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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北魏拓跋氏


  公元5世紀之末北魏孝文帝元宏的漢化運動,舉措奇特,為中外歷史所罕見。他于公元493年決意遷都洛陽,翌年頒詔施行。他又禁胡服斷鮮卑語,若以“北俗之語言于朝廷者”,免官。他自己本姓拓跋,至此改姓為元。其他鮮卑慕容尉遲等姓氏,也一律改為單音漢姓。元宏生于公元467年,4歲登极。他從小由文明太皇太后撫養,所以做皇帝的前20年,朝事也由她掌權,這位太皇太后,照頭銜看應當是老態龍鐘,而實際上她開始臨朝听政時,似乎未滿30歲。她的家世可追溯到北燕馮家,也是“五胡十六國”期中漢人創立的朝廷之一。后來元宏的兩位皇后也是馮家女,他又以“絕同姓之娶”為名,令他的六位皇弟一体与他朝中漢人顯官聯婚,其配偶也由皇帝御前指派,有如“次弟始平王勰,可娉廷尉卿隴西李沖女;季弟北海王詳,可娉吏部郎中滎陽鄭懿女”。這半打皇弟以前所娶,則一律降為妾媵。
  從長遠歷史觀點看來:這段史跡只是北魏拓跋民族在中國活動的尾聲,公元220年秦漢之“第一帝國”崩潰而隋唐宋之“第二帝國”尚未興起時,這少數民族對中國的再度統一做了一段基本的工作。而且在微妙的階段內,又由一位有神秘性的女人作主。可見得歷史的演進,有時令人莫測高深。只是歷史上長期的合理性,也不是當時人所能親身預測。還待千百年后,由我們把一些表面看來不相關的事跡前后聯貫,才得剴切。
  漢亡之后369年,中國無法統一。當日人口總是由北向南,由西向東的移動,漢人的多數民族,不能与這自然所主持的力量抗衡。北方的少數民族雖擅長騎兵戰術,卻無法越渡淮水及漢水等處的水澤地區。并且游牧民族的生活方式也不能作為統一中國的表率。秦漢型的大帝國以官僚机构統治大量小自耕農,但分裂期間漢人的巨家大室和夷狄的酋領都自起爐灶,妨礙政府向全民征兵抽稅的職權。加上各民族語言之不同,更造成了統一的障礙。
  拓跋氏打破了這种僵局。他們之所以能如此,不是文化程度高,而是由于人文條件簡單,可以從最基本的事業著手,并能以原始作風來解決問題,所以不期然的做了中國再統一的工具。
  拓跋屬鮮卑种,他們在公元3世紀在內蒙古移動。在世紀末葉開始在和林格爾附近集結,當時既無文字,更談不上成文法律,也還沒有私人財產。他們在4世紀之初因晉大將軍劉琨之邀,參与中國的內戰,其部落即進駐山西北部長城以南一百里的地帶。他們雖稱“控弦上馬二十余万”,但全部人口看來也不逾百万,甚且遠低于此數。
  公元4世紀,是“五胡亂華”的最高潮,拓跋氏雖然投入,卻始終沒有取得主動地位,苻堅強盛時,他們尚“避于陰山之北”。直到苻堅淝水之戰不利,北方大聯盟瓦解,他們才重新露面。公元386年拓跋圭自稱代王,開始有了獨立國家模樣。當時他們的政策,是先在長城內外建造一個農業的基礎,其農民由被征服的民族強迫編成。這時候全部落經常与其他少數民族作戰,每次將對方人員馬匹牛羊一网打盡。對俘獲的部落酋領,即很殘酷一律處死,如公元391年之破鐵弗(即匈奴与鮮卑之混合种)劉衛辰部“收衛辰子弟宗党無少長五千余人,盡殺之”。對其他人則“各給耕牛,計口授田”。《魏書》食貨志稱,其有畿內之田,并于“其外四方四維置八部帥以監之,勸課農耕,量校收入,以為殿最”。