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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暉孫穆* 朱暉字文季,南陽宛人也。[一]家世衣冠。暉早孤,有气決。年十三,王莽敗,天下亂,与外氏家屬從田閒奔入宛城。[二]道遇腢賊,白刃劫諸婦女,略奪衣物。昆弟賓客皆惶迫,伏地莫敢動。暉拔□前曰:“財物皆可取耳,諸母衣不可得。今日朱暉死日也!”賊見其小,壯其志,笑曰:“童子內刀。”遂舍之而去。 注[一]東觀記曰“其先宋微子之后也,以國氏姓。周衰,諸侯滅宋,罐碭,易姓為朱,后徙于宛”也。 注[二]東觀記曰“暉外祖父孔休,以德行稱于代”也。 初,光武与暉父岑俱學長安,有舊故。及即位,求問岑,時已卒,乃召暉拜為郎。暉尋以病去,卒業于太學。性矜嚴,進止必以禮,諸儒稱其高。 永平初,顯宗舅新陽侯陰就慕暉賢,自往候之,暉避不見。复遣家丞致禮,[一] 暉遂閉門不受。就聞,歎曰:“志士也,勿奪其節。”后為郡吏,太守阮況嘗欲市暉*(牛)**[婢]*,暉不從。[二]及況卒,暉乃厚贈送其家。人或譏焉,暉曰:“前阮府君有求于我,所以不敢聞命,誠恐以財貨□君。今而相送,明吾非有愛也。”驃騎將軍東平王蒼聞而辟之,甚禮敬焉。正月朔旦,蒼當入賀。故事,少府給璧。是時陰就為府卿,貴驕,吏□不奉法。蒼坐朝堂,漏且盡,而求璧不可得,顧謂掾屬曰:“若之何?”暉望見少府主簿持璧,即往紿之曰:[三]“我數聞璧未嘗見,試請觀之。”主簿以授暉,暉顧召令史奉之。[四]主簿大惊,遽以白就。就曰:“朱掾義士,勿复求。”更以它璧朝。蒼既罷,召暉謂曰:“屬者掾自視孰与藺相如?” [五]帝聞壯之。及當幸長安,欲嚴宿□,故以暉為衛士令。再遷臨淮太守。 注[一]續漢志曰:“諸侯家丞,秩三百石。” 注[二]東觀記曰:“暉為*(掾)*督郵,況當歸女,欲買暉婢,暉不敢与。后況卒,暉送其家金三斤。” 注[三]紿,欺也。 注[四]奉之于蒼。 注[五]屬,向也。与猶如也。史記曰,藺相如,趙人也。趙惠文王時得楚和氏璧,秦昭王欲以十五城易之,趙王使相如奉璧入秦。秦王大喜,無意償趙城。 相如乃前曰:“璧有瑕,愿指示王。”相如因持璧卻立倚柱,怒發上沖冠,曰: “臣觀大王無償趙城色,故臣复取璧。大王必欲急臣,臣今頭与璧俱碎于柱矣。” 相如持其璧睨柱,欲以擊柱。秦王恐其璧破,乃謝之。 暉好節□,有所拔用,皆厲行士。其諸報怨,以義犯率,皆為求其理,多得生濟。其不義之囚,實時僵仆。[一]吏人畏愛,為之歌曰:“強直自遂,南陽朱季。吏畏其威,人怀其惠。”[二]數年,坐法免。[三] 注[一]僵,偃;仆,踣也。 注[二]東觀記曰:“建武十六年,四方牛大疫,臨淮獨不,鄰郡人多牽牛入界。” 注[三]東觀記曰:“坐考長吏囚死獄中,州奏免官。” 暉剛于為吏,見忌于上,所在多被劾。自去臨淮,屏居野澤,布衣蔬食,不与邑里通,鄉党譏其介。[一]建初中,南陽大饑,米石千余,暉盡散其家資,以分宗里故舊之貧羸者,鄉族皆歸焉。初,暉同縣張堪素有名稱,嘗于太學見暉,甚重之,接以友道,乃把暉臂曰:“欲以妻子托朱生。”暉以堪先達,舉手未敢對,自后不复相見。堪卒,暉聞其妻子貧困,乃自往候視,厚賑贍之。暉少子頡怪而問曰:“大人不与堪為友,平生未曾相聞,子孫竊怪之。”暉曰:“堪嘗有知己之言,吾以信于心也。”[二]暉又与同郡陳揖交善,揖早卒,有遺腹子友,暉常哀之。及司徒桓虞為南陽太守,召暉子駢為吏,暉辭駢而荐友。虞歎息,遂召之。其義烈若此。 注[一]介,特也。言不与觿同。 注[二]以堪先托妻子,心已許之,故言信于心也。 元和中,肅宗巡狩,告南陽太守問暉起居,召拜為尚書仆射。歲中遷太山太守。 暉上疏乞留中,詔許之。因上便宜,陳密事,深見嘉納。詔報曰:“補公家之闕,[一]不累清白之素,斯善美之士也。俗吏苟合,阿意面從,進無謇謇之志,卻無退思之念,[二]患之甚久。惟今所言,适我愿也。生其勉之!” 注[一]詩曰:“袞職有闕,仲山甫補之。” 注[二]易蹇卦艮下坎上,艮為山,坎為水,山上有水,蹇難之象也。六二爻上應于五,五為君位,二宜為臣也。居儉難之時,履當其位,不以五在難私身遠害,故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孝經曰:“退思補過。”“謇”与“蹇”通。 是時谷貴,縣官經用不足,[一]朝廷憂之。尚書張林上言:“谷所以貴,由錢賤故也。可盡封錢,一取布帛為租,以通天下之用。又鹽,食之急者,雖貴,人不得不須,官可自□。[二]又宜因交址﹑益州上計吏往來,市珍寶,收采其利,武帝時所謂均輸者也。”[三]于是詔諸尚書通議。暉奏据林言不可施行,事遂寢。后陳事者复重述林前議,以為于國誠便,帝然之,有詔施行。暉复獨奏曰: “王制,天子不言有無,諸侯不言多少,祿食之家不与百姓爭利。今均輸之法与賈販無异,鹽利歸官,則下人窮怨,布帛為租,則吏多奸盜,誠非明主所當宜行。”帝卒以林等言為然,得暉重議,因發怒,切責諸尚書。暉等皆自系獄。 三日,詔敕出之。曰:“國家樂聞駁議,黃發無愆,詔書過耳,[四]何故自系?” 暉因稱病篤,不肯复署議。 尚書令以下惶怖,謂暉曰:“今臨得譴讓,柰何稱病,其禍不細!”暉曰:“行年八十,蒙恩得在机密,當以死報。若心知不可而順旨雷同,負臣子之義。今耳目無所聞見,伏待死命。”遂閉口不复言。諸尚書不知所為,乃共劾奏暉。 帝意解,寑其事。后數日,詔使直事郎問暉起居,[五]太醫視疾,太官賜食。 暉乃起謝,复賜錢十万,布百匹,衣十領。 注[一]經,常也。 注[二]前書曰:“因官器作□鹽。”音義曰:“□,古‘煮’字。” 注[三]武帝作均輸法,謂州郡所出租賦,并雇運之直,官總取之,市其土地所出之物。官自轉輸于京,謂之均輸。 注[四]黃發,老稱。謂朱暉也。 注[五]直事郎謂署郎當次直者。 后遷為尚書令,以老病乞身,拜騎都尉,賜錢二十万。和帝即位,竇憲北征匈奴,暉复上疏諫。頃之,病卒。[一] 注[一]華嶠書曰“暉年五十失妻,昆弟欲為繼室,暉歎曰:‘時俗希不以后妻敗家者!’遂不复娶”也。 子頡,修儒術,安帝時至陳相。頡子穆。 穆字公叔。年五歲,便有孝稱。父母有病,輒不飲食,差乃复常。及壯耽學,銳意講誦,或時思至,不自知亡失衣冠,顛隊坑岸。其父常以為專愚,几不知數馬足。 [一]穆愈更精篤。 注[一]几音近衣反。前書曰:“石慶為太仆,上問車中几馬?慶以策數馬畢,舉手曰‘六馬。’”言穆用心專愚更甚也。 初舉孝廉。[一]順帝末,江淮盜賊腢起,州郡不能禁。或說大將軍梁冀曰:“朱公叔兼資文武,海內奇士,若以為謀主,賊不足平也。”冀亦素聞穆名,乃辟之,使典兵事,甚見親任。及桓帝即位,順烈太后臨朝,穆以冀埶地親重,望有以扶持王室,因推災异,奏記以勸戒冀曰:“穆伏念明年丁亥之歲,刑德合于干位,[二]易經龍戰之會。其文曰:‘龍戰于野,其道窮也。’[三]謂陽道將胜而陰道負也。今年九月天气郁冒,五位四候連失正气,此互相明也。夫善道屬陽,惡道屬陰,若修正守陽,摧折惡類,則福從之矣。穆每事不逮,所好唯學,傳受于師,時有可試。愿將軍少察愚言,申納諸儒,[四]而親其忠正,絕其姑息,[五]專心公朝,割除私欲,廣求賢能,斥遠佞惡。夫人君不可不學,當以天地順道漸漬其心。宜為皇帝選置師傅及侍講者,得小心忠篤敦禮之士,將軍与之俱入,參勸講授,師賢法古,此猶倚南山坐平原也,誰能傾之!今年夏,月暈房星,明年當有小□。宜急誅奸臣為天下所怨毒者,以塞災咎。議郎﹑大夫之位,本以式序儒術高行之士,今多非其人;九卿之中,亦有乖其任者。惟將軍察焉。”又荐种暠﹑欒巴等。而明年嚴鮪謀立清河王蒜,又黃龍二見沛國。 冀無術學,遂以穆“龍戰”之言為應,于是請暠為從事中郎,荐巴為議郎,舉穆高第,為侍御史。[六] 注[一]謝承書曰“穆少有英才,學明五經。性矜嚴疾惡,不交非類。年二十為郡督郵,迎新太守,見穆曰:‘君年少為督郵,因族埶?為有令德?’穆荅曰: ‘郡中瞻望明府謂如仲尼,非顏回不敢以迎孔子。’更問風俗人物。太守甚奇之,曰:‘仆非仲尼,督郵可謂顏回也。’遂歷職股肱,舉孝廉”也。 注[二]歷法,太歲在丁﹑壬,歲德在北宮,太歲在亥﹑卯﹑未,歲刑亦在北宮,故合于干位也。 注[三]易坤卦上六象詞也。以爻居上六,故云其道窮也。王弼注云:“陰之為道,卑順不逆,乃全其美,盛而不已。固陽之地,陽所不堪,故戰于野。” 注[四]申,重也。 注[五]姑,且也。息,安也。小人之道,苟且取安也。禮記曰“君子之愛人也以德,細人之愛人也以姑息”也。 注[六]續漢書曰:“穆舉高第,拜侍御史。桓帝臨辟雍,行禮畢,公卿出,虎賁置弓階上,公卿下階皆避弓。穆過,呵虎賁曰:‘執天子器,何故投于地!’虎賁怖,即攝弓。穆劾奏虎賁抵罪,公卿皆籩,曰‘朱御史可謂臨事不惑者也’。” 時同郡趙康叔盛者,隱于武當山,清靜不仕,以經傳教授。穆時年五十,乃奉書稱弟子。及康歿,喪之如師。其尊德重道,為當時所服。 常感時澆薄,慕尚敦篤,乃作崇厚論。其辭曰: 夫俗之薄也,有自來矣。故仲尼歎曰:“大道之行也,而丘不与焉。”[一]蓋傷之也。夫道者,以天下為一,在彼猶在己也。故行違于道則愧生于心,非畏義也; 事違于理則負結于意,非憚禮也。故率性而行謂之道,[二]得其天性謂之德。[三] 德性失然后貴仁義,[四]是以仁義起而道德遷,[五]禮法興而淳朴散。故道德以仁義為薄,淳朴以禮法為賊也。[六]夫中世之所敦,已為上世之所薄,[七] 況又薄于此乎! 注[一]禮記仲尼歎曰:“大道之行,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鄭玄注曰:“大道,謂三皇﹑五帝時也。” 注[二]率,循也。子思曰“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也。 注[三]天之所命之謂性,不失天性是為德。 注[四]道德之性失,仁義之多彰。 注[五]遷,徙也。 注[六]老子曰:“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義,失義而后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 注[七]中世謂五帝時。 故夫天不崇大則覆幬不廣,地不深厚則載物不博,[一]人不敦厖則道數不遠。[二] 昔在仲尼不失舊于原壤,[三]楚嚴不忍章于絕纓。[四]由此觀之,圣賢之德敦矣。老氏之經曰:“大丈夫處其厚不處其薄,居其實不居其華,故去彼取此。” [五]夫時有薄而厚施,行有失而惠用。[六]故覆人之過者,敦之道也;救人之失者,厚之行也。往者,馬援深昭此道,可以為德,誡其兄子曰:“吾欲汝曹聞人之過如聞父母之名。耳可得聞,口不得言。”斯言要矣。遠則圣賢履之上世,[七]近則丙吉﹑張子孺行之漢廷。[八]故能振英聲于百世,播不滅之遺風,不亦美哉! 注[一]幬亦覆。左傳曰:“如天之無不燾,如地之無不載。”“幬”与“燾”同。 注[二]敦厖,厚大也。左傳曰:“人生敦厖。”數猶理也。言人不敦厚,不能入道之精理也。 注[三]原壤,孔子之舊也。禮記曰:“原壤之母死,孔子助之沐幟。原壤登木而歌曰:‘狸首之班然,執女手之卷然。’從者曰:‘子未可以已乎?’夫子曰:‘親者無失其為親,故者無失其為故。’”注[四]說苑曰:“楚庄王賜腢臣酒,日暮燭滅,乃有人引美人之衣者。美人援絕其冠纓,告王趣火來上,視絕纓者。王曰:‘賜人酒,使醉失禮,柰何欲顯婦人之節而辱士乎?’乃命左右曰:‘与寡人飲,不絕冠纓者不歡。’腢臣百余人皆絕去其冠纓,乃上火”也。 注[五]此老子*[道]*德經之詞也。顧歡注曰:“道德為厚,禮法為薄,清虛為實,聲色為華。去彼華薄,取此厚實。” 注[六]俗之凋薄,以厚御之;行*[之]*有失,以惠待之。即上孔子﹑楚庄是也。 注[七]履,踐也。言敦厚之道,孔子﹑楚庄已踐履之。 注[八]宣帝時丙吉為丞相,不案吏,曰:“夫以三公府案吏,吾竊陋之。”子孺為車騎將軍,匿名遠權,隱人過失。 然而時俗或异,風化不敦,而尚相誹謗,謂之臧否。記短則兼折其長,貶惡則并伐其善。悠悠者皆是,其可稱乎![一]凡此之類,豈徒乖為君子之道哉,將有危身累家之禍焉。悲夫!行之者不知憂其然,故害興而莫之及也。斯既然矣,又有异焉。 人皆見之而不能自遷。何則?務進者趨前而不顧后,榮貴者矜己而不待人,智不接愚,富不賑貧,貞士孤而不恤,賢者□而不存。故田蚡以尊顯致安國之金,[二]淳于以貴埶引方進之言。[三]夫以韓、翟之操,為漢之名宰,[四]然猶不能振一貧賢,荐一孤士,又況其下者乎!此禽息、史魚所以專名于前,而莫繼于后者也。[五]故時敦俗美,則小人守正,利不能誘也;時否俗薄,雖君子為邪,義不能止也。