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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明皇帝九子:賈貴人生章帝;陰貴人生梁節王暢;余七王本書不載母氏。[一] 注[一]本書謂東觀記也。 千乘哀王建,永平三年封。明年薨。年少無子,國除。 陳敬王羡,永平三年封廣平王。建初三年,有司奏遣羡与鉅鹿王恭、樂成王党俱就國。肅宗性篤愛,不忍与諸王乖离,遂皆留京師。明年,案輿地圖,令諸國戶口皆等,租入歲各八千万。羡博涉經書,有威嚴,与諸儒講論于白虎殿。 七年,帝以廣平在北,多有邊費,[一] 乃徙羡為西平王,[二]分汝南八縣為國。及帝崩,遺詔徙封為陳王,食淮陽郡,其年就國。立三十七年薨,子思王鈞嗣。 注[一]廣平,縣,故城在今洺州永年縣北。 注[二]西平,縣,屬汝南郡也。 鈞立,多不法,遂行天子大射禮。[一]性隱賊,喜文法,國相二千石不与相得者,輒陰中之。憎怨敬王夫人李儀等,永元十一年,遂使客隗久[二]殺儀家屬。 吏捕得久,系長平獄。[三]鈞欲斷絕辭語,复使結客篡殺久。事發覺,有司舉奏,鈞坐削西華、項、新陽三縣。[四]十二年,封鈞六弟為列侯。[五]后鈞取掖庭出女李嬈為小妻,[六]复坐削圉、宜祿、扶溝三縣。[七]永初七年,封敬王孫安國為耕亭侯。 注[一]天子將祭,擇士而祭,謂之大射。大射之禮,張三侯,虎侯、熊侯、豹侯,示服猛也,皆以其皮方制之。樂用騶虞,九節。謝承書曰“陳國戶曹史高慎諫國相曰:‘諸侯射豕,天子射熊,八彝六樽,禮數不同。昔季氏設朱干玉戚以舞大夏。左傳曰:“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奢僭之漸,不可听也。’于是諫爭不合,為王所非,坐司寇罪”也。 注[二]“久”或作“文”。 注[三]長平,縣,屬陳國。 注[四]西華故城在今陳州□水縣西北。項,今陳州項城縣也。新陽故城在今豫州真陽縣西南也。 注[五]伏侯古今注曰“番為陽都鄉侯,千秋為新平侯,參為周亭侯,壽為樂陽亭侯,寶為博平侯,旦為高亭侯”也。 注[六]嬈音宁了反。 注[七]圉、扶溝并屬陳留都。宜祿屬汝南郡。 鈞立二十一年薨,子怀王竦嗣。立二年薨,無子,國絕。 永宁元年,立敬王子安壽亭侯崇為陳王,是為頃王。立五年薨,子孝王承嗣。 承薨,子愍王寵嗣。熹平二年,國相師遷追奏前相魏愔与寵共祭天神,希幸非冀,罪至不道。有司奏遣使者案驗。是時新誅勃海王悝,[一]靈帝不忍复加法,詔檻車傳送愔、遷詣北寺詔獄,使中常侍王酺[二]与尚書令、侍御史雜考。愔辭与王共祭黃老君,求長生福而已,無它冀幸。酺等奏愔職在匡正,而所為不端,遷誣告其王,罔以不道,皆誅死。有詔赦寵不案。 注[一]靈帝熹平元年,悝被誣謀反自殺也。 注[二]華嶠書及宦者傳諸本并作“甫”,此云“酺”,未詳孰是也。 寵善弩射,十發十中,中皆同處。[一]中平中,黃巾賊起,郡縣皆□城走,寵有強弩數千張,出軍都亭。[二]國人素聞王善射,不敢反叛,故陳獨得完,百姓歸之者觿十余万人。及獻帝初,義兵起,寵率觿屯陽夏,[三]自稱輔漢大將軍。國相會稽駱俊素有威恩,時天下饑荒,鄰郡人多歸就之,俊傾資賑贍,并得全活。后袁術求糧于陳而俊拒絕之,術忿恚,遣客詐殺俊及寵,陳由是破敗。[四] 注[一]華嶠書曰:“寵射,其秘法以天覆地載,參連為奇。又有三微、三小。三微為經,三小為緯,經緯相將,万胜之方,然要在机牙。” 注[二]置軍營于國之都亭也。 注[三]縣名,屬淮陽國。夏音公雅反。 注[四]謝承書曰:“俊字孝遠,烏傷人。察孝廉,補尚書侍郎,擢拜陳國相。