公元396年以平城(山西大同)為國都,拓跋氏又以征服者的姿態,“徙山東六州民及徙可高麗雜夷三十六万百工伎巧十余万口,以實京師。”有的書本也作三十六“署”。如將大量人民區分為署,則有國家的農奴的征象。這樣的征服和改造,至5世紀初期未止。如公元413年,破“越勤倍泥部落”,也“給農器,計口受田”。其他敘及“來降”及“內附”的前后不絕。《魏書》太祖紀及太宗紀提及這樣的事例31起,內中有戶口數的13起,共為戶11万。可見得拓跋氏創立了一個新生的農業基地,以之為根柢。時間不成熟不問鼎中原,才能用這經濟力量做本錢,先鞏固北方。
  如果前述被征服的人口曾一度為農奴,則從食貨志看來,426年后漸已取得小自耕農身分。迄至當日,“雜營戶帥遍于天下,不隸守宰,賦役不周,戶口錯亂”,是年這些帶著軍事性的監視人員全部裁撤,“一切罷之,以屬郡縣。”是為進入官僚管制階段的明證。
  拓跋氏何時漢化,不容易找到一個固定的答案。從現存文字看來,他們起先得到漢人的顧問,是從降人及俘虜中提拔,而且僅倚靠他們天文占象的才能。以平城為國都之后,興建筑,定律令,食社稷,就一步引導另一步。以至置五經博士,設太學,也都不能避免了。其徙各地“守宰豪杰吏民”實京師,勢必又要借重他們的管理組織能力。只是北魏(424年才稱魏,歷史書中稱北魏以避与曹操之魏重复)的農業社會由人工孵育而成,又好像在試驗管里造化學液汁,各种因素預有層次的投入,因之才保全了一個体制完整,不受私人力量壟斷的政權。
  直到424年,才在拓跋燾的稱皇帝,他即位不入,即頒布了一千多個漢字,并稱以前篆隸草楷并行,因之沒有標准,這次所頒布的,則“永為楷球”。可見得新朝廷不僅注重文物,也開始以多民族的語言文字作統一的工具了。
  拓跋燾統一了華北,結束了五胡十六國的局面。在多數民族的漢人地區,總是因為世族作崇,不容易被絕對皇權有效的掌握。公元428年,拓跋燾“以天下守令多行非法,精選忠良悉代之”,已有針對這問題徹底解決的模樣。4年以后又以“范陽盧玄,博陵崔綽,趙郡李靈,河間邢穎,渤海高允,廣平游雅,太原張偉等皆賢俊之胄,冠冕州邦”指名征調。名為慕才,實則強迫好几百人到平城無薪給的當差并兼人質。450年更有崔浩的事。司徒崔浩,作“國紀”,過于具實直書,對鮮卑民族和皇室有敘述得不妥當的地方,還把文字以石碑刊于郊壇。皇帝一震怒,族滅崔浩,還及于崔之姻親,包括范陽盧氏,太原郭氏,河東柳氏,也“夷其族”。拓跋燾更聲稱他要做得更厲害一點,所以多殺了好几千人。無論世祖太武皇帝拓跋燾是有計划或無計划,他的征用人才和文字獄已給華北漢人的巨家大室一個重大打擊。即未波及的家戶,也充分的接受了這處置的警戒,絕不敢再阻撓中央政府的行政。這中間的一個机妙則是皇帝統御千万軍民,不容許另有民間机构作梗,世族華裔也和蠻夷酋領沒有區別。
  這件事情發生不久,北魏開始南征,想要以華北的力量,席卷南朝之宋(也就是宋齊梁陳之宋)。征兵時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富民家財在四十万和僧尼二十万的“四分借一,事息即還”。但是拓跋燾的大軍,以少數民族的騎兵驅逐漢人的步兵作先鋒,仍舊沒有善良的補給制度,仍是就地征發。他攻江蘇北部各城不下,仍進軍長江北岸,最后則臨水徘徊,仍無可施展,只好北撤。南朝也因這一戰瘡痍滿目,無法追擊,因之全國統一還要擺下一個多世紀。