[六]何則?先進者既往而不反,后來者复習俗而追之,是以虛華盛而忠信微,刻薄稠而純篤稀。斯蓋谷風有“棄予”之歎,[七]伐木有“鳥鳴”之悲矣![八] 注[一]悠悠,多也。稱,舉也。 注[二]田蚡,*(武)**[景]*帝王皇后同產弟,為太尉,親貴用事。韓安國為梁王太傅,坐法失官,安國以五百金遺蚡,蚡為言太后,即召以為北地都尉也。 注[三]翟方進,成帝時為丞相。淳于長,元后姊子,封定陵侯,以能謀議為九卿,用事。方進獨与長交,稱荐之也。 注[四]前書曰:“天子以韓安國為國器,拜御史大夫。”又曰:“翟方進智能有余,天子甚重之。”故言名宰也。 注[五]韓詩外傳曰:“禽息,秦大夫,荐百里奚不見納。繆公出,當車以頭擊闑,腦乃精出,曰:‘臣生無補于國,不如死也。’繆公感寤而用百里奚,秦以大化。” 禮,大夫殯于正室,士于适室。韓子曰,史魚,□大夫。卒,委柩后寢。□君吊而問之。曰:“不能進蘧伯玉,退彌子瑕。”以尸諫也。 注[六]皆牽于時也。 注[七]詩小雅曰:“習習谷風,維風及雨。將恐將懼,維予与汝。將安將樂,汝轉棄予。” 注[八]詩小雅曰“伐木丁丁,鳥鳴嚶嚶。出自幽谷,遷于喬木。嚶其鳴矣,求其友聲”也。 嗟乎!世士誠躬師孔圣之崇則,嘉楚嚴之美行,希李老之雅誨,思馬援之所尚,鄙二宰之失度,美韓棱之抗正,[一]貴丙、張之弘裕,賤時俗之誹謗,則道丰績盛,名顯身榮,載不刊之德,[二]播不滅之聲。然*[后]*知薄者之不足,厚者之有余也。彼与草木俱朽,[三]此与金石相傾,[四]豈得同年而語,并日而談哉?” 注[一]事具韓棱傳也。 注[二]刊,削也。 注[三]彼謂薄也。 注[四]此謂厚也。老子曰:“高下之相傾。” 穆又著絕交論,亦矯時之作。[一] 注[一]穆集載論,其略曰:“或曰:‘子絕存問,不見客,亦不荅也,何故?’曰:‘古者,進退趨業,無私游之交,相見以公朝,享會以禮紀,否則朋徒受習而已。’曰:‘人將疾子,如何?’曰:‘宁受疾。’曰:‘受疾可乎?’曰:‘世之務交游也久矣,敦千乘不忌于君,犯禮以追之,背公以從之。其愈者,則孺子之愛也;其甚者,則求蔽過竊譽,以贍其私。事替義退,公輕私重,居勞于听也。或于道而求其私,贍矣。是故遂往不反,而莫敢止焉。是川瀆并決,而莫之敢塞;游豶蹂稼,而莫之禁也。詩云:“威儀棣棣,不可筭也。”后生將复何述? 而吾不才,焉能規此?實悼無行,子道多闕,臣事多尤,思复白圭,重考古言,以補往過。時無孔堂,思兼則滯,匪有廢也,則亦焉興?是以敢受疾也,不亦可乎!’”文士傳曰:“世無絕交。”又与劉伯宗絕交書及詩曰:“昔我為丰令,足下不遭母憂乎?親解縗絰,來入丰寺。及我為持書御史,足下親來入台。足下今為二千石,我下為郎,乃反因計吏以謁相与。足下豈丞尉之徒,我豈足下部*[民]*,欲以此謁為榮寵乎?咄!劉伯宗于仁義道何其薄哉!”其詩曰:“北山有鴟,不絜其翼。飛不正向,寢不定息。饑則木攬,飽則泥伏。饕餮貪污,臭腐是食。填腸滿嗉,嗜欲無极。長鳴呼鳳,謂鳳無德。鳳之所趣,与子异域。 永從此訣,各自努力!”蓋因此而著論也。 梁冀驕暴不悛,朝野嗟毒,穆以故吏,懼其釁積招禍,复奏記諫曰:“古之明君,必有輔德之臣,規諫之官,下至器物,銘書成敗,以防遺失。[一]故君有正道,臣有正路,[二]從之如升堂,違之如赴壑。今明將軍地有申伯之尊,[三]位為腢公之首,[四]一日行善,天下歸仁,[五]終朝為惡,四海傾覆。頃者,官人俱匱,加以水虫為害。[六]京師諸官費用增多,詔書發調或至十倍。各言官無見財,皆當出民,搒掠割剝,強令充足。公賦既重,私斂又深。牧守長吏,多非德選,貪聚無猒,遇人如虜,或絕命于棰楚之下,或自賊于迫切之求。[七] 又掠奪百姓,皆托之尊府。遂令將軍結怨天下,吏人酸毒,道路歎嗟。昔秦政煩苛,百姓土崩,陳胜奮臂一呼,天下鼎沸,[八]而面諛之臣,猶言安耳。[九] 諱惡不悛,卒至亡滅。昔永和之末,綱紀少□,頗失人望。四五歲耳,而財空戶散,下有离心。馬免之徒乘敝而起,荊揚之閒几成大患。[一0]幸賴順烈皇后初政清靜,內外同力,僅乃討定。今百姓戚戚,困于永和,內非仁愛之心可得容忍,外非守國之計所宜久安也。夫將相大臣,均体元首,共輿而馳,同舟而濟,輿傾舟覆,患實共之。 豈可以去明即昧,履危自安,[一一]主孤時困,而莫之恤乎!宜時易宰守非其人者,減省第宅園池之費,拒絕郡國諸所奉送。內以自明,外解人惑,使挾奸之吏無所依托,司察之臣得盡耳目。憲度既張,遠邇清壹,則將軍身尊事顯,德耀無窮。天道明察,無言不信,惟垂省覽。”冀不納,而縱放日滋,遂复賂遺左右,交通宦者,任其子弟﹑賓客以為州郡要職。穆又奏記极諫,冀終不悟。 報書云:“如此,仆亦無一可邪?”穆言雖切,然亦不甚罪也。 注[一]黃帝作巾机之法,孔甲有盤盂之誡。太公陰謀曰,武王衣之銘曰:“桑蚕苦,女工難,得新捐故后必寒。”鏡銘曰:“以鏡自照者見形容,以人自照者見吉凶。”觴銘曰“樂极則悲,沉湎致非,社稷為危”也。 注[二]說苑君道篇曰:“人君之道,清淨無為,務在博愛,趨在任賢,廣開耳目,以察万方,不固溺于流俗,不拘系于左右。”臣術篇曰“人臣之術,順從复命,無所敢專,義不苟合,位不苟尊,必有益于國,必有補于君”也。 注[三]申國之伯,周宣王之元舅。 注[四]冀絕席于三公。 注[五]論語曰:“一日克己复禮,天下歸仁焉。” 注[六]水災及蝗虫也。 注[七]賊,殺也。 注[八]前書淮南王謂伍被曰“陳胜,吳廣起于大澤,奮臂大呼,天下響應”也。 注[九]秦胡亥時,山東兵大起,叔孫通謂胡亥曰:“鼠竊狗盜,郡縣逐捕之,不足憂。”諸生曰:“何先生言之諛也!” 注[一0]質帝時,九江賊馬免稱“黃帝”,歷陽賊華孟稱“黑帝”,并九江都尉滕撫討斬之。九江、歷陽是荊揚之閒也。 注[一一]即,就也。 永興元年,河溢,漂害人庶數十万戶,百姓荒饉,流移道路。冀州盜賊尤多,故擢穆為冀州刺史。州人有宦者三人為中常侍,并以檄謁穆。穆疾之,辭不相見。冀部令長聞穆濟河,解印綬去者四十余人。及到,奏劾諸郡,至有自殺者。 以威略權宜,盡誅賊渠帥。舉劾權貴,或乃死獄中。有宦者趙忠喪父,歸葬安平,[一]僭為璵璠、玉匣、偶人。[二]穆聞之,下郡案驗。吏畏其嚴明,遂發墓剖棺,陳尸出之,而收其家屬。帝聞大怒,征穆詣廷尉,[三]輸作左校。[四] 太學書生劉陶等數千人詣闕上書訟穆曰:“伏見施刑徒朱穆,處公憂國,拜州之日,志清奸惡。