人有產子,厚致米肉,達府主意,生男女者,以駱為名。袁術使部曲將張闓陽私行到陳,之俊所,俊往從飲酒,因詐殺俊,一郡吏人哀號如喪父母。” 是時諸國無复租祿,而數見虜奪,并日而食,轉死溝壑者甚觿。夫人姬妾多為丹*(陽)**[陵]*兵烏桓所略云。 彭城靖王恭,永平九年賜號靈壽王。[一]十五年,封為鉅鹿王。建初三年,徙封江陵王,改南郡為國。元和二年,三公上言江陵在京師正南,不可以封,乃徙為六安王,以廬江郡為國。肅宗崩,遺詔徙封彭城王,食楚郡,其年就國。 恭敦厚威重,舉動有節度,吏人敬愛之。永初六年,封恭子阿奴為竹邑侯。[二] 注[一]取其美名也,下重熹王亦同。東觀記曰“賜號,未有國邑”也。 注[二]竹邑,縣,屬沛郡,故城在今徐州符离縣也。“竹邑”或為“邕”字,轉寫誤也。 元初三年,恭以事怒子酺,酺自殺。[一]國相趙牧以狀上,因誣奏恭祠祀惡言,大逆不道。有司奏請誅之。恭上書自訟。朝廷以其素著行義,令考實,無征,牧坐下獄,會赦免死。[二] 注[一]東觀記曰:“恭子男丁前*[妻]*物故,酺侮慢丁小妻,恭怒,閉酺馬廄,酺亡,夜詣彭城縣欲上書,恭遣從官倉頭曉令歸,數責之,乃自殺也。” 注[二]決錄注曰:“牧字仲師,長安人。少知名,以公正稱。修春秋,事樂恢。 恢以直諫死,牧為陳冤得申。高第為侍御史、會稽太守,皆有稱績。及誣奏恭,安帝疑其侵,乃遣御史母丘歆覆案其事實,下牧廷尉,會赦不誅,終于家。” 恭立四十六年薨,子考王道嗣。元初五年,封道弟三人為鄉侯,[一]恭孫順為東安亭侯。 注[一]東觀記曰:“丙為都鄉侯,國為安鄉侯,丁為魯陽鄉侯。” 道立二十八年薨,子頃王定嗣。本初元年,封定兄弟九人皆為亭侯。[一] 注[一]東觀記曰“定兄据卞亭侯,弟光昭陽亭侯,固公梁亭侯,興蒲亭侯,延昌城亭侯,祀梁父亭侯,堅西安亭侯,代林亭侯”也。 定立四年薨,子孝王和嗣。和性至孝,太夫人薨,行喪陵次,毀胔過禮。傅相以聞。桓帝詔使奉牛酒迎王還宮。和敬賢樂施,國中愛之。初平中,天下大亂,和為賊昌務所攻,避奔東阿,后得還國。 立六十四年薨,孫祗嗣。立七年,魏受禪,以為崇德侯。 樂成靖王党,永平九年賜號重熹王,十五年封樂成王。党聰惠,善史書,喜正文字。与肅宗同年,尤相親愛。建初四年,以清河之游、觀津,勃海之東光、成平,涿郡之中水、饒陽、安平、南深澤八縣益樂成國。[一]及帝崩,其年就國。党急刻不遵法度。舊禁宮人出嫁,不得适諸國。有故掖庭技人哀置,嫁為男子章初妻,[二]党召哀置入宮与通,初欲上書告之,党恐懼,乃密賂哀置姊焦使殺初。事發覺,党乃縊殺內侍三人,以絕口語。又取故中山簡王傅婢李羽生為小妻。永元七年,國相舉奏之。和帝詔削東光、鄡二縣。[三] 注[一]前書及郡國志清河無游縣。觀津故城在今德州蓨縣東北,東光在滄州東光縣南,成平在景城縣南,中水在今瀛州樂壽縣西北,南深澤在今定州深澤縣東也。 注[二]哀,姓;置,名也。稱男子者,無官爵也。 注[三]鄡縣屬鉅鹿郡。鄡音羌堯反。 立二十五年薨,子哀王崇嗣。立二月薨,無子,國絕。 明年,和帝立崇兄修侯巡為樂成王,是為厘王。[一]立十五年薨,子隱王賓嗣。 立八年薨,無子,國絕。 注[一]修縣*(及)**[即]*條縣,*(皆)*屬勃海。條字或作“修”。 明年,复立濟北惠王子萇為樂成王后。萇到國數月,驕淫不法,愆過累積,冀州刺史与國相舉奏萇罪至不道。安帝詔曰:“萇有靦其面,而放逸其心。[一]知陵廟至重,承繼有禮,不惟致敬之節,肅穆之慎,乃敢擅損犧牲,不備苾芬。[二] 慢易大姬,不震厥教。[三]出入顛覆,風淫于家,娉取人妻,饋遺婢妾。毆擊吏人,專己凶暴。愆罪莫大,甚可恥也。朕覽八辟之議,不忍致之于理。[四] 其貶萇爵為臨湖侯。[五]朕無‘則哲’之明,致簡統失序,罔以尉承大姬,增怀永歎。”