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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恭弟丕* 卓茂字子康,南陽宛人也。父祖皆至郡守。茂,元帝時學于長安,事博士江生,[一]習詩、禮及歷筭,究极師法,稱為通儒。性寬仁恭愛。鄉党故舊,雖行能与茂不同,而皆愛慕欣欣焉。[二] 注[一]江生,魯人江翁也。昭帝時為博士,號魯詩宗。見前書。 注[二]東觀記曰:“茂為人恬蕩樂道,推實不為華貌,行己在于清濁之閒,自束發至白首,与人未嘗有爭競。” 初辟丞相府史,事孔光,光稱為長者。時嘗出行,有人認其馬。茂問曰:“子亡馬几何時?”對曰:“月余日矣。”茂有馬數年,心知其謬,嘿解与之,挽車而去,顧曰:“若非公馬,幸至丞相府歸我。”他日,馬主別得亡者,乃詣府送馬,叩頭謝之。茂性不好爭如此。 后以儒術舉為侍郎,給事黃門,遷密令。[一]勞心諄諄,視人如子,[二]舉善而教,口無惡言,吏人親愛而不忍欺之。[三]人嘗有言部亭長受其米肉遺者,[四] 茂辟左右問之曰:“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囑之而受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人曰:“往遺之耳。”茂曰:“遺之而受,何故言邪?”人曰:“竊聞賢明之君,使人不畏吏,吏不取人。今我畏吏,是以遺之,吏既卒受,故來言耳。”茂曰:“汝為敝人矣。 凡人所以貴于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長老尚致饋遺,此乃人道所以相親,況吏与民乎?吏顧不當乘威力強請求耳。凡人之生,腢居雜處,故有經紀禮義以相交接。汝獨不欲修之,宁能高飛遠走,不在人閒邪?亭長素善吏,歲時遺之,禮也。”人曰:“苟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設大法,禮順人情。今我以禮教汝,汝必無怨惡;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一門之內,小者可論,大者可殺也。且歸念之!”于是人納其訓,吏怀其恩。初,茂到縣,有所廢置,吏人笑之,鄰城聞者皆蚩其不能。河南郡為置守令,茂不為嫌,理事自若。[五]數年,教化大行,道不拾遺。平帝時,天下大蝗,河南二十余縣皆被其災,獨不入密縣界。督郵言之,[六]太守不信,自出案行,見乃服焉。 注[一]密,今洛州密縣也。 注[二]諄諄,忠謹之貌也。詩曰:“誨爾諄諄。”音之順反。 注[三]家語曰:“密子賤為單父宰,人不忍欺。” 注[四]部謂所部也。 注[五]東觀記曰:“守令与茂并居,久之,吏人不歸往守令。” 注[六]續漢志曰:“郡監縣有五部,部有督郵掾,以察諸縣也。” 是時王莽秉政,置大司農六部丞,勸課農桑,[一]遷茂為京部丞,密人老少皆涕泣隨送。及莽居攝,以病免歸郡,常為門下掾祭酒,不肯作職吏。 注[一]王莽攝政,置大司農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勸課農桑。今書及東觀記并言六部。 更始立,以茂為侍中祭酒,[一]從至長安,知更始政亂,以年老乞骸骨歸。 注[一]續漢志曰:“侍中,無員,掌侍左右,顧問應對,本有仆射一人,中興轉為祭酒。” 