誠以常侍貴寵,父兄子弟布在州郡,競為虎狼,噬食小人,故穆張理天网,補綴漏目,羅取殘禍,以塞天意。由是內官咸共恚疾,謗讟煩興,讒隙仍作,极其刑□,輸作左校。天下有識,皆以穆同勤禹、稷而被共、鯀之戾,若死者有知,則唐帝怒于崇山,重華忿于蒼墓矣。[五]當今中官近習,[六]竊持國柄,[七]手握王爵,口含天憲,運賞則使餓隸富于季孫,[八]呼腔則令伊、顏化為桀、跖。[九]而穆獨亢然不顧身害。非惡榮而好辱,惡生而好死也,徒感王綱之不攝,[一0] 懼天网之久失,故竭心怀憂,為上深計。臣愿黥首系趾,[一一]代穆校作。” 帝覽其奏,乃赦之。 注[一]安平,郡,冀州所部。 注[二]玉匣長尺,廣二寸半,衣死者自□以下至足,連以金縷,天子之制也。 左傳曰:“陽虎將以璵璠斂。”杜預注云:“美玉名,君所佩也。”偶人,明器之屬也。 注[三]謝承書曰:“穆臨當就道,冀州從事欲為畫像置听事上,穆留板書曰:‘勿畫吾形,以為重負。忠義之未顯,何形象之足紀也!’”注[四]左校,署名,屬將作,掌左工徒。 注[五]尚書曰:“放驩兜于崇山。”孔安國注曰:“崇山,南裔也。”山海經曰: “有讙頭之國,帝堯葬焉。”郭璞注云:“讙頭,驩兜也。”禮記曰:“舜葬蒼梧之野。” 注[六]鄭玄注禮記云:“近習,天子所親幸者。” 注[七]周禮以八柄詔王馭腢臣,謂爵、祿、予、置、生、奪、廢、誅也。 注[八]運,行也。論語曰:“季氏富于周公。” 注[九]呼腔,吐納也。伊尹、顏回、夏桀、盜跖也。 注[一0]攝,持也。 注[一一]黥首謂鑿額涅墨也。系趾謂釱其足也,以鐵著足曰釱也。 穆居家數年,在朝諸公多有相推荐者,于是征拜尚書。穆既深疾宦官,及在台閣,旦夕共事,志欲除之。乃上疏曰:“案漢故事,中常侍參選士人。建武以后,乃悉用宦者。自延平以來,浸益貴盛,假貂璫之飾,處常伯之任,[一]天朝政事,一更其手,灌傾海內,寵貴無极,子弟親戚,并荷榮任,故放濫驕溢,莫能禁御。凶狡無行之徒,媚以求官,恃埶怙寵之輩,漁食百姓,窮破天下,空竭小人。愚臣以為可悉罷省,遵复往初,率由舊章,更選海內清淳之士,明達國体者,以補其處。即陛下可為堯舜之君,觿僚皆為稷契之臣,兆庶黎萌蒙被圣化矣。”帝不納。后穆因進見,口复陳曰:“臣聞漢家舊典,置侍中、中常侍各一人,省尚書事,[二]黃門侍郎一人,傳發書奏,[三]皆用姓族。[四]自和熹太后以女主稱制,不接公卿,乃以閹人為常侍,小黃門通命兩宮。自此以來,權傾人主,窮困天下。宜皆罷遣,博選耆儒宿德,与參政事。”帝怒,不應。 穆伏不肯起。左右傳出,[五]良久乃趨而去。自此中官數因事稱詔詆毀之。 注[一]璫以金為之,當冠前,附以金蟬也。漢官儀曰:“中常侍,秦官也。漢興,或用士人,銀璫左貂。光武已后,專任宦者,右貂金璫。”常伯,侍中。 注[二]省,覽也。 注[三]傳,通也。 注[四]引用士人有族望者。 注[五]傳聲令出。 穆素剛,不得意,居無几,憤懣發疽。[一]延熹六年,卒,時年六十四。祿仕數十年,蔬食布衣,家無余財。公卿共表穆立節忠清,虔恭机密,守死善道,宜蒙旌寵。策詔□述,追贈益州太守。所著論、策、奏、教、書、詩、記、嘲,凡二十篇。[二] 注[一]疽,癰也。 注[二]袁山松書曰:“穆著論甚美,蔡邕嘗至其家自寫之。” 穆前在冀州,所辟用皆清德長者,多至公卿、州郡。子野,少有名節,仕至河南尹。[一]初,穆父卒,穆与諸儒考依古義,謚曰貞宣先生。[二]及穆卒,蔡邕复与門人共述其体行,謚為文忠先生。[三] 注[一]野字子遼,見荀爽荐文。 注[二]謚法曰:“清白守節曰貞,善聞周達曰宣。” 注[三]袁山松書曰:“蔡邕議曰:‘魯季文子,君子以為忠,而謚曰文子。又傳曰:“忠,文之實也。”忠以為實,文以彰之。’遂共謚穆。荀爽聞而非之。故張璠論曰:‘夫謚者,上之所贈,非下之所造,故顏、閔至德,不聞有謚。朱、蔡各以衰世臧否不立,故私議之。’”論曰:朱穆見比周傷義,偏党毀俗,[一]志抑朋游之私,遂著絕交之論。蔡邕以為穆貞而孤,又作正交而廣其致焉。[二]蓋孔子稱“上交不諂,下交不黷”,[三]又曰“晏平仲善与人交”,子夏之門人亦問交于子張。[四]故易明“斷金”之義,[五]詩載“燕朋”之謠。[六]若夫文會輔仁,直諒多聞之友,時濟其益,[七]紵衣傾蓋,彈冠結綬之夫,遂隆其好,[八]斯固交者之方焉。[九]至乃田、竇、□、霍之游客,[一0]廉頗、翟公之門賓,[一一]進由埶合,退因衰异。 又專諸、荊卿之感激,[一二]侯生、豫子之投身,[一三]情為恩使,命緣義輕。 皆以利害移心,怀德成節,非夫交照之本,未可語失得之原也。穆徒以友分少全,因絕同志之求;党俠生敝,而忘得朋之義。[一四]蔡氏貞孤之言,其為然也!古之善交者詳矣。漢興稱王陽、貢禹、陳遵、張竦,[一五]中世有廉范、慶鴻、陳重、賴義云。 注[一]左傳曰:“頑嚚不友,是与比周。”杜預注云:“比,近也。周,密也。” 注[二]邕論略曰:“聞之前訓曰:‘君子以朋友講習,而正人無有淫朋。’是以古之交者,其義敦以正,其誓信以固。逮至周德始衰,頌聲既寢,伐木有‘鳥鳴’之刺,谷風有‘棄予’之怨,其所由來,政之缺也。自此已降,彌以陵□,或闕其始終,或強其比周。是以搢紳患其然,而論者諄諄如也。疾淺薄而攜貳者有之,惡朋党而絕交游者有之。其論交也,曰富貴則人爭趣之,貧賤則人爭去之。是以君子慎人所以交己,審己所以交人,富貴則無暴集之客,貧賤則無棄舊之賓矣。故原其所以來,則知其所以去;見其所以始,則鶯其所以終。彼貞士者,貧賤不待夫富貴,富貴不驕乎貧賤,故可貴也。蓋朋友之道,有義則合,無義則离。善則久要不忘平生之言,惡則忠告善誨之,否則止,無自辱焉。故君子不為可棄之行,不患人之遺己也。信有可歸之德,不病人之遠己也。不幸或然,則躬自厚而薄責于人,怨其遠矣;求諸己而不求諸人,咎其稀矣。夫遠怨稀咎之机,咸在乎躬,莫之能改也。子夏之門人問交于子張,而二子各有聞乎夫子,然則以交誨也。商也寬,故告之以距人,師也褊,故訓之以容觿,各從其行而矯之。至于仲尼之正教,則泛愛觿而親仁,故非善不喜,非仁不親,交游以方,會友以文,可無貶也。谷梁子亦曰:‘心志既通,名譽不聞,友之罪也。’今將患其流而塞其源,病其末而刈其本,無乃未若擇其正而黜其邪,与其彼農皆黍而獨稷焉。夫黍亦神農之嘉谷,与稷并為粢盛也,使交而可廢,則黍其愆矣。 括二論而言之,則刺薄者博而洽,斷交者貞而孤。孤有羔羊之節,与其不獲已而矯時也,走將從夫孤焉。” 