷顧漢家,所以再命光武也。 注[一九]欃槍,彗也。 注[二0]開辟四方之門,廣求賢也。幽牧謂為幽州刺史所舉也。 注[二一]賁,飾也。易曰“束帛戔戔,賁于丘園”也。 注[二二]論語曾點曰:“暮春*[者]*,春服既成。”衡,橫也,謂橫木為門。軌,跡也。 注[二三]齒,年也。 注[二四]論語曰:“曾子有疾,召門弟子曰:‘啟余足。’”注云:“父母全己生之,亦當全而歸之。”忝,辱也。先子謂先人也。孟子曾西曰:“吾先子之所畏。” 篆生毅,以疾隱身不仕。 毅生駰,年十三能通詩、易、春秋,博學有偉才,盡通古今訓詁百家之言,善屬文。少游太學,与班固、傅毅同時齊名。常以典籍為業,未遑仕進之事。時人或譏其太玄靜,將以后名失實。駰擬楊雄解嘲,作達旨以荅焉。[一]其辭曰: 注[一]華嶠書曰:“駰譏楊雄,以為范、蔡、鄒衍之徒,乘釁相傾,誑曜諸侯者也,而云‘彼我异時’。又曰,竊貲卓氏,割炙細君,斯蓋士之贅行,而云‘不能与此數公者同’。以為失類而改之也。” 或說己曰:“易稱‘備物致用’,‘可觀而有所合’,故能扶陽以出,順陰而入。[一] 春發其華,秋收其實,有始有极,爰登其質。今子韞櫝六經,服膺道術,[二] 歷世而游,高談有日,俯鉤深于重淵,仰探遠乎九干,[三]窮至賾于幽微,測潛隱之無源。然下不步卿相之廷,上不登王公之門,進不党以贊己,退不黷于庸人。[四]獨師友道德,合符曩真,抱景特立,与士不腢。蓋高樹靡陰,獨木不林,隨時之宜,道貴從凡。[五]于時太上運天德以君世,憲王僚而布官;[六] 臨雍泮以恢儒,疏軒冕以崇賢;[七]率惇德以厲忠孝,揚茂化以砥仁義;[八] 選利器于良材,求鏌□于明智。[九]不以此時攀台階,窺紫闥,[一0]据高軒,望朱闕,夫欲千里而咫尺未發,[一一]蒙竊惑焉。故英人乘斯時也,[一二]猶逸禽之赴深林,□蚋之趣大沛。[一三]胡為嘿嘿而久沉滯也?” 注[一]“備物致用”,易系辭之文也。“可觀而有所合”,序卦之文也。鄭玄注易干鑿度曰:“陽起于子,陰起于午,天數大分。以陽出离,以陰入坎,坎為中男,离為中女。太一之行,出從中男,入從中女。因陰陽男女之偶為終始也。” 注[二]韞,匣也。櫝,匱也。論語曰:“有美玉,韞櫝而臧諸。” 注[三]易曰:“探賾索隱,鉤深致遠。”九干謂天有九重也。离騷天問曰:“圓則九重,孰營度之?” 注[四]贊猶稱也。 注[五]華嶠書作“高樹不庇”。易曰:“隨時之義大矣哉!”老子曰:“和其光而同其塵。”故言道貴從凡。 注[六]太上,明帝也。傳曰:“太上立德。”天德,含弘光大也。易曰:“乃位乎天德。”尚書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夏商官倍,亦克用乂。”憲,法也。 僚,官也。言法三王而建官也。 注[七]天子辟雍,諸侯頖宮。璧雍者,環之以水,圓而如璧也。頖,半也。諸侯半天子之宮。皆所以立學垂教也。 注[八]砥,礪也。 注[九]吳越春秋曰:“干將,吳人也,造二□,一曰干將,二曰莫邪。莫邪者,干將之妻名也。干將作□,采五山之精,合六金之英,百神臨觀,遂以成□。” 說苑曰:“所以尚干將、莫邪者,貴其立斷。所以尚騏驎者,貴其立至。必且歷日曠久,絲犛猶能栔石,駑馬亦能致遠。是以聰明敏捷,人之美材也。” 注[一0]三台謂之三階,三公之象也。 注[一一]八寸為咫。 注[一二]文子曰:“智過万人謂之英,千人謂之俊。” 注[一三]蚋,小虫,蚊之類。蚋音芮。說文曰:“秦謂之蚋,楚謂之蚊。”孟子曰:“污池沛澤。”劉熙曰:“沛,水草相半。” 荅曰:“有是言乎?子苟欲勉我以世路,不知其跌而失吾之度也。古者陰陽始分,天地初制,[一]皇綱云緒,帝紀乃設,傳序歷數,三代興滅。昔大庭尚矣,赫胥罔識。[二] 淳□散离,人物錯乖。高辛攸降,厥趣各違。[三]道無常稽,与時張□。[四] 失仁為非,得義為是。[五]君子通變,各審所履。故士或掩目而淵潛,[六]或盥耳而山栖;[七]或草耕而僅飽,[八]或木茹而長饑;[九]或重聘而不來,[一0]或屢黜而不去;[一一]或冒紘以干進,或望色而斯舉;[一二]或以役夫發夢于王公,[一三]或以漁父見兆于元龜。[一四]若夫紛□塞路,凶虐播流,[一五] 人有昏墊之□,主有疇咨之憂,[一六]條垂藟蔓,上下相求。[一七]于是乎賢人授手,援世之災,[一八]跋涉赴俗,急斯時也。[一九]昔堯含戚而戲陶謨,高祖歎而子房慮;[二0]禍不散而曹、絳奮,[二一]結不解而陳平權。[二二] 及其策合道從,克亂弭沖,乃將鏤玄珪,冊顯功,[二三]銘昆吾之冶,[二四] 勒景、襄之鐘。[二五]与其有事,則褰裳濡足,冠挂不顧。[二六]人溺不拯,則非仁也。當其無事,則躐纓整襟,規矩其步。[二七]德讓不修,則非忠也。 是以險則救俗,平則守禮,舉以公心,不私其体。 注[一]制,協韻音之設反。 注[二]大庭、赫胥并古帝王號也。尚,遠也。罔,無也。識,記也。 注[三]高辛氏,帝嚳也。 注[四]隨時□張,不考之于常道也。 注[五]老子曰:“失道后德,失德后仁,失仁后義,失義后禮。” 