[六] 注[一]靦,姡也。言面姡然無媿。姡音胡八反。 注[二]詩小雅曰:“苾苾芬芬,祀事孔明。” 注[三]大姬即萇所繼之母。震,懼也。 注[四]周禮司寇:“以八辟麗邦法:一曰議親之辟,二曰議故之辟,三曰議賢之辟,四曰議能之辟,五曰議功之辟,六曰議貴之辟,七曰議勤之辟,八曰議賓之辟。” 注[五]臨湖屬廬江郡。 注[六]袁宏紀曰:“尚書侍郎冷宏議,以為自非圣人,不能無過,故王太子生,為立賢師傅以訓導之。是以目不見惡,耳不聞非,能保其社稷,高明令終。萇少長藩國,內無過庭之訓,外無師傅之道,血气方剛,卒受榮爵,几微生過,遂陷不義。臣聞周官議親,憃愚見赦。萇不殺無辜,以譴呵為非,無赫赫大惡,可裁削奪損其租賦,令得改過自新,革心向道。”案黃香集,香与宏共奏,此香之辭也。 延光元年,以河閒孝王子得嗣靖王后。以樂成比廢絕,故改國曰安平,是為安平孝王。 立三十年薨,子續立。中平元年,黃巾賊起,為所劫質,囚于廣宗。[一]賊平复國。其年秋,坐不道被誅。立三十四年,國除。 注[一]今貝州宗城縣也,隨室諱改焉。 下邳惠王衍,永平十五年封。衍有容貌,肅宗即位,常在左右。建初初冠,詔賜衍師傅已下官屬金帛各有差。四年,以臨淮郡及九江之鐘离、當涂、東城、歷陽、全椒合十七縣益下邳國。[一]帝崩,其年就國。衍后病荒忽,而太子卬有罪廢,諸姬爭欲立子為嗣,連上書相告言。和帝怜之,使彭城靖王恭至下邳正其嫡庶,立子成為太子。[二] 注[一]鐘离在今豪州鐘离縣東。當涂在縣西南。東城在定遠縣東南。歷陽,和州縣也。全椒,今滁州縣也。 注[二]東觀記載賜恭詔曰:“皇帝問彭城王始夏無恙。蓋聞堯親九族,万國協和,書典之所美也。下邳王被病沉滯之疾,昏亂不明,家用不宁,姬妾适庶,諸子分爭,紛紛至今。前太子卬頑凶失道,陷于大辟,是后諸子更相誣告,迄今适嗣未知所定,朕甚傷之。惟王与下邳王恩義至親,正此國嗣,非王而誰?禮重适庶之序,春秋之義大居正。孔子曰:‘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貴仁者所好惡得其中也。太子國之儲嗣,可不慎歟!王其差次下邳諸子可為太子者上名,將及景風拜授印綬焉。” 衍立五十四年薨,子貞王成嗣。永建元年,封成兄二人及惠王孫二人皆為列侯。 成立二年薨,子愍王意嗣。陽嘉元年,封意弟八人為鄉、亭侯。中平元年,意遭黃巾,□國走。賊平复國,數月薨。立五十七年,年九十。 子哀王宜嗣,數月薨,無子,建安十一年國除。 梁節王暢,永平十五年封為汝南王。母陰貴人有寵,暢尤被愛幸,國土租入倍于諸國。肅宗立,緣先帝之意,賞賜恩寵甚篤。建初二年,封暢舅陰棠為西陵侯。[一]四年,徙為梁王,以陳留之郾、宁陵,濟陰之薄、單父、己氏、成武,凡六縣,益梁國。[二]帝崩,其年就國。 注[一]西陵,縣,屬江夏郡。 注[二]□,今許州郾陵縣也。宁陵,今宋州縣也。薄故城在今曹州考城縣東北。 單父,今宋州縣也。己氏,今宋州楚丘縣也。成武,今曹州縣也。 暢性聰惠,然少貴驕,頗不遵法度。歸國后,數有惡夢,從官卞忌自言能使六丁,善占夢,[一]暢數使卜筮。又暢乳母王禮等,因此自言能見鬼神事,遂共占气,祠祭求福。忌等諂媚,云神言王當為天子。暢心喜,与相應荅。永元五年,豫州刺史梁相舉奏暢不道,考訊,辭不服。有司請征暢詣廷尉詔獄,和帝不許。有司重奏除暢國,徙九真,帝不忍,但削成武、單父二縣。暢籩懼,上疏辭謝曰:“臣天性狂愚,生在深宮,長養傅母之手,信惑左右之言。及至歸國,不知防禁。從官侍史利臣財物,熒惑臣暢。臣暢無所昭見,与相然諾,不自知陷死罪,以至考案。肌栗心悸,自悔無所复及。自謂當實時伏顯誅,魂魄去身,分歸黃泉。