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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變成野人的勳爵講的故事


  埃倫一見布洛頓就大聲尖叫起來,很難确定這叫聲里到底什么成分多些——是喜還是惊。
  “噢,亨利……”
  變成野人的勳爵瞅也沒瞅埃倫和欣頓一眼,徑直沖盛著昨天剩魚的鍋子奔去,用雙手把魚撈出來之后,就狼吞虎咽起來,邊嚼邊哼哼。
  “難道這真的是您嗎,亨利?……”
  听到了一陣嘶啞的咕噥聲,這就算是回答了。欣頓小聲念起禱文來……
  特克爾大夫沒少給布洛頓忙活。勳爵的舌頭腫得非常嚇人,而且變成了黑色。下嘴唇已經裂開,成了“兔唇”。腫起的舌頭上有一個大血口子。特克爾大為奇怪,怎么傷成這樣竟然沒得了血中毒?
  几天之后,由于大夫的精湛醫術,布洛頓的腫消了,傷口也愈合了,他這才能清清楚楚地講話。于是,他給大家講了自己的歷險記。
  巨大的蝙蝠——“但愿它不是飛虎”——用爪子抓住他,把他帶到了空中。你們瞧瞧這留在膀子和后背上的爪印子……
  他可真是嚇得魂飛魄散呀!虧得他曾經是個獵迷,沒有白白在世界各地打過猛獸。在這种時刻最要緊的就是不能惊慌失措。“它飛著沒法吃我。趁它還在飛,我有時間能考慮一下形勢。”他是個沉重的獵物,這只怪鳥不久就會离群落地。
  “這我們看見了……”
  宛如一條黑飄帶的鳥群已經飛到云彩上面,躲避風雨去了。抓著布洛頓的鳥還在山谷里飛。
  布洛頓身上有刀,可把它拔出來不是件容易事:怪鳥的爪子緊緊抓住了他的肩膀和胳膊。
  布洛頓以几乎無法忍受的疼痛作為代价——每動一下,利爪就更深地扎進肩膀和胳膊的肉里——騰出了右手,拔出了刀子,把它刺進了鳥的腹部。怪鳥瘋狂地鳴叫起來,但沒有松開它的爪子。
  “它這么干倒不坏,不然我就會掉得粉身碎骨啦。不過我也做好了准備,只要它的爪子稍微松一點儿,我就抓住它的腿。”
  怪鳥飛著就想用喙去啄布洛頓,不過,盡管它的脖子很長,可嘴還是夠不到布洛頓。
  怪鳥流了很多血,快支持不住了。布洛頓從頭到腳全粘滿了鳥血,眼睛也給糊住,這可是一件最糟糕的事。他閉著眼,腳下忽然感覺碰到了石頭。
  怪鳥墜落到一片石頭地上,它的身体把布洛頓壓在底下,又掙扎了几下之后,它的翅膀就垂到了一旁,布洛頓的身体露出來一些。一場突如其來的大雨沖掉了布洛頓臉上的血。他能看得見了。
  怪鳥雖然沒了力气,兩條腿也搭拉著,但利爪卻沒有松開,布洛頓猛一用力掙脫出來,可好大一塊肉卻留在了怪鳥的爪子里。一根趾甲還划開了他的嘴唇和舌頭。布洛頓不停地用刀子往鳥身上亂刺。怪鳥疼得再顧不上獵物,拼命一鼓勁又飛了起來,但轉眼就重重地栽到一塊山岩背后,這一回大概是在那里咽了气。
  “這是我狩獵生涯中最有趣的一次經歷,”布洛頓說道。
  “沒錯,可獵人不是您,”斯特羅邁耶插了句嘴。“以后又怎么樣啦?”
  “我當時是躺在一個浴缸大小的石坑里,那里邊的鳥血都齊了沿儿啦,熱乎乎的,我想工夫大了能把我活活煮熟呢。那血的溫度少說也得有50度。周圍到處是鳥毛。”
  “我看見這個地方啦!”漢斯叫道。“我們還找來著,可沒找到您哪。”
  “我當時急急忙忙鑽到一個石洞里去了,”布洛頓回答說,“不過得說一句,這個空中強盜的翅膀好象是皮質的,只有尾巴上有羽毛。我本來保存了几根羽毛和翅膀上的一塊皮,可惜在漂泊中都丟了。”
  布洛頓躺在一塊石頭底下緩了口气。他失血很多,意識逐漸模糊起來,腦子亂了。他本來是想沿著峽谷往上走,到火箭那儿去,可結果卻昏頭昏腦地往下走到海灣,然后往右一拐,一頭扎進了森林……于是就迷了路。
  他的衣服那時已經扯成了碎片,可光著身子在樹林里走又不方便:植物的針刺總往身体里扎。還得防著毒虫咬,于是他就用“樹上長的一層層的樹皮”給自己做了身像衣服一樣的東西穿上了。在森林里行走非常危險。于是布洛頓就爬上了樹。他吃的是“面包果”,喝的是雨水,有時躲在樹葉下,有時鑽到樹洞里,還有時藏在樹冠中。通向火箭的道路他怎么也找不到,他喊,他叫,可沒人應聲。
  “我們那時也喊您來著,可您也沒有回答。”
  他在森林里流浪時見過多少怪物,逃過了多少危險哪!