時光武初即位,先訪求茂,茂詣河陽謁見。[一]乃下詔曰:“前密令卓茂,束身自修,執節淳固,誠能為人所不能為。夫名冠天下,當受天下重賞,故武王誅紂,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閭。[二]今以茂為太傅,封□德侯,食邑二千戶,[三] 賜几杖車馬,衣一襲,絮五百斤”。[四]复以茂長子戎為太中大夫,次子崇為中郎,給事黃門。建武四年,薨,賜棺幟頤地,車駕素服親臨送葬。 注[一]東觀記曰,茂時年七十余矣。 注[二]王子比干,紂殺之。商容,殷賢臣。武王入殷,命閎夭封比干之墓,命畢公表商容之閭。表,旌顯也。閭,里門也。事見史記。 注[三]東觀記、續漢書皆作“宣德侯”。 注[四]單复具謂之襲。 子崇嗣,徙封泛鄉侯,官至大司農。[一]崇卒,子棽嗣。[二]棽卒,子欣嗣。 欣卒,子隆嗣。永元十五年,隆卒,無子,國除。 注[一]泛鄉在琅邪郡不其縣。 注[二]棽音丑金反,又所金反。 初,茂与同縣孔休、陳留蔡勳、安觿劉宣、楚國龔胜、上党鮑宣六人同志,不仕王莽時,并名重當時。休字子泉,哀帝初,守新都令。[一]后王莽秉權,休去官歸家。及莽篡位,遣使繼玄纁、束帛,請為國師,遂歐血托病,杜門自絕。 光武即位,求休、勳子孫,賜谷以旌顯之。劉宣字子高,安觿侯崇之從弟,知王莽當篡,乃變名姓,抱經書隱避林藪。建武初乃出,光武以宣襲封安觿侯。 擢龔胜子賜為上谷太守。胜、鮑宣事在前書。勳事在玄孫邕傳。 注[一]新都,縣也,屬南陽郡。 論曰:建武之初,雄豪方扰,虓呼者連響,嬰城者相望,[一]斯固倥傯不暇給之日。[二]卓茂斷斷小宰,無它庸能,[三]時已七十余矣,而首加聘命,优辭重禮,其与周、燕之君表閭立館何异哉?[四]于是蘊憤歸道之賓,[五]越關阻,捐宗族,以排金門者觿矣。夫厚性寬中近于仁,犯而不校鄰于恕,[六]率斯道也,怨悔曷其至乎![七] 注[一]虓,虎怒也。詩曰:“闞如虓虎。”嬰城,言以城自嬰繞。 注[二]字書曰:“倥傯,窮困也。給,足也。”日促事多,不暇給足也。 注[三]斷斷猶專一也。書曰:“斷斷猗無它伎。” 注[四]史記燕昭王即位,欲雪齊恥,以招賢者,得郭隗,為筑宮而師事之。 注[五]蘊,積也。 注[六]校,報也。鄰,近也。曾子曰:“犯而不校。” 注[七]怨謂為人所怨也。悔,恨也。 魯恭字仲康,扶風平陵人也。其先出于魯*(傾)**[頃]*公,為楚所滅,遷于下邑,因氏焉。世吏二千石,哀平閒,自魯而徙。祖父匡,王莽時,為羲和,有權數,號曰“智囊”。[一]父某,建武初,為武陵太守,卒官。時恭年十二,弟丕七歲,晝夜號踊不絕聲,郡中賻贈無所受,[二]乃歸服喪,禮過成人,鄉里奇之。十五,与母及丕俱居太學,習魯詩,[三]閉戶講誦,絕人閒事,兄弟俱為諸儒所稱,學士爭歸之。 注[一]匡設六筦之法以窮工商,故曰權數。 注[二]公羊傳曰:“貨財曰賻。” 注[三]高祖時魯申公詩也。 太尉趙□慕其志,每歲時遣子問以酒糧,皆辭不受。[一]恭怜丕小,欲先就其名,托疾不仕。郡數以禮請,謝不肯應,母強遣之,恭不得已而西,因留新丰教授。建初初,丕舉方正,恭始為郡吏。太傅趙□聞而辟之。肅宗集諸儒于白虎觀,恭特以經明得召,与其議。[二] 注[一]問,遺也。 注[二]与音豫也。 □复舉恭直言,待詔公車,拜中牟令。恭專以德化為理,不任刑罰。訟人許伯等爭田,累守令不能決,恭為平理曲直,皆退而自責,輟耕相讓。亭長從人借牛而不肯還之,牛主訟于恭。