不意陛下圣德,枉法曲平,不听有司,[二]橫貸赦臣。戰栗連月,未敢自安。上念以負先帝而令陛下為臣收污天下,[三]誠無气以息,筋骨不相連。臣暢知大貸不可再得,自誓束身約妻子,不敢复出入失繩墨,不敢复有所橫費。租入有余,乞裁食睢陽、谷孰、虞、蒙、宁陵五縣,還余所食四縣。臣暢小妻三十七人,其無子者愿還本家。自選擇謹□奴婢二百人,其余所受虎賁、官騎及諸工技、鼓吹、倉頭、奴婢、兵弩、廄馬皆上還本署。臣暢以骨肉近親,亂圣化,污清流,既得生活,誠無心面目以凶惡复居大宮,食大國,張官屬,藏什物。愿陛下加大恩,開臣自悔之門,假臣小善之路,令天下知臣蒙恩,得去死就生,頗能自悔。臣以公卿所奏臣罪惡詔書常置于前,晝夜誦讀。臣小人,貪見明時,不能實時自引,惟陛下哀臣,令得喘息漏刻。若不听許,臣實無顏以久生,下入黃泉,無以見先帝。此誠臣至心。臣欲多還所受,恐天恩不听許,節量所留,于臣暢饒足。”詔報曰:“朕惟王至親之屬,淳淑之美,傅相不良,不能防邪,至令有司紛紛有言。今王深思悔過,端自克責,朕惻然傷之。志匪由*(于)**[王]*,咎在彼小子。[四]一日克己复禮,天下歸仁。王其安心靜意,茂率休德。易不云乎:‘一謙而四益。小有言,終吉。’[五]強食自愛。”暢固讓,章數上,卒不許。 注[一]六丁謂六甲中丁神也。若甲子旬中,則丁卯為神,甲寅旬中,則丁巳為神之類也。役使之法,先齋戒,然后其神至,可使致遠方物及知吉凶也。 注[二]曲平,曲法申恩,平處其罪。 注[三]污,惡也。天下以帝赦王為惡,故言收惡天下也。 注[四]謂由卞忌及王禮等也。 注[五]易謙卦曰:“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為謙是一,而天地神人皆益之,故曰“一謙而四益”。訟卦初六曰:“小有言,終吉。”言王雖小有訟言,而終吉也。 立二十七年薨,子恭王堅嗣。永元十六年,封堅弟二人為鄉、亭侯。 堅立二十六年薨,子怀王匡嗣。永建二年,封匡兄弟七人為鄉、亭侯。 匡立十一年薨,無子,順帝封匡弟孝陽亭侯成為梁王,是為夷王。 立二十九年薨,子敬王元嗣。 立十六年薨,子彌嗣。立四十年,魏受禪,以為崇德侯。 淮陽頃王□,永平*[十]*五年封常山王,建初四年,徙為淮陽王,以汝南之新安、西華益淮陽國。 立十六年薨,未及立嗣,永元二年,和帝立□小子側复為常山王,奉□后,是為殤王。 立十三年薨,父子皆未之國,并葬京師。側無子,其月立兄防子侯章為常山王。 和帝怜章早孤,數加賞賜。延平元年就國。 立二十五年薨,是為靖王。子頃王儀嗣。永建二年,封儀兄二人為亭侯。 儀立十七年薨,子節王豹嗣。*(永)**[元]*嘉元年,封豹兄四人為亭侯。 豹立八年薨,子暠嗣。三十二年,遭黃巾賊,□國走,建安十一年國除。 濟陰悼王長,永平十五年封。建初四年,以東郡之离狐、陳留之長垣益濟陰國。 立十三年,薨于京師,無子,國除。 論曰:晏子稱“夫人生厚而用利,于是乎正德以幅之,謂之幅利”。言人情須節以正其德,亦由布帛須幅以成其度焉。[一]明帝封諸子,租歲不過二千万,馬后為言而不得也。[二]賢哉!豈徒儉約而已乎!知驕貴之無猒,嗜欲之難极也,故東京諸侯鮮有至于禍敗者也。 注[一]左傳云,齊景公与晏子邶殿之邑六十,晏子不受,曰:“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為之度使無遷也。夫人生厚而用利,于是正德以幅之,謂之幅利。過則為敗,吾不敢貪多,所謂幅也。” 注[二]東觀明紀曰:“皇子之封,皆減舊制。嘗案輿地圖,皇后在傍,言鉅鹿、樂成、廣平各數縣,租谷百万,帝令滿二千万止。諸小王皆當略与楚、淮陽相比,什減三四。‘我子不當与先帝子等’者也。” 