  他看見過高聳入云的森林,而一開始他還把它當成了長著樹木的高山呢。
  “每棵樹的高度都有好几百米。就連樹根旁邊的草都有我們的樹那么高。草上面張著蜘蛛网,每根絲就跟船桅那么粗。冒出草叢的蘑菇頭簡直就是大教堂的圓頂。
  整座的森林就像是一棵樹,它就這么密!這個森林有好多層,每層的植物都不一樣,每層有每層的動物世界。
  在中間的那几層風雨不透,陽光也照不進去,別看金星上的風那么厲害。那儿就像在海洋深處,又黑又靜。只是偶爾能听到像山崩一樣的轟隆聲,這是一些腐朽的參天老樹倒了。在這‘中層世界’甚至連飛禽走獸都不出聲。
  而到了‘上層’就亮一些,也有了生气,熱鬧一些了。鑽到一朵花里,在花蕊上睡覺挺不錯,可就是那股子好聞的香气熏得人腦瓜仁儿疼。那些最高的樹上葉子大得能蓋住一棟房子。我沒少到這些綠色的‘屋頂平台上去’散步,欣賞一下四外的景致。有些葉子上覆蓋著一層絨毛,根根都有一米來長,手指頭粗細。我走在這些絨毛之中,就像走在草原上的針茅叢里一樣。”
  “那些飛禽走獸植物昆虫又是什么樣呢?”平奇好奇地問道。
  “這些東西在森林里什么尺碼的都有。假如不是親眼所見,很難相信生命力竟然如此偉大。是的,金星是一顆年輕的星球,它所能產生的‘果實’簡直無窮無盡。它所蘊含的生命汁液如此之多,以至植物就像地下的石油從斷層里噴涌而出一樣,到處破土而出。生生死死的新舊交替就在轉瞬之間。
  我自己至今為我能在如此眾多的危險中保命而感到惊詫。
  土壤下、草叢中、森林里,動物多得簡直就像開了鍋。在永不消散的朦朧霧气之中,巨大的昆虫和爬虫蠕動著相互吞食。顎骨在那儿几乎就沒有閒工夫。這就是絞肉机,就是生死的傳送帶。
  在這座森林中你只能把地球上的大小概念忘掉。即使我們的神話里提到的怪蟒也不如這儿的一條小長虫大。我們的昆虫對于金星來說就是地地道道的微生物……有一次我不得不逃開螞蟻保命,因為它們的個頭比我還大。還有一次我和一只蒼蠅進行了一場血戰。真的,我對付地球上最大的鷹鷲都沒有費過那么大的勁。這里的蟑螂騎上去就像是地球上最大的海龜。還有鳥!但愿你們也能看看它們怎么打架!就跟兩架驅逐机空戰一般。
  我在那儿也遇到了老熟人——那群‘蝙蝠’。它們住在最上頭,占了有几千公頃大的地方。
  我沒法把我所看見的都講出來,可我看見的僅僅是金星的一角而已,”布洛頓說道。
  “那您認為最危險的野獸是什么呢?”漢斯問。
  “六爪獸,”布洛頓答道。“我相當仔細地研究過它們的生活,得出這樣一個結論,那就是它們已經不是什么動物,而是金星上的‘人類’了。最起碼它們在這個行星上算是進化程度最高的生物。如果說它們會在生存競爭中滅亡,那只有一個唯一的原因,就是那种令人莫名其妙的古怪沉睡。不過在將來的進化中它們完全有可能消滅這一天生的弱點。”
  “可就是這個弱點救了我們的命。”
  講完自己的經歷之后,布洛頓爬出棚子,耷拉著腿坐在一根樹杈上。埃倫像一只淺灰色的猴子一樣小心翼翼地沿著气根爬到了他跟前,好不容易克服了自己的矜持,羞怯地對他說道:
  “噢,亨利!我是那么傷心,那么替您擔心來著,我一直在等著……”
  他比平時更為冷淡地望了她一眼,答道:
  “這毫無用處!在地球上是好的,到金星上就未必。您回去吧,埃倫,回去吧,”說完,他發出几聲干笑。
  白臉儿的小灰猴子沒有弄明白他話中的含義,但非常清楚這种腔調是什么意思。她差點儿沒掉到太平灣里便宜了金星上的鱷魚或是“變形虫”。
  而這個埃倫的前未婚夫以其在森林里練就的一身野獸般的靈活,飛快爬過气根网,跑到了瑪麗洗衣服的水坑旁,他粗野地把斯特羅邁耶往旁邊一推,殘缺的嘴唇上露著笑意,湊到了瑪麗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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