恭召亭長,□令歸牛者再三,猶不從。恭歎曰:“是教化不行也。”欲解印綬去。掾史泣涕共留之,[一]亭長乃籩悔,還牛,詣獄受罪,恭貰不問。[二]于是吏人信服。建初七年,郡國螟傷稼,犬牙緣界,不入中牟。河南尹袁安聞之,疑其不實,使仁恕掾肥親往廉之。[三]恭隨行阡陌,俱坐桑下,有雉過,止其傍。傍有童儿,親曰:“儿何不捕之?”儿言“雉方將雛”。親瞿然而起,[四]与恭訣曰:“所以來者,欲察君之政多耳。今虫不犯境,此一异也;化及鳥獸,此二异也;豎子有仁心,此三异也。久留,徒扰賢者耳。” 還府,具以狀白安,是歲,嘉禾生恭便坐廷中,[五]安因上書言狀,帝异之。會詔百官舉賢良方正,恭荐中牟名士王方,帝即征方詣公車,禮之与公卿所舉同,方致位侍中。恭在事三年,州舉尤异,會遭母喪去官,吏人思之。 注[一]續漢志曰:“縣置掾史如郡。” 注[二]貰,寬貸也,音時夜反。 注[三]仁恕掾,主獄,屬河南尹,見漢官儀。廉,察也。 注[四]瞿音久住反。 注[五]便坐,于便側之處,非正室也。續漢書云:“恭謙不矜功,封以言府,府即奏上。尹以檄勞曰:‘君以名德,久屈中牟,物產之化流行,天降休瑞,應行而生,尹甚嘉之。’”后拜侍御史。和帝初立,議遣車騎將軍竇憲与征西將軍耿秉擊匈奴,恭上疏諫曰: 陛下親勞圣思,日□不食,憂在軍役,誠欲以安定北垂,為人除患,定万世之計也。臣伏獨思之,未見其便。社稷之計,万人之命,在于一舉。數年以來,秋稼不熟,人食不足,倉庫空虛,國無畜積。會新遭大憂,人怀恐懼。[一]陛下躬大圣之德,履至孝之行,盡諒陰三年,听于頤宰。百姓闕然,三時不聞警蹕之音,[二]莫不怀思皇皇,若有求而不得。[三]今乃以盛春之月,興發軍役,扰動天下,以事戎夷,誠非所以垂恩中國,改元正時,由內及外也。 注[一]章帝崩也。 注[二]三時,秋、夏、冬也。天子出警入蹕。和帝章和二年二月即位,明年春,議擊匈奴。帝在諒陰不出,故百姓三時不聞警蹕。 注[三]禮記□弓曰:“魯人顏丁善居喪,始死,皇皇焉如有求而不得。”言百姓思帝,故恭引之。 万民者,天之所生。天愛其所生,猶父母愛其子。一物有不得其所者,則天气為之舛錯,況于人乎?故愛人者必有天報。昔太王重人命而去邠,故獲上天之佑。[一]夫戎狄者,四方之异气也。蹲夷踞肆,与鳥獸無別。[二]若雜居中國,則錯亂天气,污辱善人,是以圣王之制,羈縻不絕而已。[三] 注[一]史記,古公修后稷、公劉之業,國人皆戴之。戎翟攻之,人人皆怒欲戰,古公曰:“人以我故戰,殺人父子,予不忍為。”乃与私屬盡去邠,止于岐下。 邠人舉國扶老攜弱,盡复歸于岐下。旁國聞之,亦多歸附。古公乃營筑城郭室屋而邑之,人皆歌頌其德。武王即位,追尊古公為大王。 注[二]夷,平也。肆,放也。言平坐踞傲,肆放無禮也。 注[三]字書曰:“羈,馬絡頭也。”蒼頡篇曰:“縻,牛翕也。” 今邊境無事,宜當修仁行義,尚于無為,令家給人足,安業樂產。夫人道乂于下,則陰陽和于上,祥風時雨,覆被遠方,夷狄重譯而至矣。易曰:‘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一]言甘雨滿我之缶,誠來有我而吉已。[二]夫以德胜人者昌,以力胜人者亡。今匈奴為鮮卑所殺,遠臧于史侯河西,去塞數千里,而欲乘其虛耗,利其微弱,是非義之所出也。前太仆祭肜遠出塞外,卒不見一胡而兵已困矣。[三] 白山之難,不絕如綖,[四]都護陷沒,士卒死者如積,[五]迄今被其辜毒。