注[三]易系辭之言也。 注[四]并見論語。 注[五]易系辭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 注[六]詩小雅伐木序云:“燕朋友故舊也。”其詩曰:“伐木滸滸,釃酒有藇。” 釃音所宜反。藇音序。 注[七]論語曰:“君子以文會友,以友輔仁。”又曰:“益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 注[八]左傳曰,吳季札以縞帶贈子產,子產獻紵衣焉。孔叢子曰:“孔子与程子相遇于涂,傾蓋而語。”傾蓋謂駐車交蓋也。前書曰,王陽、貢禹相与為友,朱博与蕭育為友,時稱“蕭朱結綬,王貢彈冠”,言其趣舍同,相荐達。 注[九]方,道也。 注[一0]竇嬰,孝文皇后從兄子,封魏其侯,游士賓客爭歸之。武帝時為丞相。 田蚡,*(武)**[景]*帝王皇后同產弟,為太尉。蚡以太后故親幸,數言事多效,士吏趨埶利者皆去嬰而歸蚡。□青拜大將軍,青姊子霍去病為驃騎將軍,皆為大司馬。去病秩祿与大將軍等,自是后青日衰而去病益貴,青故人門下多去事去病,輒得官爵也。 注[一一]史記曰,廉頗趙人,封為信平君,假相國。長平之免歸也,故客盡去; 及复用為將,客又至。廉頗曰:“客退矣。”客曰:“吁!君何見之晚也?夫以市道交,君有埶我即從君,無埶即去,此其理也,又何怨焉?”下邽翟公為廷尉,賓客亦填門;及廢,門外可設爵羅。后复為廷尉,賓客欲往,翟公大署其門曰“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貧一富,乃知交態。一貴一賤,交情乃見”也。 注[一二]史記曰,專諸,堂邑人。吳公子光以嫡嗣未得立,請專諸刺吳王僚。 諸曰:“王僚可殺也,母老子弱,是其無如我何?”光乃置酒請王僚。酒酣,專諸置匕首魚炙之中,以刺王僚,立死。又曰,荊軻,□人也。燕太子丹質于秦,秦王政遇之不善,丹怨亡歸,与軻交結,乃尊為上卿,故謂之荊卿。軻入秦,刺始皇不遂而死也。 注[一三]史記曰,侯嬴,魏隱士,為大梁夷門門者,魏公子無忌請為上客。秦圍邯鄲,嬴教公子竊兵符北救趙,乃自剄。又曰,豫讓,晉人。趙襄子滅智伯,讓曰:“士為知己者死。”乃變名姓,欲刺襄子,襄子令執之,遂伏□而死。 注[一四]易曰:“西南得朋。” 注[一五]前書曰,陳遵字孟公,杜陵人也。張竦字伯松。竦博學通達,以廉儉自守,而遵放縱不拘。操行雖异,然相親友也。 樂恢字伯奇,京兆長陵人也。父親,為縣吏,得罪于令,收將殺之。恢年十一,常俯伏寺門,晝夜號泣。令聞而矜之,即解出親。 恢長好經學,事博士焦永。永為河東太守,恢隨之官,閉廬精誦,不交人物。 后永以事被考,諸弟子皆以通關被系,[一]恢獨*(皦)**[曒]*然不□于法,[二] 遂篤志為名儒。性廉直介立,[三]行不合己者,雖貴不与交。信陽侯陰就數致禮請恢,恢絕不荅。 注[一]為交通關涉也。 注[二]*(皦)**[曒]*,明也,音公鳥反。或從“白”作“皎”,音亦同。 注[三]介,特也。 后仕本郡吏,太守坐法誅,[一]故人莫敢往,恢獨奔喪行服,坐以抵罪。歸,复為功曹,選舉不阿,請托無所容。同郡楊政數觿毀恢,后舉政子為孝廉,由是鄉里歸之。辟司空牟融府。會蜀郡太守第五倫代融為司空,恢以与倫同郡,不肯留,荐穎川杜安而退。諸公多其行,連辟之,遂皆不應。[二] 注[一]東觀記京兆尹張恂召恢,署戶曹史。 注[二]華嶠書曰:“安擢為宛令,以病去。章帝行過穎川,安上書,召拜御史,遷至巴郡太守。而恢在家,安与恢書通問,恢告吏口謝,且讓之曰:‘為宛令不合志,病去可也。干人主以窺覦,非也。違平生操,故不報。’安亦節士也,年十三入太學,號奇童。洛陽令周紆自往候安,安謝不見。京師貴戚慕其行,或遺之書,安不發,悉壁藏之。及后捕案貴戚賓客,安開壁出書,印封如故。” 后征拜議郎。會車騎將軍竇憲出征匈奴,恢數上書諫爭,朝廷稱其忠。[一]入為尚書仆射。是時河南尹王調、洛陽令李阜与竇憲厚善,縱舍自由。恢劾奏調、阜,并及司隸校尉。諸所刺舉,無所回避,貴戚惡之。[二]憲弟夏陽侯纓欲往候恢,恢謝不与通。憲兄弟放縱,而忿其不附己。妻每諫恢曰:“昔人有容身避害,何必以言取怨?”恢歎曰:“吾何忍素餐立人之朝乎!”遂上疏諫曰:“臣聞百王之失,皆由權移于下。大臣持國,常以埶盛為咎。伏念先帝,圣德未永,早棄万國。陛下富于春秋,纂承大業,[三]諸舅不宜干正王室,以示天下之私。 經曰:‘天地乖互,觿物夭傷。君臣失序,万人受殃。’政失不救,其极不測。 方今之宜,上以義自割,下以謙自引。四舅可長保爵土之榮,[四]皇太后永無籩負宗廟之憂,誠策之上者也。”書奏不省。時竇太后臨朝,和帝未親万机,恢以意不得行,乃稱疾乞骸骨。詔賜錢,太醫視疾。恢荐任城郭均、成陽高鳳,而遂稱篤。拜騎都尉,上書辭謝曰:“仍受厚恩,無以報效。夫政在大夫,孔子所疾;[五]世卿持權,春秋以戒。[六]圣人懇惻,不虛言也。 近世外戚富貴,必有驕溢之敗。今陛下思慕山陵,未遑政事;諸舅寵盛,權行四方。若不能自損,誅罰必加。臣壽命垂盡,臨死竭愚,惟蒙留神。”詔听上印綬,乃歸鄉里。竇憲因是風厲州郡迫脅,恢遂飲藥死。弟子縗絰挽者數百人,[七]觿庶痛傷之。 注[一]東觀記載恢所上書諫曰:“春秋之義,王者不理夷狄。得其地不可墾發,得其人無益于政,故明王之于夷狄,紅縻而已。孔子曰:‘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以漢之盛,不務修舜、禹、周公之*(術)**[德]*,而無故興干戈,動兵革,以求無用之物,臣誠惑之!” 注[二]決錄注曰:“調字叔和,為河南尹。永和二年,坐買洛陽令同郡任棱竹田及上罷城東漕渠免官。” 注[三]春秋謂年也。言年少,春秋尚多,故稱富。 注[四]四舅謂竇憲、弟篤、景、纓也。 注[五]論語孔子曰:“天下有道,政不在大夫。” 注[六]左傳曰:“齊崔氏出奔□。”公羊傳曰:“崔氏者何?齊大夫。稱崔氏者何?貶。曷為貶?譏世卿也。” 注[七]挽,引柩也。 后竇氏誅,帝始親事,恢門生何融等上書陳恢忠節,除子己為郎中。[一] 注[一]三輔決錄注曰:“己字伯文,為郎非其好也,去官。” 何敞字文高,扶風平陵人也。其先家于汝陰。六世祖比干,學尚書于朝錯,[一] 武帝時為廷尉正,与張湯同時。湯持法深而比干務仁恕,數与湯爭,雖不能盡得,然所濟活者以千數。