贊曰:孝明傳胤,維城八國。陳敬嚴重,彭城厚德。下邳嬰痾,梁節邪惑。三藩夙齡,[一]党惟荒忒。 注[一]謂千乘、淮陽、濟陰并早歿也。 校勘記 一六六七頁四行本書謂東觀記也按:“東”原斗“云”,徑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六六七頁八行与諸儒講論于白虎殿按:張森楷校勘記謂何焯云“殿”疑作“觀”。 一六七0頁八行多為丹*(陽)**[陵]*兵据汲本、殿本改。按:殿本考證謂“陵”監本誤作“陽”,今改正。 一六七一頁五行恭子男丁前*[妻]*物故按:王先謙謂今本東觀記“前”下有“妻”字,是也。下又引東觀記,云丁為魯陽鄉侯,則是丁未物故,而物故者乃其妻也。今据補。 一六七一頁一二行封定兄弟九人皆為亭侯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据東觀記當作“兄弟八人”。 一六七二頁七行嫁為男子章初妻按:“初”原斗“諸”,徑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六七三頁四行修縣*(及)**[即]*條縣*(皆)*屬勃海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注“及”當為“即”,又衍一“皆”字。今按:漢書地理志作“修”,景帝紀、周亞夫傳作“條”,師古曰“修音條”,是修縣即條縣也,沉說是,今据改。 一六七三頁八行毆擊吏人按:“毆”原斗“驅”,徑据集解本改正。 一六七四頁二行尚書侍郎冷宏按:汲本“冷”作“泠”。 一六七四頁七行子續立按:汲本“續”作“績”。 一六七四頁一四行在今豪州按:殿本“豪”作“濠”。 一六七六頁一行□今許州郾陵縣也按:“□”汲本作“鄢”,殿本作“郾”。集解引惠棟說,謂正文之“郾”,亦當依注作“鄢”。又引錢大昕說,謂郡國志“郾”作“□”,此字亦誤,當為“鄢”。校補謂案光武紀“三月,光武別与諸將徇昆陽、定陵、郾,皆下之”。彼注云“郾,今豫州郾城縣也”。章怀既釋郾為豫州之郾城,則此云許州郾陵,當然是“鄢”非“郾”,不獨殿本注作“郾”誤,各本正文作“郾”皆誤矣。惟“鄢”之作“□”,似不應遽指為誤。鄢陵前、續志均屬穎川郡,鄢前志屬陳留郡,續志屬梁國,字則前志均作“傿”,續志均作“□”,更無作“鄢”者,如以為誤,則前志亦誤矣。 一六七六頁一一行而令陛下為臣收污天下按:集解引顧炎武說,謂“收污”袁宏紀作“收恥”,通鑒作“受污”。 一六七六頁一五行誠無心面目以凶惡复居大宮按:集解引蘇輿說,謂“心”字疑衍。 一六七七頁一行假臣小善之路殿本“小”作“遷”。今按:袁紀亦作“小”。 一六七七頁五行志匪由*(于)**[王]*咎在彼小子校補引柳從辰說,謂“于”字系“王”字之斗,“咎”字屬下讀。又謂“于”當作“王”,錢大昭已有是說。 今据改。 一六七八頁五行永平*[十]*五年封常山王校補引錢大昭說,謂“五年”當作“十五年”,脫“十”字。今据補。 一六七八頁五行以汝南之新安西華益淮陽國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汝南郡無新安縣,疑“新陽”之斗。 一六七八頁一一行*(永)**[元]*嘉元年据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 YOUTH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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