注[六]庄子曰“北人無澤与舜為友,舜以天下讓之,無澤乃自投清泠之淵,終身不反”也。 注[七]盥,洗也。許由字武仲,隱于沛澤之中。堯聞之,乃致天下而讓焉。由以為污,乃臨池洗耳。其友巢父飲犢,聞由為堯所讓,曰:“何以污吾犢口!” 牽于上流而飲之。見庄子及高士傳。 注[八]伯成子高,唐虞時為諸侯。至禹,去而耕。禹往見之,則耕在野。見呂氏春秋。 注[九]說苑曰:“鮑焦衣木皮,食木實。”韓詩外傳曰“焦□其蔬,而立槁死于洛濱”也。 注[一0]狂接輿者,楚人也。耕而食。楚王聞其賢,使使者持金百溢、車二駟聘之,曰:“愿煩先生理江南。”接輿笑而不應。使者去而遠徙,莫知所之。見庄子。 注[一一]論語曰“柳下惠為士師,三黜。人曰:‘可以去矣。’曰:‘直道而事人,何往而不三黜’”也。 注[一二]紘,辱也,音火豆反。新序曰:“伊尹蒙恥辱,負鼎俎以干湯。”論語曰:“色斯舉矣,翔而后集。”舉,協韻音据。 注[一三]高宗夢得說,乃使百工營求諸野,得諸傅岩。孔安國曰:“傅氏之岩,在虞、虢之界,信道所經,有澗水坏道,常使胥靡刑人筑護此道。說賢而隱,代胥靡筑之以供食。”事見尚書。王公,總而言也。爾雅:“皇、王、后、辟、公、侯,君也。” 注[一四]戰國策曰:“呂尚之遇文王也,身為漁父。”史記曰:“太公以釣干周西伯。西伯將出獵,卜之,曰:‘所獲非龍非螭,非熊非羆,所獲霸王之輔。’于是西伯獵,果遇太公渭水之陽,与語大說。”元,大也。 注[一五]方言云:“□,盛多也。”音奴董反。 注[一六]尚書曰:“下人昏墊。”孔安國曰“昏瞀墊溺,皆困水災也。”又曰: “帝曰:咨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有能俾乂。” 注[一七]藟,藤也。音壘。詩曰:“南有樛木,葛藟累之。” 注[一八]孟子曰“天下溺則援之以道,嫂溺則援之以手”也。 注[一九]草行為跋。 注[二0]謨,謀也。堯遭洪水,咨嗟憂愁,訪下人有能理者,戲陶、大禹陳其謀。見尚書。史記曰,高祖為項羽所敗,下馬踞鞍而問子房曰:“吾欲捐關以東,誰可与共功者?”子房曰:“九江王布、彭越、韓信。即欲捐之此三人,楚可破*(之)**[也]*。” 注[二一]曹參及絳侯周勃,皆從高祖征伐,以定天下也。 注[二二]高祖擊匈奴,至白登,被圍七日,用陳平計得出。 注[二三]珪,玉也。詩含神霧曰:“刻之玉版,臧之金匱。” 注[二四]墨子曰:“昔夏后開*(冶)*使飛廉析金于山,以鑄鼎于昆吾。”蔡邕銘論曰“呂尚作周太師,其功銘于昆吾之鼎”也。 注[二五]國語曰:“晉魏顆以其身退秦師于輔氏,其勳銘于景鐘。”此兼言襄也。 注[二六]褰裳,涉水也。新序曰:“今為濡足之故,不救人溺,可乎?”淮南子曰“禹之趨時,冠挂而不顧,履遺而不取”也。 注[二七]躐音呂涉反。躐,踐也。此字宜從“手”。廣雅云:“擸,持也。”言持纓整襟,修其容止。史記曰:“攝纓整襟。”華嶠書“躐”作“攝”也。 “今圣上之育斯人也,朴以皇質,雕以唐文。[一]六合怡怡,比屋為仁。壹天下之觿异,齊品類之万殊。參差同量,坏冶一陶。[二]腢生得理,庶績其凝。[三] 家家有以樂和,人人有以自优。威械臧而俎豆布,六典陳而九刑厝。[四]濟茲兆庶,出于平易之路。雖有力牧之略,尚父之厲,[五]伊、戲不論,奚事范、蔡?[六]夫廣廈成而茂木暢,遠求存而良馬縶,[七]陰事終而水宿臧,[八]場功畢而大火入。[九]方斯之際,處士山積,學者川流,衣裳被宇,冠蓋云浮。譬猶衡陽之林,岱陰之麓,[一0]伐尋抱不為之稀,蓺拱把不為之數。[一一]悠悠罔极,亦各有得。[一二]彼采其華,我收其實。舍之則臧,己所學也。[一三]故進動以道,則不辭執珪而秉柱國;[一四]复靜以理,則甘糟糠而安藜藿。 注[一]孔子曰:“大哉堯之為君也,煥乎其有文章。”故言唐文。 注[二]坏,土器之未燒者。郭璞注爾雅曰:“坏胎,物之始也。”坏音普才反。 注[三]凝,成也。 注[三]械謂器械甲兵之屬也。厝謂置之不用也。周禮:“太宰之職,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理邦國;一曰理典,二曰教典,三曰禮典,四曰政典,五曰刑典,六曰事典。”左傳曰:“周有亂政而作九刑。”杜預注云:“周之衰,為刑書,謂之九刑。” 注[五]力牧,黃帝臣也。史記,尚父呂望相武王以伐紂。厲謂威容嚴厲。 注[六]伊尹、戲繇、范睢、蔡澤。 注[七]廣廈既成,不求材,故林木條暢也。遠求謂方珍异之物也。存猶止息也。 言所求之物既止,不資良馬之力也。 注[八]立冬之后,盛德在水,陰气用事,故曰陰事。水宿謂遠北方七宿,斗、牛、女、虛、危、室、壁也。月令曰,孟冬之月昏危中,仲冬昏東壁中,季冬昏婁中,孟春昏參中,水星伏臧不見也。 注[九]爾雅曰:“心為大火。”詩豳風曰:“七月流火。”又曰“九月筑場圃”也。 注[一0]山南曰陽,山北曰陰。谷梁傳曰:“林屬于山曰麓。” 注[一一]八尺曰尋。蓺,殖也。兩手曰拱。數猶穊也。