后遷丹*(楊)**[陽]*都尉,因徙居平陵。敞父寵,建武中為千乘都尉,以病免,遂隱居不仕。 注[一]何氏家傳:“*(云并)**[六世]*祖父比干,字少卿,經明行修,兼通法律。 為汝陰縣獄吏決曹掾,平活數千人。后為丹陽都尉,獄無冤囚,淮汝號曰‘何公’。征和三年三月辛亥,天大陰雨,比干在家,日中夢貴客車騎滿門,覺以語妻。語未已,而門有老嫗可八十余,頭白,求寄避雨,雨甚而衣履不沾清。雨止,送至門,乃謂比干曰:‘公有陰德,今天錫君策,以廣公之子孫。’因出怀中符策,狀如簡,長九寸,凡九百九十枚,以授比干,子孫佩印綬者當如此筭。 比干年五十八,有六男,又生三子。本始元年,自汝陰徙平陵,代為名族。” 敞性公正。自以趣舍不合時務,每請召,常稱疾不應。元和中,辟太尉宋由府,由待以殊禮。敞論議高,常引大体,多所匡正。司徒袁安亦深敬重之。是時京師及四方累有奇异鳥獸草木,言事者以為祥瑞。敞通經傳,能為天官,意甚惡之。乃言于二公曰:“夫瑞應依德而至,災异緣政而生。故鈽鵒來巢,昭公有干侯之□;[一]西狩獲麟,孔子有兩楹之殯。[二]海鳥避風,臧文祀之,君子譏焉。[三]今异鳥翔于殿屋,怪草生于庭際,不可不察。”由、安懼然不敢荅。[四] 居無何而肅宗崩。 注[一]春秋:“有鈽鵒來巢。”左氏傳魯大夫師已曰:“文、成之世,童謠有之曰:‘鈽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鈽鵒跦跦,公在干侯。’”季平子逐昭公,公遜于干侯。杜預注:“干侯在魏郡斥丘縣,晉境內邑也。” 注[二]公羊傳曰:“西狩獲麟,有以告孔子者曰:‘有志而角者何?’孔子曰:‘孰為來哉!孰為來哉!’反袂拭面,涕下沾袍,曰:‘吾道窮矣!’”何氏注曰:“麟者,太平之符,圣人之類。時得麟而死,此亦天告夫子將沒之征也。”禮記孔子謂子貢曰:“予疇昔夜夢坐奠于兩楹之閒焉。殷人殯于兩楹之閒,丘即殷人也,予殆將死也。”遂寢疾,七日而死。 注[三]國語曰,海鳥爰居,止于魯東門之外三日,臧文仲使國人祭之。展禽譏焉,因曰:“今茲海其有風乎?廣川之鳥恒知避風。”是歲海多大風,冬暖。文仲聞之,曰:“吾過矣!” 注[四]懼音紀具反。 時竇氏專政,外戚奢侈,賞賜過制,倉帑為虛。[一]敞奏記由曰:“敞聞事君之義,進思盡忠,退思補過。歷觀世主時臣,無不各欲為化,垂之無窮,然而平和之政万無一者,蓋以圣主賢臣不能相遭故也。今國家秉聰明之弘道,明公履晏晏之純德,[二]君臣相合,天下翕然,治平之化,有望于今。孔子曰:‘如有用我者,三年有成。’今明公視事,出入再開,宜當克己,以□四海之心。禮,一谷不升,則損服徹膳。[三]天下不足,若己使然。而比年水旱,人不收獲,涼州緣邊,家被凶害,[四]男子疲于戰陳,妻女勞于轉運,老幼孤寡,歎息相依,又中州內郡,公私屈竭,此實損膳節用之時。國恩覆載,賞賚過度,但聞腊賜,自郎官以上,公卿王侯以下,至于空竭帑藏,損耗國資。尋公家之用,皆百姓之力。明君賜賚,宜有品制,忠臣受賞,亦應有度,[五]是以夏禹玄圭,周公束帛。[六]今明公位尊任重,責深負大,上當匡正綱紀,下當濟安元元,豈但空空無違而已哉!宜先正己以率腢下,還所得賜,因陳得失,奏王侯就國,除苑囿之禁,節省浮費,賑恤窮孤,則恩澤下暢,黎庶悅豫,上天聰明,必有立應。使百姓歌誦,史官紀德,豈但子文逃祿,[七]公儀退食之比哉!”[八]由不能用。 注[一]帑音它朗反。 注[二]晏晏,溫和也。 注[三]禮記曰:“歲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損服,減損服御。 注[四]時西羌犯邊為害也。 注[五]腊賜大將軍、三公錢各二十万,牛肉二百斤,粳米二百斛,特進、侯十五万,卿十万,校尉五万,尚書三万,侍中、將、大夫各二万,千石、六百石各七千,虎賁、羽林郎二人共三千,以為祀門戶直。見漢官儀也。 注[六]尚書曰:“召公出取幣,入錫周公。” 注[七]國語:“昔楚□子文三登令尹,無一日之積。成王聞子文朝不及夕也,于是乎每朝設脯七束,糗一筐,以羞子文。成王每出子文之祿,必逃,王止而后复。人謂子文曰:‘人生求富,子逃之,何也?’對曰:‘從政者,以庇人也。 人多曠者而我取富焉,是勤人以自封也,死無日矣。我逃死,非逃富也。’”注[八]史記:“公儀休相魯,食茹而美,拔園葵而棄之,見布好而逐出其家婦,燔其机,云‘欲令農士女工安得奪其貨乎’?”比音庇。 時齊殤王子都鄉侯暢奔吊國憂,上書未報,[一]侍中竇憲遂令人刺殺暢于城門屯□之中,[二]而主名不立。敞又說由曰:“劉暢宗室肺府,茅土藩臣,來吊大憂,上書須報,[三]親在武□,致此殘酷。奉憲之吏,莫适討捕,[四]蹤多不顯,主名不立。敞備數股肱,職典賊曹,[五]故欲親至發所,以糾其變,而二府以為故事三公不与賊盜。[六]昔陳平生于征戰之世,猶知宰相之分,云‘外鎮四夷,內撫諸侯,使卿大夫各得其宜’。[七]今二府執事不深惟大義,惑于所聞,公縱奸慝,莫以為咎。惟明公運獨見之明,昭然勿疑,敞不胜所見,請獨奏案。”由乃許焉。二府聞敞行,皆遣主者隨之,[八]于是推舉具得事實,京師稱其正。 注[一]時章帝崩也。殤王名石,齊武王演之孫也。 注[二]暢得幸竇太后,故刺殺之。 注[三]須,待也。 注[四]适音的。謂無指的討捕也。 注[五]股肱謂手臂也。公府有賊曹,主知盜賊也。 注[六]敞在太尉府,二府謂司徒、司空。丙吉為丞相不案事,遂為故事,見馬防傳也。 注[七]陳平為左丞相,對文帝曰:“宰相者,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育万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焉。” 注[八]主者謂主知之盜賊之曹也。 以高第拜侍御史。時遂以竇憲為車騎將軍,大發軍擊匈奴,而詔使者為憲弟篤、景并起邸第,興造勞役,百姓愁苦。敞上疏諫曰:“臣聞匈奴之為桀逆久矣。平城之圍,嫚書之恥,[一]此二辱者,臣子所為捐軀而必死,高祖、呂后忍怒還忿,舍而不誅。伏惟皇太后秉文母之操,[二]陛下履晏晏之姿,匈奴無逆節之罪,漢朝無可籩之恥,而盛春東作,[三]興動大役,元元怨恨,咸怀不悅。而猥复為□尉篤、奉車都尉景繕修館第,彌街絕里。臣雖斗筲之人,[四]誠竊怀怪,以為篤、景親近貴臣,當為百僚表儀。