孤寡哀思之心未弭,仁者念之,以為累息,柰何复欲襲其多,不顧患難乎?今始征發,而大司農調度不足,[六]使者在道,分部督趣,[七]上下相迫,民閒之急亦已甚矣。三輔、并、涼少雨,麥根枯焦,牛死日甚,此其不合天心之效也。 腢僚百姓,咸曰不可,陛下獨柰何以一人之計,□万人之命,不恤其言乎?上觀天心,下察人志,足以知事之得失。臣恐中國不為中國,豈徒匈奴而已哉! 惟陛下留圣恩,休罷士卒,以順天心。 注[一]易比卦辭也。孚,誠信也。缶,土器也。王弼注云:“親乎天下,著信盈缶,應者豈一道而來,故必有它吉也。” 注[二]比卦坤下坎上。坤為土,缶之象也。坎為水,雨之象也。坎在坤上,故曰甘雨滿我之缶。有誠信,則它人來附而吉也。 注[三]永平十六年,竇固、祭肜、耿秉、來苗等四道出擊匈奴。固至天山,擊走呼衍王,肜坐不至涿邪山,無所見而還,下獄免為庶人也。 注[四]白山即天山也。言肜、固俱擊匈奴,固至天山,肜還下獄,同歷艱危,故曰如綖。公羊傳曰“中國不絕若綖”也。 注[五]永平末年,焉耆、龜茲共攻沒都護陳睦,殺吏士二千余人。 注[六]度音大各反。 注[七]趣音促。 書奏,不從。每政事有益于人,恭輒言其便,無所隱諱。 其后拜為魯詩博士,由是家法學者日盛。遷侍中,數召燕見,問以得失,賞賜恩禮寵异焉。遷樂安相。[一]是時東州多盜賊,腢輩攻劫,諸郡患之。恭到,重購賞,開恩信,[二]其渠帥張漢等率支党降,恭上以漢補博昌尉,[三]其余遂自相捕擊,盡破平之,州郡以安。 注[一]章帝孫千乘王寵相也。和帝改千乘國為樂安國,故城在今淄州高苑縣北。 注[二]說文曰:“以財相賕曰購。” 注[三]博昌,縣,屬千乘國,今青州縣也。 永元九年,征拜議郎。八月,飲酎,齋會章台,詔使小黃門特引恭前。其夜拜侍中,□使陪乘,勞問甚渥。冬,遷光祿勳,選舉清平,京師貴戚莫能枉其正。 十*(二)**[三]*年,代呂蓋為司徒。[一]十五年,從巡狩南陽,除子撫為郎中,賜駙馬從駕。[二]時弟丕亦為侍中。兄弟父子并列朝廷。后坐事策免。[三]殤帝即位,以恭為長樂□尉。永初元年,复代梁鮪為司徒。[四] 注[一]漢官儀曰:“呂蓋字君*(上)**[玉]*,苑陵人。” 注[二]駙,副也。非正所乘,皆為副。說文曰:“駙馬,副馬也。” 注[三]續漢書曰“坐族弟弘農都尉炳事免官”也。 注[四]漢官儀曰“鮪字伯元,河東平陽人”也。 初,和帝末,下令麥秋得案驗薄刑,而州郡好以苛察為政,因此遂盛夏斷獄。 恭上疏諫曰: 臣伏見詔書,敬若天時,[一]憂念万民,為崇和气,罪非殊死,且勿案驗。進柔良,退貪殘,奉時令。[二]所以助仁德,順昊天,致和气,利黎民者也。 注[一]若,順也。尚書堯典曰:“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敬授人時。” 注[二]言順月令以行事也。 舊制至立秋乃行薄刑,自永元十五年以來,改用孟夏,而刺吏、太守不深惟憂民息事之原,進良退殘之化,[一]因以盛夏征召農人,拘對考驗,連滯無已,司隸典司京師,四方是則,[二]而近于春月分行諸部,托言勞來貧人,而無隱惻之實,煩扰郡縣,廉考非急,逮捕一人,罪延十數,[三]上逆時气,下傷農業。案易五月姤用事。[四]經曰:“后以施令誥四方。”[五]言君以夏至之日,施命令止四方行者,所以助微陰也。[六]行者尚止之,況于逮召考掠,奪其時哉! 注[一]月令曰:“孟夏,命太尉贊桀俊,遂賢良,舉長大,行爵出祿,必當其位。” 注[二]漢官儀曰:“司隸校尉董領京師及三輔、三河、弘農。” 