數音疏角反。 注[一二]悠悠,觿多也。罔极猶無窮也。亦各有得,言皆自以為得也。 注[一三]彼,彼觿人也。論語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臧。” 注[一四]呂氏春秋曰:“得伍員者位執珪。”前書音義曰:“古爵名也。”又曰: “柱國,楚官,猶秦之相國也。” “夫君子非不欲仕也。恥夸毗以求舉;[一]非不欲室也,惡登牆而摟處。[二] 叫呼衒鬻,縣旌自表,非隨和之寶也。暴智耀世,因以干祿,非仲尼之道也。[三] 游不倫党,苟以徇己,[四]汗血競時,利合而友。[五]子笑我之沉滯,吾亦病子□□而不已也。[六]先人有則而我弗虧,行有枉徑而我弗隨。[七]臧否在予,唯世所議。固將因天質之自然,誦上哲之高訓;詠太平之清風,行天下之至順。 懼吾躬之穢德,勤百畝之不耘。[八]縶余馬以安行,俟性命之所存。[九]昔孔子起威于夾谷,[一0]晏嬰發勇于崔杼;[一一]曹劌舉節于柯盟,[一二]卞嚴克捷于強御;[一三]范蠡錯埶于會稽,[一四]五員樹功于柏舉;[一五]魯連辯言以退燕,[一六]包胥單辭而存楚;[一七]唐且華顛以悟秦,[一八]甘羅童牙而報趙;[一九]原衰見廉于壺飧,[二0]宣孟收德于束脯;[二一]吳札結信于丘木,[二二]展季□貞于門女;[二三]顏回明仁于度轂,程嬰顯義于趙武。[二四]仆誠不能編德于數者,竊慕古人之所序。” 注[一]夸毗謂佞人足恭,善為進退。 注[二]孟子曰:“踰東家牆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將摟之乎?”趙岐注云:“摟,牽也。”其字從“手”。“處子,處女也。” 注[三]華嶠書*(曰)*“因”字作“回”。回,邪也。 注[四]倫謂等倫,党謂朋党。徇,營也。言交非其類,苟以營己而已。 注[五]汗血謂勞力也。競時謂趨時也。利合而友,不以道義。 注[六]□□猶區區也。 注[七]枉,曲也。徑,道也。 注[八]尚書曰:“穢德彰聞。”禮記曰:“夫人情者,圣王之田也。修禮以耕之,陳義以种之,講學以耨之。”古者夫田百畝。耘,除草也。 注[九]安行,不奔馳也。天命之謂性。言隱居以体命。 注[一0]解見陳禪傳。 注[一一]解見馮衍傳。 注[一二]曹劌,曹沬也。史記曰,曹沬以勇事魯庄公,為魯將,与齊戰,三敗,庄公懼,乃獻遂邑地以和,猶以為將。齊桓公与庄公會于柯而盟。桓公与庄公既盟于壇上,曹沬執匕首劫齊桓公,左右莫敢動,乃還魯之侵地。 注[一三]新序曰“卞庄子養母,戰而三北,交游非之,國君辱之。及母死三年,齊与魯戰,庄子請從,遂赴敵而□,三獲甲首。曰:‘夫三北,以養母也。今志節小具,而責塞矣。吾聞之,節士不以辱生。’遂反敵,殺十人而死。君子曰: 三北已塞,滅世斷宗,于孝未終”也。 注[一四]錯,置也,音七故反。埶謂謀略也。史記曰,吳王敗越于夫椒,越王乃以余兵五千人保于會稽。吳師追而圍之。越王謂范蠡曰:“柰何?”范蠡對曰: “卑辭厚禮以遺之。”句踐乃命大夫种行成于吳。膝行頓首曰:“句踐請為臣,妻為妾。”吳王乃赦越王。越王反國,拊循其士。范蠡曰:“可矣。”乃伐吳。 吳師敗,越复栖吳王姑蘇之山也。 注[一五]伍子胥名員,楚人也。子胥父誅于楚,子胥挾弓矢而干吳王闔閭,闔閭甚勇之,為興師伐楚,戰于柏舉,楚師敗績。事見谷梁傳。 注[一六]史記曰,魯仲連,齊人也。燕將攻下齊聊城,固保守之,田單攻之不下。魯仲連乃為書遺燕將。燕將見書,泣三日,乃自殺。遂平聊城。 注[一七]左傳曰,楚昭王為吳所敗,奔隨,申包胥如秦乞師,曰:“吳為封豕長憨,以荐食上國,寡君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立依于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七日,秦師乃出,軍敗吳而复楚國。 注[一八]唐且即唐睢也。戰國策曰:“齊、楚伐魏,魏使人請救*[于秦]*,不至。 魏人有唐睢者,年九十余矣,西見秦王。秦王曰:‘丈人忙然乃遠至*(魏)*此,*[魏]*來者數矣,寡人知魏之急矣。’唐且曰:‘夫魏,万乘之國也。稱東藩者,以秦之強也。今齊、楚之兵已在魏郊矣,大王之救不至,魏急,且割地而約從。是王亡一万乘之魏,而強二敵之齊、楚。’秦王悟,遽發兵救魏。”爾雅曰:“顛,頂也。”華顛謂白首也。 注[一九]甘羅,下蔡人,甘茂孫也。年十二,事秦相呂不韋。秦使張唐往相燕。 羅曰:“借臣車五乘,請為張唐先報趙。”不韋乃言之于始皇,召見,使甘羅于趙,趙襄王郊迎。事見史記。童牙謂幼小也。 注[二0]昔趙衰為原大夫,故曰原衰。左傳曰,晉侯問原守于寺人勃鞮,對曰: “昔趙衰以壺飧從徑,餒而不食,故使處原。”見音胡殿反。 注[二一]呂覽曰,昔趙宣孟將之絳,見桑下有餓人,宣孟止車下食而餔之,再咽而能視。宣孟問之曰:“汝何為而餓若是?”對曰:“臣官于絳,歸而糧絕,羞行乞,故至行此。”宣子与脯三朐,拜受而弗敢食。