今觿軍在道,朝廷焦唇,百姓愁苦,縣官無用,而遽起大第,崇飾玩好,非所以垂令德,示無窮也。宜且罷工匠,專憂北邊,恤人之困。”書奏不省。 注[一]匈奴冒頓以精兵三十万騎,圍高帝于白登七日。案:白登在平城東南十余里。高后時,冒頓遺高后書曰:“陛下獨立,孤僨獨居,兩主不樂,無以自娛,愿以所有,易其所無。”孤僨,冒頓自請。 注[二]文母,文王之妻大姒也。詩曰“既有烈考,亦有文母”也。 注[三]歲起于東,人始就耕,故曰東作。 注[四]鄭玄注論語:“筲,竹器,容斗二升。” 后拜為尚書,复上封事曰:“夫忠臣憂世,犯主嚴顏,譏刺貴臣,至以殺身滅家而猶為之者,何邪?君臣義重,有不得已也。臣伏見往事,國之危亂,家之將凶,皆有所由,較然易知。[一]昔鄭武姜之幸叔段,[二]□庄公之寵州吁,[三]愛而不教,終至凶戾。 由是觀之,愛子若此,猶饑而食之以毒,适所以害之也。[四]伏見大將軍憲,始遭大憂,公卿比奏,欲令典干國事。[五]憲深執謙退,固辭盛位,懇懇勤勤,言之深至,天下聞之,莫不悅喜。今踰年無几,大禮未終,卒然中改,兄弟專朝。憲秉三軍之重,篤、景總宮□之權,而虐用百姓,奢侈僭偪,誅戮無罪,肆心自快。今者論議凶凶,咸謂叔段、州吁复生于漢。臣觀公卿怀持兩端,不肯极言者,以為憲等若有匪懈之志,則己受吉甫□申伯之功,[六]如憲等陷于罪辜,則自取陳平、周勃順呂后之權,[七]終不以憲等吉凶為憂也。臣敞區區,誠欲計策兩安,絕其撓撓,塞其涓涓,[八]上不欲令皇太后損文母之號,陛下有誓泉之譏,[九]下使憲等得長保其福佑。然臧獲之謀,上安主父,下存主母,猶不免于嚴怒。[一0]臣伏惟累祖蒙恩,至臣八世,[一一]复以愚陋,旬年之閒,歷顯位,備机近,每念厚德,忽然忘生。雖知言必夷滅,而冒死自盡者,誠不忍目見其禍而怀默苟全。駙馬都尉纓,雖在弱冠,有不隱之忠,比請退身,愿抑家權。可与參謀,听順其意,誠宗廟至計,竇氏之福。” 注[一]較,明。 注[二]左傳,鄭武姜愛少子叔段,庄公立,武姜請以京封叔段,謂之京城大叔,后武姜引以襲鄭。 注[三]左傳,□庄公寵庶子州吁,州吁好兵,公不禁。大夫石碏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于邪。”庄公不從。 及卒,适子桓公立,州吁乃殺桓公而篡其位。 注[四]史記蘇秦曰:“饑人之所以饑而不食烏喙,為其愈充腹而与餓死同患也。” 注[五]比,頻也。干,主也。 注[六]申伯,周宣王元舅也,有令德,故尹吉甫作頌以美之。其詩曰:“維岳降神,生甫及申。申伯之德,柔惠且直。揉此万邦,聞于四國。” 注[七]呂后欲封呂祿﹑呂產為王,王陵諫不許,陳平﹑周勃順旨而封之。呂后崩,平﹑勃合謀,卒誅產﹑祿也。 注[八]周金人銘曰“涓涓不壅,終為江河;綿綿不絕,或成网羅”也。 注[九]左傳,鄭武姜引大叔段襲庄公,庄公寘姜氏于城穎,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 注[一0]方言:“臧獲,奴婢賤稱也。”史記曰:“蘇秦謂燕王曰:‘客有遠為吏,其妻私人。其夫將來,私者憂之,妻曰:“勿憂,吾已為作藥酒待之矣。”居三日,其夫果至,妻使妾舉藥酒而進之。妾欲言酒之藥乎,則恐逐其主母也;欲勿言邪,則恐殺其主父。于是佯僵而棄酒。主父怒,笞之。故妾僵而覆酒,上存主父,下存主母,然猶不免于笞。’”注[一一]東觀記曰,何修生成,為漢膠東相;成生果,為太中大夫;果生比干,為丹陽都尉;比干生壽,蜀郡太守;壽生顯,京輔都尉;顯生鄢,光祿大夫; 鄢生寵,濟南都尉;寵生敞:八世也。 敞數切諫,言諸竇罪過,憲等深怨之。時濟南王康尊貴驕甚,[一]憲乃白出敞為濟南太傅。敞至國,輔康以道義,數引法度諫正之,康敬禮焉。 注[一]康,光武少子也。 歲余,遷汝南太守。敞疾文俗吏以苛刻求當時名譽,故在職以寬和為政。立春日,常召督郵還府,[一]分遣儒術大吏案行屬縣,顯孝悌有義行者。及舉冤獄,以春秋義斷之。是以郡中無怨聲,百姓化其恩禮。其出居者,皆歸養其父母,追行喪服,[二]推財相讓者二百許人。[三]置立禮官,不任文吏。又修理鮦陽舊渠,百姓賴其利,[四]墾田增三万余頃。吏人共刻石,頌敞功德。 注[一]督郵主司察愆過,立春陽气發生,故召歸。 注[二]出居謂与父母別居者。其親先亡者自恨喪禮不足,追行喪制也。 注[三]東觀記曰:“高譚等百八十五人推財相讓。” 注[四]鮦陽,縣,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新蔡縣北。水經注云:“葛陂東出為鮦水,俗謂之三丈陂。” 及竇氏敗,有司奏敞子与夏陽侯纓厚善,坐免官。永元十二年复征,三遷五官中郎將。常忿疾中常侍蔡倫,倫深憾之。元興元年,敞以祠廟嚴肅,微疾不齋,后鄧皇后上太傅禹頤,敞起隨百官會,倫因奏敞詐病,坐抵罪。卒于家。 論曰:永元之際,天子幼弱,太后臨朝,竇氏憑盛戚之權,將有呂﹑霍之變。[一] 幸漢德未衰,大臣方忠,袁﹑任二公正色立朝,[二]樂﹑何之徒抗議柱下,[三] 故能挾幼主*[之]*斷,剿奸回之偪。[四]不然,國家危矣。夫竇氏之閒,唯何敞可以免,而特以子失交之故廢黜,不顯大位。惜乎,過矣哉! 注[一]呂祿、呂產也。霍光之子禹。 注[二]袁安、任隗也。 注[三]漢官儀曰:“侍御史,周官也,為柱下史,冠法冠。”案禮圖注云:“法冠,執法者服之。”樂恢為司隸,何敞為御史,并彈射糾察之官也。 注[四]剿,絕也。 贊曰:朱生受寄,誠不愆義。公叔辟梁,允納明刺。絕交面朋,崇厚浮偽。[一] 恢舉謗己,敞非祥瑞。永言國偪,甘心強詖。[二] 注[一]楊雄法言曰:“朋而不心,面朋也。友而不心,面友也。”浮偽者,勸之以崇厚也。 注[二]詖,佞諂也。竇憲兄弟奢僭上偪,敞冒死切諫,是甘心于強詖之人也。 校勘記 一四五七頁三行朱暉字文季袁宏紀作“文秀”。按:下云“強直自遂,南陽朱季”,則作“文季”是。 一四五七頁一二行太守阮況嘗欲巿暉*(牛)**[婢]*据汲本、殿本改。按:注引東觀記“欲買暉婢”,則作“婢”是。 一四五八頁三行是時陰就為府卿按:御覽八0六引“府卿”作“少府卿”。 一四五八頁九行暉為*(掾)*督郵据汲本、殿本刪。按:聚珍本東觀記作“暉為郡督郵”。 一四五八頁一四行臣觀大王無償趙城色汲本、殿本“無”下有“意”字,“色”作“邑”。