注[三]逮,及也。辭所連及,即追捕之。 注[四]東觀記曰:“五月姤卦用事。”姤卦巽下干上,初六,一陰爻生,五月之卦也。本多作“后”,古字通。 注[五]誥,理也。易姤卦象曰:“天下有風,姤,后以施令誥四方。”干為天,君之象也;巽為風,號令之象也;后,君也;故以喻人君施令也。 注[六]易复卦曰:“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故夏至宜止行也。五月陰气始生,故曰微陰。 比年水旱傷稼,人饑流□。[一]今始夏,百谷權輿,陽气胎養之時。[二]自三月以來,陰寒不暖,物當化變而不被和气。月令:“孟夏斷薄刑,出輕系。行秋令則苦雨數來,五谷不熟。”[三]又曰:“仲夏挺重囚,益其食。[四]行秋令則草木零落,[五]人傷于疫。”[六]夫斷薄刑者,謂其輕罪已正,不欲令久系,故時斷之也。臣愚以為今孟夏之制,可從此令,其決獄案考,皆以立秋為斷,以順時節,育成万物,則天地以和,刑罰以清矣。 注[一]□,散也。 注[二]爾雅曰:“權輿,始也。”万物皆含胎長養之時。 注[三]鄭玄注禮記云:“申之气乘之也。苦雨,白露之類也,時物得而傷也。” 注[四]挺猶寬也。 注[五]西之气乘之也。八月宿直昴,為獄主殺。 注[六]大陵之气為害也。大陵,星名。春秋合誠圖曰“大陵主死喪”也。 初,肅宗時,斷獄皆以冬至之前,自后論者互多駁异。鄧太后詔公卿以下會議,恭議奏曰: 夫陰陽之气,相扶而行,發動用事,各有時節。若不當其時,則物隨而傷。王者雖質文不同,而茲道無變,四時之政,行之若一。月令,周世所造,而所据皆夏之時也,[一]其變者唯正朔、服色、犧牲、徽號、器械而已。[二]故曰:“殷因于夏禮,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易曰:“潛龍勿用。”[三]言十一月、十二月陽气潛臧,未得用事。雖煦噓万物,養其根荄,[四]而猶盛陰在上,地涷水冰,陽气否隔,閉而成冬。故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五]言五月微陰始起,至十一月堅冰至也。 注[一]謂气候及星辰□旦,皆夏時也。 注[二]夏以建寅為正,服色、犧牲、徽號、器械皆尚黑;殷以建丑為正,尚白; 周以建子為正,尚赤。周以夜半為朔,殷以雞鳴為朔,夏以平旦為朔。祭天地宗廟曰犧,卜得吉曰牲。徽號,旌旗之名也。器械,禮樂之器及甲兵也。 注[三]龍以喻陽气,易干卦初九爻辭。 注[四]荄,草根也,荄音該,又音皆。 注[五]易坤卦象辭也。馴,順也。言陰以卑順為道,漸至顯著,猶自履霜而至堅冰。 夫王者之作,因時為法。孝章皇帝深惟古人之道,助三正之微,定律著令,[一] 冀承天心,順物性命,以致時雍。然從變改以來,年歲不熟,谷价常貴,人不宁安。小吏不与國同心者,率入十一月得死罪賊,不問曲直,便即格殺。雖有疑罪,不复讞正。一夫吁嗟,王道為虧,況于觿乎?易十一月“君子以議獄緩死”[二]可令疑罪使詳其法,大辟之科,盡冬月乃斷。其立春在十二月中者,勿以報囚如故事。[三] 注[一]三正,三微也。前書音義曰:“言陽气始施,万物微而未著,故曰微。” 一曰天統,謂周十一月建子為正,天始施之端也。二日地統,謂殷十二月建丑為正,地始化之端也。三曰人統,謂夏十三月建寅為正,人始成之端也。 注[二]易中孚象詞也。稽覽圖中孚十一月卦也。 注[三]報囚,謂奏請報決也。 