問其故。曰:“臣有老母,將以遺之。”宣孟曰:“食之,吾更与汝。”乃复与脯二束。 注[二二]史記曰:“吳公子季札使過徐,徐君好季札□,口不敢言。季札知之,為使上國,未獻。洎還至徐,徐君已死,于是乃解其寶□,系之徐君頤樹而去。” 注[二三]展季,柳下惠也。韓詩外傳曰:“魯有男子獨處,夜暴風雨至,婦人趨而托之,男子閉戶不納,曰:‘吾聞男子不六十不閒居。’婦人曰:‘子何不學柳下惠然?嫗不逮門之女,國人不稱其亂焉。’”注[二四]程嬰解見馮衍傳。度轂,未詳。 元和中,肅宗始修古禮,巡狩方岳。駰上四巡頌以稱漢德,辭甚典美,文多故不載。[一]帝雅好文章,自見駰頌后,*(帝)**[常]*嗟歎之,謂侍中竇憲曰:“卿宁知崔駰乎?”對曰:“班固數為臣說之,然未見也。”帝曰:“公愛班固而忽崔駰,此葉公之好龍也。試請見之。”[二]駰由此候憲。憲屣履迎門,[三]笑謂駰曰:“亭伯,吾受詔交公,公何得薄哉?”遂揖入為上客。居無几何,帝幸憲第,時駰适在憲所,帝聞而欲召見之。憲諫,以為不宜与白衣會。帝悟曰:“吾能令駰朝夕在傍,何必于此!” 适欲官之,會帝崩。 注[一]案:駰集有東、西、南、北四巡頌,流俗本“四”多作“西”者,誤。 注[二]劉向新序曰:“子張見魯哀公,七日,哀公不禮焉而去,曰:‘君之好士,有似葉公子高好龍。天龍聞而降之,窺頭于牖,拖尾于堂,葉公見之,失其魂魄,五色無主。是葉公非好龍也,好夫似龍而非龍者。’”注[三]屣履謂納履曳之而行,言□遽也。屣音山爾反。 竇太后臨朝,憲以重戚出內詔命。駰獻書誡之曰: 駰聞交淺而言深者,愚也;在賤而望貴者,惑也;未信而納忠者,謗也。三者皆所不宜,而或蹈之者,思□其區區,憤盈而不能已也。竊見足下体淳淑之姿,躬高明之量,意美志厲,有上賢之風。駰幸得充下館,序后陳,[一]是以竭其拳拳,敢進一言。 注[一]陳,列也。 傳曰:“生而富者驕,生而貴者□。”生富貴而能不驕□者,未之有也。今寵祿初隆,百僚觀行,當堯舜之盛世,處光華之顯時,[一]豈可不庶几夙夜,以永觿譽,弘申伯之美,致周邵之事乎?[二]語曰:“不患無位,患所以立。”[三]昔馮野王以外戚居位,稱為賢臣,[四]近陰□尉克己复禮,終受多福。[五]郯氏之宗,非不尊也;[六]陽*(侯)**[平]*之族,非不盛也。重侯累將,建天樞,執斗柄。[七] 其所以獲譏于時,垂愆于后者,何也?蓋在滿而不挹,位有余而仁不足也。漢興以后,迄于哀、平,外家二十,保族全身,四人而已。[八]書曰:“鑒于有殷。” 可不慎哉! 注[一]尚書大傳曰:“舜時百工相和為卿云之歌曰:‘卿云爛兮,*(禮)**[愨]*漫漫兮,日月光華,旦复旦兮。’”注[二]申伯,周宣王之元舅。周公、邵公皆輔佐周室也。 注[三]論語*(曰)*孔子之言也。言但患立身不處于仁義也。 注[四]前書曰,馮野王字君卿,妹為元帝昭儀,野王為左馮翊。御史大夫缺,上使尚書選第中二千石,而野王行能第一。 注[五]陰□尉,光烈皇后同母弟興也。以謹□親幸焉。 注[六]史丹封郯,故云郯氏。前書史丹字君仲,魯國人也。祖父恭有女弟,武帝時為□太子良娣。成帝即位,擢丹為長樂尉,遷右將軍,封為武陽侯,封東海郯之武強聚,以舊恩見□賞,賜累千金。 注[七]王氏九侯五大司馬。春秋運斗樞曰:“北斗七星,第一名天樞,第二至第四為魁,第五至第七為杓。杓即柄。前書“斗運中央,制臨四海”。 注[八]外家,當為后家也。二十者,謂高帝呂后產、祿謀反誅,惠帝張皇后廢,文帝母薄太后弟昭被殺,孝文帝竇皇后從昆弟子嬰誅,景帝薄皇后、武帝陳皇后并廢,□皇后自殺,昭帝上官皇后家族誅,宣帝祖母史良娣為巫蠱死,宣帝母王夫人弟子商下獄死,霍皇后家破,元帝王皇后弟*(王)**[子]*莽篡位,成帝許皇后賜死,趙皇后廢自殺,哀帝祖母傅太后家屬徙合浦,平帝母□姬家屬誅,昭帝趙太后憂死是也。四人者,哀帝母丁姬,景帝王皇后,宣帝許皇后、王皇后,其家族并全。 竇氏之興,肇自孝文。[一]二君以淳淑守道,成名先日;[二]安丰以佐命著德,顯自中興。[三]內以忠誠自固,外以法度自守,卒享祚國,垂祉于今。夫謙德之光,周易所美;滿溢之位,道家所戒。[四]故君子福大而愈懼,爵隆而益恭。 遠察近覽,俯仰有則,銘諸几杖,刻諸盤杅。[五]矜矜業業,無殆無荒。如此,則百福是荷,慶流無窮矣。 注[一]前書曰,竇嬰字王孫,孝文皇后從兄子也。孝文時為吳相,孝景時為詹事也。 注[二]竇太后之弟長君、少君,退讓君子,不敢以富貴驕人,故云淳淑守道也。 注[三]竇融封為安丰侯。 注[四]易曰:“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老子曰:“富貴而驕,自遺其咎。功成名遂而身退,天之道也。” 注[五]太公金匱曰:“武王曰:‘吾欲造起居之誡,隨之以身。’几之書曰:‘安無忘危,存無忘亡,孰惟二者,必后無凶。’杖之書曰:‘輔人無苟,扶人無*(容)**[咎]*。’”墨子曰:“堯、舜、禹、湯書其事于竹帛,瑑之盤盂。”杅亦盂也。 及憲為車騎將軍,辟駰為掾。