今按:史記作“臣觀大王無意償趙王城邑”。 一四六0頁六行居儉難之時汲本、殿本“儉”作“險”。按:易否卦“君子以儉德辟難”,為此語所本。儉与險通。 一四六二頁一五行嚴鮪謀立清河王蒜按:集解引沉宇說,謂清河王、李固、杜喬傳皆作“劉鮪”。 一四六三頁四行郡中瞻望明府謂如仲尼非顏回不敢以迎孔子按:汲本、殿本“謂”字在“非顏回”上。 一四六五頁一一行此老子*[道]*德經之詞也据汲本、殿本補。 一四六五頁一二行行*[之]*有失据汲本、殿本補。 一四六六頁一0行*(武)**[景]*帝王皇后据陳景云說改。 一四六七頁六行然*[后]*知薄者之不足刊誤謂案文“然”字下不可少“后”字,明脫之。今据補。 一四六七頁一四行世之務交游也久矣敦千乘不忌于君按:御覽四一0引作“世之務交游也甚矣,不惇于業,不忌于君”。 一四六八頁五行我豈足下部*[民]*据汲本補。按:刊誤謂“部”下應有“民”字。 一四六九頁一行馬免之徒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蔣杲云帝紀“免”作“勉”。 一四七0頁八行漂害人庶數十万戶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續漢五行志注引此傳作“數千万戶”。 一四七0頁一0行奏劾諸郡按:汲本、殿本“郡”作“部”。 一四七二頁三行系趾謂釱其足也以鐵著足曰釱也按:兩“釱”字原并斗“□”,徑改正。 一四七三頁七行追贈益州太守集解引沉欽韓說,謂袁紀作“益州刺史”為是。 按:校補謂蔡邕朱公叔碑首云“忠文公益州太守朱君”,則固可為贈太守之一證。 漢制刺史雖巡行所部各郡,以六條問事,而秩僅六百石,遠不逮太守,故太守轉為刺史遷途,贈官亦例以太守為重也。 一四七五頁四行否則止按:刊誤謂“否”當作“不可”。 一四七五頁六行莫之能改也按:殿本無“能”字,王先謙謂無“能”字是。 一四七五頁一一行走將從夫孤焉按:“夫”原斗“失”,徑改正。 一四七六頁三行*(武)**[景]*帝王皇后据陳景云說改。 一四七六頁一三行為大梁夷門門者按:汲本、殿本下“門”字作“監”。 一四七七頁一行恢年十一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宏紀“一”作“二”。 一四七七頁三行事博士焦永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作“焦貺”。案鄭宏傳,宏師河東太守焦貺,袁紀稱貺嘗為博士,后為河東太守,則“永”當為“貺”也。 一四七七頁四行恢獨*(皦)**[曒]*然不污于法据殿本改,注同。 一四七七頁一0行同郡楊政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作“杜陵人楊正”。 一四七八頁二行干人主以窺覦按:“覦”原斗“踰”,徑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四七八頁三行年十三入太學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書鈔引先賢行狀作“年十五”。 一四七八頁一一行觿物夭傷按:汲本“夭”作“大”。 一四七八頁一四行成陽高鳳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逸民傳,高鳳南陽葉人,此“成陽”恐是“南陽”之斗,或別有同姓名者。按:張森楷校勘記謂南陽高鳳以建初元年為任隗所荐,尋卒,此在永元之時,則卒已久矣,蓋非一人。錢說疑尚未審。 一四七九頁五行不務修舜禹周公之*(術)**[德]*据汲本、殿本改。按:今東觀記亦作“德”。 一四七九頁一一行左傳曰齊崔氏出奔□按:校補謂此春秋宣公十年經文,“左傳”二字乃“春秋”之誤,各本皆未正。 一四八0頁三行后遷丹*(楊)**[陽]*都尉据汲本、殿本改。 一四八0頁四行何氏家傳*(云并)**[六世]*祖父比干据汲本改。按:“云并”与“六世”形近而斗。 一四八0頁一五行文成之世汲本﹑殿本“成”作“武”。按:今本左傳亦作“文武之世”,汲本﹑殿本殆据今本左傳改也。然阮元校勘記謂石經﹑宋本﹑岳本“武”作“成”,謂文公﹑成公也,則作“文成之世”是。 一四八一頁一二行治平之化按:“治”原斗“洽”,徑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四八二頁二行豈但空空無違而已哉按:集解引通鑒胡注,謂“空”當作“悾”,悾悾,謹□也。 一四八二頁一五行欲令農士女工安得奪其貨乎汲本“奪”作“售”。刊誤謂案文“奪”當作“售”,“得”當作“所”。按:史記循吏傳作“欲令農士女工安所讎其貨乎”。 一四八三頁一行齊殤王按:刊誤謂“殤”當作“煬”。 一四八四頁二行嫚書之恥按:“嫚”原斗“慢”,徑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四八五頁二行伏見大將軍憲按:汲本﹑殿本“憲”上有“竇”字。 一四八五頁一四行鄭武姜愛少子叔段按:“少”原斗“小”,徑改正。 一四八六頁一二行比干生壽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漢書百官表及何武傳,壽是盧江人,与比干居郡絕遠,東觀記乃以為比干生壽,恐非也。 一四八六頁一二行壽生顯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前書何武傳,壽子不見名字,名顯者乃武弟,非壽子也。 一四八七頁一0行三遷五官中郎將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張酺傳作“左中郎將”。 一四八七頁一四行故能挾幼主*[之]*斷据刊誤補。 一四八八頁一一行敝冒死切諫按:陳景云謂“永言”二句乃直指恢﹑敞言之,非獨謂敞也,注“敞”上脫“恢”字。 ------------------ YOUTH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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