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目錄 |
昨晚,修訂畢由我主編的《中國當代文學史教程》的最后一章時,我依稀有一种情猶未了的感覺,坐在電腦前似乎還想寫下去,結果呢?只是在空白屏幕上打下了“結語”兩個字,終于沒有寫成什么。今天打開電腦,又看到了昨夜在睡意朦朧中寫下的這兩個字,心里暗暗奇怪:我何嘗想過要寫一篇這樣的“結語”呢?我這里所說的“結語”,就是關于這本書所闡述的當代文學的結論,雖然通常的文學史著作都少不了這么一個“結語”,但這与我一貫的文學史觀念有違。我一向認為當代文學史是無法有結論的。從遠處說,中國20世紀的文學史(包括當代文學史)只是一個時間的自然概念,新文學的傳統与發展都不可能在“世紀末”結束,也看不出當代文學到了下個世紀會出現大的變化的跡象。在90年代生成的許多新的文學現象,現在都還是初露小荷尖角,以后還有充分展示的机會,所以,要對世紀之交的文學史作出任何“結論”都是困難的。再從近處說,即使退一步承認近半個世紀的當代文學史可以有“結論”,我這本書也沒有資格胜任這項工作。理由是我一開始就給這本文學史作了定位:它不是一本全面、客觀、深刻的書,這是由它作為一本大學初級教材的性質所決定的。 說它“不全面”,就是不丰富,一本三十余万字左右的文學史不可能事無巨細地“全面”展示五十年的文學史,更不可能有充裕的篇幅來討論大陸以外地區的中國文學,它甚至有意避開有些文藝体裁和文藝樣式的討論,(如對報告文學、文藝理論和批評的討論),而只是抱著“宁缺勿濫”的陳舊觀念,只是偏重于對一些文學作品做比較具体細致的藝術分析。大約是過去的政治偏見使文學史存在嚴重缺失的現象,所以現在通常編文學史首先要盡可能做到詳細收集資料,一本文學史里,作家名字作品題目以及文學現象盡可能地羅列進來,這已經無形中形成評判文學史的標准:作家作品現象羅列越多,講述內容越新,就越“全面”。但事實上,一本普通的教材只供一學期的教學使用,(別的學校課程設置情況我不了解,复旦大學的當代文學史基礎課只有一學期,每周三課時,)無論如何也講解不了這么許多內容,學生也未必需要掌握那么多的人名和書名。所以,我在設計這部文學史時首先把它理解成一部“簡史”,只講文學史上一些有代表性的作品,能省略的就省略掉了。對于有些雖然重要、但無法三言兩語講解清楚的問題,或者目前還難以充分把握的問題,包括對于有些創作現象和重要作品的解釋,都暫時不講。為了适合上課的需要,現在全書的結构与課時相配合,共二十二章,每章分四節,專講一种文學現象,第一節是概述,供一節課講完,其余三節只分析三四部作品,詳略相配,還要兼顧各种体裁,為的就是能在其余兩節課里講完。為節省時間和篇幅,對于同類型的創作往往只選取一部,選取標准既不完全看其是否优秀,(其實“优秀”的理解是很含糊的),也不僅僅以其是否在文學史上產生過大的影響,(因為“影響”也是有許多偶然因素造成的,与文學成就大小無關),當然把好作品入選是肯定的,但只是代表了某類創作現象的好作品。有些比較复雜,需要重新認識和解讀的重要作品,擔心教師講解起來困難,就沒有列入專節分析,如《創業史》《青春之歌》和《紅旗譜》等,都需要有充分的篇幅來分析解讀,短短的章節不容易講清楚。所以,列入專節分析的作品不一定就是优秀之作,沒有列入專節分析的作品也不一定就是不优秀之作。這是需要特別說明的。 其次,這部文學史的寫作雖然是集体項目,但能夠比較鮮明地体現我多年的文學史研究心得,因而必然帶有較多的主觀色彩。我原先因為在課堂上講過十几年的文學史,以為編寫一部20世紀中國文學史是駕輕就熟的工作,但真的一上手就發現處處是陷阱。別的不說,為了了解台灣文學,尤其是日据時代的台灣文學,我几次去台灣,在台灣的專家們的幫助下,收集、影印、購買了几批圖書資料,陸續寄回家,竟推了半個書房,接著是編目分類,就花了半年多的時間,還不說一本本去讀。有時我面對書櫥情緒會無端煩躁:我究竟何時能讀完這許多書?何況這還僅僅是文學史的一個小小盲點。后來我就慢慢認識到,要真正成為這個學科的專家,也許是我一輩子努力學習的目標,還遙遠得很。于是心也就平了,在90年代開始我就一步步地研究文學史現象,從一些具体的文學現象出發,尋找适合我自己想說的意思的話語。關于民間文化形態、戰爭文化規范、無名与共名、潛在寫作現象……都是一些局部文學史研究的心得,由此來慢慢建构我心目中的文學史邏輯。多研究問題,少談些主義,別的不去說,僅就治學態度而言,我覺得是可取的。現在這部文學史,因為是以解讀作品為主,我試圖用我自己的心得來分析作品,挖掘作品可能存在的隱性意義。所以說,這里有很大程度上是主觀的成分,与已經被當作定論的閱讀方法和分析方法不太一樣。有些教師使用起來可能會感到陌生,也許需要參考我的其他一些著作,這是我感到歉意的,多年的研究工作已經使我不會使用流行的話語來講課和著述了。 我還想說明的就是,這部文學史著作只是一部給文學愛好者、大專院校中文系學生閱讀的書,所以努力寫得簡洁好讀,它并沒有將我對文學史的理解和想法全部表達出來,也談不上思想理論方面的深刻性。其實,即使我談出自己的全部研究心得,也沒有什么深刻可言,我想說的都是普普通通的話,文學史上确實存在過的,文學作品里确實包含進去的,我不過說出來而已。再說,現在的文學史著作以講解作品為主的類型也不是沒有,只是沒有把它當作一种可以進一步開掘的文學史文類來提倡,我在設計這部書時一再考慮“以作品為主型”的文學史應該具有哪些真正的特點。考慮的結果就是突出作品的文本分析,突出作品的藝術鑒賞性,不去介紹作家的全部創作道路和創作風格,也不區分作家本身的成就大小,換句話說,不涉及對作家的文學史地位的評价。講創作現象只限于把現象的來龍去脈講清楚,講作品就講它為什么值得我們去讀,它好在哪里。我的期望就是讀者讀了這部書,對近五十年來的文學產生喜歡,能夠引起進一步閱讀、學習、了解當代文學的興趣,并且隱約知道一些我們曾經走過的歷史,(包括文學思潮的發展史、知識分子的心靈史等等),就夠了,深入一步的文學史研究和理論研究,可以放到研究生的階段再去深造。 由于我嘗試的正是這樣一部不全面、不客觀、不深刻的文學史,所以無意、也無法為所描述的當代文學史作出結論性的“結語”,我的研究道路還長,正如我們的文學也將綿綿地延續下去一樣。希望這僅僅是我對20世紀中國文學史研究的第一部,以后的道路還將一步步走下去。 |
回目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