憲府貴重,掾屬三十人,皆故刺史、二千石,唯駰以處士年少,擢在其閒。憲擅權驕恣,駰數諫之。及出擊匈奴,道路愈多不法,駰為主簿,前后奏記數十,指切長短。憲不能容,稍□之,因察駰高第,出為長岑長。[一]駰自以遠去,不得意,遂不之官而歸。永元四年,卒于家。所著詩、賦、銘、頌、書、記、表、七依、婚禮結言、達旨、酒警合二十一篇。中子瑗。 注[一]長岑,縣,屬樂浪郡,其地在遼東。 瑗字子玉,早孤,銳志好學,盡能傳其父業。年十八,至京師,從侍中賈逵質正大義,逵善待之,瑗因留游學,遂明天官、歷數、京房易傳、六日七分。[一] 諸儒宗之。与扶風馬融、南陽張衡特相友好。初,瑗兄章為州人所殺,瑗手刃報仇,因亡命。會赦,歸家。家貧,兄弟同居數十年,鄉邑化之。 注[一]解見郎顗傳。 年四十余,始為郡吏。以事系東郡發干獄。[一]獄掾善為禮,瑗閒考訊時,輒問以禮說。其專心好學,雖顛沛必于是。后事釋歸家,為度遼將軍鄧遵所辟。 居無何,遵被誅,瑗免歸。 注[一]發干縣之獄也。 后复辟車騎將軍閻顯府。時閻太后稱制,顯入參政事。先是安帝廢太子為濟陰王,而以北鄉侯為嗣。瑗以侯立不以正,知顯將敗,欲說令廢立,而顯日沉醉,不能得見。乃謂長史陳禪曰:“中常侍江京、陳達等,得以嬖寵惑蠱先帝,遂使廢黜正統,扶立□孽。少帝即位,發病廟中,周勃之征,于斯复見。[一]今欲与長史君共求見,說將軍白太后,收京等,廢少帝,引立濟陰王,必上當天心,下合人望。伊、霍之功,不下席而立,則將軍兄弟傳祚于無窮。若拒違天意,久曠神器,則將以無罪并辜元惡。[二]此所謂禍福之會,分功之時。”[三]禪猶豫未敢從。會北鄉侯薨,孫程立濟陰王,是為順帝。閻顯兄弟悉伏誅,瑗坐被斥。門生蘇只具知瑗謀,欲上書言狀,瑗聞而遽止之。時陳禪為司隸校尉,召瑗謂曰:“第听只上書,禪請為之證。”[四]瑗曰:“此譬猶儿妾屏語耳,愿使君勿复出口。”遂辭歸,不复應州郡命。 注[一]呂后立惠帝后宮子為少帝,周勃廢之也。 注[二]元,大也。書曰:“元惡大憝。” 注[三]史記蔡澤說范睢曰:“君獨不觀夫博者乎?或欲大投,或欲分功。今君相秦,坐制諸侯,使天下皆畏秦,此亦秦分功之時也。” 注[四]第,但也。司馬相如*[傳]*曰:“第如臨邛。” 久之,大將軍梁商初開莫府,复首辟瑗。自以再為貴戚吏,不遇被斥,遂以疾固辭。歲中舉茂才,遷汲令。[一]在事數言便宜,為人開稻田數百頃。視事七年,百姓歌之。 注[一]汲,縣名,屬河內。 漢安初,大司農胡廣、少府竇章共荐瑗宿德大儒,從政有多,不宜久在下位,由此遷濟北相。時李固為太山太守,美瑗文雅,奉書禮致殷勤。歲余,光祿大夫杜喬為八使,徇行郡國,[一]以臧罪奏瑗,征詣廷尉。瑗上書自訟,得理出。 會病卒,年六十六。臨終,顧命子寔曰:“夫人稟天地之气以生,及其終也,歸精于天,還骨于地。何地不可臧形骸,勿歸鄉里。其賵贈之物,羊豕之奠,一不得受。”寔奉遺令,遂留葬洛陽。 注[一]八使見周舉傳。 瑗高于文辭,尤善為書、記、箴、銘,所著賦、碑、銘、箴、頌、七蘇、[一] 南陽文學官志、歎辭、移社文、悔祈、草書埶、七言,凡五十七篇。其南陽文學官志稱于后世,諸能為文者皆自以弗及。瑗愛士,好賓客,盛修肴膳,單极滋味,不問余產。居常蔬食菜羹而已。家無擔石儲,當世清之。[二] 注[一]瑗集載其文,即枚乘七發之流。 注[二]華嶠書曰“瑗愛士,好賓客,盛修肴膳。或言其太奢。瑗聞之怒,□妻子曰:‘吾并日而食,以供賓客,而反以獲譏,士大夫不足養如此。后勿過菜具,無為諸子所蚩也。’終不能改,奉祿盡于賓饗”也。 寔字子真,一名台,字符始。少沉靜,好典籍。父卒,隱居墓側。服竟,三公并辟,皆不就。 桓帝初,詔公卿郡國舉至孝獨行之士。寔以郡舉,征詣公車,病不對策,除為郎。明于政体,吏才有余,論當世便事數十條,名曰政論。指切時要,言辯而确,[一]當世稱之。仲長統曰:“凡為人主,宜寫一通,置之坐側。”其辭曰: 注[一]确,堅正也,音口角反。 自堯舜之帝,湯武之王,皆賴明哲之佐,博物之臣。故戲陶陳謨而唐虞以興,伊、箕作訓而殷周用隆。[一]及繼体之君,欲立中興之功者,曷嘗不賴賢哲之謀乎!凡天下所以不理者,常由人主承平日久,俗漸敝而不悟,政寖衰而不改,習亂安危,怢不自鶯。[二]或荒耽嗜欲,不恤万机;或耳蔽箴誨,厭偽忽真;[三] 或猶豫歧路,莫适所從;或見信之佐,括囊守祿;[四]或□遠之臣,言以賤廢。 是以王綱縱□于上,智士郁伊于下。[五]悲夫! 注[一]伊尹作伊訓,箕子作洪范。 注[二]怢音他沒反。怢,忽忘也。 注[三]厭飫奸偽,輕忽至真。 注[四]易曰:“恬囊無咎無譽。”括,結也。結囊不言,持祿而已。 注[五]郁伊,不申之貌。楚詞曰“獨郁伊而誰語”也。 自漢興以來,三百五十余歲矣。政令垢翫,上下怠懈,[一]風俗雕敝,人庶巧偽,百姓囂然,咸复思中興之救矣。且濟時拯世之術,豈必体堯蹈舜然后乃理哉?期于補□決坏,枝柱邪傾,[二]隨形裁割,要措斯世于安宁之域而已。故圣人執權,遭時定制,[三]步驟之差,各有云設。