后卒施行。 恭再在公位,選辟高第,至列卿郡守者數十人。而其耆舊大姓,或不蒙荐舉,至有怨望者。恭聞之,曰:“學之不講,是吾憂也。[一]諸生不有鄉舉者乎?” 終無所言。[二]恭性謙退,奏議依經,潛有補益,然終不自顯,故不以剛直為稱。三年,以老病策罷。六年,年八十一,卒于家。 注[一]講,習也。論語孔子之言也。 注[二]言人患學之不習耳,若能究習,自有鄉里之舉,豈要待三公之辟乎? 以兩子為郎。長子謙,為隴西太守,有名績。謙子旭,官至太仆,從獻帝西入關,与司徒王允同謀共誅董卓。及李傕入長安。旭与允俱遇害。 丕字叔陵,性沈深好學,孳孳不倦,[一]遂杜絕交游,不荅候問之禮。士友常以此短之,而丕欣然自得。遂兼通五經,以魯詩、尚書教授,為當世名儒。后歸郡,為督郵功曹,所事之將,無不師友待之。 注[一]孳孳,不怠之意。 建初元年,肅宗詔舉賢良方正,大司農劉寬舉丕。時對策者百有余人,唯丕在高第,除為議郎,遷新野令。視事開年,州課第一,擢拜青州刺史。務在表賢明,慎刑罰。七年,坐事下獄司寇論。[一] 注[一]司寇,刑名也。決罪曰論,言奏而論決之。前書曰“司寇,二歲刑”也。 元和元年征,再遷,拜趙相。門生就學者常百余人,關東號之曰“五經复興魯叔陵”。趙王商嘗欲避疾,[一]便時移住學官,丕止不听。[二]王乃上疏自言,詔書下丕。丕奏曰:“臣聞禮,諸侯薨于路寢,大夫卒于嫡室,[三]死生有命,未有逃避之典也。學官傳五帝之道,修先王禮樂教化之處,王欲廢塞以廣游燕,事不可听。”詔從丕言,王以此憚之。 其后帝巡狩之趙,特被引見,難問經傳,厚加賞賜。在職六年,嘉瑞屢降,吏人重之。 注[一]商,趙王良之孫。 注[二]學宮謂學舍也。 注[三]路寢、嫡室皆正寢。禮喪大記之文。 永元二年,遷東郡太守。丕在二郡,為人修通溉灌,百姓殷富。數荐達幽隱名士。[一]明年,拜陳留太守。視事三開,后坐稟貧人不實,征司寇論。 注[一]續漢書曰:“荐王龔等,皆備帷幄近臣。” 十一年复征,再遷中散大夫。[一]時侍中賈逵荐丕道蓺深明,宜見任用。和帝因朝會,召見諸儒,丕与侍中賈逵、尚書令黃香等相難數事,帝善丕說,罷朝,特賜冠幘履□衣一襲。丕因上疏曰:“臣以愚頑,顯備大位,犬馬气衰,猥得進見,論難于前,無所甄明,[二]衣服之賜,誠為优過。臣聞說經者,傳先師之言,非從己出,不得相讓;相讓則道不明,若規矩權衡之不可枉也。[三]難者必明其据,說者務立其義,浮華無用之言不陳于前,故精思不勞而道術愈章。 法异者,各令自說師法,博觀其義。覽詩人之旨意,察雅頌之終始,明舜、禹、戲陶之相戒,[四]顯周公、箕子之所陳,[五]觀乎人文,化成天下。[六]陛下既廣納謇謇以開四聰,無令芻蕘以言得罪;[七]既顯岩穴以求仁賢,無使幽遠獨有遺失。” 注[一]續漢志曰:“秩六百石,無員。”。 注[二]甄,別也。 注[三]規,圓也。矩,方也。權,秤錘。衡,秤衡。 注[四]尚書帝舜謂禹曰:“臣作朕股肱耳目。”禹戒舜曰:“安汝止,慎乃在位。” 咎繇戒禹曰:“慎厥身修,思永,惇敘九族,在知人。”禹曰:“吁咸若時,惟帝其難之。”是相誡也。 注[五]周公作無逸、立政二篇以戒成王,箕子為武王陳洪范九疇之義,并見尚書。 注[六]易賁卦曰:“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注云:“解天之文,則時變可知;解人之文,則化成可為也。” 注[七]芻蕘,采薪者也。大雅板詩曰“詢于芻蕘”也。 十三年,遷為侍中,免。 