  拓跋燾于公元452年初被宦官謀殺,他的太子也死得奚堯,只剩得一位12歲的孫子繼位。以鮮卑人之早婚,再加上這几代北魏君主之命短,到471年20年還不到竟有四位皇帝代表祖孫五代。而最后一位也是本文開首即提及的拓跋宏。他的親生母親及祖母都因拓跋家引用漢武帝“立其子殺其母”的辦法“依舊例薨”,這時朝中也只有一位帶有漢人血統的“文成文明太皇太后”,實足年齡29歲到30歲之間,歷史上簡稱“文明皇太后”的馮氏了。
  《魏書》說她“多智略猜忌,能得大事,生殺賞罰,決人多俄頃”。拓跋宏不僅為她撫養教育,而且“迄后之崩”,“不知所生”,也就是迄至23還不知自己身世。所以“事無巨細,一稟于太后”。她又制作了几百首歌辭教育他,只是“文多不傳”,其內容永成歷史之跡。《魏書》傳中又說及她“行不正”。“王睿出入臥內,數年便為宰輔”“李沖雖以器受任,亦由見寵帷幄”。大凡中國歷史上有才干的女人,私生活總受非議。上文語意雙關,我們無法考證。只是馮氏引用有气魄的漢人文臣,則是事實。王睿還可以算作“恩幸”,他在一天老虎脫籠而出,侍衛惊靡的危机中以吏部尚書的身分執戟驅虎保駕,后來也与李沖家聯姻,可是臨死仍上疏“慎刑罰”,始終提倡“与其殺不辜,宁赦有罪”的文治辦法。李沖則將拓跋政權的民政“周禮化”,并將其財政的處理賦予“李悝式”的体制,因之給中國以后几百年的政治制度留下了長遠的后果。
  這一串“太和詔令”包括484年的百官俸祿,只是這時的賦稅,仍是家族包辦,也就是“宗主督讓,所以民多隱冒,五十,三十家方為一戶”。于是485年詔令天下均田,原則上土地國有,定立了每一家按人口應有田地的標准。486年則立三長,“五家立一鄰長,五鄰立里長,五里立一党長,長取鄉人強謹者”。這樣才實際進入“租庸調”制。亦即以自耕農的小家庭作為征兵納稅的單位,農村組織以政府頒布之理想上的數學公式作准則,不承認各地私人体系,所以稱“混天下一法”。
  這一段措施在當日頒布時有冒險性質。它到底實行到如何程度,無從考察。只是490年逝世,朝中并未發生變故。元宏的漢化政策,也能再接再勵,而李沖也更得信用。493年之重建洛陽,他實際擔任了總工程師的職務。只是元宏的規划,無人接班。他重視水軍,而鮮卑貴族,尚掌握著長城內外的養馬地區,也不能遽爾擯斥。一到6世紀,洛陽才又產生政變。北魏分為東西,東魏為北齊高家所代,西魏為北周宇文氏所代。然則歷史的演進,并不為這分裂運動而停滯。中國之統一,需要一個以小自耕農社會作統御經理的趨向,也愈為明顯。漢民族与少數民族的混合也從未中斷。北朝原以游牧民族為骨干,至6世紀,他們也行府兵制,用以動員農民,也開始修筑長城,以防制其他少數民族內犯,可為明證。
  隋文帝楊堅,自己是胡漢混血。先以北周的力量吞并北齊,回頭解決北周,更挾動員長江以北的力量,席卷南朝,發展方向也是由西向東,由北至南,以經濟人文簡單的地區去征服繁榮富有的地區。這也是承繼北魏拓跋氏在歷史上活動的邏輯。楊堅的軍事行動以水軍為主,這也可以說是受元宏遷都洛陽所賜。北朝需要這一段過渡期間,才能作体制上的整備,并吸收南方的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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