不強人以不能,背急切而慕所聞也。[四]蓋孔子對葉公以來遠,哀公以臨人,景公以節禮,非其不同,所急异務也。[五]是以受命之君,每輒創制;中興之主,亦匡時失。昔盤庚愍殷,遷都易民;[六]周穆有闕,甫侯正刑。[七]俗人拘文牽古,不達權制,奇偉所聞,簡忽所見,烏可与論國家之大事哉!故言事者,雖合圣德,輒見掎奪。[八] 何者?其頑士闇于時權,安習所見,不知樂成,況可慮始,[九]苟云率由舊章而已。其達者或矜名妒能,恥策非己,舞筆奮辭,以破其義,寡不胜觿,遂見擯□。雖稷、契复存,猶將困焉。斯賈生之所以排于絳、灌,屈子之所以攄其幽憤者也。[一0]夫以文帝之明,賈生之賢,絳、灌之忠,而有此患,況其余哉! 注[一]垢,惡也。 注[二]□音直莧反,禮記曰:“衣裳□裂紉箴請補綴。”柱音陟主反。 注[三]權謂變也。遭遇其時而定法制,不循于舊也。 注[四]背當時之急切,而慕所聞之事,則非濟時之要。 注[五]韓子曰,葉公問政于仲尼。仲尼曰:“政在悅近而來遠。”魯哀公問政于仲尼。仲尼曰:“政在選賢。”齊景公問政于仲尼。仲尼曰:“政在節財。”此云“臨人”“節禮”,文不同也。 注[六]盤庚,殷王也。自耿遷于亳邑,作書三篇以告之。 注[七]甫侯即呂侯也。為周穆王訓夏禹用刑之法。并見尚書。 注[八]掎音居蟻反。賈逵注國語曰:“從后牽曰掎。” 注[九]前書劉歆曰:“夫可与樂成,難与慮始,此乃觿庶所為耳。” 注[一0]孝文帝時,賈誼請更定律,令列侯就國,周勃、灌嬰等毀之。屈原為楚三閭大夫,上官靳尚妒害其能,憂愁憤懣,遂作离騷經。 *(故宜)*量力度德,春秋之義。[一]今既不能純法八*(世)**[代]*,故宜參以霸政,[二]則宜重賞深罰以御之,明著法術以檢之。自非上德,嚴之則理,寬之則亂。何以明其然也?近孝宣皇帝明于君人之道,審于為政之理,故嚴刑峻法,破奸軌之膽,海內清肅,天下密如。[三]荐勳祖廟,享號中宗。筭計見效,优于孝文。及元帝即位,多行寬政,卒以墮損,[四]威權始奪,遂為漢室基禍之主。政道得失,于斯可監。昔孔子作春秋,□齊桓,懿晉文,歎管仲之功。夫豈不美文、武之道哉?誠達權救敝之理也。[五] 故圣人能与世推移,而俗士苦不知變,[六]以為結繩之約,可复理亂秦之緒,干戚之舞,足以解平城之圍。[七] 注[一]左氏傳曰,息侯伐鄭,“不度德,不量力”。 注[二]八*(世)**[代]*謂三皇、五帝也。霸政謂齊桓、晉文也。 注[三]密,靜也。 注[四]墮讀曰隳。 注[五]左傳,齊桓公伐楚,責以包茅不貢,王祭不供;晉文公召王盟諸侯于踐土;管仲相公子糾而射桓公:此并權變之道也。 注[六]楚詞漁父曰“圣人不凝滯于物,而与時推移”也。 注[七]易曰:“上古結繩而化,后世圣人易之以書契。”干,盾也。戚,鉞也。 尚書曰,苗人逆命,禹乃舞干羽于兩階,七旬有苗格。前書,高祖被匈奴圍于平城,用陳平計得解。言干戚之舞,非平城之所用也。 夫熊經鳥伸,雖延歷之術,非傷寒之理;呼吸吐納,雖度紀之道,非續骨之膏。 [一]蓋為國之法,有似理身,平則致養,疾則攻焉。夫刑罰者,治亂之藥石也; 德教者,興平之梁肉也。夫以德教除殘,是以梁肉理疾也;以刑罰理平,是以藥石供養也。方今承百王之敝,值□運之會。自數世以來,政多恩貸,馭委其轡,馬駘其銜,四牡橫奔,皇路險傾。[二]方將柑勒鞬輈以救之,豈暇鳴和鑾,清節奏哉?[三]昔高祖令蕭何作九章之律,有夷三族之令,黥、劓、斬趾、斷舌、梟首,故謂之具五刑。文帝雖除肉刑,當劓者笞三百,當斬左趾者笞五百,當斬右趾者□巿。右趾者既殞其命,笞撻者往往至死,雖有輕刑之名,其實殺也。當此之時,民皆思复肉刑。至景帝元年,乃下詔曰:“*[加]*笞与重罪無异,幸而不死,不可為*(民)**[人]*。”乃定律,減笞輕捶。自是之后,笞者得全。[四]以此言之,文帝乃重刑,非輕之也;以嚴致平,非以寬致平也。必欲行若言,當大定其本,使人主師五帝而式三王。[五]蕩亡秦之俗,遵先圣之風,□苟全之政,蹈稽古之蹤,复五等之爵,立井田之制。[六]然后選稷契為佐,伊呂為輔,樂作而鳳皇儀,擊石而百獸舞。[七]若不然,則多為累而已。 注[一]庄子曰:“吹呴呼吸,吐故納新,熊經鳥伸,此導引之士,養形之人也。” 黃帝素問曰:“人傷于寒而轉為熱,何也?夫寒盛則生于熱也。”度紀猶延年也。 言鳥伸不可療傷寒,吸气不能續斷骨也。 注[二]家語曰:“古者天子以德法為銜勒,以百官為轡策。善御馬者,正銜勒,齊轡策,鈞馬力,和馬心,故口無聲而极千里。善御人者,一其德法,正其百官,均齊人物,和安人心,故刑不用而天下化。”說文曰:“駘,馬銜脫也。” 音達來反。皇路,天路也。 注[三]何休注公羊傳曰:“柑,以木銜其口也。”柑音巨炎反。勒,馬轡。輈,車轅。鞬猶束也。說苑曰:“鑾設于鑣,和設于軾,馬動*[則]*鑾鳴,鑾鳴則*[和]*應,行*[之]*節也。” 注[四]此以上并見前書刑法志。 注[五]式,法也。 注[六]畝百為夫,九夫為井。 注[七]尚書曰:“簫韶九成,鳳皇來儀。”