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稹
元稹,字微之,河南河內人。幼孤,母鄭賢而文,親授書傳。舉明經書判入等,補校書郎。元和初,應制策第一。除左拾遺,歷監察御史。坐事貶江陵士曹參軍,徙通州司馬。自虢州長史征為膳部員外郎,拜祠部郎中、知制誥。召入翰林為中書舍人、承旨學士,進工部侍郎同平章事。未几罷相,出為同州刺史。改越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浙東觀察使。太和初,入為尚書左丞、檢校戶部尚書,兼鄂州刺史、武昌軍節度使。年五十三卒,贈尚書右仆射。稹自少与白居易倡和,當時言詩者稱“元白”,號為“元和体”。其集与居易同名長慶。今編詩二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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