永初二年,詔公卿舉儒術篤學者,大將軍鄧騭舉丕,再遷,复為侍中、左中郎將,再為三老。[一]五年,年七十五,卒于官。 注[一]三老,解見明帝紀也。 魏霸字喬卿,濟陰句陽人也。[一]世有禮義。霸少喪親,兄弟同居,州里慕其雍和。 注[一]句音鉤。 建初中,舉孝廉,八遷。和帝時為鉅鹿太守。以簡朴寬恕為政。掾史有過,*[要]**(霸)*先誨其失,不改者乃罷之。吏或相毀訴,霸輒稱它吏之長,終不及人短,言者怀籩,譖訟遂息。 永元十六年,征拜將作大匠。明年,和帝崩,典作順陵。時盛冬地凍,中使督促,數罰縣吏以厲霸。霸撫循而已,初不切責,而反勞之曰:“令諸卿被辱,大匠過也。”吏皆怀恩,力作倍功。 延平元年,代尹勤為太常。明年,以病致仕,為光祿大夫。永初五年,拜長樂□尉,以病乞身,复為光祿大夫,卒于官。 劉寬字文饒,弘農華陰人也。[一]父崎,順帝時為司徒。[二]寬嘗行,有人失牛者,乃就寬車中認之。寬無所言,下駕步歸。有頃,認者得牛而送還,叩頭謝曰:“籩負長者,隨所刑罪。”寬曰:“物有相類,事容脫誤,幸勞見歸,何為謝之?”州里服其不校。[三] 注[一]謝承書曰“寬少學歐陽尚書、京氏易,尤明韓詩外傳。星官、風角、筭歷,皆究极師法,稱為通儒。未嘗与人爭埶利之事”也。*(隅)*角,*[隅]*也。觀四隅之風占之也。 注[二]崎音丘宜反。 注[三]校,報也。論語曰:曾子曰“犯而不校”。 桓帝時,大將軍辟,五遷司徒長史。[一]時京師地震,特見詢問,再遷,出為東海相。[二]延熹八年,征拜尚書令,遷南陽太守。典歷三郡,溫仁多恕,雖在倉卒,未嘗疾言遽色。常以為“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吏人有過,但用蒲鞭罰之,示辱而已,終不加苦。事有功善,推之自下。災异或見,引躬克責。 每行縣止息亭傳,輒引學官祭酒及處士諸生執經對講。[三]見父老慰以農里之言,少年勉以孝悌之訓。人感德興行,日有所化。 注[一]大將軍,梁冀也。 注[二]東海王強曾孫臻之相也。 注[三]續漢書曰:“博士祭酒,秩六百石。祭酒本仆射也,中興改為祭酒。”處士,有道蓺而在家者。 靈帝初,征拜太中大夫,侍講華光殿。[一]遷侍中,賜衣一襲。轉屯騎校尉,遷宗正,轉光祿勳。熹平五年,代許訓為太尉。[二]靈帝頗好學蓺,每引見寬,常令講經。寬嘗于坐被酒睡伏。[三]帝問:“太尉醉邪?”寬仰對曰:“臣不敢醉,但任重責大,憂心如醉。”帝重其言。 注[一]洛陽宮殿簿云:“華光殿在華林園內。” 注[二]漢官儀曰:“許訓字季師,平輿人。” 注[三]被,加也,為酒所加也。被音平寄反。 寬簡略嗜酒,不好盥浴,[一]京師以為諺。嘗坐客,遣蒼頭市酒,迂久,大醉而還。[二]客不堪之,罵曰:“畜產。”寬須臾遣人視奴,疑必自殺。顧左右曰: “此人也,罵言畜產,辱孰甚焉!故吾懼其死也。”夫人欲試寬令恚,伺當朝會,裝嚴已訖,使侍婢奉肉羹,□污朝衣。婢遽收之,寬神色不异,乃徐言曰: “羹爛汝手?”其性度如此。海內稱為長者。 注[一]說文曰:“澡手曰盥。”音管。 注[二]迂久猶良久也。 后以日食策免。拜□尉。光和二年,复代段熲為太尉。在職三年,以日變免。 又拜永樂少府,遷光祿勳。以先策黃巾逆謀,[一]以事上聞,封逯鄉侯六百戶。 [二]中平二年卒,時年六十六。贈車騎將軍印綬,位特進,謚曰昭烈侯。子松嗣,官至宗正。 注[一]先策謂預知也。 注[二]逯音錄。 贊曰:卓、魯款款,情□德滿。