又“夔曰:‘于余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其后辟太尉袁湯、大將軍梁冀府,并不應。大司農羊傅、少府何豹上書荐寔才美能高,宜在朝廷。召拜議郎,遷大將軍冀司馬,与邊韶、延篤等著作東觀。 出為五原太守。五原土宜麻枲,而俗不知織績,民冬月無衣,積細草而臥其中,見吏則衣草而出。寔至官,斥賣儲峙,為作紡績、織□、綀縕之具以教之,民得以免寒苦。[一]是時胡虜連入云中、朔方,殺略吏民,一歲至九奔命。寔整厲士馬,嚴烽候,虜不敢犯,常為邊最。[二] 注[一]杜預注左傳曰:“織□,織布者。”孔安國論語注曰:“縕,枲也。” 注[二]最為第一。 以病征,拜議郎,复与諸儒博士共雜定五經。會梁冀誅,寔以故吏免官,禁錮數年。 時鮮卑數犯邊,詔三公舉威武謀略之士,司空黃瓊荐寔,拜遼東太守。行道,母劉氏病卒,上疏求歸葬行喪。母有母儀淑德,博覽書傳。初,寔在五原,常訓以臨民之政,寔之善績,母有其助焉。服竟,召拜尚書。寔以世方阻亂,稱疾不視事,數月免歸。 初,寔父卒,剽賣田宅,起頤塋,立碑頌。[一]葬訖,資產竭盡,因窮困,以酤釀販鬻為業。時人多以*[此]*譏之,寔終不改。亦取足而已,不致盈余。及仕官,歷位邊郡,而愈貧薄。建宁中病卒。家徒四壁立,無以殯斂,光祿勳楊賜、太仆袁逢、少府段熲為備棺槨葬具,大鴻臚袁隗樹碑頌德。所著碑、論、箴、銘、荅、七言、祠、文、表、記、書凡十五篇。 注[一]廣雅曰:“剽,削也,音匹妙反。”一作“標”。 寔從兄烈,有重名于北州,歷位郡守、九卿。靈帝時,開鴻都門榜賣官爵,公卿州郡下至黃綬各有差。其富者則先入錢,貧者到官而后倍輸,或因常侍、阿保別自通達。[一]是時段熲、樊陵、張溫等雖有功勤名譽,然皆先輸貨財而后登公位。烈時因傅母入錢五百万,得為司徒。及拜日,天子臨軒,百僚畢會。 帝顧謂親幸者曰:“悔不小靳,可至千万。”[二]程夫人于傍應曰:“崔公冀州名士,豈肯買官?賴我得是,反不知姝邪!”[三]烈于是聲譽衰減。久之不自安,從容問其子鈞曰:“吾居三公,于議者何如?”鈞曰:“大人少有英稱,歷位卿守,論者不謂不當為三公;而今登其位,天下失望。”烈曰:“何為然也?” 鈞曰:“論者嫌其銅臭。”烈怒,舉杖擊之。鈞時為虎賁中郎將,服武弁,戴鶡尾,狼狽而走。烈罵曰:“死卒,父檛而走,孝乎?”[四]鈞曰:“舜之事父,小杖則受,大杖則走,非不孝也。” [五]烈籩而止。烈后拜太尉。 注[一]阿保謂傅母也。 注[二]靳,固惜之也。靳或作“傿”。說文曰:“傿,引為价也。”音一建反。 注[三]姝,美也。言反不知斯事之美也。姝或作“株”。株,根本也。 注[四]以其武官,故罵為卒。或作“孔卒”者,誤也。 注[五]家語曰:“曾子耘瓜,誤傷其根。曾□怒,建大杖以擊其首。曾子仆地不知人,有頃乃蘇。孔子聞之怒,謂門弟子曰:‘參來勿內也。昔瞽叟有子曰舜,瞽叟欲使之,未嘗不往,則欲殺之,未嘗可得。小棰則待,大杖則逃,不陷父于不義也。’”鈞少交結英豪,有名稱,為西河太守。獻帝初,鈞与袁紹俱起兵山東,董卓以是收烈付郿獄,錮之,鋃鐺鐵鎖。[一]卓既誅,拜烈城門校尉。及李傕入長安,為亂兵所殺。 注[一]說文曰:“鋃鐺,鎖也。”前書曰:“人犯鑄錢,以鐵鎖鋃鐺其頸。”鋃音郎,鐺音當。 烈有文才,所著詩、書、教、頌等凡四篇。 論曰:崔氏世有美才,兼以沉淪典籍,遂為儒家文林。駰、瑗雖先盡心于貴戚,而能終之以居正,則其歸旨异夫進趣者乎!李固,高絜之士也,与瑗□郡,奉贄以結好。[一]由此知杜喬之劾,殆其過矣。寔之政論,言當世理亂,雖□錯之徒不能過也。 注[一]儀禮曰:“士相見之禮,贄冬用雉,夏用腒,奉之曰:‘某也欲見無由達。’”腒,干*(腒)*[朐],音渠。 贊曰:崔為文宗,世禪雕龍。[一]建新恥洁,摧志求容。永矣長岑,于遼之陰。 不有直道,曷取泥沉。瑗不言祿,亦离冤辱。子真持論,感起昏俗。 注[一]史記曰:“談天衍,雕龍奭。”劉向別錄曰:“言鄒奭修飾之文若雕龍文也。”禪謂相傳授也。 校勘記 一七0三頁三行諫刺史無与燕剌王通按:“刺史”之“刺”從朿,“剌王”之“剌”從束,二字音義并异,各本往往斗混。 一七0三頁六行太保甄丰按:集解引黃山說,謂前書王莽傳甄邯為太保,丰為太阿,未為太保也,“保”“丰”二字當有一誤。 一七0三頁八行昔*(在)**[者]*魯君問柳下惠曰据汲本改,与前書董仲舒傳合。 一七0四頁五行掾吏叩頭諫曰按:刊誤謂“吏”當作“史”。總言之,掾、史皆吏也,獨言之當云史耳。 一七0四頁一二行郡國常以春行*(至)**[主]*縣陳景云謂“至”當從續志本文作“主”。主縣者,所主之縣也。按:百官志云“當以春行所主縣”,陳說是,今据改。 一七0六頁九行闔衡門以埽軌按:“埽”原斗“歸”,徑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七0七頁五行偷苟且也按:汲本、殿本“偷”作“偷”,与正文合,然偷偷同字,似不必改歸一律,今仍之。 一七0七頁八行不為利*(□)**[諂]*据集解本改。 一七0八頁一0行暮春*[者]*春服既成据汲本、殿本補,与論語合。 一七0八頁一二行啟余足按:汲本、殿本“余”作“予”,与論語合。 一七0八頁一二行父母全己生之按:汲本、殿本“己”作“而”。 一七一0頁九行所以尚騏驎者汲本、殿本“驎”作“驥”。按:騏驥、騏驎皆謂良馬也。 一七一一頁四行紛□塞路“□”汲本、殿本作“繷”。集解引惠棟說,謂“繷”依方言作“□”,云“南楚凡大而多謂之郺,或謂之□”。郭璞曰“□音奴動反”。 按:据惠說,則字當作“□”。 一七一一頁八行与其有事按:刊誤謂案文“与”合作“當”,上又合有“故”字,楊雄、蔡邕同用此律也。 一七一三頁五行楚可破*(之)**[也]*据刊誤改。 一七一三頁一0行昔夏后開*(冶)*使飛廉析金于山沉欽韓謂“冶”字衍文,見墨子耕柱篇。今据刪。按:墨子“析”作“折”,王念孫謂作“折”是。 一七一五頁一四行五員樹功于柏舉汲本、殿本“五”作“伍”。按:五伍通。 一七一六頁一行原衰見廉于壺飧按:“衰”原斗“襄”,徑改正。 一七一六頁七行華嶠書*(曰)*因字作回按:“曰”字當衍,今刪。 一七一六頁九行利合而友按:“利”原斗“時”,徑改正。 一七一七頁一四行奔隨按:“隨”原斗“遺”,殿本斗“隋”,徑据汲本改正。 一七一七頁一五行軍敗吳而复楚國按:“軍”字疑衍。 一七一七頁一六行唐且即唐雎也按:“雎”字各本并斗“睢”,徑改正。 一七一七頁一六行魏使人請救*[于秦]*据汲本、殿本補。 一七一七頁一七行丈人忙然乃遠至*(魏)*此*[魏]*來者數矣据汲本改。按:今本戰國策作“丈人芒然乃遠至此,甚苦矣,魏來求救數矣”。 一七一八頁五行昔趙衰為原大夫按:陳景云謂“昔”當作“晉”。 一七一八頁一六行*(帝)**[常]*嗟歎之据汲本改。 一七二0頁二行陽*(侯)**[平]*之族刊誤謂案文“侯”當作“平”,王鳳封陽平侯,前書亦謂陽平之王也。今据改。按:集解引黃山說,謂鳳乃嗣侯,始封陽平者,鳳父頃侯禁也。 一七二0頁六行*(禮)**[愨]*漫漫兮据殿本改。按:疑“愨”先斗作“禮”,轉寫又斗作“禮”。 一七二0頁八行論語*(曰)*孔子之言也据校補刪。 一七二一頁一行元帝王皇后弟*(王)**[子]*莽篡位校補謂“王”乃“子”之斗,莽乃后弟曼子也,各本皆未正。今据改。 一七二一頁七行矜矜業業按:汲本“矜矜”作“兢兢”。 一七二一頁一三行扶人無*(容)**[咎]*据殿本改。按:集解引錢大昭說,謂“容”當作“咎”。 一七二三頁七行第听只上書“第”原作“弟”,殿本同,此据汲本改,注同。按: 第弟通。 一七二三頁一四行司馬相如*[傳]*曰据集解引黃山說改。按:此非司馬相如語,乃文君謂相如云云也。 一七二四頁一一行單极滋味按:御覽九七六引“單”作“殫”。 一七二六頁一0行雖合圣德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治要“德”作“听”,疑“听”字是。 一七二七頁一二行*(故宜)*量力度德刊誤謂案文多“故宜”二字,下文自有用“故宜”字處。今据刪。 一七二七頁一二行純法八*(世)**[代]*刊誤謂“世”當作“代”。集解引惠棟說,謂文選注引作“八代”。按:此轉改之失,今据改。注同。 一七二八頁八行管仲相公子糾而射桓公按:集解引黃山說,謂原注“射桓公”下當有“卒乃相桓公”句。 一七二八頁一四行平則致養按:殿本無“致”字。 一七二九頁一行豈暇鳴和鑾清節奏哉按:“清”原斗“請”,徑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七二九頁四行*[加]*笞与重罪無异据汲本、殿本補,与前志合。 一七二九頁五行不可為*(民)**[人]*按:校補案前志本作“不可為人”,此轉改之失。今据改。 一七二九頁一四行皇路天路也按:汲本“天”作“大”。 一七三0頁一行馬動*[則]*鑾鳴鑾鳴則*[和]*應据汲本、殿本補。 一七三0頁一行行*[之]*節也据今本說苑補“之”字。按:汲本、殿本“節也”上無“行”字。 一七三一頁四行時人多以*[此]*譏之据汲本、殿本補。 一七三一頁四行及仕宦汲本、殿本“官”作“宦”,勘誤謂案文“宦”當作“官”。 按:集解引王會汾說,謂古書中言“仕宦”者甚多,“仕官”不成文理,此傳寫互誤,傳及注“宦”字當本作“官”,劉注當本作“官當作宦”。 一七三一頁七行一作標按:“標”原斗“摽”,徑改正。 一七三二頁一行父檛而走按:汲本“檛”作“撾”。 一七三三頁三行腒干*(腒)**[朐]*按:張元濟后漢書校勘記謂汪文盛刊本、元大德本并作“干朐”。今据改。又按:殿本作“干雉”,与儀禮士相見禮“夏用腒”釋文合。 ------------------ YOUTH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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