[一]仁感昆虫,愛及胎卵。[二]寬、霸臨政,亦稱优緩。 注[一]款款,忠誠也。 注[二]童儿不捕雉也。 校勘記 八六九頁三行卓茂字子康按:王先謙謂李善文選注作“字子容”。 八六九頁七行推實不為華貌按:殿本“推”作“雅”。校補謂作“雅實”与通鑒合。作“推實”亦与東觀記合,推實即推誠,非字有誤。 八七0頁五行故有經紀禮義以相交接按:王先謙謂東觀記“義”作“儀”。 八七0頁一四行密子賤按:汲本、殿本“密”作“宓”。 八七一頁一0行絮五百斤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云“金五百斤”。 八七一頁一六行東觀記續漢書皆作宣德侯按:書鈔五十二、類聚四十六引漢官儀,并作“宣德侯”。 八七二頁六行不仕王莽時按:刊誤謂“時”字衍。李慈銘謂“時”字本當作“世”,章怀避諱改。 八七三頁九行其先出于魯*(傾)**[頃]*公按:校補謂“傾”乃“頃”之誤,史記魯世家可證。今据改。 八七三頁一二行与母及丕俱居太學習魯詩按:校補謂此文當有脫誤,婦人不能同居太學習經也。 八七四頁八行訟人許伯等爭田累守令不能決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治要“累”下有“年”字。 八七四頁一四行親瞿然而起按:王先謙謂東觀記作“親默然有頃”。 八七七頁一行誠來有我而吉已按:刊誤謂“我”當作“它”,注文甚明。 八七七頁二行遠臧于史侯河西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史侯”南匈奴傳作“安侯”。 八七七頁九行惟陛下留圣恩刊誤謂“恩”當作“思”。按:惠棟云袁紀作“恩”。 八七八頁一二行十*(二)**[三]*年代呂蓋為司徒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十二年”當依和帝紀作“十三年”。今据改。 八七八頁一六行呂蓋字君*(上)**[玉]*据王先謙說改。 八八0頁五行后以施令誥四方按:集解引錢大昕、惠棟說,謂“誥”本作“詰”,詰,止也,后人据王弼本改之耳。 八八二頁四行易十一月汲本、殿本“一”作“二”。按:集解引王補說,謂袁紀作“十一月中孚曰”。 八八二頁八行十一月卦也按:汲本、殿本“一”作“二”。 八八三頁二行謙子旭官至太仆李慈銘謂“旭”三國志注作“馗”。今按:注見魏志董卓傳,引張璠漢紀。 八八三頁一三行便時移住學官按:“學官”汲本作“學宮”。 八八四頁一四行法异者各令自說師法博觀其義按:李慈銘謂“法异者”之“法”字上當有“家”字。 八八六頁一行魏霸字喬卿按:御覽五一二引謝承后漢書作“字嶠卿”。王先謙謂東觀記与傳同,一本作“字延年”。 八八六頁三行掾史有過*(要)**[霸]*先誨其失李慈銘謂“要”蓋“霸”字之誤,俗書霸作西頭,故轉誤作“要”。今据改。 八八六頁五行典作順陵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殤帝紀作“慎陵”,注云俗本作“順陵”者誤。 八八七頁一行*(隅)*角*[隅]*也据殿本改。 ------------------ YOUTH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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